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上來透口氣》小說信息

第二部 第四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此後七年,從八歲到十五歲,關於這段期間,我記得的主要便是釣魚。

別以為我別的什麼都沒幹,只是在你回首很久以前的事時,有些事情似乎膨脹了,直到大得掩蓋住了其他一切。我離開荷萊特大媽的學校到文法學校上學了,背上了皮書包,戴上了有黃條紋的黑帽子,還有了第一輛腳踏車。此後又過了很久,我有了第一條長褲。我的第一輛腳踏車是那種一輪固定,一輪可轉向的車型,當時很貴。騎下小山坡時,我把腳放在前車把上,讓腳蹬嗖嗖地轉著。在二十世紀初,這是典型的一景——一個男孩兒從小山上飄然駛下,頭往後仰,腳伸到了空中。我去文法學校上學心懷恐懼,顫抖不已,是因為喬告訴過我關於校長威斯克斯老頭那些讓人心驚肉跳的故事(他的名字應是威克西)。這個校長沒說的,是個長得凶神惡煞的小個子,一張臉長得跟狼臉一模一樣。他在學校大教室的後面放了個玻璃箱,裡面有幾根藤條,他經常抽出來嗖嗖掄上一通,很嚇人。但是讓我吃驚的是,我的學習成績很不錯。我從來沒想到過也許我比喬聰明。他比我大兩歲,從他會走路起,就開始欺負我。實際上,喬是個不折不扣的笨學生,差不多每星期都要挨一次藤條抽打,直到他十六歲時,他總是接近在全校墊底的位置。第二學期,我在數學這科上得了獎,還有個獎是在某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上,主要跟乾花有關,科目名叫作科學。到我十四歲時,威斯克斯提到獎學金和上裡丁大學的事。我爸那年頭仍對喬和我抱有很大期望,對我上「公學」這件事很熱心。我時常聽到的說法是我會當個老師,而喬會當個拍賣師。

但是我對學校的事所記不多。後來在打仗時,我曾和屬於高等階層的夥計混在一起。我吃驚地發現他們從未忘卻在公學裡經歷過的惡夢般的操練,要麼因此一蹶不振,變得傻不愣登的,要麼下半輩子都會跟那種痛苦記憶做鬥爭,想要將之忘卻。但是我們班上這一群鋪主和農場主的孩子們不會。我們上文法學校,並在那兒一直待到十六歲不是為了別的,只是為了顯示並非來自貧寒之家。不過學校這種地方,主要還是讓人盼著早點離開的地方。我沒有那種得忠於母校的多愁善感,對那些灰色老石頭也沒什麼傻乎乎的感情(一點沒錯,石頭真的很老,那所學校是由紅衣大主教伍爾西出資修建的)。我們沒有畢業生聯誼會,甚至沒有校歌。下午不上學的時間都歸自己支配,因為做遊戲不是非得參加,我們都能避則避。我們穿揹帶褲踢足球,儘管披一條肩帶才被認為是打板球的合適裝束,可我們穿著平時的襯衫和褲子打板球。我真正喜歡玩的,只有三柱門板球比賽,我們課間休息時經常在鋪著石子的校園裡玩,用的是包裝箱木板做成的球棒,還有打幾天就會完蛋的板球。

我現在還記得大教室的氣味:一種墨水、灰塵加靴子的氣味。校園裡有一塊當墊腳石用的石頭,我們以前在上面磨小刀。學校對面的小麵包店裡賣一種切爾西小圓麵包,比現在的切爾西小圓麵包塊頭大了一倍,我們叫它「拉迪巴斯特」,價錢是半個便士。學校裡別人做的事我一件也沒拉下。我把我的名字刻在一張課桌上,並因此捱了一通藤條——這種事只要被逮到,總要被抽一頓,但是刻下自己的名字可以說是個規矩。我曾把手指沾上墨水,咬指甲,用筆竿做飛鏢,玩康克戲,傳播黃色故事,學會了自著洗衣粉放在慰,起鬨語文老師布婁厄老頭兒,還把小威利·塞米恩欺負得暈頭轉向。威利·塞米恩的爸爸是個承辦喪事的,他有點傻不愣登,跟他說什麼他都信。我們最喜歡玩的惡作劇,就是要他去買一些並不存在的東西,都是老一套——半份面值為一便士的郵票、橡皮錘子、左手用的螺絲刀,一罐條紋漆等,可憐的威利每次都信以為真。有天下午我們算是開夠了心:我們把他放進一個浴缸,叫他抓著把手把自己提起來。他最後進了精神病院,這個可憐的威利。但是,只有放假時才過得真正有意思。

那年頭還有些好玩的事可做。冬天時,我們會去借一兩隻雪貂——我媽從來不允許喬和我在家裡養,她稱之為「噁心人的臭東西」——然後一個挨一個農場去問能不能讓我們進田裡捉老鼠。有時候他們讓,有時候叫我們快點滾蛋,還說我們比老鼠還要麻煩幾分。深冬時,人們用脫粒機打糧食時,我們會跟著機器幫忙把老鼠打死。有年冬天,肯定是一九零八年,泰晤士河氾濫並結上了冰,結果我們溜了幾星期的冰,哈里·巴恩斯在冰上把鎖骨摔骨折了。早春,我們用灌了鉛的木棍找松鼠打,後來就是掏鳥窩。我們當時的理論是小鳥不會數數,只需要留下一隻鳥蛋就行了,可那時的我們是殘忍的小野人,有時候我們乾脆把鳥窩捅下來,然後把鳥蛋或者小鳥踩爛。癩蛤蟆產卵時,我們還有另外一種玩法。我們逮到癩蛤蟆後,把腳踏車打氣筒的氣嘴從它屁股那頭塞進去打氣,直到把它打爆為止。男孩兒就是那樣,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夏天時,我們會騎腳踏車到伯福德壩上去洗澡。錫德·拉夫格魯夫的堂弟沃利淹死是在一九零六年,他被纏在水底的水草裡,用拉鉤把他撈上水面後,他的臉色是烏青的。

然而什麼都比不上釣魚。我們去了布魯厄老頭兒的池塘很多次,釣到了小鯉魚和丁鱥,有次釣到一條吱吱叫的泥鰍。另外還有幾個給牛飲水的池塘,星期六下午我們走路就能走到。不過在有了腳踏車後,我們開始去伯福德壩下面的泰晤士河裡釣魚,好像那樣跟在飲牛池塘裡相比,是長大後乾的事。那裡沒有農場主來趕我們,而且泰晤士河裡有特大個的魚——可是據我所知,沒聽說有誰釣上來過。

我對釣魚的感覺很奇怪——現在我還有這種感覺,真的。我不能自稱釣客,我這輩子還從來沒釣到過二英尺長的魚,而且有三十年時間,我沒有再握過魚竿。然而我回頭想起我的八歲到十五歲這段時光時,好像都是圍繞著去釣魚的日子,每個細節都歷歷在目。我現在還記得每天釣魚的日子,還有每一條釣到的魚。我要是閉了眼睛去想,沒有一個飲牛池塘或是回水處的樣子我記不起來。我能寫一本關於釣魚技術的書。還是小孩兒時,我們用不起什麼釣具,太貴了,而且我們一星期三個便士(這是那年頭我們的零花錢)的絕大部分都去買糖果和「拉迪巴斯特」了。很小的小孩兒一般用彎大頭針釣魚,因為鈍,所以沒多大用。把一根縫衣針放在蠟燭火上燒,然後用一對鉗子彎成的魚鉤倒很好用(當然沒倒刺)。那些農場上的小夥子會用馬毛編線,幾乎跟羊腸線一樣好用。單用一根馬毛也能釣上來小魚。後來,我們有了兩先令一根的魚竿,甚至有了各種魚線卷。天哪,我往華萊士鋪子的櫥窗裡盯著看可不是有多少個鐘頭!甚至那幾把點四一零口徑的槍和娛樂用手,現在應該把槍也比不上釣具能讓我興奮異常。我揀到過一本嘎梅治的商品目錄——我想應該是從垃圾堆裡揀的,我把它研究得就好像它是《聖經》!甚至到現在,我還能告訴你所有關於蠶腸線釣絲替代品、加固魚線、利麼裡克釣鉤、木魚槌、取鉤器、諾丁漢魚線的所有詳細說明,還有天曉得多少別的技術細節。

然後就是我們經常用的各種魚餌。我們家的鋪子裡總有足夠的黃粉蟲,用著不錯,但還不是特別好。綠頭大蒼蠅的蛆更好,不過那要向賣肉的格拉威特老頭兒求上一求才行。我們一夥經常是用抓鬮或點兵點將的辦法決定誰去開口,因為格拉威特對這種事一貫是一點兒也不隨和。他是個個子高、臉上疙疙瘩瘩的老頭兒,說話聲音就像看家猛狗一樣,他叫起來時——他經常那樣對小孩兒叫——他藍圍裙上的刀啊鐵器什麼的丁噹作響。被選中的人進去時,手裡拿一個空的糖漿罐,四處晃悠著,直等到顧客都走後才低聲下氣地對他說:

「求求你了,格拉威特先生,你這兒今天有沒有蛆?」

通常他會咆哮起來:「什麼?!蛆?我的鋪子裡會有蛆?幾年沒見過了,你以為我這兒養蒼蠅?」

他那兒當然有蒼蠅,而且無處不在。他經常用一根頭上綁著皮革的棍子對付它們,拿它伸到很遠的地方,把蒼蠅拍個稀巴爛。有時只能空著手走人,但無一例外,他每次都會在你就要走時向你喊道:

「聽著!你去後院看看,找得仔細的話,興許能找到一兩隻。」

可是在那兒,常常到處能找到一窩窩的蛆。格拉威特的後院聞起來像是戰場,那年頭賣肉的還沒有電冰箱。要是把蛆放在鋸末裡,存活時間就會長一些。

黃蜂蛹不錯,只是不容易穿上魚鉤,除非把蜂蛹先烤一下。誰要是發現一個黃蜂窩,我們會在夜裡出去把松節油倒進去,然後用泥巴堵住洞口。第二天,黃蜂就會全死光,然後就可以挖出蜂窩,把蜂蛹掏出來。有次出了岔子,不知道是松節油灌錯洞還是怎麼,搗掉泥塞時,裡面關了一晚上的黃蜂嗡的一聲全飛出來。我們被蜇得還不算厲害,可惜旁邊沒人拿秒錶給我們掐一下時間。螞蚱差不多是能找到的最好的魚餌,特別是釣白鮭。釣魚時把螞蚱穿在魚鉤上,也不用魚墜,只用在水面上左點一下,右點一下——那被稱為「點水釣法」。但是隻能逮到兩三隻螞蚱。綠頭大蒼蠅也他媽難逮,那是釣鯪魚的最佳魚餌,特別在晴天時,要儘量把蒼蠅活著穿上魚鉤,那樣就能扭動。白鮭甚至吃黃蜂,不過把活黃蜂穿上魚鉤倒是個考驗人的活。

天曉得另外還有多少種魚餌。麵包糊是用舊布裹著白麵包,然後加水擠成,還有乳酪糊、蜂蜜糊,還有裡面帶茴香子的麵糊。煮過的麥粒釣鯿魚不錯,釣蝦虎魚用遊絲蚯蚓很好,可以在陳年舊糞堆裡找到。裡面還能找到另外一種小蚯蚓,身上有條紋,氣味像地蜈蚣一樣,釣鱸魚上佳。一般的蚯蚓釣鱸魚也不錯,但一定要把蚯蚓放在苔蘚裡,可以保持新鮮不死,儲存在土裡的話就會死掉。牛糞上捉到的黃蒼蠅釣鯿魚很棒。據說有人用一顆櫻桃就能釣到白鮭,我見過有人用圓麵包裡的葡萄乾釣到一條斜齒鯿。

那年頭,從六月十六(那是釣淡水魚季節的開始)一直到仲冬,我的口袋裡很少不帶著裝有蟲子或是蛆的罐頭瓶。為這事,我跟我媽鬥爭過幾次,結果是她讓步了,釣魚不再屬被禁止之列,我爸甚至在一九零三年作為聖誕節禮物,送了我一根值兩先令的魚竿。喬剛滿十五歲就開始追女孩,打那以後就很少去釣魚,他說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兒,但是仍有其他五六個跟我一樣,對釣魚狂熱。老天,那些釣魚的日子可真有勁!在那些個又潮又熱的下午,坐在大教室裡,我趴在課桌上,聽布婁厄老頭兒尖著嗓子講謂語、虛擬語氣和關係從句什麼的,可我的全部心思飛到了伯福德壩附近的回水處,那裡有綠色的池塘,鯪魚在裡面游來游去。還有下午茶以後騎著腳踏車爭分奪秒先衝上查姆福特山,然後衝到河邊,趁天還沒黑釣一個鐘頭。那些寧靜的夏日傍晚,壩上的輕輕濺水聲,魚上到水面時的清脆水花聲,能把人活吃了的蠓蟲,還有一群群鯪魚繞著你的魚鉤遊,就是一直不咬釣。魚在成群遊著,看到黑脊背的魚,我心裡激動異常,盼望著,祈禱著(不錯,真的在祈禱)其中一條會改變主意,在天還不太黑前咬住魚餌。然後,總是「再釣五分鐘」,接著是「頂多再釣五分鐘」,直到只能推著腳踏車回到鎮上,因為警昨晚剛洗的衣察托爾勒在暗裡巡查,被逮到沒燈騎車,就會「吃罰」。有時在放暑假時,我們會帶著煮雞蛋、麵包、黃油和一瓶檸檬水去釣上一整天,釣了一會兒魚,然後洗澡,然後又釣,有時候我們的確釣到魚了呢。晚上回家時手全髒了,肚子餓得會把剩下的麵包糊吃掉,還帶了三四條裹在手帕裡的鯪魚,又腥又臭。我媽總是不肯做我帶回家的魚。除了鱒魚和鮭魚,她完全不認為河裡的魚能吃,稱之為「噁心人的泥玩意兒」。我記得最清楚的是沒逮住過的魚,特別是星期天下午順著河邊的拖船道走路時,經常能看到一些特大個的魚,而手裡剛好沒拿魚竿。星期天不讓釣魚,甚至泰晤士河管理委員會也不允許。星期天,我必須穿著厚厚的黑套裝,戴著能把脖子鋸掉的伊頓領子,然後去「好好散下步」。有個星期天,我在淺水裡看到一條尖嘴梭魚,一碼長,正在那兒睡覺,我差點兒用石頭打中了它。有時候,在那些綠色池塘裡靠近水草邊的地方,會看到一條巨大的泰晤士鱒魚從容遊過。泰晤士河裡的鱒魚能長成特大的個兒,可實際上,從來沒人逮到過。據別人說有個真正的泰晤士河釣客——就是那種長著酒糟鼻的老頭兒,一年四季裹著外套,坐在輕便折凳上,帶著二十英尺長,用以釣斜齒鯿的魚竿——說只要能釣到一條泰晤士河的鱒魚,他情願減一年陽壽。我不會怪他們無能,我現在完全明白他們的意思,而且比那時候還明白。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