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朱元璋因惱怒而扭曲的臉,朱允炆心裡很明白此時老朱的感受。因為整個事情過程就像一場荒誕的鬧劇,不過這樣的鬧劇就算是放在他所生活過的後世,也不算多見。
嘉定縣百姓沈顯受到欺壓,和鄰居周官一起,把禍害本地百姓的里長顧匡捆綁起來,準備送往京城。正要出發時,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出來給他們講和,沈顯收下十五貫銀鈔、一匹綢緞和一些銀釵、銀鐲後,當場把顧匡給放了。
這本來是一個十分完美的結局,惡霸痛思己過,百姓良善大度。恩怨情仇,一筆勾銷。而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也是功德圓滿,為自己人生旅途的最後時光添上了得意一筆。
可是偏偏有個枷鎖緊緊的卡在眾人的心裡,這副枷鎖就是《大誥續編》裡的「互相知丁」。皇帝詔令:百姓們要互相知丁。市井村鎮中的老百姓對自己的鄰居,一定要做到「互知業務」,也就是知道他們平日裡從事何種職業;還要做到知道鄰居家裡幾口人,幾個人從事農業,幾個人讀書,幾個人從事手工業或者商業;對於讀書的鄰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師是誰,在哪裡上學;給別人做老師的,也必須知道他所教的學生都是誰。
顧匡回家之後,思前想後,膽戰心驚,覺得在彼此監視、滿地密探的當時,事情終究還是會敗露。最後,他決定化被動為主動,去京城自首,覺得這樣也許可以逃過一死。曹貴得到這個訊息,心中思量:「我是勸和人,必然也會有連累。」於是決定與顧匡一同去自首。周官隨後得到訊息,也表示願意同行。四人當中,沈顯最後得知訊息。聽說三人已經出發,沈顯星夜追趕,終於在淳化鎮趕上。沈顯提出也一同去自首。
事情要是按照這樣的發展,如果四人能夠同時來到京師向皇上自首的話,想必也是一個比較不錯的結局,朱元璋要是得到這種結果,想來不但不會怪罪於四人,反而會覺得自己治下之民明法懂禮,在帝王的個人喜好之下,能獲得賞賜也不一定。
萬萬沒有想到,事情竟然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也許是顧、周、曹三人在同往京師自首的路上惺惺相惜,也許是同病相憐,也許是對事情的始作俑者沈顯起了怨恨之意……。這一切誰能猜的到呢?
在淳化鎮當沈顯趕上他們要一起自首時。顧匡、周官、曹貴三人卻設計將他綁了起來。決定把「罪魁禍首」沈顯當作「害民豪強」押往京城。
沈顯自知若是被這樣送到京師衙門,在本地裡長顧匡、長者曹貴和鄰居周官共同指正下,將會百口莫辯。但是又逃脫不得,只好暫時虛與委蛇。四個人進了京城後,在押解「害民豪強」的狀紙剛剛遞送上去的節骨眼兒上,沈顯趁著三人防備之心大減,藉口如廁的機會跑掉了。
但是通政司卻受到朱元璋的授意,讓他們從速將「害民豪強」押到衙門裡去受審,無奈之餘,於是出現了客棧的那一幕,只得又將真正的「害民豪強」,即里長顧匡綁了起來送往通政司。
昨日接到的狀紙還未暖熱,原本是良民的顧匡,現在卻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強」,所以吳公達在審問時發出驚訝的「咦」聲。問周、曹二人:「你們不是解送嘉定欺壓百姓、橫行鄉里的沈顯上京嗎?為甚此刻卻變成了嘉定里長顧匡?」
而朱允炆之所以知情,原因很簡單,沈顯被人構陷,雖然逃脫,但是思前想後都覺得自己不能倖免於難。就算是萬幸中能洗脫被構陷的罪名,卻是有私相授受之責在先,也是不能脫罪。
在京師中又不識路途,驚惶之間到了玄武湖畔,面對浩瀚的湖水,覺得萬念俱灰,投湖自盡卻被皇太孫的座船遇上救起。朱允炆本來還以為可以上演一齣好戲,誰知道卻是正趕上看到老朱那吃癟的惱羞成怒。
事情其實一旦說破就十分的簡單,朱元璋在得到皇太孫的內情提供後,待到將顧匡、周官、曹貴三人提到後堂,還未施展出什麼天子威嚴,心裡承受能力本來就不強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曉此事,於是就來個竹筒倒豆子,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了個清楚明白。
在朱元璋盤問人犯的時間,朱允炆趁機找楊傑惡補了一下所謂的「互相知丁」。因為這個名詞在這個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懾,想來這幾個人也不會傻到前來自首的地步,由此可見其的關鍵。
楊傑解釋說,皇上按照古聖賢的分類,老百姓可以從事士、農、工、商四種生計。在聖人們的教導下,老百姓謹守這四業,所以天下太平康樂。因為朱元璋認為,不在「四業」範圍之內的謀生者,沒有不違法犯罪的。
「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為了抓出那些不務四業的害群之馬,也就是那些遊手好閒所謂的「逸夫」,羅織詞訟,勾結胥吏,弄權官府,實在是社會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