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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愛,美在無法擁有(1)(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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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

就像傢俱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傢俱那樣,

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

方維志和高以雅的婚禮很簡單,只是雙方家人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吃一頓飯。高以雅的白色裙子是我替她做的,款式很簡單。

我身上這條裙子是蜻蜓的作品。高以雅向大家宣佈。

將來你也要替我設計婚紗。良湄說。

臨別的時候,高以雅擁抱著我說:希望將來到處都可以買到你的作品。

謝謝你。

我後天便要上機了。

這麼快?

我看得出她很捨不得。她緊緊握著方維志的手,她是否自私,我不知道,有一個男人願意等她三年,她是幸福的。在這個步伐匆匆的都市裡,誰又願意守身如玉等一個人三年?

文治,你負責送蜻蜓回家。喝醉了的方維志跟文治說。

沒問題。文治說。

你是不是追求蜻蜓?方維志突然問他。

文治尷尬得滿臉通紅,我都不敢望他。

哥哥,你別胡說。良湄笑著罵他。

你為以雅設計的裙子很漂亮。路上,文治首先說話。

謝謝。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

文治如果真的喜歡我,應該乘著這個機會告訴我吧?可是他沒有。

那個特輯完成了沒有?我問他。

已經剪輯好了。

什麼時候播出?

快了,我還沒有想好這輯故事的名字,什麼移民夢之類的名字毫不吸引。車子到了我家樓下。

有沒有想過就叫別離是為了重聚?我向他提議。

他怔怔地望著我,好象有些感動。

故事裡那位太太不是這樣說的嗎?我搓著冰冷的雙手取暖。

是的。他的聲音有點顫抖,也許是風太冷了。

忽然之間,我很想擁抱他。

我上去了,這裡很冷。我掉頭跑進大廈裡,努力拋開要想擁抱他的慾望。

那個移民故事特輯終於定名為別離是為了重聚。

播出的時候,我在家裡收看。文治在冰天雪地裡娓娓道出一個別離是為了重聚的故事。那個探親之後孤單地回來香港的丈夫,在機艙裡來來回回哼著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裡面的幾句歌詞:

人生如朝露,何處無離散。

從前的別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家,放下兒女私情。

今天的別離,首先犧牲的,也是兒女私情。

兒女私情原來從不偉大,敵不過別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你在看嗎?我問他。

嗯。

很感動。

是的。他帶著唏噓說。

畫面消去,我整夜也睡得不好。

午夜爬起床,我畫了很多張設計草圖。

楊弘念是我們的客席講師,也是香港很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一天下課後,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

我打算推薦你參加七月份在巴黎舉行的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是由各地時裝設計學院推薦學生參加的比賽。

為什麼你會選中我?

你以前的設計根本不行。他老實不客氣地說,但是最近這幾款設計,很特別,有味道。

那一輯草圖正是我在那個無法成眠的晚上畫的。

現在距離七月只有三個月時間準備。我擔心。

我可以幫你,怎麼樣?

我當然不可能拒絕。

我立刻就想到要把這個好訊息告訴文治。我在學校裡打了一通電話給他。

我有一個好訊息告訴你。

我也有一個好訊息告訴你。他說。

我們晚上出來見面好嗎?

好的,在哪裡?

我約好文治在銅鑼灣見面。

你的好訊息是什麼?我問他。

公司決定把別離是為了重聚這個特輯送去參加紐約一個國際新聞紀錄片比賽。你的好訊息又是什麼?

也是一個比賽,講師推薦我參加巴黎的國際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真的?恭喜你,可以去時裝之都參賽,不簡單的。

高手如雲,我未必布機會呢。

能夠參加,已經證明你很不錯。

但是距離比賽只有三個月,我必須在這三個月內把參加比賽的一批衣服趕起,時間很緊迫。

你一定做得到的。

我差點忘了恭喜你。

謝謝。

這三個月我不能再到電視臺報告天氣,因為工作實在太迫,我要專心去做,我已經跟方維志請了假,準備迎接三個月昏天暗地的日子。

那我們三個月後再見,不要偷懶。

那三個月裡,我每天都在楊弘念專用的製衣廠裡,跟他的裁縫一起工作,修改草圖、選布料,找模特兒試身。

昏天暗地的日子,益發思念文治,只好趁著空檔,在製衣廠裡打電話給他。

努力呀。他總是這樣鼓勵我。

我很掛念你。我很想這樣告訴他,可是我提不起勇氣,等到我從巴黎回來,我一定會這樣做。

差不多是在出發到巴黎之前的兩天,我終於完成了那批參賽的時裝。

我早就告訴過文治,我會在七月二日起程,如果他對我也有一點意思,他應該會打一通電話給我。

七月一日的那天,我留在家裡,等他的電話。他負責黃昏的新聞報導。新聞報導結束之後,他並沒有打電話來給我。

也許他根本忘了我在明天出發。

晚上十點多鐘,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來了。

你還沒有睡嗎?

沒有。我快樂地說。

我剛才要採訪一宗突發新聞,所以這麼晚才打來,你是不是明天就出發?

嗯。

我明天早上有空,你行李多不多,要不要我來送機?

不,我不是說過討厭別離嗎?機場是別離最多的地方,不要來。

哦。他有點兒失望。

你現在在哪裡?我不捨得讓他失望。

我在家裡,不過晚一點要回電視臺剪片。

不如你過來請我喝一杯咖啡,當作送行,好嗎?

好,我現在就過來。

我換好衣服在樓下等他,三個月不見了。我從來沒有飲這一刻那樣期待一個人的出現。

文治來了,並沒有開車來。

你的機車呢?

拿去修理了。他微笑說。

三個月不見,站在我面前的他,樣貌絲毫沒變,眼神卻跟從前不一樣了。他望著我的眼神,好象比從前複雜。

我垂下頭,發現他用自己的右腳踏著左腳,他不是說過緊張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嗎?

他是不是也愛上了我?

選擇步行而來,是因為雙腳發抖嗎?

你喜歡去哪裡?他問我,用複雜的眼神等我回答。

去便利店買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走好嗎?今天晚上的天氣很好。

我們買了兩杯咖啡,走出便利店。

週五晚上的駱克道,燈紅酒綠,吧女在路上招搖,風騷的老女人在酒吧門前招徠客人,賣色情雜誌的報販肆意地把雜誌鋪在地上。雖然看來墮落而糜爛,灣仔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紐約新聞獎的結果有了沒有?我問他。

這個週末就揭曉。

那個時候我在巴黎,你打電話把結果告訴我好嗎?我央求他。

如果輸了呢?

不會的。那個特輯很感動,別離,本來就是人類共通的無奈。

你呢?心情緊張嗎?

你說得對,能去巴黎參賽,已經很難得,勝負不重要。況且,可以免費去巴黎,太好了,比賽結束之後,我會坐夜車到倫敦看看,在那裡留幾天。

你不是說很喜歡義大利的嗎?為什麼不去義大利?

對呀,就是因為太喜歡,所以不能只留幾天,最少也要留一個月,我哪有時間?還要回來準備畢業作品呢。

真奇怪。

什麼奇怪?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不如不要開始。

是的。他低下頭說。

咖啡已經喝完,文治送我回家。

你到了。他說。

我不捨得回去。

你什麼時候要回去電視臺?我問他。

一點鐘。

我看看手錶,那時才十一點四十五分。

時間還早呢,你打算怎樣回去電視臺?

坐地鐵。

我送你去地鐵站好嗎?我還不想睡。

他沒有拒絕我。

我陪他走到地鐵站外面。

時間還早呢。他說,如果你不想睡,我陪你在附近走走。

好的。

結果,我們又回到我家樓下。

我說過要送你去地鐵站的——我說。

不用了,地鐵站很近。

不要緊,我陪你走一段路。

我們就這樣在灣仔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最後來到地鐵站口,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分,誰也沒時間陪對方走一段路了。

我自己回去好了。我說。

文治望著我,欲言又止,我發現他又再用右腳踏著左腳面。

我好想抱著他,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希望你能拿到獎。他結結巴巴地說。

我有說不出的失望。

你也是。我祝福他。

回來再見。他移開踏在左腳上的右腳。

保重。我抬頭說。

我轉身離開,沒有看著他走進地鐵站,我不捨得。整夜不停地繞圈,腿在繞圈,心在繞圈,到底還要繞多少個圈?

楊弘念陪我一起去巴黎。他在巴黎時裝界有很多朋友。有他在身邊,我放心得多。

坊間有很多關於楊弘唸的傳聞,譬如說他脾氣很怪,有很多女朋友。他的名字曾經跟多位當紅的模特兒走在一起。

他每星期來跟我們上兩課。以他的名氣,他根本不需要在學院裡教學生,我覺得他真的是喜歡時裝。

你是不是在電視臺報告天氣?在機艙裡,楊弘念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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