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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圖圖(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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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我遇見你,在我最美麗的時刻。」

這是圖圖寫給我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書裡的一句。

雖然我知道這句話並非圖圖原創,而是出自一位很有名的女詩人的詩,可是每次想起,仍然唏噓。

圖圖遇見我時,我們真的都在最美麗的時刻,最肉麻不堪又最燦爛奪目的青春年華。

她是我的初戀。

那時候,我還是電子系一個不務正業的學生,每週都有幾天扔下功課,去市中心一間酒吧賣唱。一把吉他,一把還過得去的嗓子,是我表演工具的全部。

後來,慢慢有志同道合的人加入進來,先是張沐爾,後是怪獸。

怪獸是貝斯手,張沐爾司鼓。

我們組成一支叫「十二夜」的樂隊。

那不是一間很有名的酒吧,演出場所也很不專業。簡單說,就是不可能每次都有鼓,也不是時刻要用到貝斯。所以大多數時候我仍然是孤單一人,撥幾個簡單的和絃,唱一些或流行或過時的歌曲。

其實酒吧唱歌收入並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錢,而是那種可以在黑暗處低吟淺唱的感覺。

那種又喧囂又孤單的感覺,無限接近自由。

在那個所有人都各懷心事的地方,其實沒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們聽到的只是歌聲。如果運氣好,當然他們偶爾回憶其人生中的這一刻,會忽然想起,有個人在寂寞空曠的背景裡這樣歌唱;他們會想不起這個人的樣子,但那遙遠模糊的歌聲,會讓他們惆悵。

這就是我心裡的音樂,它或許永遠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讓人念念於心,卻可以暗中記錄人生的全部時光。至少,當我回憶起每一段光陰,都會有音樂作背景。人生是這麼動盪不安的長路,只有歌聲可以讓人休憩——後來我會刻意地把每一段日子用樂聲標誌,好讓自己不至於遺忘。

比如,遇見圖圖的那天,在我的記憶裡,標誌為: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

因為她的到來實在排山倒海,陰差陽錯,命中註定的,我躲不了,當然,也不想躲。

也可以說,她一直都在,她是這間小酒吧的常客。我以前也模糊看到過她,但當時她和一般喜歡泡酒吧的女生沒什麼兩樣,穿著入時,眼神浮華,總是和一些看上去不太像好人的男生廝混。

我對這樣的女生歷來不感冒。那時候我二十一歲,對愛情有自己的期待。我固執地認為我將來的女友會是那種古典型的女孩,黑頭髮、黑眼睛,開朗善良溫柔,當然,也很漂亮。

在我遇見圖圖那天以前,我對所謂命運,一無所知。

我的工作時間從八點開始,斷續唱三個小時。然後,酒吧老闆請我喝上一杯,結給我當晚工錢。那天我低著頭喝一杯橙汁,夜已經有點深了,酒吧裡的音樂換成勁爆的舞曲,襯著燈光掩映下光怪陸離的人臉,我居然有些昏昏欲睡。

把我吵醒的是酒杯碎裂的聲音,人聲一下變得尖銳起來。有人打起來了!有人跑,有人拉架,總之混亂不堪。這在酒吧裡是常事,我已經見慣不怪,第一反應是去找老闆結工錢,當我好歹揹著吉他衝到吧檯,正聽見一個男人尖聲叫囂:「你就這麼走?你敢走?你走了老子殺了你全家!」

黑暗裡不是特別看得清楚,不過我還是看到,他圓圓的腦袋被一杯來歷不明的液體襲擊,他所剩不多的頭髮被那些液體粘成一團,非常有趣。

既然有趣,我當然是要笑的。

吃了虧的傢伙馬上把矛頭指向我:「你笑什麼?你敢笑?你和她是一夥的?」他揮一揮短粗的胳膊,幾個人向這邊包抄過來,我看情形不對,顧不得多想,一記右勾拳,利索地放倒一個。

我還沒來得及為自己衝動的行為後悔,已經看到圍過來的其中一個掏出彈簧刀。我推翻身旁的桌子,桌上的酒瓶碎了一地,酒吧裡的客人開始尖叫。那人閃過,握著刀朝我撲過來,我握緊拳頭已經做好火拼準備,可是這時有人拉住我的衣袖,聲嘶力竭地在我耳邊喊了一聲:「快跑!」

然後,她拉著我開始飛奔。那是一隻柔若無骨的小手,拉得我心裡一激靈,我就這樣揹著我的吉它,笨手笨腳,腦子短路地被那隻手牽跑了。那幫人罵罵咧咧地追出來,噼裡啪啦的腳步聲亂作一團,身邊的人喘著粗氣一迭聲地問:「跑不掉怎麼辦?」

怎麼可能跑不掉?

對這裡的每一條小巷我都熟悉。我拉著她迅速拐進一條人跡罕至的巷子,走到深處穿過一個廢棄的門樓,往出一拐,就是車水馬龍的大道,明亮喧譁,安全無比。

我們停下來喘氣。她彎著腰,雙手按著膝蓋,精疲力竭的樣子。

說實話我也累得夠嗆,不過,我終於有閒心打量她。首先,她是個女的。其次,她很扛凍,夏末的早晚已經有涼意,她卻還穿著短裙,露出兩條勻稱好看的長腿。

看在腿的份上我決定對她客氣:「你還好嗎?」我事務性地問。

她不答。

「你還好嗎?」我提高聲音。

她忽然抬頭瞪著我,是那種直愣愣的瞪,她的眼睛水波瀲灩深不見底,我一下呆住。

「真的安全了?」她問,怯生生地,帶點試探的意思。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後,她呆了一兩秒,開始揚聲大笑。我從來沒見過一個女生笑得那麼放肆,她一邊笑一邊揉著自己的腿,一邊還不忘了上氣不接下氣地嘲弄:「哎,你覺得我給那個矬子設計的新發型酷不酷?」

「喂,」我覺得我有必要弄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你是誰?叫啥?幹啥的?那群人為什麼要找你麻煩?」

她一下收斂了笑容,變得倍兒嚴肅。

「你不認識我?」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你確定?」

我確定。

她呆了一剎,判斷我是不是在尋她開心。然後,總算搞清楚狀況了的她一臉不解:「那你幹嗎去惹他們?你幹嗎救我?」

我發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全部的錯誤只在於我太有幽默感,以至一不小心就掉進了命運早就給我刨好的陷阱。

「我還以為你也看上我了啊,老天。」她白痴兮兮地感嘆,「哪曉得你沒有!」接下來她用力拍下我肩膀,「敢情,你是個好人啊!」

我靠!

我差點立刻轉身把這個自我感覺超好的不良少女留在原地吹風,可陰差陽錯地,我沒有。相反,我和她開始沿著馬路牙子慢慢走,她其實仍然沒有從剛才奪命的奔跑裡回過神來,我猜她是那種越緊張越多話的人,有些語序混亂,詞不達意。

然而儘管如此,我終於也慢慢弄清了,她叫什麼,是幹什麼的,當然還有那群人為什麼要收拾她。

實在是有些戲劇,但她卻是真實地進入了我的生活。

「叫啥?」我把好奇心按了又按,還是忍不住問道。

「我叫圖圖,圖畫的圖。我在市一職高讀書,讀會計,大概,因為實在我也搞不清楚我在讀什麼。」

以上就是她的開場白,很迷糊,很有圖圖特色。但是她的確很漂亮,當我驚魂稍定,可以用一個男生看女生的眼光正確地衡量她時,不能不這麼承認。她穿一身黑,後來我就再也沒見過任何一個女孩把黑色穿得那麼有型,她的腕上誇張地戴著一串黑曜石的長手鍊,她不斷舉起手把前額的頭髮撥開,樣子真是明麗。

「你也曉得的咯,職高有什麼書好讀?男生閒著沒事就評什麼‘四大美女’,我是其中一個,而且,」她有些得意地補充道,「也是最漂亮的。」

「然後那些男生就會為了爭我打架。其實他們也不見得有多喜歡我,但是就是喜歡爭,爭這些,好有面子麼?不過,反正啦,我已經習慣男生們為我打架,他們一天不打我都覺得閒得慌,覺得人生特沒意義,真的。」

「虛榮。」我評價。

「虛榮就虛榮咯!」她滿不在乎,「人生不就來場虛的嗎?」她昂著頭在晚風裡走,像一頭驕傲的鹿,臉上是不屑於對任何人解釋的淡然。「你覺得今天這樣打架很可怕?其實呢,那幫流氓也是來虛的。我不就花了他幾千塊買了件吊帶嗎?花了他的錢他就以為可以把我怎麼樣?殺我全家,我都不知道我全家在哪裡,真謝謝他哦。」

「幾千塊的吊帶!小姐!」我抓狂。

她很敏感地轉過臉:「小姐?你說我是小姐?你嘴巴放乾淨點!」大概是我無辜的表情使她馬上意識到自己防衛過度,她抓住我衣襟,有些自豪,又有些怯生生地屈尊跟我解釋,「其實他連我的手都沒拉過,真的。那種男人,我見得多了。」

我輕輕地把衣襟從她手心裡抽出來。不管她多麼漂亮,我們真的不是一路人。

沙優啦啦,就此別過。

我揹著我的吉他快步走,尋找62路站牌,我們學校在數十公里外郊區,公車就這一根獨苗。可她牢牢地跟著我,我不得不回頭建議她:「你自己回家好嗎?」

「回家?」她笑起來。「你說我爸家還是我媽家?我爸家在瀋陽,我媽家在重慶。」她手插腰,居然帶點挑釁的味道,「或者你說宿舍?對不起,我的室友剛剛把我的東西扔出來,因為她的男朋友在追我。」

我不敢置信地看著她,她帶著一臉嘲弄的表情看著我。她的臉上沒有一絲痛苦的痕跡,我有點懷疑她在說謊。

「咳,」我說,「我很抱歉,可是……」

「可是你要錯過末班車了!」她輕快地說,「原來是個乖娃娃啊,錯過末班車回不了家了,我要媽媽……」她擠著眉毛,做出一臉哭相。

我又不是小孩子,被你用激將法?正好過來一輛62,我連招呼也懶得再跟她打,腳一邁就要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你!」她在我背後喊,「你真不夠朋友!」

誰和你是朋友?抱歉啊抱歉,我認識那個人嗎?我的一隻腳已經上了公車,此刻有人大力拽我的吉他,我一個重心不穩倒摔下去,接連幾個趔趄,靠著路邊的一棵樹才沒摔個仰八叉。

再看看她,她笑容滿面,對公車售票員做著「gogogo」的手勢。

公車開走了。我欲哭無淚。她依舊是那樣,似笑非笑用一種睥睨的眼神看我,好像是在問:「現在,怎麼辦?」

我懊惱:「說吧,你到底想幹什麼?」

「你救了我,你必須負責到底。」

「我不該救你,我錯了,我改行不行?」

「為時已晚。」

我懶得理她,在馬路牙子上坐下開始檢查我的吉他。這可是我的寶貝兼吃飯家伙,剛才撞了樹撞了人還撞了牆,不知道有沒有傷筋動骨。我順手撥了一個《挪威的森林》前奏,還好,一切正常。

「我聽過你唱歌,嗓子破點,感情還是有的。」她流裡流氣地在我身邊坐下,我挪開一點,跟她保持距離。

「你剛才彈的那是什麼來著?聽著挺耳熟。」她沒話找話。

「挪威的森林。」我儘量禮貌。

「哦,這個我知道,那個什麼伍佰嘛!」她馬上又自我感覺良好地哼起來,「讓我將你心兒摘下,試著將它慢慢溶化……」

「打住打住!」我忍無可忍,「這是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wood,你有點文化行不行?」

「你有文化,你倒是唱啊!」她不甘示弱。

唱就唱,怕你怎的。我拉開嗓門,第一句「ioncehadagirl」就把她震住。我暗暗得意。嘿嘿說實話,我彈吉他唱歌的樣子還是蠻帥的,被公認為「十二夜」樂隊裡最有女生緣的一個,小半年裡收到的情書也有好幾十封。

她在黑暗裡看著我,我在她的眼睛裡看到那些熟悉的仰慕,臭屁地問她:「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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