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fallu》述說的是緣分、懷念、悔恨三者的起承轉合;《深處種花人》寫到了少年崇拜和感激心理;《孤單西海岸》寫的是恐懼的產生。辛唐米娜深知炫耀的壞處。在面對紛至沓來的記憶時,《關鍵詞》要成熟和從容許多,無論在小說還是人生中,從容都是一種境界。辛唐米娜以其獨特的詞條,對少年往事及記憶逐條分理,漫溢著散文的隨意與灑脫,又巧妙地給故事注入了詩的韻律。
這一方式,在後來劉昂的小說裡,同樣得到了良好的利用。並且在文體上,劉昂在辛唐米娜的基礎上,嘗試了多樣性。其實,形式對於文字的重要性,永遠都只能屈居於內容之後稱亞。正因為如此,唐頌的小說《最後的審判》,使我的視野突然廣闊起來:他竟另劈蹊徑寫到了友誼九九藏書!
孩子的友誼,大都建立在某個合謀行為之上。我和狗蛋的友誼,卻是個另類,他們相互攻擊又若即若離且合謀。這兩個孩子在惡作劇般的玩鬧中,不經意地就發現了很難為人知的生活不可告人的那一面:死去的人活了過來,活著的人即將死去。當父親的真實面目暴露無餘後,狗蛋失蹤了,再也沒有人見過他,再後來,他爺爺也死了,死於急血攻心。
在《飛往上海的班機》上,吳藏花清晰地寫道:「我承認這是一種病態的偏執,然而對此我還是沉迷不已。儘管其實大部分北京女孩兒的聲音並不好聽,有的更是嘶啞,可我就是這麼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歡腳小的女孩兒,有人喜歡脖子細弱的女孩兒,也有人喜歡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長或者睫毛短,長腿或者細腰的女孩兒,而我,天生就是喜歡說得一口既不過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話的北京腔的女孩兒。」從北京到上海,地點上的遷移,在這個小說,卻被巧妙地轉化成了故事延伸的手段和小說結構:喜歡北京女孩——嘗試著跟上海女孩媾和——媾和失敗回到北京和遺忘上海之行:這跟起點即終點說不謀而合。
孩子,總是軟弱的,在異地的受挫後,他們最終都會義無返顧地選擇回到原地回到家裡。孩子的軟弱都或多或少地幼稚和無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增強對這種軟弱和彷徨給予無限的理解和寬容。剛才我粗略地寫到了我的家鄉,現在,我將向你說說我養兔子的事情:
我一直很懶惰,屬於那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人。即使是今天我還吃我老孃煮的飯,懶於動手。要是她不在,我就不吃或者隨便吃點什麼哄哄肚皮。我只十一歲那年養過一次,兔子的數目算不上多,一共七隻,還是用壓歲錢和我妹妹合夥買的。所以,分攤下來,我只養過三隻半兔子。即使按照它們的體重來算也不過我一條胳膊的重量:大約14斤。正月初七從人家家裡抱回來。正月初八我就開始了我的養兔生涯。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是,碾碎14顆開胃片,7顆維生素,把它倆和勻了,撒到搪瓷碗裡嫩黃色的玉米麵上,再用筷子攪拌(一隻手往碗裡倒生水,一隻手捏筷子攪拌,和一般人家和麵差不多)。和出來的面不要太乾,也不能太溼,恰好和成豌豆粒般大小的顆粒就行了。它們喜歡吃這個。而它們中午晚上的待遇則是青草。草都是上一天下午等露水乾盡後從小麥地或者豌豆地裡打來的。主要是一些漿汁藤草。晚上和中午一樣。所以,後兩頓它們看我的眼神和早晨明顯一樣。早晨眼睛是清澈的,而中午的有點渾濁,像小溪裡扔進一顆石頭。不到一個月,我記得那時剛開學不久,它們都長成了大兔子,最重的有四斤多,輕一點的也有三斤七八兩,最小的那隻剛好三斤,秤桿還翹的不是很高。這時候出事了點小事,也許以後我再沒養過兔子也與下邊的敘述有關。
逃跑只是為了再次被囚禁:「回到北京」,一可看做是回到母體,二可解做主動請求被再次囚禁:迴歸等同於囚禁之悖論跟花小狸小說《走出梨花落》裡傳達出的聲音有異曲同工之妙:「或許,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難解的咒」。梨花落的禁忌,在孩子那裡相反地卻蠱惑著她們靠近禁忌,而不是遠離。當離禁忌越近,衝破禁忌的可能就越大,同時你被禁忌所傷害的可能性也在同等增加。
當窺視到生活的真實(窺視到母親跟人偷情,父親被人陷害),她不但沒去阻止事情的惡化,反而扮演起了推波助瀾的角色(我們可以說這是年少的懵懂,但是更應認為這是惡作劇使然)她扮演起了母親的情人的情人的角色,報復了母親,將自己拋進了慾望和情感的旋渦中,從仇恨和圍剿的罅隙裡逃跑了出來,然而事實上,經過數日的艱辛跋涉,他們倆抬眼望去,看到的依然是梨花落紛紛揚揚的梨花。
《走出梨花落》這個標題乍看上去是簡單的謂賓句,而細讀小說,你會發現,句子背後還傳達出了強烈的叛逆、逃跑和衝破樊籬的意味。漸漸地,因果輪迴、亂倫、神秘等等比較概念化的元素在小說裡接踵甦醒和繁衍起來,我不知道這是作者有意為之還是偶然。其次,在小說結構上,《走出梨花落》在該書裡最獨具特色和個性,旋渦狀,使人眩暈,使人想到曾風靡一時的孤獨的村莊。
後來,我的兔子都遭遇了不幸:
長大後的兔子有點精力過剩,它們的兒童多動症發生在青年時九九藏書期,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的騷動。它們吃光它們的青草(不能隨它們吃,要不然它們會拉肚子),就開始啃籠子。籠子是三指寬的竹條釘做的。不到幾日,寬寬的竹條全變成了筷子。到這個時候(它們真的很聰明),停止了瘋狂的進食活動,跳出籠子。有的兔子跳到柴屋裡,在柴禾之間打洞,洞一個接一個地被它們挖成,一個連一個,形成網路;有的跳進臥室,在床底下打洞,在牆腳跟上鑿出一塊塊窟窿;幸運的是沒有上我的床的;剩下的是一幫懶傢伙,它們跑到曬壩裡,倒在地上,讓陽春三月懶洋洋的陽光,照射自己身上。不一會兒就睡著了。狗也在那裡曬太陽,殺手和弱小都有了,於是就產生了屠殺。起初,狗不知道兔子是好惹的,對兔子不停蠕動的三瓣嘴兒敬而遠之,後來,它漸漸的靠近兔子,伸出爪子摸它們的鼻子,玩它們的尾巴,觸它們的耳朵,它們的耳朵怪好看,長長的,透明的耳朵因為陽光照射的緣故變成略帶紅色的玩意,裡邊樹椏狀的血管清晰可見。再後來,狗就按住了兔子的腰。兔子尖叫起來,一些兔子逃回去,一些則遭了殃。發展到後來,狗居然跳進籠子把兔子全趕出來,在屋子裡玩貓捉老鼠的遊戲。那一籠兔子衰竭和滅亡比它們的興旺還快。狗咬死了三隻兔子。給我狠狠揍一頓後,它不再咬它們。而是跳進籠子把兔子全趕出來,在屋子裡玩貓捉老鼠的遊戲。遊戲過程中累死了兩隻,一隻兔子因為跑不過狗,一頭紮在牆上,索性來了個自殺。後來僅剩的一隻兔子因為孤獨絕食而死。絕食的具體原因不大清楚。那是一籠衰竭和滅亡比興旺還快的兔子。
我已經說完了我的兔子,在延續少年情節的同時,他們有意和無意對少年進行了最後的審視,變相地將少年情節推上了斷頭臺。一個時期的開始總是以一個時期的結束作為代價,而我們的成長,更是這樣:儘管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扁平化,但是感情依然沉重如初。所以,這本充滿了童話意味又肆意塗寫生活殘酷的小說集的出現,就好像我的兔子在經歷了種族繁盛之後,遭遇狗贈送給他們的意想不到的滅頂之災種族滅絕一樣,令人瞠目結舌刮目相望。
2005年3月14日於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