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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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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班的一天晚上。

尾原關掉正在播映有關刑警如何破案的電視,就隨便躺下了。對於現職的警察來說,最近風行一時的刑警題材,有趣固然有趣,但明顯的毛病是呆板。

由於大女兒要分娩,妻子到產院去了。同住的侄女節子也和柴田一起去參加音樂會了,尾原一個人看家。看來侄女在婚約中的社交活動是順利的,從每次節子赴約回來時的表情就可以看得出。

「我討厭警察!」

節子以前說過的這句話,自從和柴田交往以來就不再提了。旁觀者也會感到這兩個人是幸福的。尾原當然也為此而感到高興了。

由於難耐的無聊,尾原拿起柴田留下的兩、三本書。

「放這裡吧!帶著考試前學習的書去參加音樂會,未免太不風雅啦。回去時路過順便帶走不就行了嗎?」

尾原對柴田這樣說,才硬留下了這幾本書。柴田在這年夏天,決定參加提升準警長的考試。七個人中取一人,這是一次錄取率相當低的考試。因此他在除執勤以外的時間,片刻也不離考試用的書。

「《警察實務提要》?」

尾原看著拿起的那本書的書名嘟噥著。這是個不痛快的回憶。

三十五歲左右時,尾原也曾經報考過準警長。但三次筆試都沒有合格,因此也就死心了。所以至今他的職名還是巡查部長。警察要想發跡成名,就必須突破考試這一關。

巡查,巡查長,巡查部長,準警長,警長,警視……,每提升一級都得經過考試。

一到考試就發矇的尾原,目前只好死心踏地地當他的巡查部長級的萬年刑警了。不過五年前他也啃過這本《警察實務提要》。

他把《提要》開啟來看。

「為什麼一寫成法律條文就這麼難懂呢?」

很早以前拼命背誦過的那些條文用小鉛字排得滿滿的。他一頁一頁地翻到「外勤警察勤務要則」的第二十五條有關「巡邏」的條款。那上面寫道:「擔任執勤的人,巡邏時要發揮周密敏銳的觀察力和注意力,勵行執勤詢問,儘可能發現異常或可疑事態,併力求查明其真相——」尾原看到這裡,便把書合上了。

直到今天還是很難艱難背誦這麼多的條文。至於現場巡邏,他卻有不劣於任何人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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