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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末曾猜到的結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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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在夢中的時候,羅琳的電話把我驚醒。她在電話那頭歡欣地說:「小懶貓,還沒起床?今晚請你看演出!」

「什麼演出?」我心一動。

「中國原創音樂晚會。」羅琳說,「我們公司贊助的。你叔叔特別要我給你留一張貴賓票,他說你喜歡聽其中的一支樂隊唱歌。」

「你們公司贊助的?」我不信。

「看看報紙吧,‘天通之夜’原創音樂晚會!」羅琳說,「小笨瓜!」

「怎麼我叔叔沒跟我提起過?」我訥悶。

羅琳笑得什麼似的:「太搞笑了吧,你是老總還是他是老總!」

「贊助一場要花不少錢吧?」我問。

「可不?」羅琳說,「白花花的銀子都是從我手裡親自流出去。哎,其實中國的原創音樂沒戲,我看好了,夏總是把錢往水裡扔哦。」

「他也許是無奈吧。」我說,「到處都在跟他要錢!」

「可不是,那幾天啊,那些人就坐在他辦公室不走。對了,夏總叫我進去的時候我還聽他們提起你呢,說是其中一個還是你的鄰居。」

「凌夏?」我說。

「對。應該是這個名字。」羅琳說,「好啦,我沒空跟你說啦,晚上七點工體見,不見不散哦。」

「嗯。」我說。

但是我失約了。我沒有去。我用了一個白天的時間來思考,總算得出了一個清晰的不用懷疑的結論,凌夏利用了我,他利用了我,所以才會得到叔叔的贊助。得到叔叔的贊助,也許才可以和唱片公司簽約。如果他從不曾心懷鬼胎,又怎麼可能會瞞著我這一切?

他用他對我的「若即若離」利用了我。

一場騙局。

可憐我傷痕累累卻無處傾訴。

晚上的時候叔叔打來電話,問我為何沒去。我推搪著說不舒服不去了。掛了電話媽媽問我是誰,我說是叔叔。爸爸在一邊插嘴說你知道嗎你們丁老師竟提出要讓你叔叔把他兒子從保安部調到財務部,呵,真是人心不足啊。

我一驚:「叔叔答應了?」

「哎,你說他能不考慮麼?」爸爸說完,意味深長地看著我。

「我明天就回學校去上課。」我說,「我會考上比師大更好的學校。」

媽媽以為我瘋了,和我冷戰了兩天後,無奈地接受了我取消保送的決定。好幾天晚上,我都聽到陽臺上傳來的吉它聲,可是我沒有出去。我用棉花把耳朵堵起來,唸書唸到半夜兩點也絲毫不覺得累。

葉細細也說,我瘋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原因。我發誓再也不被任何人利用。

再也不!

高考結束後我收到了凌夏從網上發給我的一封信,那封信不算長,是這麼寫的:

天意,你好:

當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從你隔壁搬走了。

我一直在猜,你躲著我的原因。一直猜不到,所以,就不猜了。呵呵。

但是,我會尊重你所有的決定,會記得,有個可愛的女孩子,曾經那樣用心地聽過我的歌,給過我很多的鼓勵。

或許一切都是天意。

但無論我們在哪裡,願音樂,愛,思念和希望同在。

祝福你。

你的朋友:凌夏。

我狠下心刪掉了它。不允許自己掉一滴淚。

一個月後,我收到了上海一家著名學府中文系的入學通知書。於楓和我考入了同一所大學,學計算機。葉細細卻陰差陽錯地考到了廣州。她走的時候我和於楓都去送她,火車快要啟動的時候葉細細從視窗探出頭來對我說其實也是對於楓說:「緣份真是很無奈的東西,你們說是不是?」

「一路順風。」我依依地握她的手,並沒有直接回答她的問題。

大學的生活遠沒有我想像中的美好。新鮮感過後就是對付枯燥的功課,日復一日,乏善可陳。我並沒有朋友,偶爾於楓來,陪我吃頓飯。有空的時候和葉細細還有羅琳在qq上聊天,聽她們擔心地對我說:「天意你真是一日老似一日,往日的活力呢?」

對啊,往日的活力呢?

我自我解嘲地說:我已經快要十八歲了,老了。

生日的前一天,也是聖誕節的前一天,叔叔剛好來上海出差,給我帶了一大包的好吃的東西。我跟他來到他住的五星級的賓館。站在十幾層的視窗往下看,夜上海燈火輝煌。叔叔說:「天意,叔叔一直想問你,你到底有什麼心事?」

「沒。」我說。

他並不逼我,喝起茶來。

「叔叔。」我說,「你覺得自己成功嗎?」

他笑:「還行。「

「為了成功是不是可以不惜一切代價?」

「成功的定義是什麼?」叔叔說,「這可是個高深的問題啊。比如說你父親,你是不是覺得他挺失敗的?」

我不言語。

「可是在我心中,他卻是我一直最尊重的大哥。」叔叔說,「小時候他天天帶我上學,從不讓別人欺負我。當年我下海做生意,也只有他一個人支援我。如果不是時運不濟,他其實可以做得比我更出色。天意,等你更成熟一些,你就會學會不單純地用名利來衡量一個人的成功。」

叔叔說得極為真誠,我被打動,久久不能言語。

「說點你喜歡的話題吧。」叔叔打破沉默說:「你還記得那個叫凌夏的男孩嗎?他的第一張專輯已經發行了,據說賣得不錯。他送了我一張,可我走得匆忙,光顧著給你帶吃的,把唱片給忘了。」

「哦。」我輕描淡寫地說,「他是要好好感謝你。」

「此話怎講?」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會有今天嗎?」我說,「我指你贊助的那場演唱會。」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訴你一個秘密,那場演唱會我可是大贏家。也多虧凌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不過是付出合理的廣告費,而公司的知名度卻因此而增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過說來我還要謝謝你,要不是你我怎麼會認得凌夏,對不對?」

我差不多忘了,凌夏告訴過我,他的專業是國際貿易與金融。

「那小夥子是個人才啊。」叔叔說,「可惜他一門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試圖挖角都沒挖得成!」

「可是……」我還是覺得奇怪,「你們怎麼會熟起來?」

「你忘性比我還要大!」叔叔責備我說,「有一次你讓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沒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凌夏聊了好久。」

原來是這樣。

原來,我所想像的那些尖銳而世俗的事實完全就是一個假像。而我為了一個我臆想出來的假相,竟可恥地沉淪到今天。

「我送你回學校吧。」叔叔並沒有查覺出我的異樣,而是高興地說說,「明天過生日,我來學校接你,請你吃飯。十八歲,成人啦,可喜可賀啊。」

對啊,明天,我就十八歲了。

我輕輕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說再見。

上海的聖誕節沒有雪。

我穿著厚厚的棉襖,走進學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其實一進去就看到那張招貼畫了,站在最前面的那個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讓人心醉的笑容。我對老闆說我買一張秀水街樂隊的專輯。老闆是個很可愛的年輕人,他把專輯從架子上取下來遞給我說:「支援中國原創音樂啊,給你打個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頭把錢悉數數給他。

「你這姑娘真有意思。還有不讓打折的?」他奇怪極了。

我揚揚手中的專輯問他:「聽過嗎,他們的歌?」

「還行。」他聳聳肩,問我,「看來你很喜歡?」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歡。對凌夏的音樂,我一直都是那麼的有信心。更何況這張專輯的名稱,叫做《天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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