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那個我迫切地需要有人分
享的時候,我格外地想念寧夏。有的時候我甚至都在想,要是我心無雜念地把寧夏的名字默唸一百遍,她說不定可以在遠方感應得到。然後她就會打個電話給我,或者寫封信過來,但是我試了很多次都失敗了。
再然後,我離開了家,去往一個位於歐洲、以時裝、香水,以及大膽的愛情而聞名於世的國家。我親眼看見了盧浮宮,凱旋門,還有埃菲爾鐵塔。我原先以為,當我可以離這些歷史課本里的地方這麼近的時候,我就可以變成歷史課本的一部分。可是我錯了,因為當我觸控到它們的時候,它們依然矗立在歷史中,我依然是我。
那一天,我坐在協和廣場的臺階上,看著來自埃及的福科索斯方尖碑,就像一棵挺拔的胡楊那樣大氣地戳破了晚霞遍佈的天空。它那麼美,那麼肅穆,那麼寂寞。它是個奇蹟。可是它與我無關,與這個城市所有熙熙攘攘的人都無關。你離它再近也沒有可能變成它的意境的一部分,你離它再遠也有可能參與它絕倫的美妙。
我這才知道我犯了多大的錯誤。曾經我和寧夏用盡了全力,跌跌撞撞,頭破血流,只是為了追逐奇蹟,只是為了尋找成就一種至情至性的完美的可能。可是我忽略了一點,就是在這場飛蛾撲火的追逐中,就算我可以得到錢,可以得到愛情,可以得到致命的或者非致命的冒險,可以得到美麗的墮落以及結局。這一切的一切改變的都是生活的外套,都是最表層的那些符號。沒錯的,通過這些,我的確是得到了更好的生活,可是我想要的東西不是這個。好的生活和壞的生活的核心原本是一種東西,就是我那千瘡百孔,蒼白貧瘠,在日復一日的損耗裡單調到無可救藥的生命。上帝是對的,我想要的東西或者不是奇蹟,而是一種更好的生命。我想要更好的生命,但是我得不到,親愛的寧夏,你知道嗎,我永遠都得不到。
坐在協和廣場旁邊,我終於懂得了這件事。那時我已經二十一歲,我惶恐地問自己,如果我二十一歲的時候就發現了這個秘密,往後的日子,是不是隻剩下了無窮無盡的忍受?生,是一場大苦。或者當我知道這個的時候,我反而不會輕易對什麼東西失望。但願吧,但願。
13
親愛的上帝:
你最近好嗎?我很好,我們很久沒有見面了。
給你寫信是因為我覺得我應該跟你坦白一些事情。我只告訴你一個人,你不要告訴別人,讓這些事情,變成我們兩個人之間的秘密,好不好?
上帝,你還記不記得,你送我蘋果的那一年,你說我是一個自私冷酷的人。因為我希望所有身邊的人和事情都按照我自己的幻覺運轉,我想,你說的是對的,雖然我總是不肯承認。
其實當初,在我們十四歲那年,第一個喜歡上金龍的人,是我,然後我才帶著寧夏去看他的。我為什麼這麼做呢?因為我覺得金龍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奇蹟,可是我居然喜歡他,我很害怕這件事,我心目中的愛情是留給奇蹟的呀。所以我把寧夏拉進來了,我覺得寧夏說不定可以惡毒地嘲笑一下這個人,好讓我打消對他的喜歡。可是我害了寧夏。
上帝,是不是如果我不帶著寧夏去那間檯球廳,寧夏後來就不會被人輪姦呢?這個問題或者只有你才能回答。我明明知道金龍是個地道的小混混,我明明知道寧夏跟金龍在一起或者會遇到不好的事情,但是我一直都沒有阻止寧夏。因為我想看看寧夏是不是能夠創造奇蹟。我知道,你是對的,我那麼貪心,我沒有替寧夏的幸福著想,我只是想著自己,把寧夏當成了實現自己願望的工具。我太自私。可是你為什麼讓寧夏受了那麼多的苦,卻不來懲罰我呢?
我想我潛意識裡一直想要好看的、完整的故事,於是我就把寧夏當成了一個故事裡的角色。很多時候,在我希望她去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我腦子裡面想到的只是故事的完好或者動人,我卻沒有想到寧夏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也許平靜和沒有跌宕起伏的人生是最難得的。可是,我忘記了這個。上帝,我是不是真的很無可救藥?
其實,當初,那個男人想要寧夏做她的情婦的時候,寧夏很困惑,也很猶豫。她是很需要錢和穩定的生活,可是她同樣不甘心扮演一個這樣的角色。那個時候,寧夏來徵求過我的意見的。寧夏說她需要有一個人來告訴她應該怎麼做。我告訴她,她應該跟那個男人在一起。我這麼說的時候是因為,我覺得寧夏的人生本來應該如此的。她本來就應該享受不按常理出牌的生活,她本來就應該成為一個最嬌豔的、十七歲的情婦。
可是上帝,結局就是如此,現在寧夏丟了,我們都想知道她究竟去了什麼地方。請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要害寧夏的,那個時候我只不過是裝了一腦袋的故事和文字,而我的年齡又太小了,我不懂得文字的世界跟真實的世界的區別。我只是想要奇蹟,我也是現在才體會出來,當初,為了奇蹟,我真的是不擇手段了。文字其實妨礙了我體會赤裸裸的人生。可是上帝,文字多麼美啊,它們是你創造出來用來撫慰我們的嗎?
上帝,你可不可以保佑我,在我如夢初醒的這一刻?
也請你保佑寧夏,還有可不可以讓我們倆再見一面呢?我的要求好像有點太多了。如果你不能滿足,那麼你可不可以寬恕寧夏的所有罪過?她是我見過的最美好的人。我永遠都忘不了她為了金龍給「霍利菲爾德」跪下的那一瞬間。你知道嗎,那個瞬間會永遠地提醒著我,寧夏永遠都不會真正變成我的故事裡的角色,因為她比我了不起。
還有,謝謝你給我的弟弟。雖然我可能真的是完全把我自己的意願強加到了他身上,但是他一直都是我最愛的弟弟。
最後就是,之所以寫這封信,是因為,我很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