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毛,我要結婚了。」
她空張著嘴,不明白這是道別的開場白。
「他是我的歌迷,開肉店的,以後不愁沒吃的。」丁丁嘴邊浮起一抹蒼涼的微笑,說下去。「他給了我一筆錢辦嫁妝。他追我很多年了,沒你舅舅長的帥,但他是個好人啊。」
她又說:「我不會再回去莉莉絲了。」
「你不唱歌了?」她向她皺了皺嘴唇。
「不唱了。以後也許跟他生個小孩,我喜歡小孩子。」
她說這話時,眼裡卻泛著亮晶晶的淚水。
「還想吃蛋糕嗎?」
她晃晃腦袋回答。
丁丁用餐巾紙幫她抹走嘴邊的奶油,看著她良久,彷佛再也不會見面似的。
她瘦瘦的手摸摸她的臉,說:
「小毛,你以後要聽舅舅的話,別惹他生氣。你舅舅是個好人,他只是過不慣這種日子。等你長大了,你就明白,有些男人只有在順利的時候才有光采。」
她聽不明白丁丁的話,但她還是點了幾下頭。
離開餐廳,丁丁用計程車載她回來。
車子停在巷口。丁丁沒下車,開啟她那邊的車門,讓她下車。
「小毛,這是我的電話號碼,你藏好。」她塞給她一張寫上新號碼的紙條,叮囑她。「你有什麼事打這個號碼給我,千萬別讓你舅舅知道,我再沒有錢可以給他了。」
她把丁丁給她的紙條折小,藏在身上短褲的口袋裡,拚命點頭。
「回去吧。」她淒涼地看著她。關上車門之前,她說。「我再也不會見他了。」
她走了幾步,扭過頭去,目送著車子駛出巷口,隔著車窗看見丁丁的背影。
丁丁不曾回過頭來。車子漸漸離開了她的視線,終於看不見了。
她轉身,手裡拎著丁丁在餐廳買給她的一盒蛋糕,越過地上的一攤積水,回到階梯底那個家。
舅舅不在家。
她亮了燈,蹲在地上把丁丁給她的紙條藏在毛毛狗的肚子裡,然後用一根線密密縫好。
那隻她一直帶在身邊的毛毛狗早已經從白色變成灰色。她抱著它和蛋糕的甜膩滑進溫柔的夢鄉。
那天晚上,舅舅沒回來。只消一個夜晚,他就把丁丁給他的錢輸光了。
她腳上佈滿新的舊的蚊痕,幸好在夢裡不會覺得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