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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當兵六說(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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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28日

開場白

查閱了幾個版本的《詞典》、《辭源》,都沒見到「當兵」的詞條或片語,細細一想,這當兵的說法實是個俗稱。雖說「當兵」之說法俗而不雅,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其約定俗成的意思是明白的,準確的,不言而喻的,獨一無二的。

古人把當兵稱為「從軍」,或者「從戎」。《史記》第114節《東越傳》中記:(劉福)舊從軍無功,以宗室故侯。漢書《注表》中記:人為卒,從戎也。今天,我們稱當兵書面語一般為「參軍」或「入伍」,但交談中使用率最高的還是「當兵」。再說「兵」字,在古漢語中兵的本意是指兵器,引申後才有「士卒」之意。有趣的是,在當士卒之意時,「兵」和「丁」兩個字常是互用的,連動的,有點不分彼此的親熱勁。而丁字的本意是指黎民百姓中的成年、壯年男人,古代書中常有「丁力」、「丁夫」、「丁奴」、「丁匠」、「成丁」、「壯丁」等之說。如此說來,當兵似乎是男人的事,起碼是在古時候。現在當然不是了。不過,現在人似乎是比較複雜的,我們總是一邊看著《這裡的黎明靜悄悄》,一邊也在看《戰爭讓女人走開》這樣的影視或書籍。這就是複雜,就是現今人和古代人的不同。

史上第一女兵

讓世紀向後翻上一個又大半個跟斗,就到了距離今天一千六七百年前的魏晉南北朝,有個大名鼎鼎的人,同樣在張羅著從軍的事。因其生著女兒身,無緣「從戎」,不得已,只好喬裝成「丁」。此人便是花木蘭,有詩賦為證:

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不聞機杼聲,唯聞女嘆息。問女何所思?問女何所憶?女亦無所思,女亦無所憶。昨夜見軍帖,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阿爺無大兒,木蘭無長兄;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徵……軍中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

雖是詩賦,卻也是史實,中國的文史素來是不分彼和此的,糾纏在一起,想分都分不開,分不清。在翻遍了手頭文史典籍後,我突發奇想,覺得花木蘭著實稱得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有據可考的女兵。有了第一個女兵之說後,又突發奢望,想知道第一個有名有姓的男兵。考查無果,便請教高人。高人深感這問題之無聊和艱深,難以作出正面的回答,只是像詩人一樣閃爍其詞地說:地上有的第一個男人就是他自己的兵。

這話說得玄,但我還是有所心得,想,這當兵的歷史是跟人類一樣古老悠久的。

天下第一恥辱

花木蘭是女兒身當了男兒兵,紡織女頂了萬夫勇,傳為世人美談。到了南宋初時,有個著名民族英雄岳飛的同代人,身為七尺男兒,受著高官厚祿的恩澤,幹出來的事卻是孺幼不如,為人不齒。此人便是奸臣秦檜。在我家鄉西湖岸邊,秦檜至今還跪在「仰天長嘯,壯懷激烈」的岳飛面前,為紛至沓來的後人遊客深惡痛絕。

儘管秦檜之恥辱示眾了七百餘年,但不乏後繼者。遠的不說,就說一個近的,是我身邊人,其孫子做過我三年同學。他有名有姓,卻一向被人喚作「狗崽子」,因的是他爺爺曾替日本佬當過偽軍頭目,官至團長,是當時我們老家縣上第一號威風人物,跨下騎的是日本大洋馬,腰間別的是十三響手槍,屁股後頭掛的是日本大洋刀,反正一身內外都是日貨。聽父親說,日本佬投降後,偽團長是第一個被拉到富春江邊,當著幾萬民眾的面被槍斃的。執刑的人走後,無人敢收屍,圍觀的民眾紛紛上去朝屍體吐痰呸沫,幾天裡骯髒的口水把偽團長潑得跟一隻溺死的落湯雞似的。有道是:賣國求榮,苟且偷安,乃奇恥大辱,屬天字一號!兵當到這份上,自是無恥至極。其實,我們家鄉距離西湖僅36公里,秦檜跪岳飛之塑像歷時已久,想必偽團長不會沒見過。見過了還要仿效,就更是無恥又無恥的啦。

父親的故事

說說父親的故事有意思。

父親今年75歲,解放前一直靠在富春江的支流大源溪上撐竹排為生。六十年前的一個夜晚,一個戴眼鏡的人找到我爺爺,說有個病人,得了急病,要連夜送去東梓關看病。東梓關是富春江邊的一個小鎮,鎮小名大,是因鎮上有一個高人,姓張,會徒手接骨頭,用現今的話說,是著名的骨科醫生。那時沒有公路,只能走水路,沿富春江逆流而上。爺爺和父親把船劃到我們鎮上碼頭,上來四個人,一人躺在擔架上,裹在棉被裡,看不見人樣,只聽得見不斷的呻吟聲。另外兩個人是抬擔架的,還有一人就是那個戴眼鏡的人。待他們上船後,父親發現抬擔架的兩個人衣服裡面的褲帶上都彆著駁殼槍,15歲的父親又驚又喜,變了法子地跟他們套近乎。船到東梓關後,客人要求父親隨他們上岸,說是幫忙,實在是怕船失信走了。幾個小時後,船又載著四人往回走,擔架上的人已經減了痛苦,開始跟人拉瓜,並動員爺爺叫父親「跟他們走」。起初爺爺是同意了的,所以船到目的地,父親便抱著兩件衣服別了爺爺,隨他們上了岸。但走不出百米遠,爺爺又追上去,把父親留下了。爺爺說,孩子還小,等他養兩年再送給部隊。兩年後,父親想找他們也找不到了。解放後,有天父親去縣上看公審大會,大會開始後,主持人說下面請趙縣長宣讀審判書,出來的人就是那個戴眼鏡的人。父親後來經常說,那天他要跟他們走了,當的就是新四軍。

再說,回頭一年,即1948年,父親已經娶妻生子,對扛槍打仗的事已斷了興頭。然而一天夜裡,他被鎮上李保長下頭的幾支槍押著去了鎮上,扒了衣服,穿上一套黃不拉唧的制服,連夜被送進杭州城,塞上了一輛不知去向的火車。下了火車又行軍,行了軍又坐船。在船上,父親看見一船船的傷兵跟他擦肩而過,還有火炮不時在水裡炸響。炮彈響一下,船上亂一回,混亂中父親看有人偷偷下了船,沒在水中不見了,便也跟著下了水,直到天黑才上岸。不用說,這就是抓壯丁,是國軍逃走臺灣前幹得最熱乎的事。父親說,僅解放前一兩年裡,村上被抓壯丁去當國民黨兵的有四十幾人,幾乎村上多數人家的青壯年都被抓過,有的被抓過兩三次。這些人多半像父親一樣,以各自的方式開了小差。徵兵徵到這地步,軍隊的戰鬥力也就可想而知,這樣的軍隊,別說八百萬,縱然八千萬照樣也要被打得稀里嘩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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