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騰把小黑人分作"嬰兒型"與"成人型"(也就是老相)兩種。據他說,剛果森林裡兩種都有,新幾內亞內地山上也兩種都有,馬來半島大概也都有。菲律賓、安達門群島只有"嬰兒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體毛鬍鬚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嬰兒型"大概後起。非洲與海洋洲都是兩種都有。他認為兩大洲小黑人同源,發源地應當是一箇中間區域——亞洲。亞洲別的種族比他們高大健壯,又比他們進化,把他們排擠到邊遠地區,分投東西兩端,到他們現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並不矮,是最初還不分種族的人,比較接近早期白種人。多數人種學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騰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遠。"非黑人"也"非黃種",因為黃種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種人比現在還更是"老毛子"。
胡騰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統,敘述他們在一兩萬年前遠足赴美的時候,黃種人、"澳、蝦"早期白人、現代型白人、與剛變小的小黑人都在東亞"轉來轉去"。不論小黑人變小是在亞洲哪一部分,從東亞去非洲,從西亞或南亞到東亞,新疆都是必經之地,應當有過小黑人。"紅柳娃"就是躲在紅柳樹林裡的小黑人,當然沒有後來傳說的那麼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會衣冠楚楚。把他們打扮成華麗的玩偶,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裝點。
關內就沒有小人的傳說。筆記裡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黃種人裡的漢族始終與小黑人隔離,漢族擴充套件後,小黑人已經分投深山密林海島藏匿,東亞大陸上與小黑人共處過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沒在漢文化裡,失落了種族的回憶。
新疆與俄屬中亞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還通行印歐系語言,大概是波斯話。印歐系語言最初傳入歐洲,是三四千年前從俄國南部帶到英倫三島,稱為早期賽爾梯克(celtic)語言,大概是德國人帶去的。同時也帶到法國、西班牙,後來羅馬興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歐洲神話裡的小人似乎在愛爾蘭、威爾斯這兩個賽爾梯克國度傳說最盛,德國次之。顯然這民間傳說是跟著第一波印歐語言西來,在拉丁國家就沒紮下根。英國本身被腦曼人征服過,多少有點拉丁化,對這些小精靈不太認真。荷蘭鄰近德國,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傳說,殖民美洲的時候帶到北美,寫進華盛頓·歐文的《李伯大夢》小說。格林童話《白雪公主與七矮人》裡面的,也同是與現實生活裡的侏儒一樣大,頭大身小,發育不均,顯然就是胡騰所謂"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種——"嬰兒型"後起。神話中的矮人當是傳說初期,還是小黑人的原形,後來逐漸加油加醬,種類繁複,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來高,都是渾身勻稱。
字典上"勃朗尼"歸入小仙人(fairy)類,都是人形而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會飛。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樹梢飛躍,"會飛"大概是從這上面來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蟬翼式,透明,似有若無。大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壞,最小的只有兩三寸高,但是多數有"三尺之童"那樣——小黑人身長四英尺以上。我覺得這一點最有興趣,因為凡是臆造的小人國,小人總是至多一兩尺高,決不會只比我們矮那麼一截子。其實比例稍微改變一點,會有一種超現實的怪異感。專憑幻想就是想不到。這一點,西方電影戲劇也從來沒有表達出來,總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連灰姑娘的教母也沒扮出成年婦女的模樣,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員,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裝,顯得狼犺笨重。近代由於影劇的影響,已經漸漸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種穿綠的小人叫"艾爾夫"(elf),大都在山區——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愛捉弄人,所以漸漸給說成頑童,本來似乎多數是青壯年,在草叢中出沒,運氣好的人遇見他們,碰他們的高興,有時候會發現一小罐金子。聖誕老人有許多艾爾夫幫他製造玩具,分贈全世界兒童,這是近人附會。艾爾夫似乎不事生產,代表不馴服的小黑人,對人好起來非常好,但是喜歡惡作劇,容易翻臉。綠衣似是象徵性,住在樹林裡的原始人都擅於隱蔽自己,往往對面不見人,所以在傳說中變成穿著保護色的衣服,像俠盜羅賓漢麾下的"綠色人"。
又有一種醜陋的老頭子叫"諾姆"(gnome),住在地洞裡守礦或看管寶藏,像守庫神一樣,會嚇唬人,使可怕的事故發生。也像一群艾爾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題屢次出現,使人聯想到太平天國的藏鏹、北非維希政府埋藏的金條,都是戰敗國藏匿資金的傳說,引起無數掘寶的故事。顯然原始人在土地被佔領後,轉入地下,也有他們珍視的東西埋在地裡。至於礦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來都秘不告人,淪陷後也許仍舊暗中守護,嚇退開礦的人,或者暗加阻撓。也不一定是老頭子出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現代有個英文名詞:"祖利克的諾姆",指瑞士銀行家——祖利克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為了吸收資金,特創隱名存戶制度,代守秘密,在國際金融界特別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還有一種隱形的叫"格軟木林"(gremlin),調皮淘氣,與這些小老頭子同屬妖魔類,都對人類不懷好意。韋布斯特字典上說:"二次世界大戰,有些飛行員說有格軟木林作祟,使飛機發生故障。"二十世紀中葉的空軍還相信這些,真是奇談,也可見這傳說源久流長。
格軟木林這名詞有時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國《新聞週刊》上,華盛頓"議會僱員格軟木林們"選出十大邋遢議員,衣著最不整潔,不入時。稱議會僱員為格軟木林,因為是議員各自僱用的幕僚與職員,沒沒無聞,做幕後工作,永不出頭露面,等於隱形小妖。
汽車也有個新出的牌子叫格軟木林,號稱"成本最低的美國製汽車",表示坦白,成本低當然廉價。取這名字是極言其小而神出鬼沒。原先的格軟木林當是小黑人被淘汰後剩下極少數遺民,偶爾下山偷襲,做破壞工作,事後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兒童還買來玩的有一種小型煙火,叫"仙光"(fairylights),一尺多長的一根木籤握在手裡,另一端不斷地爆出藍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點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隨身攜帶火種。
有些民族已經發現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樣鑽木取火,例如安達門群島的小黑人。這一群島嶼剛發現的時候,島上不許別的種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純,他們就不會取火。那更要把火種帶來帶去,不讓它熄滅。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類,叫"仙環"(fairy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牽手跳圓舞,像"步步生蓮花"一樣生出來的。蘑菇有時候有毒,這是小黑人絕跡後已經被美化,仍舊留下的一絲戒備的感覺。
這一大套傳說,內容複雜豐富,絕對不是《鏡花緣》或《葛利伐遊記》裡面的穿心國、大人國、小人國可比。是傳統,時間與無數人千錘百煉出來的。傳到後來神話只有孩子們相信,成了童話。西方童話裡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與能言的動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據小黑人創造的。美妙的童話起源於一個種族的淪亡——這具有事實特有的一種酸甜苦辣說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許多人種學的書,外行掉書袋,實在可笑。我大概是嚮往"遙遠與久遠的東西"(thefarawayandlongago),連"幽州"這樣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為是古代地名,彷彿更遠,近北極圈,太陽昇不起來,整天昏黑。小時候老師圈讀《綱鑑易知錄》,"綱鑑"只從周朝寫起,我就很不滿。學生時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學的圖片,才發現了史前。住在國外,圖書館這一類的書多,大看之下,人種學又比考古學還更古,作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遠了。逃避本來也是看書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陽山外山",至少推廣地平線,胸襟開闊點。
前文引庫恩等,也需要宣告一點,庫恩在他本國聲譽遠不及國外,在英國視為權威,美國現在多數人種學家都攻擊他的種族研究跡近種族歧視。胡騰是哈佛教授,已經逝世,那本書是一九四六年改寫再版,年代較早,所以不像庫恩成為眾矢之的。我覺得時代的眼光的確變得很厲害,賢如《金銀島》作者斯提文生,他有個短篇小說,不記得題目是否叫《瓶》(the·bottle),套《天方夜譚》神燈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寫土著有些地方看著使人起反感。這是因為現代人在這方面比前人敏感——當然從前中國人也就常鬧辱華,現在是普遍的擴大敏感面——但這是道德與禮俗的問題,不應當影響學術。庫恩書中一再說今後研究種族有困難,有人認為根本沒有種族這樣東西,只有遺傳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說黃種、白種人智力較高,無形中涉及黑人教育問題,是美國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題目之一。其實庫恩認為黑種、白種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摻雜,對於有種族觀念的白人是個重大的打擊。但是反對派認為用骨胳判別種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無法查考,因此絕口不談來歷,只研究社會習俗,以資切磋借鏡,也就是社會人種學。
二次世界大戰末,是聽了社會人種學家的勸告,不廢日皇,結果使日軍不得不"齊解甲",——見黑斯(h.r.hays)編《自猿猴到天使》選集引言——可見社會人種學在近代影響之大。這本書特別提到瑪格麗·米德研究撒摩亞——也是個泡麗尼夏島嶼——的青少年,促進西方二○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當然中庸些——此後她研究新幾內亞幾個部落,又發現兩性陽剛陰柔的種種分別大部分都是環境造成的。這學說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髮型衣飾上,以及男人帶孩子料理家務等等,不怕喪失男子氣。近十年來也許由於西方的一種傍徨的心理,特別影響社會風氣,難怪米德女士成為青年導師、婦運領袖,一度又提倡"擴充套件家庭",補救原子家庭的缺點,例如女人被孩子絆住了,防礙婦女就業。"擴充套件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責任照應孩子,兒童也來去自由,鬧彆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種"夏威夷"制度,印尼馬來亞與泡麗尼夏諸島都有。熱帶島嶼生活比較悠閒,現代高壓的個人主義社會里恐怕行不通。歷史是週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羨慕互助的好處。美國有些青年夫婦組織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親族為單位的還沒有,也住不長,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過得慣。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進,弗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擴充套件家庭"有許多長輩給孩子們作模範,有選擇的餘地,據說不大會養成各種心理錯綜,至少值得作參考。
西方剛發現夏威夷等群島的時候,單憑島人的生活情調與性的解放,瘋魔了十八世紀歐洲,也是因為狀貌風度正符合盧騷"高貴的野蠻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賞,舉國若狂。直到十九世紀中葉還又有"南海泡泡"(southseabubble)大騙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熱、投資熱,英法義大利都捲入,不久泡泡破滅,無數人傾家蕩產,也有移民包下輪船,被送到無人荒島上,終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餓死病死。
這些都是《叛艦喋血記》這件史實的時代背景。兩次拍成電影我都看過,第一次除了卻爾斯·勞頓演船長還有點記得,已經沒什麼印象。大致是照三○年代的暢銷書《邦梯號上的叛變》——諾朵夫、霍爾合著(nordhoffhall)——寫叛艦"覓得桃源好避秦"之後,就不提了。馬龍·白蘭度這張影片卻繼續演下去,講大副克利斯青主張把船再駛回英國自首,暴露當時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們反對,當夜有人放火燒船,斷了歸路,克利斯青搶救儀器燒死。
燒船是事實,荒島當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闢坎島上克利斯青的後裔靠雕刻紀念品賣給遊客度日,一度到歐洲賣畫,五○年間向訪問的人說:當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國投案,"曾載《讀者文摘》。照一般改編劇本的標準來說,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個悲壯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
十八世紀英國法律本來嚴酷,連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殘忍,總也是因為帆船遠涉重洋,危險性太大,不是實在無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數是囚犯,或是拉案拉來的酒鬼,不用嚴刑無法維持紀律。叛變不分主從,回國一定處絞,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願為社會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這批人以性命相托,剛找到了一個安身處,他倒又侃侃而談,要他們去送死。我看到這裡非常起反感,簡直看不下去。
名小說家密契納——著有《夏威夷》等——與前面提過的戴教授合著《樂園中的壞蛋》散文集(rascalsinparadise),寫太平洋上的異人,有的遁世,有的稱王,內中有鄭成功,也有"邦梯號"的布萊船長。布萊對於太平洋探險很有貢獻,並且發現澳洲與新幾內亞之間一條海峽,至今稱為布萊海峽,可算名垂不朽。這本書根據近人對有關檔案的研究,替他翻案。他並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島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領頭,帶著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們的戀人。但是叛變是監時觸機,並沒有預謀。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鬱郁地想念他的綺薩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決定當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間特別炎熱,甲板上不斷人,都上來乘涼,他走不成。
剛巧兩個當值人員都怠職睡熟了,軍械箱又搬到統艙正中,為了騰出地方擱麵包果樹——這次航行的使命是從南太平洋移植麵包果,供給西印度群島的黑奴作食糧,但是黑人吃不慣,結果白費工夫——克利斯青藉口有鯊魚,問軍械管理員拿到箱子鑰匙。更巧的是幾個最橫暴的海員都派在克利斯青這一班,午夜起當值,內中有三個在塔喜堤逃走,給捉了回來,共有七個人犯事捱過打,都在午夜該班。於是克利斯青臨時定計起事,其餘的員工有的脅從,有的一時迷亂,不知道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