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說過,絹姨是一個從天而降的理想,在我們這個貧乏的北方城市裡綻放著。又一個冬天來臨的時候絹姨的個人攝影展也要開幕了。在我們全家的記憶中,那種幸福的忙碌再也沒重演過。全家人幫她選照片,給照片起名字,媽媽的同事甚至病人和爸爸帶的研究生也被髮動了起來。最興奮的人,當然是姐姐。深夜裡我看著她在臺燈下,常常對著絹姨的新作發呆。黑白的,彩色的,在午夜的燈光下凝固著。其實最動人的,不是它們,是十六歲的姐姐的眼睛。姐姐考上了一個最棒的高中,她依然辛苦地讓檯燈亮到午夜或者凌晨,可是這檯燈證明的早已不再是當初為了拿到第一名而拼搏的榮耀,姐姐已經變成一個為了勉強維持中等水平而努力的學生。他們說高中很難念,也許是的。經常是在凌晨兩點,我迷迷糊糊地醒來,檯燈依舊疲憊而衰老地支撐著這個小屋的夜晚,我幾乎聽得見檯燈咳嗽的聲音。姐姐瘦了,飯桌上更加沉默甚至僵硬。好多個夜晚我看見她咬著嘴唇把一張張試卷和老師不再給她高分的素描撕得粉碎,我害怕地縮在被子裡,聽著紙張碎裂的聲音,下意識地分辨著姐姐正在撕的是試卷還是素描紙,還有姐姐也許夾雜著哽咽的喘息。那個時候我就想,要是有一個男孩來愛姐姐,她會不會好一些?
絹姨的攝影展代替了我假想中的男孩。除了我,沒有誰見過姐姐不美麗的臉和凝視絹姨的照片的眼睛搭配起來是一個怎樣的瞬間,還有周圍艱難的燈光。那時候我真心實意地祈禱絹姨的影展能夠成功,為了姐姐。
我做不到像姐姐一樣,我無法百分之百地仰慕絹姨的作品。當我用十九歲的眼睛來打量它們時,看見了一個又一個「優美的滄桑」、「精緻的頹廢」、「美好的悲哀」、「尊嚴的貧窮」——這類的偏正短語我相信還有很多。你說世界上沒有尊嚴的貧窮?那你一定沒去過西藏。要拍廢墟時,絹姨的眼睛就會變成月光,看似溫柔地籠罩其實遠隔萬里;要拍傷疤時,絹姨的眼睛就變成手術刀鋒上的那一抹寒光,看似凌厲其實小心翼翼地切去一切不堪入目的部分。它們很美,我承認,可它們沒有《紐約》裡的那種勇氣。但是十六歲的姐姐,她崇拜一切完美。
現在我回想起絹姨開影展的那年冬天,覺得自己的童年,就是在那個季節結束的。
傍晚,媽媽接我從學校回家的時候,我們發現家門居然開著。走進客廳,發現絹姨的房間的門也半開著。從我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牆上那幅《紐約》,還有爸爸和絹姨。絹姨的臉埋在爸爸的肩頭,爸爸的胳膊緊得有些粗暴地摟著她的腰。媽媽從後面捂住我的嘴,她的手上還帶著戶外的寒氣。媽媽在我的耳朵邊說:「寶貝,爸爸和絹姨都是出過國的,這在西方只是一種禮節。」媽媽的聲音裡有一種很奇怪的清澈。她已經很久沒叫過我寶貝了。
後來我常常想,還好那個時候,姐姐還沒有放學。我不知道後來發生過什麼,只知道媽媽還是一如既往的安靜,生活不動聲色地繼續著。絹姨的影展意料之中地成功了。影展開幕的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絹姨濃妝的樣子,展廳的燈光恰如其分地鋪墊著她周圍的陰影,我不知道是她還是她的照片征服了我們這個寒冷和荒涼的城市。她穿著深藍色的唐裝上衣和鐵鏽紅的大裙子,她真的很美。我從來都不能否認這個。影展後不久的一天早上,絹姨在早餐桌上對我們說:「安琪,北琪,絹姨要搬出去了。」
「為什麼?」姐姐重重地把碗砸在桌上,一聲鈍響。
「北琪,絹姨有工作。」媽媽把果醬放在桌上,安靜地說。
「在家裡就不能工作了嗎?我不想讓你走!」姐姐盯著絹姨,「安琪也不想讓你走!對不對,安琪?」姐姐熱切地轉過了臉。
我低下頭的一瞬間,知道媽媽看了我一眼。然後我抬起頭,說:「可是絹姨一直都嫌咱們家離暗房太遠了呀……」我笑著,如果媽媽沒有看我那一眼,我也許不會在一秒鐘之內想到這個絕妙的理由。
爸爸笑了:「北琪,你看,安琪比你小六歲呢。」
姐姐扔下筷子,拎起書包,委屈地衝了出去,重重的摔門聲讓我打了個冷戰。媽媽笑笑:「別理她,吃飯。安琪,把牛奶喝完,不可以剩下。」
我喝著牛奶,努力地吞嚥著。早上特有的那種像是兌過水的陽光映在玻璃杯的邊緣,我聽見爸爸喝粥的聲音。一切如常,只有我,我成了媽媽的同謀。在一個飄滿牛奶、果醬、煎蛋和稀粥香氣的早上,我們所有的人都是同謀——科學家管這叫「納什均衡」。只有姐姐,落入一個不動聲色的圈套。她的委屈和憤怒都尷尬地赤裸著,就像一隻不斷撞擊著玻璃窗的飛蛾,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飛不進去。姐姐是無辜的,只有姐姐一個人是無辜的。我不怪媽媽把我拉了進來,我知道她愛爸爸,她疊我們的衣服時永遠不會像疊爸爸的襯衣一樣認真;可是沒有人能代替我忍受那種蛻變的滋味。
晚上姐姐哭了。她做作業的時候突然扔下了筆,然後我就聽見她像是來自體內很深的地方的嗚咽。我衝下床緊緊地抱住她的後背,她背上的兩塊骨頭一下一下地刺痛著我。「姐姐。」我叫她。「安琪,為什麼,為什麼你不幫我把她留下?你討厭她嗎安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只好緊緊地抱她,緊得我自己都覺得累。姐姐的眼淚溫潤地打在我的手背上。我不怪媽媽,如果姐姐沒有伸出指尖,輕輕地把她的淚珠從我的手上抹掉;可是她這樣做了,她的手指真涼。
絹姨搬走了。媽媽幫她料理一切可以想到的事情,好像她要走得很遠,其實不過是幾條街的距離。絹姨走的那天,我跑到她住過的小屋裡。牆上還掛著幾張照片,真好,《紐約》還在。原來我留戀那張《紐約》勝過留戀絹姨。我還是不怪媽媽,我想明白了,因為我也想讓她走。
現在網上和一些時尚雜誌裡似乎有一種潮流,就是一些年齡其實不大的人們爭著為「成長」下定義,爭著追悼其實還沒遠去的青春。「成長」就像一面旗幟,莊嚴地覆蓋著「青春」的遺體。當十九歲的我瀏覽這些精緻的墓誌銘時,突然惡俗地問自己:我知道什麼是「成長」嗎?對於我來說,第一次成長是九年前的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