這實在是太詭異了,馮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這一天裡,他先是目睹了一場發生在大學校園裡的兇殺案,緊接著又和哈德利教授對峙,勾起了他關於姜米的痛苦回憶——這些原本都是負面情緒。到剛才哈德利教授堅決要先趕他走,他心裡的種種不爽之處更是到達了頂點。
可是現在,先前的種種苦悶、悲傷、憤怒一下子都消失無蹤了,就像是杯子裡的水被突然間傾倒一空。不,確切地說,比倒空一杯水還乾淨,甚至連點水珠都沒有留下。然後杯子裡被裝上了另外一種東西,比蜜糖還濃稠甜蜜的東西。
光亮逐漸加強,眼前的一切已經清晰起來,馮斯看清了周圍的一切,一時間瞠目結舌不知所措。他發現自己正站在一片如茵的草坪上,周圍是一堆陌生的建築和許多來來往往的陌生人——大部分都是哈德利教授那樣金髮碧眼的白人,此外也有不少黃種人和黑人。這些人大多很年輕,年輕到年齡和馮斯差相彷彿,渾身上下洋溢著青春的朝氣。
這是一所國外的大學!馮斯忽然明白過來。眼下有兩種可能的解釋:第一,這是蠹痕製造出的虛擬幻境;第二,這是類似於張獻忠地宮那樣的壓縮空間。不過很顯然,讓一所現代的大學憑空消失不是太可行,所以這應當是一個幻境。
但這個幻境代表什麼呢?馮斯呆呆地看向遠處一面正在飄揚著的星條旗,意識到這裡是美國。美國……他驟然間明白過來,連忙四處張望,尋找著些什麼。
他很輕鬆就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是的,如他所料,姜米就在離他很近的地方。
姜米的面容還是那麼美麗而俏皮,一如他過去無數次在夢裡遇到的那樣。她手裡抱著幾本書,似乎是剛剛離開課堂,看到馮斯後,她先是愣了愣,隨即扔掉手裡的書,一陣旋風般地撲了過來撞進馮斯的懷裡,馮斯一下子立足不穩,兩人一起摔在草坪上。
「你這個狗東西,為什麼要扔下我!」姜米伸手捏住了馮斯的鼻子,「混蛋混蛋混蛋!」
真是最典型的姜米風格,如假包換,馮斯想,但這種久違了的感覺真是美好。一直充塞於心胸裡的甜蜜感覺忽然氾濫起來,讓他忘乎所以,他只能緊緊抱住姜米,一時間忘記了自己究竟在哪裡、到底想要幹什麼。
馮斯甚至都意識不到自己和姜米到底說了些什麼話,是在細訴別後離情還是在絮絮叨叨地鬥嘴。他只能十分肯定地確認一點:此時此刻,在這個陽光明媚的校園裡,在心愛的女孩身邊,他正在體會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幸福,一種自己從來沒有體驗過的極致的幸福。那種感覺,就像是天堂的大門開啟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在馮斯已經連時間的概念都忽略了的時候,身邊的一切忽然暗了下來,懷中溫暖柔軟的軀體也消失不見。直到這時,他才意識到,剛才發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覺。假的,他並沒有身處美國校園裡,也並沒有見到姜米,姜米更加沒有找回她的記憶,即便兩人真的重逢,對於姜米而言,他也只是個徹頭徹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沒有方才的幻境,或許反而還好些,那種剛剛獲得極度的幸福卻又驟然失去的感覺,猶如從高空墜落,讓人的心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馮斯只覺得胸口被什麼沉重的東西死死堵住,堵得他快要喘不過氣來,堵得他好像血管裡流動的血液都變成了固體。
他閉著眼睛,回味著先前那種虛幻的欣悅,簡直不願意再回到現實世界,然而鼻端傳來的陣陣血腥味讓他不得不睜眼。這一睜眼,他嚇得驚叫出聲,踉踉蹌蹌地退出去好幾步。
——哈德利教授死了!
此刻的哈德利就躺在這間小小平房的地板上,渾身鮮血,一動也不動,身下的地板上也流淌著許多血液。這些血來自他身上深深淺淺的好幾十道傷口,從脖頸到胸口、胳膊、腰腹、大腿,到處都是,其中有幾處顯然比較致命。
這並不是馮斯第一次見到死人,他甚至見過一個大活人轉瞬間變成白骨的可怕死法,但是剛剛從一個歡愉的心境裡走出,一下子看到這樣的恐怖場景,他還是免不住要受到一點驚嚇。他不知不覺間手一抖,好像有什麼東西從右手滑落,掉到了地上,發出金屬落地的當啷響聲。馮斯低頭一看,登時如墜冰窟。
掉在地上的是一把刀,先前哈德利教授拿在手裡威脅他的水果刀。後來,哈德利教授把這把刀扔到了地上。
但是現在,水果刀竟然是從他的手裡掉下去的。他俯下身,懷著萬分之一的僥倖仔細看著這把水果刀,然後連這最後的一丁點僥倖也徹底消失了。
水果刀上沾滿血跡,他的手上也沾滿血跡。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間馮斯只覺得自己腦子裡空空蕩蕩的,似乎什麼也不存在了,渾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結成冰塊。在這之前,他也並不是沒有遇到過傷心、難過、恐懼甚至於萬念俱灰的時刻。養父馮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時候,他傷心;養母池蓮死而復生並且露出真面目的時候,他憤懣而沮喪;做出離開姜米的決定時,他覺得心口一陣陣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樣。
——但這些和眼前的景況相比,簡直都不算什麼了。
他殺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時候,警官曾煒曾經炮製了一起故意用來陷害他的鬥毆事件,當時也曾經讓他頗為害怕,因為按照曾煒的說法,打架這種事兒可大可小,小到連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為涉嫌故意傷害而被起訴、服刑。那時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撿肥皂什麼的且不論,大學是上不成了,這一生接下來的路也會頗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攤上的事,比上一次嚴重一萬倍。他殺了人,而且從哈德利身上的傷口來看,夠得上「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他面對的,將會是幾十年到無期的刑期,甚至於……死刑。
馮斯失魂落魄地挪動著鉛一樣沉重的雙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來,只覺得渾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於他而言,在過去的一次次冒險中不斷面臨死亡的威脅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則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剛才到底發生了什麼,卻發現自己對現實中的一切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他始終只能記起幻境中的一切:陽光燦爛的校園,人聲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雙眸……他覺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擁抱著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訴衷腸,如果那不是在人聲鼎沸的公眾場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間,保不齊還會幹點什麼壞事——怎麼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兇案現場,而自己居然成了殺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櫃裡的那個東西搗的鬼!馮斯猛然間醒悟過來。他連忙站起來,一步跨到簡易衣櫃前,發現衣櫃的拉鎖已經被拉開了,裡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麼東西都沒有了。晚了一步,馮斯失望地想,要麼那個玩意兒自己跑了,要麼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當那個未知的玩意兒發出古怪叫聲的時候,哈德利教授極力想要趕他走,一定就是試圖抓緊時間處理掉它,以免發生無法預料的後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幾個月前離開詹瑩後發生的悲劇,沒有聽哈德利的話,結果……這次又選錯了。
我還真是個衰神呢!馮斯懊惱地捶著牆。兩次,不同的選擇,結果兩次都錯了。詹瑩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機之中。
想到這裡,他趕忙回身把那把沾滿血跡的刀撿了起來,考慮是不是應該用床單把上面的血跡和指紋全部擦掉。他的性情裡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靜氣」的成分在,短暫的慌亂之後,那種靈魂深處的混不吝又發作了。管你媽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選者,梁野路晗衣他們絕不會眼睜睜看著我去吃槍子兒而不管的。最壞的結果不過是從此從「這個世界」消失,正式成為守衛人中的一員,那樣雖然會有許多的不捨,也總比掛掉或者一輩子撿肥皂強。
當別無選擇的時候,至少不要選最壞的那種結果吧。
然而命運似乎總是喜歡捉弄人。正當馮斯一腦門子焦躁地回憶著他在小說和電影裡見過的那些不靠譜的清理犯罪現場的知識時,門鎖轉動了一下,然後門被輕輕推開了。
馮斯的心臟都差點停止跳動。我應該想到的啊!他懊惱地捶了一下頭,畢竟我還不是一個有經驗的職業罪犯。哈德利教授在自己進門後的確反鎖了門,但衣櫃裡的怪物失蹤了,說明肯定有人開過門,但自己卻忽略了這一點,沒有想到再把門鎖上。
這下子,算是被人抓了現形了,馮斯絕望地想。那一剎那他甚至產生了「我要不要殺人滅口」的古怪念頭。但當看清楚了來人的臉之後,馮斯才算是體會到了什麼叫做「完蛋了」。
「人生何處不相逢……」他長嘆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