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晚餐後對亞當說:「我在約會了。」亞當看著我說:「我知道。」
「我以後每天早上八點來,下午六點走。走前我把晚飯做好,把菲比的澡洗好。」
他說可以。
我從沙發的一端挪過去,挪到他身邊。不知為什麼,亞當此刻抱著菲比的樣子顯得無辜極了。他和菲比就要這樣形影相弔、孤父寡女地生活下去。我的手先撫摸著亞當的臉,然後又落在菲比臉蛋上。
亞當說:「你九點鐘來就可以了。八點,你得多早起床?」
我遲疑一會兒說:「我八點來。你別管我多早起床。菲比習慣一早就見到我。」又一陣遲疑,我說,「我住的不遠,他的房子離這兒只有一個街口。」
亞當臉上出現一點刻薄,笑了笑:「這不是你找他的主要原因吧——為離菲比近些?」
「不是主要原因,但是次要原因。」
我們一時沒什麼可說了,就那樣並肩坐成一排,面對著巨大的電視畫面。連菲比也覺出什麼不妙來,她一手抓住我的手,另一隻手抓住亞當。
「我的工資你可以扣除兩千。」我說。「那不是工資。」他說。
「我夜裡不能照顧菲比了,你理所應當減低我的薪水。」「如果你把它看成薪水,我就照你的意思辦。」
我第一次看到亞當眼中有一層類似受傷的神色。
「你怎麼了亞當?」難道你給我的錢是丈夫給妻子和孩子的贍養費?難道你我她三人的關係比它本身要豐富、複雜?
「你到底怎麼了亞當?」別想讓我內疚,餿主意全是你出的,「我很抱歉。但我不能永遠在這裡……這樣……」他說他知道。他把手臂延長,這樣我和菲比就都在他的懷抱中。
我和律師同居六個月,雙方都感到火候差不多了,可以結束同居了。一天他問我,我需要多少張婚禮請柬,給我的朋友同事。我想這人居然從來不問,我從哪裡掙錢。
我說:「二十張吧。」
他似乎大吃一驚:「你只有二十個同事加朋友。」
我聳聳肩,笑笑,為自己混出這麼個人緣來表示無奈。我想二十張邀請柬一定用不完。
律師突然想起來了,問我:「你每天去哪裡上班?」「噢,不遠。」
「不過你七點四十準時出門……」
「是嗎?」我並不知道自己那麼準時。
「沒錯。因為我每天早上七點四十正好結束淋浴,我一停水龍頭,就聽見前門砰的一聲,我就想,她上班去了……」
「為什麼你必須在七點四十結束淋浴?」
「因為我需要二十分鐘刮鬍子、選西服、搭配領帶的顏色圖案,二十分鐘喝咖啡、吃早點、讀報,三十分鐘開車到辦公室……」
我怕他被「辦公室」提醒,再次回到實質的疑點上,馬上說:「我希望我為你煮的咖啡濃淡正合適。」
果然,我的打岔奏效。他說他正在考慮喝「非咖啡」,滋味可能有些差異,不過對於滋味他完全能夠妥協。他中了我的計,沒有再問過我上班的地點和工作的性質,既然我有收入,他就放心了——婚後的開銷是兩人分攤。這年頭誰喜歡經濟上的「拖油瓶」?
我問他邀請柬發出去後,是不是就不可以反悔了。他猛地向我抬起微禿的頭:「你要反悔?」
「說不定你要反悔呢?」我看上去在貧嘴,其實心裡極其嚴肅。
「邀請柬已經發出去了。我們要計劃一下才能反悔。反悔或確認至少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一張法庭臉,我唬得一笑。「我就是開開玩笑。」這件事我和他都開不起玩笑。
沒有反悔。我想不想反悔呢?為什麼一切都這樣有去無返,一張單程機票?我看著四歲零兩個月的菲比這樣想。尤其菲比,一場重感冒,一場嚴重過敏,對於她,完全沒有返程。現在是初夏,兒童樂園裡唯有菲比還穿著厚厚的開司米。這一身是桃紅的,上衣帶小小的裙襬,褲子是連襪的,襯著她的白色皮膚黑色頭髮,菲比像剛剛從一部卡通片裡走出來,鮮豔美麗,但不知怎麼有點失真。我現在只需把她領到滑梯前,她自己會摸索著一步步爬上去。我已經把所有孩子都拉攏了。以巧克力、炸薯片、廉價玩具。他們不再佔她上風:揪她一把頭髮,或扯扯她的衣服就掉頭跑開。
菲比仍是不敢單獨滑下去。她往往只是在滑梯頂端站上一會兒,自豪一會兒,便沿著梯階一步步摸索下來。無論我怎樣鼓勵,她只是揪著我的食指,央求我像從前那樣抱她滑下來。我耐心足夠,相信她總能過這一關的。
這天下午,亞當n兒童樂園來找我們。我看出他心事不輕。他第二天要出門,去聖路易斯參加一項大型庭園設計投標。從那兒,他將去一趟南美。都是不得不去的。他需要我向律師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