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我的。」我說。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時,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
沒有支援,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
「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
他坐在床上看書,對我的說話好象充耳不聞。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
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
「我們分手吧。」我說。
他沒有反對。
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