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由很多次的告別組成。
八月的時候,江恆死了。他從一座十二層的樓上飛下來,把自己變成這個城市上空一筆潦草的驚歎號。原因是他得到曾跟他同居了七年的前女友嫁人的訊息。我不知道他原來還是個情種。不,我還是應該尊重死者。反正他就是一個天生能輕而易舉得到太多別人費盡心機也得不到的東西的人,所以他有資格活得這麼奢侈——好聽一點,叫浪漫。
譚斐贏了。雖然贏得莫名其妙。爸爸跟他講這件事時臉上的表情有點尷尬。他聽完,很自然地一笑:「林老師,我是來辭行的。」
他說:「我覺得我自己不適合做學術。謝謝林老師。」
爸爸有點驚訝:「你有什麼打算嗎?」
「我想去南方。」他說。
「我在南邊有幾個朋友,待會兒我把他們的電話抄給你。」
「不必了,謝謝您。」譚斐笑笑。
「那,保重。」爸爸看著他的眼睛。他們對望時的眼神就像金庸的小說的場景,我想。譚斐終於選擇了一個最漂亮的方式退場。
姐姐是在十月初的時候離開的。回到這個故事開頭的地方,我記得我說過姐姐離開家的那個秋天很美麗。不過我沒說過,媽媽在姐姐臨走的前一天晚上來到姐姐的房間,對她說:「北琪,你是個好孩子。媽媽還真擔心過你不會清醒呢。她是藝術家,她可以離經叛道,但你不行。還好——」我得宣告我是無意中聽到的。
第二年年初,絹姨走了。
再後來,我也離開了家。我故事裡的角色就像化學實驗裡的分子一樣被震盪到我們彼此都不熟悉的地方。還有一件事必須說:後來我和譚斐分手了。沒有什麼為什麼。靠著長途電話維繫的愛情未免脆弱。聰明的人們可以暗自慶幸,你們的經驗是正確的。這個世界上的確存在某些規則。要想打破它,除非你有足夠的力量。比方說:絹姨那樣的美麗,媽媽那樣的聰明,江恆那樣的揮霍,總之你就是不能只有體溫。可是我真高興我們都反抗過了。姐姐,我,還有譚斐——我愛過,可能依然愛著的男人。
我生活在這個南方的城市裡,已經兩年。逐漸習慣了炎熱、潮溼和寂寞。在姐姐或爸媽或絹姨的電話裡想念北方的四季分明。還學法語。跟法語班上一個叫羅辛的傢伙是好朋友。因為我也想到法國去,去畫畫。
來南方以後,我發現我使用顏色的習慣都在改變。我原先可不太喜歡參差的對照,現在卻不太多畫大紅大綠了。昨天我又接到了絹姨的電話,她在電話裡哭。因為那個法國男人跟另一個女孩一起到南美洲去了。她說:「安琪,男人全是混蛋。」我沒有提醒她她跟姐姐說過一樣的話。我沒有說她本來有過機會不再做「假期」,「賓士」給過她機會,姐姐也給過。
上個月,得到譚斐就要結婚的訊息。那天我問羅辛願不願意逃課。然後我們在這個城市遊手好閒地逛。直到晚上,我給羅辛講了這個故事。聽完後他問我:「你很難過?」我說怎麼會。他說那就好。他還說:「林安琪,等我們都到法國了以後,我第一件事,就是追你。」然後他低下頭,可我沒有讓他順理成章地吻我。「羅辛,」我說,「我們還是做好朋友吧。」
那天晚上回到學校,我鑽進了空蕩蕩的大畫室。木頭地板涼涼的,飄滿石膏像和油彩的氣息。我翻開那些厚厚的、精緻的畫冊,那些大師們手下美麗的女體。我問自己:會是哪個畫家的女體更像譚斐的妻子?她是個什麼樣的女人?應該是個有時溫柔、有時強硬的率性女子,聰明,善良。我不知不覺睡著了。在畫室的地板上,我夢見姐姐打來的那個電話。
是姐姐告訴我譚斐要結婚的訊息的。我真高興是姐姐來告訴我。姐姐說:「安琪,你要好好的。」我說當然。姐姐說:「過些天,五一放長假的時候,我去看你。」姐姐現在是貴州北部一個風景如畫的小鎮的中學老師,教英語。姐姐是個很受歡迎的老師,因為她對那些基礎奇差的學生都有用不完的耐心,還因為她總是寧靜地微笑著。後面那條原因是我自己臆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