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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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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子承認說殺隆藏的是自己。不,用「說」這個詞是有語病的,因為對琉璃子的審訊都用的是筆談。

琉璃子供稱在夜半時分,隆藏闖了進來想要欺負她,於是她就用身邊的小刀刺殺了他。

可是,由於是發生在睡夢之際,據她說事情的始末情節已經記不清了。

事實上,隆藏的死因是心臟部被刺的致命傷。

奇怪的是當時在室內並沒有發現兇器,而且房門是從裡面上了鎖的。

事件發生的第二天早晨,在這裡住著的理髮師森岡信雄突然失蹤。

在一張留言條上寫著:

「是我把老闆給殺死了,四五日內自首。」

沾著血跡的小刀也放在一起。

嫌疑又從琉璃子轉移到森岡信雄身上來了。這樣,他便被認為是殺人犯無疑。

第一,刺殺的傷口很深,而且是很鮮明的一刺便中,這在17歲的琉璃子來說,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夏目武在走廊裡曾聽到了腳步聲。這被推斷為是森岡信雄在殺人之後,逃回自己房間時的腳步聲。

而且,比什麼都更重要的是本人的留言條,小刀兇器,這些都是再清楚不過的殺人的真憑實據。

森岡信雄逃回故鄉五島後,見了母親,然後就去自首,這是案件發生後兩天的事情。津田刑警從東京出發來提取森岡,這又是隔一天的事了。

但參與調查審訊的津田刑警,卻仍然留下滿腹狐疑。

(為什麼琉璃子說自己殺了人呢?)

他的上級警官佐伯警部認為:這是琉璃子為了袒護森岡。一定是趁著僱傭的婆婆不在的機會,森岡信雄去找琉璃子的麻煩。很可能倆人之間早就有些瓜葛吧!

這從琉璃子為什麼從房間內把門鎖上這點也可以看得出來。

可是,琉璃子卻不知道森岡信雄把兇器小刀從房間裡拿走了。

這真是出色的推斷。

(可是?)

津田刑警對這個案件,仍然感到有些不好理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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