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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又錯(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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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了她的車,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車。她將車開得極為平穩,我們一路上無話,車子快要經過立交橋的時候,有一個小廣場,她忽然將車停了下來,告訴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後開門下了車。

我看到她灰敗的臉色。她顯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對她說:「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無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嘆息:「別以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麼甜蜜快樂。」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說。

「我那日匆匆出門,報了個旅行團,胡亂跟人就上了機。虧得朱朱對我細心照料,晚上的時候,她把她自己帶的真絲睡裙讓給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問我到底是誰,單純得讓我妒忌。」

「呵呵。」我笑。

這個聰明的女子,我知道這是她給我的解釋,當然還有很多背後的她認為不必要對我解釋的東西,比如為什麼要匆忙離家,為什麼要不開心等等,相信她對朱朱也末曾說過,我當然也不會問。

我在天橋下跟她告別,自己打車回家。

忘掉於嫣兒,我對自己說。

可是有一日,朱朱卻苦著臉對我說:「小嫣手機號碼也換了,我怎麼也找不到她。」

「忘恩負義之徒,」我說,「你想她做什麼!」

朱朱說:「那日分別時她送我一枚鑽戒,說是給我玩玩,我今日才知價值近萬,說什麼也要還給她,怎麼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惱怒地說。我也不知道惱怒從何而來,有錢了不起麼?有錢就可以隨便擺譜麼?去她媽的!

我託編姐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查到她辦公室電話,本想打電話過去,可最終還是親自上了門。走到她辦公室的那一刻,我才驚悚地發現其實我是想見她。

但是我已經來不及回頭了,我聽到她叫我的聲音:「羅明?」

的確是她。她手裡拿著檔案袋,一身黑衣,頭髮束起來了,露出頎長的脖子。與我上兩次見她有很大差異。我羅明一輩子沒見過這麼高貴的千變萬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過神來。

「我找你。」簡直是廢話。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開門,「請進。」

我把一個信封遞給她:「這裡面是你的報酬和朱朱還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們都太認真。」

「這是原則。」我努力調節氣氛,「再說朱朱的鑽戒應該我送,你送像什麼話?」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歡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歡,隨時扔掉就是。」她的臉變得比翻書還快:「羅先生我還忙,你還有事麼?」

「有。」我說。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約會你。」我開門見山。

「呵呵,」她取笑地說,「你怎知不會被拒絕?」

「因為你寂寞。」我說。

她將我給她的檔案袋掃到地上。

我轉身離開,我賭她會看那袋子,裡面除了支票和鑽戒,還有兩張音樂會的門票。朱朱是不會喜歡看那樣的演出的,她喜歡聽張學友,和一幫小fans一起尖叫,她連f4都會喜歡,她永遠十七歲,她和於嫣兒一點也不同。

音樂會的那天,我有事耽誤了,去的時候已經開場。於嫣兒早就坐在那裡,這次是一身淡綠,也是很好看。輕聲抱怨我說:「你居然遲到。」

「我在家換衣服。」我說,「揣測於嫣兒會喜歡哪種套裝。」

她不再與我說話。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讓我恍惚,我對自己說:「羅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麼?羅明你怎麼可以毀在一個女人手裡?」

可是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詞叫身不由已。對,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個詞。

羅明的靈魂早被一個叫於嫣兒的人偷走。

散場的時候她問我:「你怎知我會來?」

「噓!」我故作調皮狀,「秘密!」

「噁心。」她笑,象個孩子,然後問我:「你怎麼來的?」

「打車。」我說,「回去想搭你便車。」

「我沒開車來,」她說,「今天心情不錯,所以一路走來。」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說,「說說為何心情不錯?」

「噓,秘密!」輪到她將我軍。

「不許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亂。」我老老實實地說。

她果然收住笑,嘆息說:「羅明,你何時練就這一張嘴?」

「以前是為了生計。」我說,「不過現在我發現有更大的妙用。」

「為何?」

「為了討你歡心。」我單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臉色突然菲紅。調過頭去。我自知有戲,窮追不捨:「請你夜宵?」

她沒拒絕。

我們到「名典咖啡屋」。很優雅的包間,我喝烏龍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時我坐到她身邊,她往旁邊躲了躲,心裡一定在罵我豬頭。可是她畢竟沒有罵出口。我嘶啞著聲音問:「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淚,弄得我手忙腳亂。然後我聽到她說:「羅明,我十七歲時怎麼沒遇到你這樣的男孩,不然,一輩子可以不是這樣的。」

「還來得及後悔。」我說。

「來不及了,我連糖醋魚都不會做。」

「我可以學。」我是真心話,我為她什麼都可以。

「為什麼喜歡我?」她問。

「我也想知道。」我說。

「你是個傻瓜。」她以手撫額,「你比我還要傻。」

她疲憊的樣子也是如此的優雅,我維持君子風度,差點撐到青筋爆烈才沒吻她。

之後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見我。我當然知道原因。於是我開始疏遠朱朱,她打來電話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間不開門。她終於在單位逮到我,厲聲說:「羅明你找死,你在搞什麼鬼?」

「我忙。」我蒼白地說。

「忙什麼忙?看你做的破書!」她把我桌上的書甩得啪啪作響:「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賣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罵。

她奪門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電話,我欣喜若狂:「出來喝咖啡?」

「羅明。」小嫣的聲音很沉靜:「朱朱在我這裡,她快要心碎。」

「關我什麼事?」我硬著心腸。誰讓我遇上於嫣兒?

「我會同她說。」小嫣說。

「說什麼?」我緊張。

「說你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留戀。扔掉也罷。」她惡狠狠地掛了電話。

扔扔扔!此時的羅明,也就跟一張破抹布沒什麼兩樣。我自暴自棄,又獨自到酒吧喝酒,酒吧裡的歌還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來自何方,你去向何處……」

惆悵舊歡如夢。

酒醒了後,我躺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裡。一個人影立在窗前,我脫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轉頭向我說:「朱朱說在那裡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時候,你已爛醉,正在和服務生吵嘴。」

「為什麼吵?」我全不記得。

「你罵她趕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帶你來這裡。」

「這是哪裡?」我問她。

「我的家。」

「我們可有……?」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還搞得像小孩子一樣深情。」我趁勢擁抱她,她的身子很軟,我將頭埋在她胸前說:「為了於嫣兒,赴湯蹈火。」

我可以感覺到她的顫慄。

我以為我會贏。我怎麼也沒想到我會輸得徹底。那是我最後一次見於嫣兒,她送我到家門口,搖開車窗在陽光下跟我揮手,我以為我們會有美好的將來,我沒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國。

美國。

她留下兩樣禮物,一樣是給朱朱的,還是鑽戒。不過比上次給她的還要漂亮許多,盒子裡有張小卡,上面寫著:給朱朱和羅明的結婚禮物。

還有一樣是她的書稿,圖文並茂。書的名字叫《錯了又錯》。她寫道:羅明,相信這會是本暢銷書。記得給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讀完她的小說,應該是於小嫣的自傳,於小嫣不輸於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邊。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聰明的女子就是這樣,可以將不快樂的事很快地拋於腦後不去想它。躺在我懷裡讀《錯了又錯》的時候,她說:「羅明,結尾處這個角色怎麼看怎麼象你?」

我苦澀地笑。

我終於事業有成,只是那個叫於嫣兒的女子,與我永遠地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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