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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七月十六日(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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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暗月

兩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家裡種的花一朵朵地凋謝,一朵朵地死掉,我揹著那個已是半舊的藍色背包離開了上海。路上我看著來往的車揚起的滿天灰塵,突然就想到了大狗,那個說要陪我去天涯海角的男子,他在地鐵裡說上海,烏煙瘴氣。於是我抬頭看見雲端的客機,想到那個藍天佈滿白雲的日子,那個我送大狗走的日子,在機場他一臉壞笑地說,乖,不要哭。我狠狠打了他一拳,然後,就真的哭了出來。

我和大狗第一次相遇像是校園青春偶像劇的大多數開場,發生在浪漫的學校圖書館。我總對他說,你就不能學學《情書》裡的柏原崇,在圖書館裡第一次見面好歹製造點浪漫,誰像你,一點情趣都沒有。大狗挑著眉說,笨,日劇看多了吧,就愛幻想,那是藝術,藝術高於生活懂不懂,再說如真像電影那樣,我早已經上西天了,你就少了我這麼玉樹臨風瀟灑倜儻和藹可親的好朋友了。我說,誰你好朋友,臭美。

還記得那天是去圖書館幫忙填資料,天曉得我竟和一個小男孩比起速度來。那天回憶起來還真是一場不小的噩夢,一小時內我竟填完了157份圖書資料,放下那支鋼筆後右手直顫悠,之後幾天我看著右手拿畫筆時微微的顫動及肌肉傳遞過來的隱隱疼痛,想,哎,這隻手算是完了,藝術界一位璀璨的明日之星就這樣被迫害了。我咬牙切齒握緊拳頭恨恨地發誓再遇見那個男孩時我整不死他我不是人。

而很多年後我才知道,那天跟我較勁的男孩就是大狗。那一年我們初一,我們還是孩子。

可多年以後,到了第二次再見到大狗的時候我已經打消了整死他的念頭。因為我差不多忘了他。遺忘,實際上是很可怕的東西,它可以很親易把你曾執著了一瞬間或一輩子的希望,絕望,愛恨,情愁一筆勾銷得毫無痕跡,像是天邊呼嘯而過的風,終將那一片停留在高高天上的雲打散。不見。

高一是我和大狗真正認識的時候。那時剛進新學校,偌大一個學校我竟一個也不認識。大狗說現在也能回想起當時我一臉寂寞的樣子,因此後來就忍不住上前和我說話。那可真是要謝謝你了,我冷冷地回應。還記得那天我坐在第六排的第四個座位,我衝著進來的每一個人微笑,我安靜地聽周圍的每一個人說話,不停地笑啊笑,卻掩藏不住心裡的悲傷。然後不知什麼時候有個男生坐到了我前面突然間回過頭,很沒有創意地說,你好,我叫蕭殿泉。很高興認識你。

嘯天犬?還未經大腦處理的三個字就這樣直接從我嘴裡脫口而出。當我意識到一不小心已給一個新同學取了個綽號的時候,已經是周圍的人笑作一團之後了。我開始裝傻,呵呵呵地配合大家傻笑。我餘光瞥見蕭殿泉也在笑,笑得很邪氣卻很好看,於是突然覺得男孩子的微笑也是可以散發溫暖的光芒的。而十分鐘之後,我也在「嘯天犬」的提示下慢慢回憶起他就是當時那個與我比速度最終導致我右手發麻的倔男孩,他還說,女孩像你這麼倔的我真第一次碰到。我不客氣地回了一句,彼此彼此。那天最後我又給他取了一個比先前嘯天犬更霹靂的綽號,大狗。

這個外表已舊的藍色背包伴著我已經快一年了,而高中兩年他還在的時候也天天背這個包,背了這麼多年它還沒壞掉,質量不錯,不知還能不能再背上個八年十年的,背到我老,我一直這樣想,一直捨不得洗。很久以前就喜歡上了這個包,因為它海軍藍的顏色,一直想要買一隻這種藍的包卻找不到中意的,大狗這隻很符合我心意,我一直死纏爛打想要讓他送給我,卻一直沒成功,因為他說他也很喜歡。

我一直記得那個夏天的晚上,我十六歲的最後一天,是大狗揹著我回了家,我忘記了為什麼,只想起那夜昏黃的燈,昏黃的背影,還有那揮之不去卻依舊破碎的記憶。大狗說,大小姐,家到了,快下來吧。我很乖地答應一聲,哦。可沒有下來。大狗就揹著我在我家小區裡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靠在他背上閉上眼睛聽他唱歌,邊走邊唱,那天他唱得很好聽很好聽,星輝落在他的頭髮上籠成了一片淺淺的金色,很是好看,我想怎麼以前沒發覺呢,想著想著我就睡了。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一點多了,大狗已經揹著我在我家們前徘徊了兩個多小時了。我看著他已經有點不自然的姿勢突然間很心疼問他這兩個鐘頭到底怎麼過下來的,他大笑一挑他那粗粗的眉毛說,我雙手拿著機關槍,先一個凌波微步後一個乾坤大挪移,大吼一聲與陰險歹徒殊死搏鬥,還要抵抗他們的物質與美女誘惑,那一個真叫勇敢啊,哈哈。

我狠拍他一下說,去死吧。沒想到他就真摔倒在地。大狗大叫要告我謀殺。

實際上,那一刻我恨不得能幫大狗立一個碑,用金墨刻上他的名字,樹在全世界最顯眼的位置,向全世界表揚他,因為只有他會對我這麼好,背了我這麼久卻沒有怨言還亂開玩笑。暗黃的路燈打在他身上,天早已漆黑一片了,看著他離去的影子,不自覺捏了一下已是僵硬的雙肩,一臉的疲倦,那一刻我真就落下淚來。

那天是我十七歲的生日,那天也是大狗十七歲的生日。

我送給大狗一幅油畫,畫裡面填滿一片叫囂著的大海與孤島,一片黑色。大狗問我是哪裡。我騙他說是天涯海角。他笑得一臉天真說,好,下次揹你去。我說,好啊,累死你。

蕭殿泉這個名字還是蠻好聽的。他總很自戀地說,一聽就是帥哥。我說,是衰哥吧。然後他追著我打,而我依舊很不給面子每天叫他大狗。

雖然我一天到晚說他長得沒有人樣,完全一哈巴狗。但暗地裡我也不得不承認大狗長得還挺不錯的,特像那香港的總喜歡歪嘴笑的陳冠希,而我從開學起就幾乎成了專屬紅娘,天天幫不同的女孩傳遞給大狗的情書,託他的福,弄得我在女生中的人緣指數直線上揚,而大狗也不時把一些小男生寫的情書親自送到我面前,我生平第一次約會也是大狗給安排的。實際上那個男孩還不錯,人長得清秀也挺紳士,這點不知要比大狗好上幾千幾萬倍了,只是他一坐下來就和我大談凡高畢加索米開朗基羅,從埃及象形文字談到歐洲文藝復興,看他樣子恨不得將他所有知道的外國藝術一下子全部講完,大狗也在旁邊瞎起鬨,說,小安,你不是最喜歡這些東西嗎。可我很不給面子,故意特真誠地睜大眼睛看著對方說,這位同學,實際上我喜歡的是中國水墨畫。可以想像到當時那個人的嚴重受創表情,以及大狗瞬間石化的樣子。

事後大狗罵我說不給他面子。我偷笑說,就不給你面子。大狗大嘆一聲說,真拿你沒辦法。不過不給我面子要付出代價的,自己說,怎麼補償。

我請吃拉麵。

好耶。大狗歡呼。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和其他人約會過了。

而我和大狗總是在地鐵中看完別人寫給我們的情書的,而通常大狗看給我的,我看給大狗的,默契無間,看到肉麻的我們都會不約而同地裝作驚出一身冷汗的樣子,然後哈哈哈地對視而笑。笑完之後,我們就在地鐵中看不斷湧動的人流上車下車,再上車再下車,看著一張張陌生而寂寞的臉,想著曾在他們身上發生的故事。悲喜,或無常。

地鐵實際上是部很好的電影,每天有許許多多的生命從這裡經過,有交錯有分離,相遇卻錯過。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到孩子們純真而甜美的笑容,可以看到成年人冷漠而麻木的表情,這是一個穿梭於時間罅隙中的空間,地鐵窗外的一片霓光異彩流動,如同時間在無情流逝。看著這裡的變幻無常,是如此悲傷,因為我知道,在時光的洪流中流逝的永遠不是時間,而是我自己。這些話是大狗說的。在乘地鐵的時候我和他總會說很多很多的話唱很多很多歌。大狗說,他最愛的是電影和旅遊,還想做音樂,當記者。要考到北方的大學。不喜歡上海,因為覺得烏煙瘴氣。

而我是不喜歡說話的。可我每天對很多很多人微笑說很多很多無關緊要的話,我看到很久沒見的人說,你好你好,好久不見,可想死我了。看到剛認識的人,說,你好你好,很高興認識你。然後笑到陽光燦爛。笑到疼痛。我想大狗是瞭解我的,所以乘地鐵的更多時候,我們都不說話,大段大段的沉默讓我感到安心,我們肩靠肩地看人潮經過,然後安靜地在時光明明晃晃的剪影中看自己漸漸飛逝。飛逝。

接到大狗電話已經是夏末了,梧桐樹依舊長得繁茂,我看見雲朵上開出的大朵大朵的花,然後在地上落下了一大片的影子,一大片的寂寞。大狗打電話來說,我要走了。去澳大利亞。

什麼時候走?我沒心沒肺地問。

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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