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是。」他將一件利器頂在我的腰上。大概是刀。
我從書包裡抽出一個信封,裡面有五張二十元的鈔票。我把信封遞給他,說:「全在這兒了。回頭你慢慢數。」
他接過信封,那件利器又抵得深一些,說悄悄話似的對我說:「不許嚷,等我下樓以後再嚷。」
我說:「好的。」
他輕盈敏捷,一步三格地下樓去了。我當然不會等他逃遠,馬上大喊「救命」!此樓充盈著溫暖燈光的家家戶戶全無反應。正是晚餐時分,每個家庭都圍坐在餐桌邊息聲斂氣地聽著我淒厲的呼救聲,同時用眼神相互制止援助行為:這圖景是我事後想象的,它是我對芝加哥的一系列失望中較重大的一次失望。
年輕的搶劫者完成了逃亡之後,一位鄰居帶一絲羞慚對我說:「應該報警。」警察們在五分鐘後到達,又是兩個大漢,又是那副見多識廣的慵懶模樣。他們問了三遍前因後果。一個問,一個躬身在寫字檯上做記錄。正常尺寸的寫字檯在他的身材對比下,頓時發生了比例差錯。我一面述說經過,一面看那個伏在案上活受罪的巨人,那厚實龐大的臀部磐石一般,帶有粉碎性的摧毀力,緊緊鎖住它的褲子隨時都有綻線的危機。
警察們認為錯主要出在我這裡:不該根據相貌、氣質、衣著的體面程度來判斷人的好與歹,因此他們對我缺乏同情是為我好。我想他們是有道理的,我對芝加哥的險惡遠遠沒有覺悟。
第二天我來到鄰里的警察站,從一本相簿裡辨汄那個少年搶劫者。每一頁都貼滿了人的正面、側面頭像,密密麻麻的五官弄得我頭暈眼花。我合上相簿,對他們搖搖頭。他們又拿來另一大冊。幾冊看下來我要虛脫了。這個五官的海洋把我對那少年搶劫者最後的一點記憶淹沒了。
那以後,我時而接到警方的電話,說新近逮捕了一批少年犯,問我可否配合他們,辨認出那個獵獲過我的少年人。我正為各門功課忙得不可開交,支支吾吾地推託了。我漸漸感到那一百元給我換來的是一連串不得清靜的日子。搶劫者不知去向,警察們就只能逮住我。我第三次來到警察站,站在一扇玻璃窗後面看審訊,據說玻璃的那一面是看不見我的。這種所謂的「配合」使我忙碌的生活又添了許多忙碌。每次「配合」結束,我儘量讓自己想開:我至少拿警察們練了英語。
學期進入了嚴冬,晚間課結束後已近深夜,腳步踩在厚雪上都有了異樣的聲響。一天夜裡,四周靜得詭異,我總覺得靜謐中似乎不止我一個人的腳步聲。我卻不敢回頭去證實是否有個心存歹意的人在和我暗中做伴。我開始奔跑,越是跑越感到另一雙腳的足音。這時一輛汽車天降一般剎在我面前。兩個巨人警察剎那間出現在我身左身右。他們中的一個問:「你跑什麼?!」
我這時發現那個跟蹤者純屬我的臆想,警察們把一個無緣無故狂奔的人看成某種嫌疑者是很自然的。我大喘著說:「沒、沒跑什麼。」
另一位說:「上車。」
我想,完了。他們冷漠地嚼著口香糖,為我拉開車門,我剛才一定跑得像個亡命徒在逃避捉拿,我知道跟警察犟嘴是討苦頭吃,只能招來更糟的待遇。我在車上坐得很乖,眼淚死噙在眼裡:眼淚在他們看來不是眼淚,是伎倆。開車的警察突然問我:「你住哪裡?」口氣很硬。
我戰戰兢兢說出地址,不一會兒,車停了。我一看,竟是我的公寓門前。「押」我的那個警察先下了車。替我拉開車門。他一尊金剛似的站在那裡,直到我走進公寓大門,他那不動容的面孔使我連句感激的話都難以啟齒。
我離開芝加哥後,常對人講芝加哥給我的感受。我突然發現在自己描述芝加哥時含有類似懷戀的情緒。尤其當電影《絕命追殺令》在美國轟動後,我這個仇恨動作片的人也被tommyleejones扮演的警長震住了。他有著類似芝加哥警察的魅力。這魅力來自勇敢、冷酷、執法如山,還有那種為執法而殺人不眨眼的氣概。還有,就是知道自己很不討人喜歡而表現出的無奈的嘲意。
原來,我對芝加哥的感情,包括著我對於芝加哥警察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