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新證"第九二○頁
明朝對大臣最酷虐,動不動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時候妻女入教坊,家屬發賣為奴。清朝沒有。但看李煦這件案例,"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減去"李煦之婦孺十口"──交給李煦了──還剩"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僕人按男女年貌體力技能,分五十一個等級定價變賣。周汝昌誤認"五十一"為音譯人名,崇文門監督的名字,滿清政府絕對不會譯得這樣滑稽,嘲弄自己滿人。
茍、哆、咠都是續書,十種"舊本"剔去三項後,咶、訩兩種與史湘雲無關,也先擱過一邊再說。
剩下啕、咮、哖、呰、咼這五項,內中呰看似可信性最高──"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視,因為"所述情節,與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結果,頗有吻合之點"。當是指下列數點:茍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條批:"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周汝昌認為證實全書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後卅回"。[我在"三詳紅樓夢"裡解釋過,此處的"百十"與"千百"、"萬千"同是約計,並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與第二回戚本、蒙本總批"以百回之大文……"]啕"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似指寶玉湘雲偕老,而回前總批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總批為中間還隔著金玉姻緣,將來湘雲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說過,"白首雙星"是從早本保留下來的回目,結局已改,因此衝突,批者代為遮蓋辯護。]咮俞平伯把十二釵冊子上關於鳳姐的"拆字格"預言拆成"冷來休",主休棄。此外太虛幻境關於妙玉的曲文分明預言墮落風塵。畸笏又一再提起"抄沒、獄神廟諸事"、"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似都符合此本情節。
賈芸紅玉的戀愛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伏下抄沒時與抄沒後他們倆是兩員大將,一個"仗義探庵",一個在獄神廟援助寶玉。三六橋本兼有一七六○以來與第一個早本的情節,當是根據早本續書,兼採脂批內的線索。續書人看過庚本,從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上知道有"後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後湊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關於"抄沒、獄神廟諸事"的批語,逕將獄神廟當作監獄。此人應是曹雪芹親友圈的外圍人物,但是顯然與畸笏沒有接觸。
兒玉達童教授述及此本時,因為言語不通,用筆談,講到探春,寫了"遠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該是封號。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國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佔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原來這句頑話也是預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應當是番王妃,才合遠嫁的預言。
第六十三回來自極早的早本,當時元妃還是王妃,當然也就不會有元妃的封號。──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別,因為從前女子閨名不讓外人知道,妃嬪封號用自己名字的史無前例。金廢帝海陵王有個元妃,大概作者喜愛這名字。而且元春稱元妃也更容易記憶,正如多渾蟲之妻燈姑娘改稱多姑娘。書中幾百個人物,而人名使人過目不忘,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為貴妃後,起初只稱賈妃,因此第十八回省親一節清一色都是賈妃,只有寶玉覲見的一小段接連三個"元妃",前幾句剛提起寶玉的時候又有個"元妃"。
書中寶玉的年齡減低好幾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歲,所以第二回敘述元春誕生後,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寶玉還是十五歲,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歲(見"二詳紅樓夢")。第十八回也是寫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詩聯,是準備用詩聯作結──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的標誌;回前附葉沒有書名,與第七十五回一樣,兩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見"三詳")。寶玉覲見一段,先是賈政報告園中匾對都是寶玉擬的。
元妃聽了寶玉能題,便含笑說:"進益了。"賈政退出。賈妃見寶林二人益發比別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軟玉一般;因問寶玉為何不進見,賈母乃啟無職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進來。小太監出去引寶玉進來,先行國禮畢,元妃命他近前,攜手攔於懷內,又撫其頭頸笑道:"比先竟長了好些。"一語未終,淚如雨下。尤氏鳳姐等上來啟道:"筵宴齊備,請貴妃遊幸。"元妃等起身,命寶玉導引。
此回只有這四次用"元妃",都與寶玉有關。一提起釵黛,就又還原,仍用"賈妃",而此處稱寶釵黛玉為"寶林二人",顯然這一場沒有寶玉,二寶不致混淆不清。看來早本此回寶玉已經十七八歲,與賈珍賈璉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覲見。"攜手攔入懷內"等語,是對小孩的動作與口吻,當是一七五四本最後一次改小年齡後,一七五五年加的潤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這次添寫寶玉覲見時用的。因此遲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這名稱,"杏元和番"則是第一個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數太多,以至於"元字"封號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節末尾分段,看得出此節是後加的,原稿本中間插入兩頁,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續下頁"。但是回內怡紅夜宴並沒改寫過,因此還留著兩個漏網之魚的"王妃"。席上行佔花名酒令,襲人拈到"桃紅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開到荼蘼花事了",預言襲人別嫁,最後只剩下一個麝月。第一個早本內元春是王妃,看來當時已有第六十三回,結局已有麝月獨留,襲人別嫁──湘雲達到了與她同嫁一人的願望,而仍舊不能相聚。
三六橋本的續書人如果僅只知道早本情節,遵循著補撰,就不會用杏元封號,犯了元妃的諱。換一個字還不容易?顯然"杏元和番"這一回是直接從第一個早本上抄來的。續書人手中有這本子。
三六橋本雖然是續書,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內,仍舊是極珍貴的。既然四○初葉還在日本,只要在戰火中無恙,日本也有研究紅樓夢的,一經喚起廣大的注意,也許不久就會有訊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聲"或雲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樣,曇花一現,又遺失了,似是隱匿起來,避免"收歸國有"。
"舊本"之四──南京刻本──寫寶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於乾隆元年,上諭廢除京師的巡檢官:"……外城街巷孔多,慮藏奸匪,各樹柵欄,以司啟閉,……其柵欄仍照舊交與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統領,酌派兵役看守。"("東華錄")。我在報上看見臺灣鹿港古蹟的照片,也有攔街的木柵,設門,不過沒附有小屋,大概因為氣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個木棚遮蔽風雪。中土已經湮滅了的,有時候在邊遠地區還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楊米人"都門竹枝詞"有:"趕車終日不知愁,堆子框呵往下瀏";"堆子日斜爭潑水,紅塵也有暫停時。"看街兵夜間打更,白天灑水淨塵,指揮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員轎馬,所以框喝叫騾車靠邊走,一靠邊就直往下溜。
"舊本"之二寫寶玉"淪為擊柝之流"。之三寫寶玉湘雲暮年,"夫婦在都中拾煤球(渣誤?)為活","流落飢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棲於街卒木棚中,為淪為擊柝之流一語之正解,可見非謂寶玉本人充當看街兵,實即窮得無住處耳。"這推測得十分合理。
嘉慶九年,御史書君興奏:煤鋪煤缺,和土作塊。似是煤球之始,那麼乾隆年間著書時還沒有煤球。寶玉湘雲只是在垃圾堆裡撿出燒剩的煤核,有人收買,跟現在一樣。但是"街卒木棚"是個時代的標誌,使咮成為可靠的原本。
關於此本內容的記載,只說"榮寧衰替",沒提抄家。老了才赤貧,顯然不是為了抄家──八十回內看得出,絕對不會等寶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賈家本來沒抄家。但是百回"紅樓夢"中兩府獲罪,榮府在原址苦撐了一個時期之後,也還是"子孫流散",寶玉不到三十歲已經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寶玉十五歲"塵緣已滿大半了",見"二詳"──咮寫寶玉老了才一貧如洗,顯然賈家並未獲罪,所以落到這田地尚需時日。沒抄家,也沒獲罪,寶玉湘雲白頭偕老──這分明就是第一個早本。
"榮寧衰替"──第一個早本其實還沒有寧府。董康轉述他亡母幼年看的書的內容,自然記不清楚了。不幸關於咮的兩條記載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的話,所舉的出處,也把書名記錯了。
端方本──咼──前八十回同程本,不過加了兩段穢褻的文字。寫寶玉湘雲先奸後(續)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藥裀"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後,黛玉逝世,寶釵完婚情節亦同,此後甚不相類矣。"想必娶寶釵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寫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寶玉完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難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堂阿,以年長格於例,至充撥什庫以餬口。適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膠續。
"家計日落"仍舊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賈璉說的"家道艱難",需要緊縮,不過這是幾年後,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續書沒有不寫抄沒的,因為書中抄家的暗示太明顯,而此本刪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麼事都沒發生,又並不改成好下場,這樣寫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這一部份來自第一個早本。寶玉窮到無法度日,已經"年長",等到老了撿煤渣,"流落飢寒",也正吻合。端方本採用這敗落的方式,當是因為歸罪於寶玉。這是個年代較晚的抄本,遲至一九一○年左右還存在,作風接近晚清的誇張的諷刺性小說,把寶玉湘雲寫成最不堪的一種名士派。但是此處寫敗家子寶玉只用"放縱"二字,輕飄而含糊得奇怪,與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縱"遙相呼應──王夫人解釋襲人暫不收房的原因:"……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有放縱的事,到(倒)能聽他的勸。"──後回寶玉的罪名不過是"放縱",看來也是第一個早本的原文。當然原本不會有"拜堂阿"、"撥什庫"。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後從程本過渡到第一個早本,但是受程本後四十回作者的影響,也處處點明書中人是滿人,賣弄續書人自己也是滿人,熟悉滿洲語文風俗。
前面說過,關於第一個早本的記載模糊異常。"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沒提寶釵嫁寶玉後才死。王伯沆引濮文的話,更是口口聲聲"寶玉系娶湘雲","寶玉所娶系湘雲",彷彿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難道寶釵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寶釵後敗落的經過用第一個早本,因此娶寶釵是原有的。董康等沒提,大概因為是盡人皆知的情節。至於湘雲是否再醮,寶玉搞到生活無著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然後續娶湘雲;湘雲早先定的親如果變卦,也不會這些年來一直待字閨中,當然原著也是寫她結過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婦。寶玉鰥居多年,顯然本來無意續絃。他們的結合比較像中年孤苦的兩兄妹。連端方本也都沒插入色情場面寫他們舊夢重溫。
"舊本"之二,八十回後與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驟衰。抄沒後寶玉湘雲流落重逢而結合,應當年紀還輕,與第一個早本的老夫妻倆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據這早本續書,不過將流落提前,結婚宕後,增加戲劇性。"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是沒參用程本,似是較早的續書。大概不會有第一個早本的原文在內──用不上。
南京刻本──哖──寫寶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靜王,不是重逢湘雲。此點南京刻本與啕是互相排除的,並不是記載不全,顧此失彼,因為不可能先遇見湘雲,然後又遇見北靜王──啕寫到寶玉湘雲重逢後結合,全書已完;如果是先遇見北靜王,那就已經轉運,不做看街人了,也不會再在悽慘的情形下遇見湘雲。這兩個本子似是各自分別續書,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將街卒木棚中過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來細看南京刻本的內容:
畫家關松房先生雲:"嘗聞陳弢庵先生言其三十餘歲時(光緒初年)曾觀舊本紅樓夢,與今本情節殊不同。薛寶釵嫁後,以產後病死。史湘雲出嫁而寡,後與寶玉結褵。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輿從自街頭經過,看街人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加棰楚,寶玉呼辯,為北靖王所聞,識其聲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書中作者自稱當時亦在府中,與寶玉同居賓館,遂得相識,聞寶玉敘述平生,乃寫成此書云云。
──扈功著「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
寶釵死於產難,湘雲再醮寶玉,與端方本相同,遇北靜王也大同小異,且都誤作"北靖王"。扈功文內轉述關松房聽到的陳弢庵的話,兩次都是口述。"靜"誤作"靖"顯然是扈功的筆誤。但是民初褚德彝記端方本事,也與近人扈功同誤"靜"為"靖",未免巧合得有點不可思議。難道是周汝昌引扈、褚二文,兩次都抄錯了?
"紅樓夢新證"書中錯字相當多。如果不是誤植,還有個可能的解釋:聽某某人說,也可能是書信上說的。如果扈功所引的是關松房陳弢庵信上的話,那就是南京刻本與端方本間的一個連鎖。
其實這兩個本子的關係用不著「北靖王"作證。南京刻本把第一個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這樣的賤役,清初應是隻有漢人充當。端方本注重書中人是滿人這一點,改為"充撥什庫以餬口",表示一個滿人至不濟也還可以當撥什庫。
遇北靜王一節,端方本作寶玉"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大概寶玉醉了,"適九門提督經其地,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蓋北靖王也。"苦中作樂賞雪,與蘆雪亭對照,藉此刻劃二人個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靜王,與職務有關,較渾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師城外巡捕三營、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軍統領管理,換給"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印信(見"紅樓夢新證"第三五○頁)。步軍統領本來只管城內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門提督"是他的新銜。端方本內北靜王現任九門提督,也是此本的潤色,當代的本地風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應無疑義。
延入王府,端方本顯然認為太優遇了,改為代找了個小差使:"越日送入鑾儀衛充雲麾使,迄潦倒以終雲。"雲麾使如果執雲帚──也就是拂塵;省親時儀仗中"又有值(執)事太監捧著香珠繡帕漱盂掃塵等類,一隊隊過完"──比扛旗傘輕便。后妃用太監,鑾儀衛想必另在滿人中挑選。
南京刻本末尾著書人根據寶玉口述,寫成此書,這著書經過與楔子衝突,也與卷首作者自述衝突,顯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靜王是否第一個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靜王。秦可卿出殯途中,北靜王初次出場。"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第一個早本還沒有寫秦氏喪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靜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後黛玉從揚州回來,寶玉將北靜王所贈鶺鴒香串轉贈黛玉,被拒絕了。早本黛玉初來時已經父母雙亡,後改喪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喪父(見"二詳")。因此初名"石頭記"時沒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揚州的事,當然也沒有自揚州回京,與寶玉那一小場戲。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紹賈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賈芸初見紅玉一場,又介紹紅玉,早本舊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寶玉初見紅玉一場用了進去,加上兩句提起賈芸的對白。寶玉紅玉一節這樣開始:
這日晚上從北靜王府裡回來,見過賈母王夫人等,回至園內,換了衣服,正要洗澡。襲人因被薛寶釵煩了去打結子,秋紋碧痕兩個去催(炊)水,檀雲(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現在家中養病。雖還有幾個作粗活聽喚的丫頭,估量著叫不著他們,都出去尋夥覓伴的頑去了。
寫此節時,晴雯的故事還與金釧兒的故事相彷彿。書名"紅樓夢"期之前有個時期,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晴雯改為孤兒,因將此處的晴雯改為檀雲(見"三詳")。所以加金釧兒時改寫過此節,一七六○本將此節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寫過一次。兩次中有一次順便一提北靜王,免得冷落了這後添的人物。原先寶玉也許是從親戚家回來。
前面說過,加了賈赦邢夫人迎春後,才寫第七十一回。回內賈母做壽,賀客有北靜王與北靜王妃。
有北靜王的五回都是後添的。第一個早本沒有北靜王,因此結尾也不會有寶玉重逢北靜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
南京刻本前文應有北靜王,否則無法寫重逢北靜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而不是通部補撰傳聞中的早本。
關於此本的記錄,敘事層次不清,說到續娶湘雲,下接"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靜王,因禍得福後才續絃,那在湘雲這方面就毫無情義可言了。但是寶玉在王府認識了著書人,想必就是同住賓館時自述身世──包括續娶湘雲的事。所以是先續絃後落魄。這也就是第一個早本的結局:寶釵產後病故,續娶湘雲,後貧苦。後人複述,偏重續書杜撰的遇貴人一節,因為故事性較強,便於記憶,而原本後部是毫無變故的下坡路,沒有獲罪,更沒有抄家──並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這一部份用第一個早本,只到"年長"時窮得過活不了,續娶湘云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過把街卒木棚中過宿加油加醬說成看街。端方本續書人手中未見得有第一個早本,大概就是參用南京刻本改寫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為撥什庫,而看街又來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見原本內並沒做任何工作,也沒找過事。但是原本寶玉搞到過不了日子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所以端方本此處插入找事一節,就用超齡作為不合格的理由。
湘雲不識當票(第五十七回),可見社會上的事一無所知。她與寶玉一樣任性,而比寶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終於落到絕境中。湘雲精於女紅,但是即使領些針線來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門走動,會趨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滿箱,銀滿箱,展(轉)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夾批:"甄玉賈玉一干人。"並沒有說湘雲做乞丐。講寶玉也著重在"謗"字上,可能僅只是說一成了窮光蛋,人人都罵不上進。當然,這一系列批語已經不是批第一個早本了。稍前有這兩句歌詞:"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作批的時候寶釵早卒,已經改去。
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寶玉湘雲再婚這樣遲,然後白頭偕老,縱使流落,顯然並未失散了再重逢。"舊本"之二寫湘云為丐,無非是為了使她能在風雪之夜與敲更的寶玉重逢。
因此湘云為丐與寶玉打更一樣,都不是原有的。他們倆生活在社會體系外,略似現代西方的嬉痞──近來大都譯為"嬉皮",不免使人聯想到"嬉皮笑臉",其實他們並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寬容的社會上──對年輕人尤其寬容,老了也還混不下去。寶玉湘雲晚景之慘,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兩則極長的批註,批寶玉續莊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聰明所。……阿鳳是機心所。寶釵是博知所。湘雲是自愛所。襲人是好勝所。皆不能跳出莊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聰明了,過於敏感,自己傷身體。寶釵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娶了個,不免影響夫婦感情。"湘雲是自愛所",只能是指第一個早本內,再醮寶玉前,其實她並不是沒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寶玉受苦,不過她是有所不為。
"阿鳳是機心所",可見第一個早本已有鳳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確定第二十二回來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襲人吐血,"不覺將素日想著後來爭榮誇耀之心盡皆灰了,眼中不覺滴下淚來。""襲人是好勝所",是說賈家敗落後,她恨寶玉不爭氣,以至於琵琶別抱。這條批是批第一個早本,當時已有襲人別嫁的情節,這也是一個旁證。第三十二回隱約提起的湘雲襲人十年前西邊暖閣夜話,同嫁一個丈夫的願望,預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襲人另外嫁人,總是年輕的時候,與湘雲一去一來,相隔多年,根本沒有共處過。
書中用古代地名,諱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嚴格。北京分裡城外城。端方本內蔣玉菡的當鋪開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筆觸,與此書的態度相悖。
第一個早本內襲人並沒有與蔣玉菡一同奉養寶玉夫婦,因為與寶玉湘雲的下場不合。襲人嫁的是否蔣玉菡,嫁後是否故事還發展下去,不得而知。蔣玉菡嫌寶玉屢次來借錢,要叫鋪兵驅逐,"為襲人所斥而罷",大概是端方本編出來罵寶玉的。南京刻本就沒有──複述者該不會遺漏這樣觸目的情節。
端方本續書人鄙視寶玉,想必是因為第一個早本對寶玉的強烈的自貶。
此本還沒有卷首作者自述一節,但是那段自述也寫得極早。在這階段,此書自承是自傳──當然是與脂硯揉合的自畫像。第一個早本的"老來貧"結局卻完全出於想像。作者這時候還年輕,但是也許感到來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傳性的資料此本毫不掩飾,用了進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晉,在書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諱的要點完全隱去,非但不寫抄家,甚至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離抄家最遠,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誰知四兒是個聰敏乖巧不過的丫頭。"庚、戚本句下批註:"又是一個有害無益者。作者一生為此所,批者一生亦為此所,於開卷凡見如此人,世人故為喜,餘犯(反)抱恨。蓋四字人甚矣。被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這條批。
這位批者的口氣與作者十分親密而地位較高,是否脂硯雖然無法斷定,至少我們確實知道作者自承"聰明反被聰明誤"。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寶玉續莊子,批第一個早本的一條批註:"黛玉一生是聰明所。……阿鳳是機心所。寶釵是博知所"等等。黛玉太聰明了,所以過分敏感,影響健康。寶玉對於他傾慕的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線接,閒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蓮"。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種,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見"四詳"),有許多異文,如薛蟠聽說柳湘蓮跟著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場,可見上一回內柳湘蓮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與今本不同。還有第六十六回甲,因為甄士隱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後作強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蓮一干人",顯然"風月寶鑑"初收入此書時,柳湘蓮沒削髮出家,只悄然離京,後回再出現,已經落草為盜。
戚本第七十回"寶玉因冷淡了柳湘蓮"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蓮打聽尤三姐品行如何,與寶玉談話間有點輕微的不愉快,雖然柳湘蓮立刻道歉,此後沒見面。這該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後,柳湘蓮離開小花枝巷,沒往下寫他去何處。直到第七十回,寶玉還不知道他已經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殺了,而他自己與湘蓮之間有那麼點芥蒂,也是他耿耿於心的許多心事之一。此後改寫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門","冷二郎遁入空門"濃縮為"冷遁",這名詞生硬異常,如果不是與"冷淡"諧音,不會想起"冷遁"二字。
寶玉思慕太多,而又富於同情心與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當然無法專心工作,窮了之後成為無業遊民。在第一個早本內,此書是個性格的悲劇,主要人物都是自誤。
此本沒有賈雨村,鳳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帶累賈璉。看來賈璉並未休妻。"阿鳳是機心所",只是心力消耗過甚,舊病復發而死。
甄士隱的"好了歌"內有:"昨憐破寒,今嫌紫蟒長。"甲戌本批:"賈蘭賈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經不是第一個早本了,寶釵早死已經改去──"說什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批"寶釵湘雲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賈蘭不是個閒角,顯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眾人中後加的一個名字。賈菌只出現過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喪事,族人大點名點到他(戚本作賈茵),排名在賈蘭之下,倒數第二,想必比賈蘭還小。該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時新添的一個人物。第一個早本內,賈家如果中興,也只是賈蘭一人。似應有中興,否則賈蘭這人不起作用。此書確實做到希臘戲劇的沒有一個閒人,一句廢話。
但是賈蘭發達也應在寶玉死後,因為寶玉顯然並沒得到他的好處。所以寫寶玉湘雲的苦況一直寫到寶玉死去為止。這結局即使置之於近代小說之列,讀者也不易接受。但是與百回"紅樓夢"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證了情緣"一比,這第一個早本結得多麼寫實、現代化!從現代化改為傳統化,本來是此書改寫的特點之一。藝術上成熟與否當然又是一回事。
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的共四種,內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傳最廣,連端方本續書人這老北京也買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舊本"之二。我十四五歲的時候看"胡適文存"上的一篇紅樓夢考證,大概也就是引"續閱微草堂筆記"──手邊無書,可能記錯了──傳說有個"舊時真本"寫湘云為丐,寶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結為夫婦,看了真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這位續書人改編得確是有一手,哀豔刺激傳奇化,老年夫婦改為青年單身,也改得合理,因為是續八十回本,當然應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貧。而且二人結合已是末回捲終,並無其他的好下場,彷彿成為一對流浪的情侶,在此斬斷,節拍扣得極準,於通俗中也現代化,甚至於使人有點疑惑──會不會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寫抄沒,一直難產,久久膠著之後,一度恢復續娶湘雲的情節,不過移到抄家後?
第一個早本內鰥居多年後續娶孤苦無依的湘雲,不能算是對不起黛玉。改為在這樣悲慘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結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為什麼要改寶玉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過夜也盡有機會遇見乞丐。現代的嬉痞也常乞討,而看街兵需要侍候過往官員。寶玉最憎惡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還是別人代續的。
第一個早本源久流長,至今不絕如縷,至少有一部份儲存到本世紀四○年間,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紅樓夢"倒早已影蹤全無。除了因為讀者大眾偏愛湘雲,也是因為此本結局雖慘──與無家可歸撿煤渣一比,後期的"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不過是有些小戶人家的常情──到底較有人間味,而百回"紅樓夢"末了寶玉與賈雨村先後去青埂峰下,結在禪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樣筆調枯淡。歷來傳抄中楔子被刪數百字都沒人理會,可見不為讀者所喜。
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無關的幾種續書混為一談,以為至少有一個異本,不過記載繁簡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節,據以續補,除了做看街兵是附會,而寶玉湘雲鰥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進呈御覽,照例替內廷討吉利。結合本來可有可無,不結合反而更主題嚴肅──抗議當時統治階級的殘暴,寶玉湘雲抄家後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從這大雜燴上推測八十回後的情節,又根據一道沒看仔細的奏章,以為曹雪芹將發賣李煦的婦孺的事"結合了他本身的經歷見聞",寫史家抄沒時,"湘雲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傭";寶玉那隻麒麟曾經第二次失落,被衛若蘭拾了去,湘雲流落入衛若蘭家,見麒麟淚下,若蘭問知是寶玉的表妹,駭然,大概由於馮紫英的助力,代訪到寶玉下落,"於是二人遂將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按:指射圃,因為下文揣測脂硯等懼禍,抽去反抗當時統治階級的獄神廟回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獨這兩部份"迷失無稿"──顯然認為射圃是秘密相會的地點。]撮合寶玉湘雲成為患難中的夫妻("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一頁)。用兩個貴公子作救星,還是階級意識欠正確。
前面列出的"舊本"之五,是個八十回本,未完,寫到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抑鬱而死。這當然是循第二十八回的線索,回內元妃端午節賞賜的節禮獨寶玉寶釵的相同,黛玉的與別的姊妹們一樣。事實是這伏筆這樣明顯,甚至於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夠在八十回後主張這頭親事。
但是如果是這樣,寶玉雖然不得不服從,心裡勢必怨恨,破壞了他們姊弟特別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遺命,那就悱惻動人,更使寶玉無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紅玉的名字:"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紅玉鬱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懷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兒癆死的",就必須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時候,病中與寶玉同睡在暖閣裡,麝月也怕老嬤嬤們擔憂"過了病氣",可見從前人不是不知道傳染的危險。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問題還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關心她這愛弟的健康。黛玉是賈母從小帶大的,所以賈母不忍心拆散她與寶玉。元妃只見過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賈母死後寶黛的婚事也可能有變局,第五十七回紫鵑就慮到這一層。但是這樣一來,又是王夫人做惡人。這究竟不比逐晴雯,會嚴重的影響母子感情。
早本寶釵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見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經不很早,"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此回已經又改寫過一次了。可見早本沒有王薛是近親的這一重關係,顯然不預備寫王夫人鳳姐看中寶釵,想培植母家勢力──這與王夫人的個性也不合。此後改為近親,大概是因為不然長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緣出於元妃的主張,照理是最合適的安排。而且絢爛的省親給寶玉帶來了大觀園,同時也留下了這麼個惡果,不到半年就在節禮上透了訊息,極富於人生的諷刺。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元妃不過是王妃,地位不夠崇高。王妃晉級,想必就是為了這原因。
怎見得不是別人根據第二十八回的線索,改寫八十回本末尾?因為八十回本未完,別人儘可以續書,寫八十回後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寫得極早。回前總批有"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但是除了此回這一次,第二十三回後這五回都沒提黛玉的藥方──已經都刪了。此回描寫寶釵"唇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等句,與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複,因為隔的年數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