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院回家的路上,春坐在駕駛席上緊緊地握著方向盤,“大哥,這車送你了。”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發言嚇了一跳:“你要買新的?”
“怎麼可能。我在想我不在的這段時間這車該怎麼辦。”
“你要去哪兒?”
“明顯是去自首啊。”
“沒必要去。”有一點我可以確信,雖然我做不到口若懸河地長篇大論,但我堅信,我和春並沒有錯,也沒有必要對什麼人謝罪。就算被人指責為“自說自話、不合常理、令人憎惡的相互包庇”,我也會將錯就錯地回答一句:“沒錯!”就跟28年前父親所聽到的神明的怒喝聲一樣,這是我“自己想”之後的結論,是我自己判斷的結果。
“大哥,雖然這話由我來說並不適合,但我的確是幹下了不可原諒的罪行。”
“我不想再像在寵物店裡那樣囉裡巴嗦,就只簡單地說一句。”
“什麼?”
“雖然你幹下了不可原諒的罪行,但我們原諒了你。”
“誰是我們?”
“我和爸爸。算上媽媽也可以。”
“真過分的一家人。”春苦笑著,緩緩地轉著方向盤,從十字路口左轉。
“沒關係,”我斬釘截鐵地說,“到目前為止,你一定已經思考了成百上千回,你一直都為此苦惱,是吧?”
“每一天都是。”他靜靜地點頭。
“這是你所得出的結論,沒必要讓那些不相干的看熱鬧的人、警察以及法律專家知道。”
“有必要的。”春笑了。
“沒必要。”我很肯定地說,“大概,這世界再沒有一個人會像你這樣認真地思考這件事。”
“或許吧。”
“所以,別讓那些傢伙評論你。”
“太亂來了。”
“社會還有家庭,你到底希望獲得哪一方面的原諒?”我使出殺手鐧,逼他二選一。
他沉悶了很久,似乎在認真思考。然後他說:“還是社會吧。”他笑著說,“所以我還是要去自首。”
我沒有認輸,但卻說道:“我明白了,既然你都這麼說了,想自首就去吧!”
“這種情況應該去哪個警察署呢?”
“要我帶你去嗎?”我挑釁他,“不過,途中經過車站的時候停一下車。”我拜託他道,“沒必要特地去車站的吧?”春很詫異,卻沒有反對。他把車停靠在車站前的安全島旁,我跑進車站,飛快地買了些東西后又回到了副駕駛席:“好了,走吧。”
“去哪兒?”
“東口。”
“那種地方有警察署嗎?”
或許是地下道人流混雜,道路上也開始塞車。春依舊很冷靜。既沒有坐立不安,也沒有慌手慌腳。
“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忘記問了。”
“什麼?”
“那本筆記本是什麼?”我望著春。
“筆記本?”
“瘋子筆記本!”
春有些發怔,我向他解釋了從鄉田順子那裡聽來的、有關那本密密麻麻寫滿了偉人名字的筆記本的事。
“怎麼看也不像是正常人寫的。”
春哈哈大笑。他看著絲毫沒有前進的車流說:“你看到那個了?還瘋子筆記……”他看起來似乎很自得其樂。
“沒怎麼看,太恐怖了,所以我立刻就關上了。”
“那個……”春頓了頓,“沒什麼重要的。”
“你為什麼要寫?”
“跟平時一樣啊!”
“一樣?”
“和我平時所做的一樣。不管是多愚蠢的迷信,我都想相信。這就是我的性格。”
“我知道。”我飛快地回答。春做事喜歡趨吉避凶,從小就這樣。從他讓父親穿上貼有“53”號碼布的運動服一事就能看出,他一點都沒變。而把我帶到縱火現場的行為,從根本上來說也是源自同樣的想法。
“我的性格就是這樣,不論多無聊的事,我認為只要相信,就會有效。”
“還在爸爸的病房裡放桃子。”
“是啊,那也是。孫悟空就是因為吃了桃子而長生不老的,或許有效果哦。”他說。
“那麼,這個筆記本又是什麼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