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我便開始自己掙學費,不再向她要一分錢。
因為,我想戀愛,我必須戀愛。可能我並沒有準備好去愛誰,但我急切需要一種被人愛的感覺。這種愛,不是像她的愛一般壓抑讓人窒息,也不是像雷大義的一樣沉默而無處安放,我需要被一個人明目張膽恣意妄為地愛著,愛得好像星冰樂上的奶油,愛得好像四月裡的花朵。
我不想讓她來砍我的男朋友,因為她砍也砍不過來。一個女人如果二八芳齡、略有姿色而立志談戀愛,沒有不成功的。
大學四年裡我談了數不清的戀愛,每一次的物件都是學校最優秀的男生。其實內心裡我稍微有點搞不懂他們為什麼對我趨之若鶩,在大學裡,如花美貌的女孩子多了去,我並不顯得特別突出。
但不大的校園裡,方若虹確實是個名人。
大二那年的夏天,我回家,有兩個男生跟著我。一個有錢,長得不咋滴,在我家附近找了一個賓館。另一個沒錢,卻超帥,住同學家。他們每天搶著跟我約會,我煩了,就躲到雷大義家喝紅茶。雷大義老了,白頭髮一根一根地冒出來。他看著我關掉的手機用比我媽還要憂心忡忡的語氣對我說:"眼光要看準啊,這種事不是開玩笑的。"
"什麼事?"我明知故問。
"嫁人啊。"他說,"亂來就是跳火坑。"
"不行就離唄。"我說。
"說得輕鬆。"他罵我。
我知道他還想我媽咪。我那五十歲的媽咪風韻猶存,拎香奈兒的包,塗lamer的面霜,每週去市裡最貴的髮廊做頭髮花足大半天。她做的小本生意哪裡撐得起這樣的場子,沒人知道她的錢從何而來,或許雷大義有貢獻也未可知。
"她到底哪裡好?"我問雷大義。
雷大義不答,容忍地看我。
我胡亂建議:"你又不是沒錢,娶個年輕漂亮的,氣氣她。"
"她是你媽。"雷大義說。
那晚雷大義請我去吃西餐,不錯的一家西餐店,對面有個姑娘好像對我有意思,老是盯著我看。不過我是正常人,對再好看的姑娘都沒感覺,更何況她長相平平。後來我們在狹小的洗手間相逢。她面對著我,從牙縫裡擠出兩個字:"亂倫!"
看著她屁股一扭一扭走掉的樣子我才終於想起來,她是阿毛的表妹。
你瞧瞧,事隔這麼多年,仇恨依然那麼堅挺。縱然我方若虹一直都是良家婦女,又有多少人會真正地相信呢?
那晚我喝醉,不是跟雷大義,是跟那兩個較著勁追求我的男生,我跟雷大義分開後打電話約他們到酒吧,我告訴他們誰喝得多我就做誰的女朋友。結果掛了的人是我,我在酒吧鬼哭狼嚎,跟他們各自擁吻,直到我媽衝進來,眾目睽睽下扇了我一耳光。
她沒有砍那兩個男生,她真正的本事只能是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