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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七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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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在五年多時間裡,這就是我——一個長著粉紅色圓臉、鼻子有點扁平的機靈小夥子,頭髮是黃油色的(不再剪得短短,而是仔細抹了油往後抿著,以前被稱為「溜光頭」),在櫃檯後面來來去去。繫著白圍裙,耳朵後面夾枝鉛筆,快如閃電地綁好一袋袋咖啡遞給顧客,嘴裡還說著「是,太太!沒問題,太太!還要點什麼,太太?」,話裡帶著一點點倫敦腔。格里梅特老頭兒讓我們幹活乾得很辛苦,除了星期四和星期日,每天都要幹十一個鐘頭的活,聖誕節那星期則是惡夢般的一星期。可是回頭想一想,覺得那段日子也過得不錯。別以為我沒抱負,我知道我不會一輩子只當個售貨員,我只是正在「學著做生意」而已。總有一天,不管怎樣,我會有錢自己「開張」,那年頭的人們就是這樣想的。記住,那是在戰前,大衰退和政府開始發放失業救濟金之前,誰都能在世界上一展身手,誰都能「開張做生意」,世界上總容得下再開一間鋪子。時光如梭,一九零九,一九一零,一九一一年過去了。愛德華國王去世,報紙邊上圍著黑框;華爾頓開了兩間電影院;路上的小汽車越來越多,開始有橫貫全國的公共汽車服務;一架飛機——一個樣子不大牢靠,不結實的玩意兒,一個人坐在中間為椅子狀的東西上面——飛過下賓非爾德的天空,整個鎮上的人從房子裡衝出來向它喊叫;人們開始隱隱約約談論那位德國皇帝越來越不可一世,「它(指的是跟德國的戰爭)馬上就要來到」;我的工資慢慢漲了,直到最後在戰爭爆發前已經是二十八先令。我一星期給我媽十先令作為食宿費用,後來情況沒那麼好時,給我媽十五先令。儘管如此,我仍前所未有地感到富足。我又長高了一英寸,鬍子開始冒出來,穿的是帶扣子的靴子,領圈有三英寸高。星期天在教堂裡,當我穿著我漂亮的深灰套裝,把圓頂禮帽和狗皮手套放在旁邊座位上時,我的樣子都像是個不折不扣的上等人,我媽很難掩蓋對我的自豪之情。在幹活時和星期四「出外散步」的間隙,在想著衣服和女孩以外,我頗有抱負,想像自己成了像利華或者威廉姆·威特利那樣的大亨。十六歲到十八歲之間,我為「長見識」狠下了一番功夫,力圖在商界做出一番事業。我糾正了自己說話中漏掉「h」音的習慣,而且很大程度上改掉了我的倫敦腔。(在泰晤士河谷地區,農村方言正在消失,除了那些農場小夥子,一八綠細直紋短袖九零年以後出生的差不多每個人說話都帶倫敦腔。)我學習了利特彭斯商業學院的函授課程,學習記賬和商業英語,正兒八經從頭到尾讀完了一本滿紙荒唐言的《推銷的藝術》,提高了我的算術甚至還有書寫水平。到十七歲時,我還會在臥室桌子的小油燈下急於練成一手好字而熬夜。有段時間我讀了很多書,通常是破案和探險小說,有時是在店裡的夥計中間偷偷流傳的平裝書,被稱為「熱門」的。(是翻譯過來的莫泊桑和保羅·德·考克作品)。但到了十八歲時,我突然變得趣味高雅,在郡圖書館辦了張借書證,開始囫圇吞棗地讀瑪麗·克萊利、霍爾·凱恩、安東尼·霍普的書。也差不多在那時,我加入了由牧師組織的下賓非爾德讀書小組,冬天時,每晚聚會一次進行「文學討論」。在牧師的督促下,我讀了點《芝麻與百合》,甚至還讀了點勃朗寧的東西。

時光如梭,一九一零、一九一一、一九一二年過去了,我爸的生意繼續走著下坡路——並非一下子一落到底,卻是在走著下坡路。喬離家出走後,我爸和我媽都變了個樣,這件事發生在我去格里梅特雜貨鋪幹活後不久。

喬那時十八歲,長成了一副醜陋的暴徒樣,五大三粗的,比家裡每個人都高。他肩膀很寬,頭很大,臉色有點陰沉窩火的樣子,鬍鬚已經長得很濃。他要是沒在喬治旅館的酒吧間,就會在鋪子的進口處晃悠,手深插在口袋裡,眉頭緊皺,盯著路過的人,像是要把人家揍趴下似的,除非那是個女孩。有人進鋪子,他會往邊上閃得剛好能讓人家過去,手還插在口袋裡,然後扭過頭扯著嗓子喊道:「爸!買東西!」他幫的最大的忙頂多是那樣。我爸和我媽曾經絕望地說他們「不知道該拿他咋辦」。他還喝酒,抽菸一根接一根,花錢如流水。有天深夜他離家出走,從此便音信全無。他撬開放錢的抽屜,拿走了裡面全部的錢,好在不多,八鎊左右,但已經夠坐輪船統艙去美國了。他一直想去美國,我認為他大概真的去了,雖然我們從來沒確定過。這件事在鎮上多少成了件醜聞。一致的說法是喬之所以跑掉,是因為他把一個女的肚子搞大了。那個女的叫莎莉·奇弗斯,跟西蒙斯一家住在一條街上。她快生小孩了,而喬肯定跟她睡過覺,不過跟她睡過的另外還有一打人之多,誰也不知道孩子的爸是誰。我爸接受了關於小孩兒的說法,甚至私下以此來原諒他們「可憐的孩子」偷了八鎊並跑掉的行為。他們沒能明白喬之所以跑掉,是因為他受不了在鄉下小鎮上體面正派地過日子,他想過的是種遊手好閒、打架和有女人的日子。我們再也沒聽到過他的訊息,可能徹底墮落了,可能在戰爭中死掉了,也可能僅僅是他懶得寫信而已。好在那個小孩生下來就沒氣,所以沒讓事情更復雜。至於喬偷了八鎊錢的事,我爸和我媽直到他們去世都秘不告人。在他們眼裡,這件事比莎莉·奇弗斯的小孩還要丟人得多。

因為操心喬的事,讓我爸老了很多。走了喬無非是少了點損失,但這件事刺痛了他,讓他覺得面上無光。從那時起,他的鬍子變得越來越灰白,個子似乎變得更矮。可能我記憶裡他的樣子真正是從那時候開始的:頭髮灰白的小個子,圓臉,線條分明,一臉憂愁,戴著灰濛濛的眼鏡。漸漸地,他越來越專注於擔心錢的事,越來越不關心別的事。他比過去少談論政治和星期天報紙了,說的更多的,是生意不好的事。我媽好像也縮小了一點。在我童年時,我記得的她身軀巨大,衣服撐得鼓鼓的。她有過黃色頭髮、滿面笑容和十分豐滿的胸脯,那讓她看上去像是個戰艦船頭的飾像。可那時的她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憂慮,看上去比她的實際年齡還要老。在廚房裡,她也沒有像過去那樣捨得花錢了,吃羊頸肉的次數多了起來,操心煤的價格,開始用人造黃油,而以前她從來不讓那種東西進家裡。喬走了後,我爸沒辦法又僱了個跑腿的,然而從那時起,他僱男孩兒的歲數都很小,而且每個只僱一兩年,那些男孩也拿不動重物。我在家時偶爾會幫他一把,可我太自私了,沒能經常幫他。我還記得他揹著大袋子艱難走過院子的樣子:他的身子彎得很厲害,巨大的袋子幾乎把他完全遮住,他就像揹著殼的蝸牛。我想那些個大無比的大包重達一百五十磅,壓得他的脖子和肩膀幾乎貼到了地上;他那張憂慮的、戴著眼鏡的臉從下往上看著。一九一一年,他把自己累垮了,只能住了幾星期的醫院,還為鋪子請了位臨時管事,這又讓他的老本兒蝕掉了一塊。看著一個小鋪主一步步衰敗下去令人目不忍睹,但它並非突如其來,也不像幹活的人被炒掉,馬上要靠救濟那樣明顯,只是生意一步步衰敗下來,不很明顯地時好時壞,壞的時候損失幾個先令,好的時候不過是賺幾個便士。有個多年的老顧客突然不來了,而是改去撒拉辛斯買東西;有人買了一打母雞,這樣每星期都要來買點餵雞谷。還可以撐下去,還是「自己當家」,但總是操心事越來越多,生意越來越艱難,而且本錢一直在縮水。可以幾年就這個樣,命好的話會是一輩子。伊齊其爾叔叔一九一一年去世,留下了一百二十鎊,這對我爸來說肯定意義非同小可。直到一九一三年,他才把抵押了他的壽險保險單,我當時沒聽說,聽說的話,就會明白那意味著什麼。我覺得那時我所想的不超過意識到我爸「幹得不太好」,生意「難做」,到我有錢來「開張」,還得等更長一段時間等等。跟我爸一樣,我把鋪子看成一種永遠不變的東西,對他沒能把鋪子經營好,我還有點想埋怨他。他正慢慢被打垮,他的生意永遠不會再有起色,他要是能活到七十歲,無疑會進濟貧院。而這些我沒能看到,我爸也不能,誰都不能。很多次,在經過市場上的撒拉辛斯商店時,我心裡只是想著拿我爸那灰濛濛的老鋪子櫥窗跟人家那光鮮的櫥窗門面相比,我更喜歡後者。我們家鋪子櫥窗上的「s·保靈」字樣幾乎難以認出,白色字母已經剝落,鳥飼料袋子也退了色。我從來沒想過撒拉辛斯正在像絛蟲一樣把他生吃了。有時,我經常給他重複一些我在函授課本上讀到的東西,他總心不在焉。他繼承的是個開張多年的營生,他總是辛苦幹活,公平交易,保證貨物質量,一切很快就會好轉。事實上,那年頭沒有幾個鋪主真的最終進了濟貧院。幸運的話,死時還會有幾鎊錢。這是場死神和破產之間的比賽。感謝上帝,死神先接走了我爸,然後是我媽。

一九一一,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過去了。我告訴你,活在那年頭不錯。一九一二年底,在牧師組織的讀書小組裡,我第一次遇到了愛爾西·華特斯。直到那時,我還像鎮上所有男孩一樣,會去找女孩,偶爾能跟某個搭上線,在幾個星期天下午出去「處物件」。我從來沒有真正有過自己的女孩,十六歲左右就追女孩是件感覺古怪的事。在鎮上那些約定俗成的地方,男孩一對對來回溜達著看女孩,女孩也是一對對來回溜達,裝著沒在看男孩。不久就建立起了某種聯絡,但不是一對對,而是四個人一塊兒溜達,四個人都啞口無言。那些散步的主要特點——第二次單獨跟一個女孩兒一起出去時更是如此——是不知如何開口的難堪勁兒。然而跟愛爾西·沃特斯在一起好像不一樣,其中的事實是,我正在邁向成的短袖,單件人。

我不想講述我和愛爾西·沃特斯的事,就算有什麼好講的,我也不想。她無非是場景的一部分,「戰前」的一部分。在戰前,總是夏天——這是幻覺,前邊我已經說過,但在我記憶裡的確是那樣。栗子樹間延伸向遠方的白色土路,晚紫羅蘭的氣味,柳樹底下的綠色池塘,伯福德壩上的濺水聲——我閉上眼回想「戰前」時,看到的就是那些,而在將到結尾時,愛爾西·沃特斯佔據了其中一部分。

我不知道愛爾西現在能不能稱得上漂亮,但當時她的確是。她是個高個女孩兒,差不多跟我一樣高。她的頭髮是淺金黃色,很厚實,她有時不知道怎麼辮起來盤在頭上。她有著清秀而且很溫柔的臉龐。她是那種穿黑色衣服時最好看的女孩,特別是在布店裡被要求穿的那種很樸素的黑衣服。她在莉莉懷特布店幹活,可她老家在倫敦。我想她比我大兩歲。

我對愛爾西心懷感激,因為是她第一個教會我去關心女人。我不是說所有女人,而是說某一位女人。我是在讀書小組裡認識她的,但幾乎沒注意過她。後來有一天,我在上班的時間進了莉莉懷特布店,一般時候我沒辦法去,可那天我們包黃油的布剛好用完了,格里梅特老頭兒讓我去買點。你也知道那種布店裡的氛圍,是種特別女性化的氛圍,裡面有種被禁聲的感覺。燈光暗淡,布匹散發著冷冷的氣味,滾來滾去的木梭讓人有種稍稍眩暈的感覺。愛爾西靠著櫃檯,用大剪刀剪著一段布。她穿的黑色裙子和壓在櫃檯上的胸部呈現出的曲線散發出——我描述不出來,那是種極其溫順、極其女性化的氣息。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是可以抱入懷裡,想對她怎麼樣就怎麼樣的女人。她周身洋溢著女人味,非常溫和,非常聽話,是那種男人叫她幹嗎她就會幹嗎的女人,可她的個子不小,身體也不弱。她一點也不笨,只是說話很少,有時極其文雅,不過那時候的我也已經相當文雅了。

我們同居了差不多一年。當然,在下賓非爾德這種地方,只能是在比喻意義上同居。大家認可的說法是我們在「處物件」,那是種被認可的風俗,但又跟訂婚不太一樣。往上賓非爾德的路在山腳下另外岔出一條路,這條路很長,將近一英里,而且很直,兩邊都是高大的栗子樹。路邊草地上,樹枝下有條人行小道,人稱「情人道」。我們在五月的傍晚經常到那兒,當時的栗子樹繁花盛開。往後的日子裡黑夜就短了,我們離開鋪子後還有幾個鐘頭天才會黑下來。你也知道那種六月黃昏的感覺:藍色的霞光久久不逝,空氣像絲綢般吹拂著臉龐。有時候,在星期天下午,我們上到查姆福特山,然後走到泰晤士河邊的草甸那兒。一九一三!我的天哪!一九一三!那種寧靜,綠水,還有壩上的嘩嘩流水!它永不再來。我不是說一九一三年永不再來,而是心裡那種感覺,不用匆匆忙忙,沒有擔驚受怕的感覺。這種感覺要麼你曾經有過,用不著我來告訴你;要麼你從未有過,而且以後也不會有機會體驗。

直到夏天快過完時,我們才開始那種被稱為「同居」的生活。我一貫臉皮太薄,太笨手笨腳,不知道怎麼開始,而且我也太無知,以至於不知道在我之前,她還有過別人。一個星期天下午,我們去了圍繞著上賓非爾德的山毛櫸林子裡,在那兒總可以不受打擾。我很想得到她,而且我也一清二楚她在等我採取主動。不曉得為什麼,我想去賓非爾德大屋那兒看看。荷吉斯老頭兒已經七十多歲,脾氣越來越暴躁,他還是有力氣把我們趕走的,但星期天下午他大概在睡覺。我們從圍欄的一個缺口鑽進去,順著山毛櫸樹下的小道走到大池塘那兒。離我上次那樣做已經有四年或者四年多了。全都沒改變,依舊與世隔絕,還有在周圍的大樹下藏匿起來的感覺。老船屋還在燈芯草中腐爛著。我們躺在草地中間那個小小的凹處,就在野薄荷叢旁邊。那裡再無別人,我們就像在非洲中部一樣。天曉得我親她親了多久,然後我站起身,又在附近轉悠起來。我很想得到她,想快刀斬亂麻辦了那事,只不過我有點提心吊膽。而且很奇怪,我心裡還在想著另外一件事。我突然想到有好幾年我一直想回來卻從來沒有回來過。而那時,我離它那麼近,要是不過去到另外一個池塘看看那些大鯉魚,好像會是件叫人遺憾的事,我覺得錯過那次機會的話,我將後悔不迭。事實上,我也想不出我怎麼在那之前沒回來過。那些鯉魚被我儲存在腦子裡,除了我誰也不知道,有一天我要去釣。實際上,它們是我的鯉魚。我真的開始沿池塘岸邊向那個方向走去,但我走了差不多十碼就轉身了。要想過去,就意味著得在糾糾纏纏的刺藤和爛樹枝裡闖出一條路,可那天我穿的是星期天的最好裝束:深灰色套裝,圓頂禮帽,帶扣的靴子和幾乎要把耳朵割下來的領圈。那年頭的人們星期天下午散步時就是那個裝束。而且我還是很想得到愛爾西。我走回去在她身邊站了一會兒。她躺在草地上,手蓋著臉,聽到我走近,她還是一動不動。她穿著黑裙子,顯得——我不知道為什麼,有種柔和、順從的樣子,像是某種具有可塑性的物件,想怎樣對待她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得到她,那會兒想要就能要。突然,我不再提心吊膽了。我把帽子甩在草地上(我記得它還彈了一下),跪下去並抱住了她。我現在好像還能聞到野薄荷味。那是我的第一次,但不是她的第一次。你可能以為我們搞得很糟,但並非如此。事情經過就是這樣,大鯉魚又從我腦子裡消退了,實際上,此後幾年裡,我幾乎再也不曾想起過它們。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一九一四年的春天。先是黑刺梨,然後是山楂,接著栗子樹也開花了。星期天的下午,順著拖船道的一路,風吹著大叢的燈芯草,結果它們一起搖動,很厚實的一大塊,不知為何,就像女人的頭髮。綿綿無盡的夏日傍晚,栗子樹下的小道,一隻貓頭鷹不知在哪兒叫著,愛爾西的身體貼著我。那年的七月很熱。我們在鋪子裡流了多少汗,還有乳酪及研磨過的咖啡氣味有多刺鼻啊!然後,是傍晚在外面的那種涼爽感覺,菜地後面小道上晚紫羅蘭和菸斗的氣味,腳下的柔軟塵土,歐夜鷹在盤旋著捕捉金龜子。

老天!說一個人不該為「戰前的事」多愁善感又有何用?我的確為那些多愁善感,你記得的話也會。一點沒錯,當你回想某段時光時,會傾向記住一些愉快的片段,甚至對戰爭也是那樣,然而同樣沒錯的,是那時候的人們擁有的一些東西,是如今的我們缺少的。

那是什麼?只不過他們不覺得前景讓人害怕。不是說那時的日子比現在好過些,實際上比現在還艱苦。總的來說,人們幹活幹得更辛苦,過得不如現在舒適,死時也更痛苦些。在農場幹活的人一天勞動時間長得驚人,一星期才掙十四先令,到頭來成了個精疲力竭的廢人,靠每星期五先令的老年養老金和堂區偶爾發放的半克朗過活。而那種「體面的」貧困則更為難過些。大街那頭的小布商小個子沃爾森掙扎幾年後終於「關門」時,他的個人財產是二鎊九先令六便士。接著,在得了所謂的「胃病」後,他幾乎馬上就死了,但是醫生透露是飢餓所致。不過他總算到最後一刻也不失尊嚴。製表匠的幫手克林姆普老頭兒是個熟練的工匠,他自從還是個小孩子時,就開始幹這行,一直幹了五十年。他得了白內障,不得不進了濟貧院。他被帶走時,他的幾個孫子在哭號著。他老婆出去幫人打雜,累死累活地幹活,才能一直每星期給他送去一先令作為零花錢。有時能看到令人痛心的事在發生著:小生意如下山般一滑而下,殷實的生意人一天天走向無以為繼,最終破產;癌症和肝病一步步將人置於死地;喝醉的丈夫每星期一寫下保證不再喝酒,但每星期六又破了保證;女孩因為私生子毀了一輩子;房子裡沒有浴室,冬天的早晨得把洗臉盆裡的冰敲開;偏僻街道在天熱時臭氣熏天;教堂墓地正好鎮中間,讓你沒一天不記著你的歸宿將在何處。那麼,當時的人們又有什麼?一種安全感,即使他們自己都不安全。更準確地說,那是種「明天還會繼續」的感覺。他們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將會死掉,而且我想有那麼幾個人知道自己將會破產,但他們不知道各方面秩序都會改變,不管他們可能遇到什麼,事情都會按照他們所知的繼續下去。儘管當時宗教信仰很盛行,但我相信對此影響不大。不錯,差不多每個人都去教堂,跟全國別的地方的比例差不多——當然,愛爾西和我還去教堂,即使我們當時像牧師所稱的,生活在「罪惡」中——但如果你問那些人他們是否相信人死後仍有生命,他們通常會回答相信。但我從來沒遇到過一個人能給我印象他們真的相信有來生。我覺得人們相信那種事,頂多就跟孩子相信有聖誕老人一樣。但那個時期一點不差正處在一個已經成型的時期,當時的世事氛圍就跟大象四腿著地一樣穩定,因此像來生這種事情就不重要了。如果你在乎的東西都將繼續下去,就會死得很放心。你已經活了一輩子,累了,該去地下了——那就是以前人們的看法。從個體上來說,他們不復存在,然而他們的生活方式將會繼續,好的和壞的方面仍保持不變。他們感覺不到腳下的大地正在移動。

我爸的生意正走向結束,可他不知道。在他看來,只是日子越來越不好過,生意似乎淡了又淡,收入支出越來越難以平衡。感謝上帝,他從來根本不知道他算是被毀掉了;他從來沒有真正破產,那是因為他在一九一五年初突然去世(流感轉成了肺炎)。一直到頭,他都相信靠著儉省勤勞、公道交易,一個人就不會走錯路。肯定還有不少小鋪主也抱有這種信念,不僅是直到破產前,就連到了濟貧院還是。馬鞍匠拉夫格魯夫甚至在小汽車和機動貨車直撲過來時,還沒意識到他已經像犀牛一樣落伍於時代。我媽也是——她活了一輩子,從來沒意識到她從小長大所過的那種生活方式,即在偉大的維多利亞女王治下正派的、虔敬上帝的鋪主之女,然後是正派的、虔敬上帝的鋪主之妻的生活方式永遠結束了。世事艱難,生意不好,我爸在操心,這個那個「一天不如一天」,但日子還是以一貫以來差不多的方式繼續著,那種老的英格蘭生活秩序不能變。對我媽那樣虔敬上帝的正派人來說,永遠不變的,便是在巨大的煤爐上做約克郡布丁和蘋果湯糰,穿羊毛內衣,睡羽絨被,七月制青梅醬,十月做泡菜,下午讀《希爾達居家伴侶》,蒼蠅還嗡嗡地飛來飛去。她待在那個舒舒服服的小世界裡,其中包括煮茶、有毛病的腿和皆大歡喜的結局。我不是說我爸媽到最後一刻還是一點也沒改變。他們有點震驚,有時候也有點沮喪,但至少他們活著時,從來不知道他們相信過的一切正在變成過時之物。他們生活在一個時代的末尾,一切正在分崩離析,被衝入一種令人望而生畏的洪流之中。他們並不知道這點,卻以為那是千秋萬代的事。不能說他們錯了,他們感受到的就是那樣。

然後到了七月底,甚至在下賓非爾德也感受到正在發生什麼事。一連好多天,報紙上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極其強烈的興奮感,還有沒完沒了的頭版文章,我爸曾經真的把報紙從鋪子那邊拿到屋裡並大聲念給我媽聽。後來突然間,到處都貼上了海報:

德國發出最後通碟;法洗衣粉放在紅國開始總動員

一連幾天(四天,是不是?我記不準確是幾天),可以感覺到一種令人窒息的奇怪感覺,某種息聲閉氣的等待,就像雷暴來臨前的一刻,似乎整個英國都在不出聲地聽著。我記得當時天氣很熱。在鋪子裡,好像我們都無心幹活,不過附近每個能拿出五先令的人都衝進鋪子裡買很多罐頭食品、麵粉和燕麥粉。好像我們都興奮得沒法幹活,只是流著汗等待。到了晚上,人們去火車站那兒,為搶購倫敦開來的火車帶來的晚報而爭得不可開交。後來,在某天下午,一個男孩出現了,他跑過大街,胳膊下面夾的全是報紙。人們全走到門口隔著街喊著,每個人都在喊:「我們參戰了!我們參戰了!」那個男孩從一摞裡抓了一張貼在對面的鋪子櫥窗上:

英國對德宣戰

我們三個售貨員都衝到人行道上歡呼著,每個人都在歡呼。沒錯,在歡呼。但是格里梅特老頭兒,雖然他在戰爭恐慌裡已經大撈一筆,卻還是守著他那點自由黨的信條,「不支援」打仗,並說那是件壞事。

兩個月後,我參軍了。七個月後,我身在法洗衣粉放在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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