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微掏出一袋紙巾,小心地替馮斯擦掉嘴角的血跡。馮斯並沒有拒絕,但也同樣沒有隱藏眼神里的厭惡。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賞窗外的景色,儘管此時天色已經全黑。院長室裡的老式日光燈管瓦數很低,所以室內光線十分黯淡,更照得兩人的臉上都一片慘白。
馮斯和黎微長時間地沉默著,似乎都不知道該如何開口。最後還是馮斯先開口:「我不明白你是為了什麼。我一直以為你把我當成過去的歲月裡唯一的一個朋友。」
黎微看著他:「這一點直到現在也並沒有改變。但是,這一件事我卻非做不可。我答應和那個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個:我要他幫助我變強,幫助我運用我的附腦,幫助我摧毀這個守衛人的世界。」
馮斯大感意外:「什麼?摧毀守衛人世界?你的志向什麼時候變得那麼遠大了?而且,這個世界和你也不至於有那麼大的深仇大恨吧?」
「這個世界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也徹底毀掉了我曾經最愛的人——這個算得上深仇大恨嗎?」黎微的語氣裡陡然間充滿了仇恨。
「你曾經最愛的人?」馮斯楞住了。他差點以為黎微是在說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當初的那段戀愛關係,其實就是兩個孤獨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實在談不上什麼愛不愛的。對於他來說,真正的愛情,只有姜米。
黎微從身上取出錢包,在錢包裡翻出一張小小的照片遞給馮斯,馮斯接過照片來,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釘子一樣跳了起來,忽然間有一種頭髮都要豎起來了的感覺。
這是一張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隨便哪個街邊小店照的大頭貼。大頭貼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卻笑容十分燦爛。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劉鑫。
那個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網路時代新富豪,劉鑫。
馮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沒回過神來。最後他緩緩地把大頭貼遞還給黎微,重新坐下來。
「劉鑫……過去是你的男朋友?」馮斯斟酌著詞句,「可是,他是一個有錢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窮,對麼?」黎微說,「你如果還算是瞭解我,你就應該知道,我從來不願意去依靠誰。我愛的是他,不是他的錢。」
「你說得對,不然你也不會和你爹孃鬧翻了,」馮斯點點頭,「你一向是這樣的純爺們。但是我們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時候,你什麼都沒告訴我。」
「因為那時候劉鑫剛死沒多久,我不願意把這些煩心事拿出來說,」黎微回答,「事實上我躲進瘋人院的時候,雖然的確是找朋友幫忙進去的,有時候卻真的需要吃鎮靜類的精神藥物,不然我的附腦沒有辦法平靜。」
「也就是說,你也並不是突然發現你擁有附腦的,而是老早就知道,」馮斯搖搖頭,「這可奇怪了,當我們一起遭遇劉公子時間停止的時候,你說你並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當時你的表情自然極了,半點也看不出是在撒謊。」
「我好歹也是個九線小演員嘛,何況我當時沒有撒謊,說的是實話,那時候我的確對守衛人世界和附腦一無所知,」黎微說,「一直到後來我們分開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跟你從頭說起吧。」
「我離開老家來到北京不久,就認識了劉鑫,換了幾次男朋友之後,就和他在一塊兒了。」黎微回憶著,「他一直上海北京兩地跑,還時不時出去登山探險什麼的。我很喜歡這樣,因為以我的性子,擔心兩個人天天在一起會產生厭倦,經常不見面反而好。」
「這話挺像你的思路。」馮斯一笑。
「大約兩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無人區,準備征服那裡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結果出事了。」黎微說,「他們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來。而他回來之後,我發現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尋常的地方。他開始經常躲著我,一個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麼。我開始以為他大概是對我厭倦了,覺得沒有什麼……」
「你還真是骨骼清奇……」馮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會用‘覺得沒有什麼’來表達對‘他厭倦我了’的反應吧?你剛剛還說劉鑫曾經是你的最愛呢!」
黎微聳聳肩:「愛情這種事兒不能強迫啊。如果他厭倦了,說明這段關係應該走到盡頭了。」
「果然還是您老的慣常風格,」馮斯搖搖頭,「你接著說。」
「後來我才發現不對,因為我注意到一個小報記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個被當成殺死劉鑫的兇手的人。」黎微說,「我相信以我九線小演員小模特的成就還不至於能對他產生吸引力,他來找我,一定是為了劉鑫的事。於是我找了一個朋友反跟蹤他,才明白他在調查什麼。」
「他想要找到劉鑫在雪山遇險時吃人肉求生的證據,然後敲詐他,對嗎?」馮斯問。
「沒錯,那個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財而已,」黎微說,「我又找了另外一個朋友,揍了他一頓,結果劉鑫聽說之後大發雷霆,讓我意識到這件事很不尋常。他原本是那種無論遇到多大壓力,都絕不會對我發洩怨氣的人。」
「因為吃人肉什麼的根本是假的,只是為了掩蓋他真正的發現,」馮斯說,「我沒有猜錯的話,給小報記者一點錢並不是劉鑫在乎的,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會增大真正的事實曝光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