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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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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昨天)那是當年九月末的事。我已在七月份到了東京。東京是個方便的城市。有樂町一帶的熱鬧場所每天都以「令人懷念的故鄉新聞」招攬顧客,出售全國的地方報紙。

我每天都去買北九州和島根縣發行的地方報紙,這年九月末,我要找的訊息,首先在島根縣的報紙上刊登出來了:「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許,邇摩郡大國村村民于山林中發現一具幾乎變成白骨的女屍。據呈,大森警察署驗屍結果,有跡象表明系絞殺。由衣著及其他情況,可斷定死者為二十一、二歲婦女。現已開始調查其身份並搜捕犯人。被害者似非附近人士。」

這條訊息刊登後又過了一個月,到十月底,北九州的報紙登出以下一條報道:「據大森警察署通知,搜查中於島根縣邇摩郡大國村山中發現的一具被勒死女屍,似是八幡市中央區初花酒店女招待山田宮子。死者於今年六月十八日晨出走,下落不明。接通知後,有關人士即赴現場,確認死者為宮子。雖不明該女何故至前述地點,但認為是被犯人帶出後遭殺害。六月十八日上午十時許,有人見宮子與—男人同乘去京都的一次山陰線列車。八幡警察署認為此同行人系犯人。在聽取此人相貌特徵後即開始搜查。」

發現了宮子的屍體,我並不感到驚奇。

但是當我看到北九州的地方報紙上,登了有人看見宮子與一男人同乘山團線火車的訊息時,才恍然大悟:「到底還是發生了。」心臟就象被冰冷的手觸控了似的,嚇了一大跳。

不用說這個目擊者就是石岡貞三郎。他畢竟還是知道的。

於是,我以為他也許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自我安慰的一點希望也破滅了。

他一定向警宮詳細地描述了「和宮子—起坐車的那個人」的相貌。

警察也許會問:

「如果見到那人,馬上能認出來嗎?」

「認得出來。我記得很清楚,一眼就能看出來。」

石岡貞三郎一定會這樣一口斷定。實際上,就在那火車上的二十分鐘裡,自己臉上以至眼睛、鼻子、嘴唇以及下巴的特徵,都被他一一記下來了。

我假稱「一起去溫泉」,特意把宮子帶到遠離八幡的偏僻農村的山中殺掉,就是選擇了遠處儘量不為人所知的地點。儘管如此小心,在浜田附近的最關鍵時刻,他卻乘上了這列火車。這是多麼不幸啊事後想想,我那時應中止計劃。因為碰見了熟人,從安全考慮,應改他日進行。

但那時我的處境是騎虎難下,形勢緊迫,已經沒有餘地,再不能拖延了。我恨不得早一天把宮子擺脫掉。

她懷孕了。無論怎樣勸說,她決不墮胎。

「不管你怎麼求我也沒用。這是我們的第一個孩子啊這太殘忍了,我做不出來,你要我墮胎,是想扔掉我吧。膽小鬼!沒有那麼便宜。難道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嗎?無論到哪兒我都不離開你。」

我後悔和這個無知、醜陋、然而自負、沒有教養、性格粗俗的女人發生關係。我曾經下決心斷絕這種關係,但這女入執意不肯。懷孕以後,她逼得更緊了。我一想到要和這女人生的孩子一起生活,就絕望得幾乎要暈過去。

我心裡很不平。難道我的一生就讓這個渺小的女人糟蹋掉?不能做這種沒道理的,愚蠢的事。假如宮子不肯離開我,就只有殺掉她而使自己獲得自由。我不能忍受由於一時的過失而要和這毫無價值的女人生活—輩子的不幸。無論採取什麼手段,我都要甩掉她,使自己解脫出來。

就這樣下了除掉宮子的決心。我邀她一起去溫泉,她高興地跟去了。

因為誰也不知道宮子和我的關係,所以即使她失蹤,發現了屍體,也沒有人把我和她聯絡起來。這是個好條件。我屬於誰也不瞭解的社會中的一員。

除了在那列火車上碰見石岡貞三郎以外,一切都進行順利。和宮子在一個叫溫泉津的地方住了一夜。第二天,兩人走進寂靜的山林,在盛夏植物散發出的令人窒息的氣味中,互相愛撫著,我就這樣把她勒死了。

我回到八幡,就打點行裝,決心實現去東京的夙願。任何人也不會注意一個普通人怎樣行動。

但是,這個世界上只有—個人把宮子被殺和我聯絡起來考慮,這個人就是目擊者石岡。不,不只是考慮,而且還向警察當局宣傳:「在宮子被害的山陰地區,有個男子曾和她在一起,我在火車上見過他!」

只有他見過我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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