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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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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不是真的愛我

習慣被忽略不算自由

相愛的人總是不懂

為什麼真心傷得特別重

就這樣,我和王樂平又冷戰了。

從我和他談戀愛起,我們鬧彆扭都不會超過兩天。一般是我氣還沒消呢,他就乖乖地來投降了。但這一次很奇怪,一個星期都過去了,他居然一點兒動靜也沒有。

算了,我慢慢說服自己,他遷就我這麼多次,輪也輪到我遷就他一次了。我決定週末的時候主動打電話給他。何況媽媽也說了,要約王樂平到家裡吃頓飯。陽臺上方的窗戶沒人擦,小區外賣米的不肯再送米,家裡的電燈泡壞了好幾個要換啦……

聽她的口氣,應該是放低了要求,打算讓「大而無腦」的王樂平來接老爸的班,擔任我家的勤雜工了。

只是我可憐的母親大人不知道,今日之王樂平已非昔日的王樂平,人家有脾氣啦。

而我的脾氣,只能發在怪物的身上。糊塗比我還要拼命,小怪告訴我,他想要聖誕節那天跟我求婚,所以希望可以打到一個皇冠送給我。

我對糊塗說:「對不起,我聖誕節有活動呢。」

「是和男朋友約會嗎?我可以等你。」

「不是,是單位的活動。」

「我會一直等,等到你上線的。」糊塗說。

真是拿他沒辦法。

跟糊塗相比,王樂平的表現實在是太差了,週末快下班的時候,他也沒有主動找我。跟自己的任性作戰了很久,我終於撥通了王樂平的電話,他接了,我聽到電話那邊很吵,他態度還算好,柔聲對我說:「我馬上要和客戶去吃飯,吃完了聯絡你,好嗎?」

我說,「我要你馬上過來。」

「你總是這樣。」他開始不耐煩,「很抱歉,我現在實在是走不開。」

我再打,他不再接,再再打,他關了機。

好個王樂平,咱們走著瞧。

我在單位加班加到快八點,剛踏進家門阿朵的電話就來了,甜膩膩地問我說:「寶貝兒,你的王樂平呢?」

「這回真吹了。」我說。

「你們不會來真的吧。」阿朵神秘兮兮地說,「我打電話給你就是我晚上來上班的時候親眼看見他和別的女生進了一家飯店哦,那女生看上去賊小賊小,不像是客戶啊。」

「是個實習生。」我軟弱無力地替他解釋。

「男人要是得點勢,就免不了有點花花腸子,嘉璇你要防著點。」

「怎麼防?」我問她,「難不成扣在皮帶上?」

她在電話那頭卟哧卟哧地笑,給我出主意:「王樂平這小子要是敢甩了你,你就用皮帶狠狠地抽他。」

「懶得抽。」我說。

「也有辦法,你先甩了他。」

「是個好主意。」我說。

我放下電話,趴到電腦上。我一向離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王樂平正和一個溫溫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裊裊上升的霧氣,女孩子的眼睛乾淨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輕的額頭和自然柔順的長髮。這種想像讓我疼痛極了,失敗的灰暗像蛇一樣纏繞著我,令我渾身無力。

這是王樂平第一次帶給我受傷的感覺,我沒有想到,會是那麼的疼痛。

兩分鐘後,阿朵的電話又來了:「親愛的來聽歌吧,我請了一支很棒的樂隊。」

我換上我心愛的淑女屋的長裙,紮好我的麻花小辮。準備到阿朵那裡去放鬆放鬆,我的裙子是我二十歲生日時我爸爸送給我的禮物,王樂平曾在那藍色的裙襬下徹底的臣服,無數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著我,手溫熱地繞過來,然後喃喃地說:"嘉璇呵嘉璇,你迷得我暈頭轉向啊。"

這場愛情裡,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膽的王樂平讓我所有的驕傲都跌到了谷底。

我給自己抹上暗紅色的口紅,唇變得厚嘟嘟的。眉則描得更細一些,有一點點腮紅也不錯,再撲上一點亮亮的粉,帶著一個鮮活起來的自己,我走進了「舊」。

我有些招搖地進去,門推得嘩啦一聲響。裡面燈光灰暗,人影搖動。阿朵很快發現了我,迎上來說:「哇,今天應該在門口為你立個牌子!」

「什麼牌子?」我疑惑。

「內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內呵。」她笑得什麼似的,問我:「這麼漂亮穿給誰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檯旁坐下說:「我要喝酒。」

「因為王樂平?」阿朵說,「你有點出息行不?」

「少廢話!拿酒來。」

阿朵嘆氣。給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種。看冰塊在金黃色的液體裡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時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時光全給了王樂平,青春像流水一樣從他手裡晶瑩掠過,他掠奪掉最可口最純美的東西,留給我的是最乾枯的不再開花的感覺。

悔。

我仰起頭來,一口氣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鹹鹹的,像眼淚。於是又喝一口,阿朵想來拉我,我把她一推說:「是朋友你就別來煩我!」

「罷了罷了,今天就讓你瘋會兒。」阿朵說:「樂隊的主唱棒極了,我去讓她給你唱首歌治治你的傷。」

阿朵真能,不知道從哪裡請來這樣的樂隊,那女孩短髮,一臉冷漠的表情,聲音卻猶如天簌,她開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學時代最喜歡的一首英文歌,我記得孫燕姿在她的自選集裡也唱過。在我們招招搖搖的學生時光,我和阿朵曾經一人耳朵裡塞一個dishman的耳塞,手挽著手唱著這著歌肆無忌禪地穿過師大開滿鮮花的校園和灑滿銀色月光的小路,特別是到了最後副歌nanana的部分,我們更是旁若無人,步伐猶如舞蹈般輕盈和誇張。

回想那時,愛情真是一件美麗的花衣裳。隨我們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掛起來曬太陽。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underyourskin,

thenyou’llbegintomakeit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

……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多麼好聽的歌,我忍不住輕輕地跟著哼起來。

阿朵走過來問我:「想起了什麼?」

「從前的傻樣。」我說。

「愛情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嘉璇你要看開些。」

「是。」我說。

「一個王樂平離開了,還有無數個王樂平衝過來獻媚。」

「少他媽給我提王樂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樂隊不是還做過主唱麼,怎麼樣,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議。

「不怕嚇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對你有信心。」她慫恿我。

於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點酒的緣故,我的嗓子讓我自己聽起來也有些陌生,還有一些久違的傷感,我坐在那裡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別》:

我醉了我的愛人

在這燈火輝煌的夜裡

多想啊就這樣沉沉的睡去

淚流到夢裡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

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請聽我說請靠著我

請不要畏懼此刻的沉默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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