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樓下超市買了酸奶麵包還有一堆水果等七七回來。粗略地計算一下,從這到酒吧,打車不會超過半小時。她把錢交給怪獸,怪獸又不會搭理她,因此這個過程最多隻需要五分鐘。然後她再打車……
但她去的未免也時間太久了一點。
夜裡十一點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張沐爾:「七七還在你們那兒嗎?」
「七七?」他疑惑地說,「她為什麼要在這啊?你小子怎麼還不過來?」
他的口氣不像開玩笑,我的腦海裡馬上出現七七被劫持、綁架、撕票的種種情景,一身冷汗。最好的可能,是她已經到了酒吧街,但是找不到怪獸酒吧,因此迷路,或者順便跑到另外一家去鬼混。
最壞的可能……
我打個寒噤,不敢再想。
「喂!」張沐爾說,「你沒事吧。」
我已經掛了電話,關上門,下了樓,打了車,讓人把車停在酒吧街的路口。然後我一路摸索著進去,在每一間酒吧的門口張望,引來行人側目。
我一無所獲。
遠遠地,我看見了「十二夜」的招牌,混在一大片相似的霓虹燈裡,它孤零零地陷的好沒氣勢。我心裡的內疚自責和沮喪在那一刻忽然達到頂點,衝過去,一腳踢開門。
我看到什麼?
那個沒心肝的小妖精就佔著最中間的一張桌子,和張沐爾怪獸他們談笑風生!桌上擺著幾瓶已經開了的酒,七七一邊往張沐爾的杯子裡倒,一邊喊:「喝,全算我帳上!」
「哪兒的話!我請我請!」一向酒量不好的怪獸已經面紅耳赤。
真是一幅溫暖如春的畫面啊!
我氣得牙根癢,站在門口大吼一聲:「七七!」
她一點都不吃驚地掃了我一眼。
「阿南你來得正好!」張沐爾興高采烈地說,「一起喝一起喝!」
「你到底在這幹什麼!」我一個一個瞪他們,「你們在這幹什麼?」
「等你啊!」張沐爾含糊不清地說,「七七說你兩小時內準來,現在還沒兩小時呢,你小子就不能跑慢些?」
七七把手攤開,伸到張沐爾面前。
張沐爾乖乖地掏出一百塊放到她的掌心。
我看得目瞪口呆。
「我都說了,林南一不會不管我。你非要和我賭!」七七朝我擠眼睛,「林南一,你說,對不對?」
「拿傢伙,今天開練啊!」怪獸招呼。
「沒傢伙。」我愣愣地說。
「早給你準備了!」張沐爾急切地說。他跑到吧檯,鑽到桌子底下去,出來的時候手裡已經多了一樣東西。他抱著它跑過來,一把塞到我懷裡——是琴盒,當然。
我開啟它。一股玫瑰木的香氣撲鼻而來——這是把好琴,和我以前用的那把簡直天上地下。
「哪來的?」我問,「怎麼回事?」
「怪獸買的。」張沐爾說,「他為酒吧的吉它手專門挑的。」
「很貴吧。」我說,「這麼貴的琴給我用白瞎。」
「那你就不能爭口氣嗎?」怪獸冷冷地說。
「你小子別以為給我買把琴就可以隨便說我,小心我抽你!」這句話出口,我忽然感到一陣難言的輕鬆。
張沐爾和七七都笑。
原來,面對一件事,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困難。
我畢竟不能讓「十二夜」變成另外一支陌生的樂隊。這裡面凝聚著我最好的年歲,就算我放棄了,它仍然在我的血液裡。
也許我們應該好好混出個樣子來讓圖圖看到吧。也許,某天我們一朝成名,報紙上鋪天蓋地都是我們的專訪,我們霸佔整個電影片道——如果是那樣,圖圖可會回心轉意?
我正在這邊浮想聯翩,七七擺出一副大姐大的樣子:「今天也晚了,排練就算了。咱們再喝一輪就散!」
「不準喝酒!」我兇巴巴地說。
張沐爾聽話地端上來飲料。七七好像心情很好,懶得和我計較的樣子,抓起一瓶可樂,狠狠地吸了幾口。
「我喜歡這裡的氛圍,」她說邊吸邊說,「很像我以前愛去的那一家。」
「哪一家?」我機警地問。
她白了我一眼。
怪獸把我拉到一邊,要跟我單獨聊聊。從酒吧的透明玻璃窗往外看去,是這個城市彷彿從沒熄滅過的燈火。我們一人一杯啤酒,我說:「謝謝你的琴。」
「還不算最好。」怪獸說,「以後我們牛逼了,買更牛逼的。」
我看看四周:「這裡花了你不少錢吧?」
「阿南。」怪獸說,「我想請你替我打理這裡,目前我和沐爾都有工作,你是最合適的人選,你看呢?」
「我不懂的。」我說。
「都不懂,慢慢學。」怪獸說,「我們只是有個地方來玩我們喜歡的音樂,不是嗎?賺多賺少我不在乎的。」
「謝謝你的信任。」我由衷地說。
他的目光越過我的肩頭,看著七七。
「別亂想。」我說,「她還只是個孩子。」
「我感覺她和圖圖很像。」
怪獸的話嚇我一跳,我轉頭看七七,她正在和沐爾聊天,笑得誇張。她不是圖圖,她只是七七。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圖圖,沒有人像她一樣。沒有。
「你算答應了?」怪獸問。
我沒再唧唧歪歪,點了點頭,反正在家閒著也是閒著。
後來我們又喝酒了,那晚怪獸喝到半醉,話也比平時要多。後來我們談到酒吧的主唱的問題,「‘十二夜’只有一個主唱。」怪獸的舌頭打著結,眼神卻堅毅無比,「等她回來,不該在這裡的人就統統滾蛋!」
「呵呵。」七七低聲笑,「看來他真是醉得不輕哦。」
我們離開的時候下了一點雨。天晚了,沒有計程車,我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包在七七頭上。入秋的涼風颳在我臉上有小小疼痛,這種痛感,才然我真切地意識到,我還在繼續我的生活。
七七在我前面慢慢地走,她仍然是個讓我難以捉摸的孩子,活潑的時候,是病態的活潑,安靜起來,是嚇人的安靜。街燈的亮光一盞盞掃過她的臉,我覺得,有必要跟她和解。
「以後不許再這麼捉弄人,聽到沒有?」我嚴厲地說,「讓人擔心很好玩嗎?」
「你擔心我?」她出人意料地問。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再也不想生活得亂七八糟。」七七說,「林南一也許你女朋友真的會回來,張沐爾說得對,你不該過這樣亂七八糟的生活。」
「你在說什麼?」我有些聽不明白她的話。
「反正。我要開始新的生活!」她把兩隻胳膊高高地舉起來,舉過頭頂,她做和圖圖一模一樣的動作。我把眼睛閉起來,不充許自己瘋掉。
在這麼深的夜裡,七七顯得乖巧、溫順,還有一點點的興奮。
「林南一,你聽我說,」衣服包著頭,我只看見她的一雙眼睛閃閃發亮,「怪獸要是不喜歡圖圖,我把頭割下來給你。」
「我們都喜歡圖圖。」我溫和地拍拍她肩膀,「我要你的頭幹什麼?」
她哈哈哈哈地笑,問我:「林南一,我留在你身邊多長時間了你記得不?」
我搖搖頭,我真的沒認真算過。
「十二夜。」她笑嘻嘻地說。
「肯定不止吧。」我說。
「傻瓜,十二是一個輪迴。」七七說,「林南一你要小心了,興許我們就要在一起生活一輩子了。如果你找不回圖圖,我們就是兩個孤單的人,註定了要在一起哦。」
這個孩子,居然說出這麼有哲理的話,讓我的心軟得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不過。你一定會找回圖圖的。」七七說,「因為我感覺,她一直愛著你。」
我奇怪地問:「你為什麼有這種感覺?」
「不知道。直覺吧。」七七說,「林南一,你是個好人,好人一定會有好報的。」
我拍拍她包著衣服的頭,她衝我吐舌頭,笑。
十二是一個輪迴?
只是圖圖,你怎麼真的狠得下心,捨得離開我,捨得離開「十二夜」呢?
到底要經過多少輪迴,我才能等到和你重逢的那一刻?還是這一生,我們永遠都不得再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