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又是上帝我們在等待什麼奇蹟
最後剩下自己捨不得挑剔最後對著自己
也不大看得起誰給我全世界我都會懷疑
心花怒放卻開到茶靡——
王菲《開到荼蘼》
暮夏初秋的午後。
陽光被半合的窗簾切成v字形,淡淡地印在對面的白牆上。我俯在書桌上看一本亦舒小說《開到荼蘼》。這本書已經被我翻得很舊了,我還記得一年前,當我在書店裡終於找到它時博文那憂心忡忡地樣子,他看著我,緩慢地說:「其實,天意,我覺得你還是少看點這樣的書會比較好。」
我把嘴咧開來,做出一個史諾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輕輕地拍了一下我的頭,然後我們一前一後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這樣的天氣吧,陽光給他的頭髮渡上一層金色,風打著旋帶著夏天的最後一絲熱氣掠過我的耳旁。
我抱著書朝著他的背影做鬼臉,懷著一種莫名的暈眩開始盤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地學習數學,不再逃課看無休無止的言情電視劇,不再吃小攤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裡為了佔靠窗的位而吵架,等等等等。
做個乖女孩,為了博文,我是願意的。
雖然,博文與我是那麼的不同,他可以將一道在我看來九彎八拐的物理題在一分鐘內輕鬆的解決,卻讀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資的文章。比如我獲得全市中學生創作比賽金獎的那篇散文,他給我的評語就是:「太散了,簡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著他和我一起聽一首楊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麼喜歡的歌啊:「滿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邊,輕聲細語溫柔的臉,看著我的眼,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諾言,愛我永遠……」
我正聽得如醉如痴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鳴的時候他忽然問我:「這首歌叫什麼名字來著?」
「《祝我幸福》。」
「出大問題了,怎麼是《祝我幸福》,應該是《祝你幸福》才對呀。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寫歌的人連這點兒也不懂,這歌還有什麼好聽的?」
我差點沒當場暈過去。
這個總是讓我啼笑皆非卻牽腸掛肚的孩子,我一直以為和他之間會有一些長長久久的情節。我甚至在開始替他寫一篇長篇小說,男女主人公分別用了我們各自的名字,計劃著在他二十歲生日的時候給他一個讓他措手不及的驚喜。
從十七到二十,我曾一度以為會是一場充溢著鮮花和甜美的旅行。
可惜的是,我的小說才寫了一個開頭博文就離開了我,留洋去了。
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是下午的最後一堂課,我們正要進行一場數學考試,結果我交了白卷,我沒有辦法,我面對考卷腦子裡一片空白,我真的是一道題都做不出來。我那時候恐怕一加一等於多少都已經忘記。
博文在放學後空空蕩蕩的教室裡跟我說對不起。我嘲諷地笑了一下我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跟我說對不起,他沒有對不起我什麼,他的將來是他的而我的將來是我的。我唯一的錯誤就是曾經將這兩份將來愚蠢地混為一談。
「你不是一直想要個diskman嗎?」他把他的diskman遞給我說:「留給你,想我的時候就聽歌吧。」
「你認為我會想你嗎?」我仰起頭來,努力地微笑著問他。
「也許會吧。」他說。
我真想給他一耳光,但是我沒有。我也沒有去接他的diskman,而是很有風度地跟他說再見。他走過來拉我一把說走吧我送你回家。我甩開他說不要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嘆息說天意你真是一個容易讓人擔心的孩子。我想說你那麼擔心我難道就不能不走嗎?
這話是在心裡的,我當然沒有說出口。因為我明白從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博文對我也許是善意的隱瞞讓我覺得羞辱。我固執地坐在座位上裝做在做作業的樣子。聽他在我身後粗重的喘息聲,聽他無可奈何地說:「那我先走了。」
我沒答話,其實我也說不出一個字來。等到他真正地走了,我的眼淚才一顆一顆地掉下來,掉在課桌上,發出悶悶的迴響。淹沒了一行用鋼筆寫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藍,我很愛你。」
這是一個天很藍的週末的下午,他握著我的手一個字一個字寫下的。寫到「愛」字的時候,我還記得他停頓了一小下,那種停頓真是一種充滿了折磨的幸福呵。
那時暈頭暈腦的我哪裡會明白,天各一方其實只需要一個夜晚和一個白天。
博文還是留下了他的disc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裡。只是從此,我再也不喜歡聽歌,那個嗜歌如命的夏天意彷彿在一夜之間得了恐歌症,走過音像店的時候,多半是呈半跑的誇張的姿勢。
自從博文走後,我們便很少聯絡,偶爾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問候,我差不多要忘記,他修長的手指,陽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習後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顆開滿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樹下,他曾經給過我的恍惚的擁抱。
罷了。
年少的愛情,總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還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顯得冗長而無奈,不過我並不盼著開學。整個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裡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細節,我就毫無出息慌里慌張地跳過去。這樣的閱讀多少有些居心叵測吧,說是不想說是不想卻又不可避免地牽出許多往日的回憶來。
我想合上書卻好幾次欲罷不能,直到老葉敲開了我家的門。
老葉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歡穿大花的衣服,說話的嗓門也很大。見了我,指著門口的一大箱子書說:「天意,我知道你喜歡看書,你來挑挑,你不喜歡的我就全賣掉了。」
我知道這是老葉女兒的書,她的女兒是我的校友,叫吳媚媚。但其實她長得並不媚,個子矮矮的,臉上時爾會有因為讀書而熬出來的青春豆。我在上學放學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給人的感覺是一個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過我並不討厭她,因為,她有高傲的本錢。
這不,她考上北大了。
一個我永遠也望塵莫及的學府。
「你是不是也要去北京?」我一邊埋頭在那箱書裡亂撿一邊問老葉。這個老土的吳媚,她居然還看《簡愛》,不過是中英文對照版。我放回去又重新拾了回來。
老葉說,「是啊,吳媚的爸爸一直就在北京工作,我反正也退休了,這下我們一家子可以團圓了。」說到這裡她忽然想起來:「對了,我這裡的房子租給一個才畢業的大學生了,他要過幾天才會來,可我們明天就要上北京了,我把鑰匙放在你家,讓他到你家來拿,你看好不好?」
「好的。」我說。
吳媚的書真的是很多,不過全都是些沒用的,我胡亂抱了幾本到懷裡算是給老葉面子。老葉挺好的,有時做了好吃的還往我家送送,在陽臺上澆花的時候還喜歡把壺伸過來替我家的花也澆澆,和吳媚媚的冷完全不同,是個天生的熱情的人。
她拍拍我肩說天意你要好好考哇,明年就輪到你了。
「我不及你們家吳媚媚一半。」我自慚形穢地說。
「我還不知道你!」老葉的嗓門真是大得讓我難以忍受:「作文比賽第一名哦,我們家丫頭才三等獎呢。」
「那是歪門邪道。」我笑嘻嘻地說。我知道這事兒是老葉的心病,索性自己諷刺自己讓她開心一些。
她果然中招,不再與我羅嗦,笑呵呵地搬著一箱書下樓去了。
五天後,我見到了凌夏。
他抱著一隻大音箱來敲我家的門討鑰匙,那音箱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他從音箱後面探出來的頭。
「等等,葉阿姨說要看身份證。」我咬著一隻蘋果對他說。
他笑笑,吃力地從屁股後面把身份證掏出來,的確是凌夏,一個聽起來冷冰冰的爛名字。我把身份證和那串鑰匙遞還給他,他接過,轉身開了門,再用牙咬住它,推著音箱進去了。門關上的一剎那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褲,是leecooper,文博很喜歡的品牌。其實文博很多時候比我奢侈,他會花掉所有的壓歲錢去買一條看上去沒什麼兩樣的褲子,如果要送我巧克力,他一定會送我kisses。他有他的不凡追求,只是他在我身邊的時候我沒能將他看透。
我還曾經遺憾過他不夠聰明,現在想起來,傻得是我自己。
不僅傻,而且弱智,才會讓「文博」這兩個字見縫插針地來攻佔我的記憶。
吃晚飯的時候,媽媽正在對我進行「很快就是高中的最後一年了要拼命哇」之類的勸告時,耳邊忽然傳來一陣激越的鼓聲,然後是電吉它悠長的鳴叫,再接下來是低悶的貝斯和毫無章法的鍵盤。
媽媽憤怒地拍下筷子喊起來:「該死的老葉,看看她都把房子租給什麼人了?!」
「難道是樂隊?」我想起凌夏的那隻大音箱:「不會吧,這麼誇張?」
「你!」媽媽用手朝著爸爸一指說:「快過去打個招呼,這樣子亂來,天意還要不要看書啦!」
「都是鄰居麼。先忍忍。」爸爸說,「晚上不吵就行。」
「就你能忍。」媽媽不開心了,「忍到今天還是這個樣子,忍出什麼名堂來了嗎?」
爸爸前一陣子說是要升職做副科長,誰知道到了最後居然沒成。老媽心裡有氣,動不動就提這事兒。
爸爸不說話了,飯也不吃了,臉拉得老長地躲到陽臺上抽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