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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4(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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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睿康說:「小遠想去哪兒?你選吧,哥不懂玩。」

「你選吧。」遙遠堅持道:「你想去哪就去哪,我無所謂。」

譚睿康堅持讓遙遠選,遙遠有點動心,想去九寨看風景,卻又不好說,一直讓譚睿康決定。

最後譚睿康說:「去北京可以嗎?故宮長城。」

果然選了個遙遠最不想去的,遙遠這人就是這德行,自己不想作決定,總讓別人作決定,別人作了決定以後萬一逆了他意思他又不想去,老給自己心裡添堵。

或者說跟譚睿康去旅遊,本來就沒什麼值得期待的。淡淡的嗯了一聲,說:「可以。」繼而沒精打采地回去打遊戲了。

趙國剛雖然信得過譚睿康,卻也不敢讓他們自由行,隔天給譚睿康六千塊錢,讓他帶著遙遠去報旅行團,言明要報有牌照的大團,千萬不能跟到賣豬仔團。

遙遠半點心情也欠奉,就連自己也覺得自己很難伺候,譚睿康在隔壁翻報紙,對著夏日版旅行團的廣告對比幾家大旅行社的價格,寫寫算算,又看行程——北京雙飛。

趙國剛還交給他們一個任務,在北京玩完之後要回老家去,帶著遙遠看看外婆——太多年沒回去了。

於是譚睿康興致勃勃地挨家旅行社打電話,遙遠只得打起精神,假裝很期待地配合譚睿康。最後確定了一家旅行社,又改了回程機票,結束後從北京飛長沙,再在長沙轉車回老家。

交完團費譚睿康還有點心疼,每人兩千七,也算一筆大錢了,他在路上邊走邊說,朝遙遠道:「姑丈這回得花好多錢。」

遙遠道:「他做生意出出進進就幾十萬的,這些小意思,哎。」

譚睿康嚇了一跳,說:「這麼多?」

遙遠喝著奶茶在路上走,說:「你不知道,我們剛來的時候住了個高檔小區,小學同學的爸媽才是有錢人,熊市的時候,我有一個同學他爸,每天能朝股市裡賠掉一輛小汽車。」

譚睿康道:「小遠,你會炒股票嗎?炒股票是不是很能賺錢?」

遙遠道:「會一點,我會看基本面,我爸以前教過我。」

譚睿康道:「要不咱倆一起存錢吧,零花錢交給你炒股票怎麼樣?」

遙遠仗著譚睿康不懂股票,開始吹牛皮不打草稿了,說:「你那點錢不夠的,準備個十萬給我,我可以幫你炒炒看,但盈虧自負。」

譚睿康笑道:「本來就是,我能有什麼錢,以後有了再交給你吧。」

遙遠看了看譚睿康,想起前幾天趙國剛交代過的,讓自己帶他去買身衣服,譚睿康平時天天穿校服,週六日也不例外,放假時還穿著那身第一天來的時候趙國剛給他買的t恤牛仔褲,都一年了。

換身衣服帶出去顯得時尚點,回老家也不丟人,遙遠說:「走,我帶你去買衣服。」

他把譚睿康帶去一家英倫風格的時裝店,這是從香港開過來的第一家分店,比佐丹奴班尼路檔次要高,有次趙國剛的朋友給遙遠從香港帶了一件回來,遙遠就一直想買這個牌子的衣服,可惜本地沒有。

今年夏天終於開業,於是可以大買特買了。

譚睿康看了一眼價牌登時就傻眼,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就要四百八,這在譚睿康吃一頓盒飯只要五塊錢的生活裡簡直就是天價。

遙遠不耐煩道:「去試衣服褲子,快。」

今年鬆鬆垮垮的迷彩七分褲正流行,女孩子們還喜歡穿鬆糕鞋公主裙,遙遠給譚睿康買了幾雙船襪,自己挑了套喜歡的,又拿了副墨鏡戴上,準備夏天大張旗鼓地出去旅行。

譚睿康被換上了衣服出來,說:「你喜歡這樣的衣服?我來付吧,我有錢。」

遙遠道:「我來,你看看怎麼樣,把鞋子也換上。」

遙遠給譚睿康選了兩件短袖,一條迷彩的七分褲,一雙藍色的低邦船鞋,一打低邦白襪,又把墨鏡給他戴上。

全部穿好後,譚睿康抬著頭端詳鏡中的自己,他已經差不多有180公分了,膚色不像剛來那麼黝黑,皮膚呈現出健康的小麥色,手長腿長,穿上七分褲後極其襯人。船鞋又是低邦的,呈現出健美的腳踝。

兩人心底同時浮現出同一個念頭。

譚睿康:(好酷,小遠真會選衣服。)

遙遠:(媽的,好酷!怎麼會這樣!)

譚睿康直似脫胎換骨,就像雜誌上的時尚男模一樣,遙遠只覺自己的世界觀被顛覆了。

譚睿康怔了很久,遙遠神情有點不自在,略有點吃醋,心想早知道給他買條紫色反光大喇叭褲穿,給他打扮得這麼帥做什麼?

不行,遙遠自己也不能被比下去。

於是遙遠去翻衣服了,藍色的七分褲顯得自己膚色太白,紫色的又太娘,選來選去就沒件合適的,怎麼穿都穿不出那種光芒萬丈蓋住譚睿康的效果來,最後勉勉強強也選了條軍綠色的七分褲,打成平手。

遙遠特意選了件淺色的t恤,襯得自己皮膚很白,換了雙和譚睿康差不多的船鞋,譚睿康人高,鞋子碼數也大,沒法和遙遠換鴛鴦鞋穿,略有點遺憾。

遙遠邊穿鞋子邊說:「其實不貴,比起老東門那些這裡掉個釦子那裡脫根線頭的仿韓貨好多了,穿上去也不容易皺。」

譚睿康說:「太貴了,但是我很喜歡。我來買,果然貴的衣服不一樣。」

他果斷要了這套,掏出包裡存摺說:「我去樓下取錢。」

遙遠掏卡去刷卡,一副派頭十足的模樣,說:「早就準備好了。」

兩人一結算,譚睿康不禁咋舌,兩人各買了兩套,足足花了四千多,既喜歡又有點心痛,回家把衣服褲子折起來捨不得穿,過幾天又拿出來燙,還幫遙遠燙。

遙遠也只得由得他,知道他一時半會沒法完全接受。

數天後的早上五點半,趙國剛還在睡覺,譚睿康穿得整整齊齊,一手並著提上倆旅行社送的行李袋,有模有樣,潮男一般戴上眼鏡,倚在門邊笑著說:「弟,出發,我買了煙給你抽。」

遙遠忽然就發現這一年時間裡,譚睿康儼然已有了極大的改變,不再是當年抵達自己家門外那個髒兮兮,把行李袋的提手勒在肩膀後的農村少年了。

他又高又帥,有風度,學習成績好,聰明,最重要的一點是——和自己很般配。完全有這個資格叫他一聲弟弟。

有這麼一個哥哥,赫然成為了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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