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一帖
費了半天勁,終於撥通了警局,看來這條線還真忙,該不會那麼多人都和我一樣忙著自首吧。
"首都警局嗎?我向您自首!"
"犯啥事了?"
"我傳了一百九十九張豔照給我朋友。當時稀裡糊塗的,還以為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呢,唉,我後悔死了??"
"一百九十九張沒事的,要兩百張才算違法。你這樣的情況我們不受理。"
"難道就差這一張啊?"
"這個嘛,我們是依法辦案,差半張也不行。要不你再給你朋友傳一張,湊齊了數,我們好辦事。"
"這還不簡單,你稍等-ok了!"
"這就成了。你哪裡的?"
"杭州的。"
"杭州,那你到杭州當地的派出所去自首吧。"
"杭州公安後知後覺,至今沒有表態說那樣做違法;你們覺悟高,我要向你們自首!"
"既然杭州還沒這規定,那你就別自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