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憑直覺我就知道那個鏡頭肯定越軌。在律師發給導演書面警告之前,我不拍戲。拍不好的!
作者:這不跟導演撕破臉了?大家撕破臉,接下去拍戲,合作氣氛不就差了?
陳沖:你放心,這兒的人皮都厚!事情鬧完,誰都跟沒事一樣!罷演啦,警告啦,都是常事,不傷和氣的,就是傷了和氣,到拍攝現場也不會有尷尬。好萊塢官司多了,哪裡尷尬得過來?
(作者驀然想到不久前看的一篇對陳沖的專訪,問到中國導演與演員的關係,陳沖回答說「像個大家庭」,她告訴記者:一個劇組朝夕相處,沒有等級、主次關係——都是拿同樣一份工資和勞務補助。有時劇組一同去導演家做客,導演的妻子給大家做飯。記者無法想象那樣的劇組關係。現在的陳沖已習慣好萊塢的劇組關係,並認為它也不失優良:少些情誼,也許少些虛情假義,一旦需要堅持原則,情面可不必顧慮。原則是由法律來保護的,法律可以使一個勢單力薄的女明星生活得省時省力。)
作者:那你今天的戲還拍不拍?
陳沖:(像沒聽見)特別沒勁!這種事尤其破壞我的創作情緒!因為你對導演一下子少了許多信賴。導演和演員之間的信賴是最重要的。你完全能看出來張藝謀和鞏俐之間有百分之百的信賴。演員對自己表演的估計只能是百分之六十的準確,剩下的她得交給導演去把握。因為演員看不見自己演戲啊,導演對她的反應是她惟一的鏡子。如果我不信賴這個導演,就等於我沒有鏡子了,或者覺得鏡子是哈哈鏡,走形的!而且導演和演員還有個總體創作和個體創作的問題;導演要把演員的個體創作組合到他的總體創作裡去。沒有相互間的信賴,怎麼能組合得起來?
作者:是不是你太警覺?沒準鏡頭沒什麼大越軌……
陳沖:我的直覺一般都不會錯……
(作者再一次聽她分析那個鏡頭。陳沖提到《大班》,作者立刻插話。)
作者:其實《大班》以後,中國人開放了許多。一種置人於死地的輿論並不代表真理,這大夥都明白。所以你先別那麼緊張……
陳沖:讓我想起《誘僧》來了。你還沒完全答應,那邊報刊就起鬨了:陳沖要剃光頭!陳沖要暴露!真想幹脆就退出來。到時候,攝影機一開,控制就不在我手裡了——再給你來個走火,煩不煩?這種煩都不是藝術探討、藝術創作上的,它就是直讓我分心。怎麼創作角色?這個戲本來也拍得好好的,昨天來這麼一下,我情緒馬上就給破壞了!(她停頓。似乎那場激動很消耗的,之後她的聲音弱了許多)真的好猶豫,不想去拍《誘僧》了。
作者:要撤你得趕快了,不然不是asshole(缺德)嗎?
陳沖:只好asshole一回了。我不想再為這種事睡不著覺;熱鍋上螞蟻似的!
作者:能不能看開點?……
陳沖:我看得還不算開?你說我是不是個看不開的人?(指輿論。)
(作者想,陳沖算是女流中頂看得開那類。印象中她聽到逆耳的話時會「呵呵」一樂,說:「我有那麼惡劣吶?」然後把這類否定性文章都從報上剪下來,跟讚揚無分彼此地收藏在一塊。作者還有個印象:陳沖是最捨得講自己難聽話的人,記得有次與她聊天,她說:「在舊社會我肯定嫁不出去。」問她為什麼,她嘻哈著說:「腳大、嗓門大、胃口大,吃相也差勁!」她顯然是心寬量大的人,對自己的優處劣處都坦蕩蕩,擺給你;你不評說,她便常常大刀闊斧地自我評說。她的性格也不那麼閨秀氣,動作風快,動作亦極大,不是碰傷自己就是撞傷車。曾經她上街前先給朋友們打電話:「你們別出門——我開車上街啦!別出來跟我撞!」這麼個人是不可能看不開的。)
陳沖:老讓自己看得開,也挺累。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