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畢業到進入公司,一眨眼就已經一年了。每天都面對同樣的業務,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早晨一大早起床,匆匆忙忙地梳妝打扮準備好之後,就出門乘上擁擠的公車;8點30分,剛坐到辦公桌前,連口氣都來不及喘,就要開始整理堆積如山的賬簿。唉~,剛進公司那會兒,我那神聖的使命感算是消失殆盡了。按照隔壁桌的英申姐姐的話,原來進公司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甚至三年的人才會開始有厭煩工作的現象。呵!我現在就到了那種階段啦!哐哐!!把胳膊敲在桌上。真煩人!
看看手錶,已經10點了。我拎起話筒,以最快的速度撥著那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號碼。電話裡很快傳來《野人時代》的主題歌。
「我想成為野人~~~」
哧,野人是什麼東西啊。這就是我那退了伍,還總是自負地說自己是最帥的軍人,還說什麼自己要成為野人的我的男朋友,大名:姜錦聖。我跟那小子交往也已經六年了。在六年裡,他倒是一點都沒有厭煩我或者對我不好,算這小子有良心,在六年裡對我都是關懷備至,讓我一直沉浸在幸福裡。
可是現在,這臭小子怎麼不接電話呀?我以最快的速度撥通了這個熟悉的號碼,可他卻居然讓我等了三分鐘!一聽到他接起了電話,我立即以河東獅吼般的聲音叫了起來。
「喂!你想死啊!現在幾點了知不知道?今天是你復學,回學校的日子!還沒起來啊你?昨天晚上又玩到幾點?李雲君、樸俊英都是幫該死的東西!喂!怎麼不回答我啊!你給我好好聽著!姜錦聖!」
罵完最後一句,我氣得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旁邊的英申姐姐都驚訝地走了過來。姐姐,今天你可千萬別攔著我!
「姜……姜錦聖!」
「親愛的,我聽著呢。你聲音小點兒,我耳膜都快被震破了。」
聽到這傢伙的聲音,我的火氣稍稍小了一點兒。
「快起床。」
「幾點了?」
「10點!」
「嗯,看來是該去學校了。」
「你知不知道俊英在哪裡啊?他昨晚沒回家。」
「在我家。」
就知道會這樣,樸俊英這渾球兒除了姜錦聖的家就沒別處可去了。他和那李雲君一起,肯定都卷著鋪蓋,睡到姜錦聖那兒去了。
「你們今天覆學,趕緊起床,刷牙洗臉,到學校去。第一天,不要遲到!」
「是!管家婆,知道啦!」
「再睡下去,你們仨都會死翹翹啦!」
「是,肯定會的。」
「想死啊你!」
「好啦,知道啦,我的好俊喜,我現在就起來。」
跟那小子通完電話,我立刻又給我的學妹至聖打了電話,可以信任的就只剩這位學妹啦。
現在讀二年級的至聖只聽過關於錦聖的傳言,並沒有真正見過他本人。至聖進大學的那一年,錦聖還在軍隊裡接受嚴格的訓練呢。所以,她對於錦聖的瞭解就僅限於一些傳聞。我和錦聖、雲君一起進入j大的那一年,j大的學生們因為聽說以前的那場風波而紛紛跑來我們專業,想一睹姜錦聖的尊容。一開始還沒什麼,可是漸漸地,因為高中時候的不足,進了大學就越發顯現出來,於是他也就常常容易生氣發火。我不僅有姜錦聖這麼個男朋友,而且從其他女生那裡得到了一個「霸王」的綽號。錦聖進大學短短兩個月,連一個學期都沒到,便休學了。就在如此短的時間內,他便佔據了所有j大女生們的心,女生們給他起了個綽號叫「j大王子」,這就成了姜錦聖在j大里的名字。想到這位「j大王子」在休學三年之後重新復學進入一年級的情景,我都兩眼發黑,倒~~。
「俊喜姐,今天是‘j大王子’復學的日子吧?」
「別叫他‘j大王子’,我聽著就討厭。那小子現在應該起床直接去學校了。」
「哈哈~~~,現在的小孩子們真夠亂的,想要看看他們的照片也不肯,見面的時候要一起去也不肯,偏要獨自行動,嘻嘻……,不知道現在你那位正偷偷地幹什麼呢。」
「你給我安靜點不行啊?」
「啊呦,俊喜姐,不用擔心!我會讓男孩子們去四處打聽,姐夫去沒去學校,一會兒就知道啦!!」
「唉,就這樣吧,我可就只能相信你啦,樸至聖!」
掛了至聖的電話,我看向桌上放著的和那小子一起拍的照片。那是前幾天一起拍的形象設計照。他原本短短的頭髮稍微長長了一些,使他的臉更顯活潑,被曬黑了的皮膚經過一番護理也變得健康有光澤。總之,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傢伙是越來越顯出貴公子的姿態了。這是我討厭承認、但又無可否認的事實。有時,我看著他都會來氣,怎麼就該死的長得這麼帥……。呵呵,不是因為他是我男朋友,才說他長得帥。說真的,真不願把他給任何人看,最好只有我一個人能看著他。
「俊喜,馬上把這個月的賬目拿過來。」
「好的,部長。」
今天早上聽到的又一個聲音,咻~~~。趕緊拿上昨天匆匆忙忙整理完成的這個月的賬目,立到部長的桌邊。部長一看賬目,就開始了一段漫長的訓話,唉……,漫長得幾乎可以讓我再投一次胎。終於受完訓,我筋疲力盡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為什麼挨部長罵呀?」
「還不是因為這個月出現了赤字,所以就說檔案上寫得太亂啦,還有其他亂七八糟的,找點茬兒來罵唄。唉,真要瘋了。」
「俊喜,你知道營業部的崔小姐嗎?」
「哦,那個和我同時進公司的女孩兒?」
「嗯,就是她。」
「她怎麼了?」
「她在夜總會玩的時候認識了一個男人,是從去年開始交往的。據說那個男的還是富豪的小兒子呢。」
「哇!所以呢?」
「所以嘛,這個月聽說要結婚啦!」
「譁,真的?」
「真要命的,不是嗎?聽說那男的買了豪華車和昂貴的戒指,急不可耐地要迎娶崔小姐呢。她到底有多漂亮呢?身材很惹火嗎?哦~~~羨慕,羨慕,太羨慕了。要不今天我也去夜總會碰碰運氣?」
「喂喂,嫉妒可是致命的哦!」
哧,真夠「偉大」的。買那麼貴的高階車,簡直是瘋了,真該罵,辛辛苦苦把那男的生下來還拉扯大的媽媽也真是可憐,有這麼個兒子。哼~~
「俊喜,你跟男朋友交往幾年啦?」
「正式交往有六年了。」
「呀,要死啊,那你們從幾歲開始交往的?」
「18歲。」
「哈哈哈,完了完了。」
「說什麼呢,什麼完了。」
「你們是不是都沒上過床呀?都六年了,從來沒有嗎?」
「那小子一直在軍隊,所以沒有過。不過以後會的,你就少操心啦。」
「呵呵呵。」
戒指有什麼重要的。那小子哪來的錢,口袋癟癟的,買得起什麼戒指,更何況,其實對我來說,戒指也是不必要的,用眼睛看得到的貴重東西就是全部了嗎?愛情才是全部呀!嗯呵呵。
接下來的一整個上午,我便一直在整理和修改部長吩咐下來的檔案,忙得不可開交,就在筋疲力盡的時候,等待了許久的至聖的訊息終於來了。她發來了簡訊:
[呵呵,俊喜姐,這種場面可真是前所未有啊。我們專業的孩子們都快瘋了。]
[為什麼?那小子惹事了?]
[沒有,他一句話都沒說,可即使那樣也夠帥的了。]
[那傢伙怕生,不過對他只能親切一點點,不然他會猖狂起來的。]
[嗯,對了,誰是樸俊英?]
[我弟弟。]
[哇!俊喜姐,真是太羨慕你了。帥呆了呀,我現在去學校的興趣真是大大增加啦。多謝啊,俊喜姐。]
聽了至聖的話,我恨不得立刻衝到學校去,狠掐了一把大腿,才能忍住那股衝動。
下班之後,我第一時間去了錦聖的家,完全不出我的所料,他的家裡亂得跟豬圈似的。高中的時候,他倒是把房間整理得乾乾淨淨,可現在呢,全亂套了。唉,真是看不下去了,這傢伙看著有模有樣的,房間裡卻是一塌糊塗。呼,樸俊喜,你終於是要發飆了。
「嘿嘿!!老大,那裡不能站!」
「來抓我呀!」
傳入耳中的是我根本不想聽到的幼稚的吵鬧聲,擺明了是姜錦聖和李雲君。23歲的李雲君比18歲的李雲君更白痴、更幼稚,簡直長不大。退伍後一個星期,一過上正常的生活之後便故態復萌,他身邊的人也跟著一起沒大沒小,這個心智發育不良,儘讓人擔心的傢伙,李!雲!君!
「呦,新娘子,在等老公呢?」
「家裡真夠亂的啊。」
姜錦聖,誰像你這樣衣服穿得亂七八糟的呀,就不能弄整齊些。
「呵,小老婆,今天都做些什麼啦?」
雲君一邊朝我走來,一邊問著,還沒等我向錦聖投去依戀的目光,便一個勁兒地小老婆、小老婆地叫我。
「看著你,我真覺得利恩可憐啊。」
「可憐?!她遇到我才變得越來越漂亮。世界上能像我這麼愛她的男人上哪兒找啊?」
「哈哈哈~~~,變漂亮?!是你遇見她才變得像個人樣吧。真不知道利恩這麼可愛,看上你什麼?一無是處,令人討厭。」
「哈哈!樸俊喜,你嫉妒我每天都跟老大在一起?對吧?呦,俊喜,你怎麼到現在還這麼粘著老大呢?別粘啦!」
「閉嘴!」
「哈哈,沒話說了就只會叫人閉嘴。偏不閉!」
「呀,你也還是沒話說了就玩幼稚,耍無賴,李雲君!」
我大概也是有病,怎麼一見到雲君這傢伙就跟他一起變得幼稚。講了五分鐘的話還不是毫無意義。
「李雲君,小敏去哪兒了?」
「小敏去學校了,在校門口等一會兒就回來。」
「呵呵~~韓小敏最近連公司都不去啦,真亂套了。」
「小敏很嚇人,眼睛冒火。」
「哦,是啊是啊,只要看到李雲君你,她的眼睛就冒火。」
「哼!」
結束了跟李雲君的對話,我以最快的速度清理掉亂七八糟的餐桌,再做了一頓熱騰騰的晚飯給他們吃。錦聖雖然已經吃飽了,不過還是把我做的飯全都吃光了,吃完便直接躺倒,而李雲君這傢伙卻在我洗碗刷鍋的時候在旁邊囉裡巴唆。像這麼個雞婆的人居然在軍隊裡待了兩年,怎麼辦到的?真是我最大的疑問。
「唉,俊喜啊,你怎麼辦哪?」
「什麼?」
「我們專業的小孩子們今天可亂成一團了,和錦聖去賣品部買東西,都一個一個跟過來呢。」
「該死的都是誰呀?」
我藏起來的真實本性最終是暴露出來了。
「哇,嚇死人了,這麼大聲。」
「喂,李雲君,咱們合作吧。」
「什麼合作?」
「看住姜錦聖。」
「我的錦聖我自己看著呢。」
「別開玩笑了,我是在說真的呢。」
「呵,我也是在說真的。你幹嘛突然這樣啊?」
「對不起嘛,剛才跟你說話,我太無理太愚蠢了,我說對不起還不行嘛。」
「哈哈哈。」
我真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怎麼會想跟雲君這種傢伙結成同盟。吱吱,一定是我在公司忙昏了頭,所以才會說出這些蠢話。還是去拜託至聖才是最好的辦法。那小子正在床上睡覺,我洗完了所有的鍋碗瓢盆,走到他的身邊,一邊看著他,一邊心裡盤算著,可他睡得那麼熟,一點要起床的苗頭都沒有。
將近三個小時之後,錦聖終於醒了,這臭小子懶洋洋地爬起來,睡眼惺忪地朝我看。
「我餓了,俊喜。」
就這麼個樣!不知從何時起安靜下來睡著了的李雲君這時也醒了過來。
「真的呀,餓得前胸貼後背了。」
瞧瞧這樣!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喂,李雲君,你剛才吃了兩大碗,現在怎麼就前胸貼後背了?真好笑,你上輩子沒吃過東西啊?」
「不是,我是上上輩子沒吃東西。」
「胡話。」
「呵呵,上上輩子,哈哈,李雲君,你果然腦子夠機靈,答得好呀!」
「老大,你說真的?我除了隊長再沒別人啦~~~老大,愛死你了!!」
「你是大有進步啊,以後好好努力!」
瞧著他那副給李雲君拍手稱讚的樣子,就恨得牙癢癢,我真佩服自己看到這種情景居然都沒有從姜錦聖身邊消失的念頭,多偉大啊!
「李雲君,現在離20號只剩下一週不到啦。」
「知道了,俊喜。」
「這次你再忘記試試,再亂來我讓你好看。」
我有幾個老朋友,他們都認識姜錦聖,加上雲君的女朋友利恩總共九個人。在我們難忘的18歲的那年冬天,我們約定,每年往存摺裡存進九萬韓幣,然後在我們都到了27歲的那一年(利恩25歲),再拿出來,放在一起好好大吃一頓。我們一直堅持著約定,但是就是這個討厭鬼李雲君已經有三個月沒有存款了。將近30萬呢!到這個月再不存的話就40萬了!我知道,這傢伙又是喝酒,又是買新衣服,一定是把錢都花光了,哼!別哪天讓我逮到!
「呵呵~~,看看這個包。不是‘路易威登’的嗎?看上去是很不錯,要是賣了的話,就正好存上你漏掉的錢了。」
我一把抓住李雲君的挎包,他一看,立刻從床上跳起來,跑到沙發邊上。
「俊喜!!」
「幹嘛?」
「這……這……這個很好的啊。」
「是啊,我知道很好才拿起來看嘛。」
「對對,咱們的俊喜是有眼光。」
「嗯,你也這麼說是吧,我眼光很好,哦?最近我看到購物網站上正在買賣這個包呢。把你的這個放上去試試吧。這樣我也不會因為你不存錢而責怪你,你也好,我也好,兩全其美。就這麼說定了?ok!」
「俊喜,到底要多少錢?」
「首先要存30萬。」
「行行,明天就去存錢。」
「好,在你存錢之前,這個包先押在我這兒。」
「啊~~~!」
李雲君,你給我記著。別想在我面前耍什麼花招。你這隻小老鼠,別想在我眼皮底下溜走,我會死死踩住你的尾巴的。哼!
這時,錦聖洗完澡出來了。
「雲君呢?」
「吃完飯,剛才走了。」
「他的包真的不還他?」
「當然啦。」
「嘻嘻~~~,還以為你和雲君只會在小時候才這樣,居然現在也還是老樣子。」
「小時候?」
「就是18歲那時啊。怎麼?」
「哼,真好笑。那時還堅持自己已經是大人了呢。」
「其實人都是這樣的。」
錦聖經常會表現得特別成熟,有時說出的一些話也和年齡很不相稱,雖然我對他這些話的真理性表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