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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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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思-蘭德里關掉汽車前燈,把雪佛蘭車開進市郊中學後面的停車場。這個瀝青鋪設的停車場直通老磚石校舍的後牆,那裡還坐落著腳踏車架、籃球場和工具棚,基思發現,他從前與小夥伴們在夏夜常來聚會的這個地方並無多大改變,只是多了幾盞水銀汽燈,把學校後面照得通亮。

他在一個籃球架附近停下車,熄了火,然後走出雪佛蘭車。他把他的格勞克半自動手槍放在車罩上,脫下襯衫,蓋在手槍上。

他從車後的行李箱中拿出一隻籃球,藉著水銀燈的亮光開始投籃,一會兒籃下單手打板投球,一會兒跳投,球聲從校舍的牆上反射出來,迴響在寧靜的夜空中。

他運球到籃下做了一個假動作,然後跳起來把球投進籃內。

當他玩到冒了汗,他思量起來此要進行的另一場比賽。他意識到這並不是特別精明的一著棋。今天早晨他火了,發出一個幼稚的挑戰:「在中學後面等我,孬種。」聽上去不錯,但在目前的情況下,這可能會成為一個致命的錯誤。他知道要擺平過去學校裡的這個惡霸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巴克斯特也許不會乖乖地一個人來。

基思並沒有把他的m-16步槍或防彈背心帶來,為的是要在武器裝備上同巴克斯特一樣,以求公平。然而,他無法知道巴克斯特會帶什麼來。實際上,可能會有五輛警車、十幾個警察來包圍他;如果巴克斯特下令開火,基思難免一死,不論穿什麼服裝、操什麼武器都無濟於事。而且基思可以肯定,克利夫-巴克斯特會讓手下人寫份冠冕堂皇的報告來解釋基思-蘭德里的合法死亡。

基思休息了片刻,看看錶,時間是晚上七點四十五分。他試著客觀地猜測一下巴克斯特對挑戰的反應。如果「從小看大,三歲至老」這句俗話說的沒錯,那麼巴克斯特肯定會來,但不會是一個人。然而,波特夫婦所描繪的形象是個自高自大的傢伙,很可能低估自己的敵人;這種人如果得手,會邁著得意的步子走進局辦公室,宣佈道:「我剛在城外中學打死了一個壞蛋。叫輛運屍車來。」

天漸漸暗了,他繼續獨自玩球。他認定,如果巴克斯特一個人來,他可能永遠回不了局辦公室了。基思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曾經有過幾次殺人的衝動,而這次殺死巴克斯特的慾望是如此強烈,連他自己也感到吃驚。這個慾望無疑在他心中積聚了很久,又在他的靈魂深處爆發了。

基思瞅了一眼他的表。已是晚上八點了。他朝學校望望,又看看露天操場與附近的馬路,但沒發現亮著的汽車燈及任何動靜。他連續練了幾下單手打板投球。

基思心想,巴克斯特手下人或多或少知道一點警長與這個蘭德里之間的問題,知道蘭德里說要巴克斯特單獨來。那麼巴克斯特打算對手下人說些什麼呢?說蘭德里在糾纏巴克斯特太太,而他卻害怕獨自去會蘭德里?在男子漢的世界裡,這大概要算是一個男人所能幹的最沒有男人味的事了。基思意識到,他自覺或不自覺地已經把巴克斯特置於這樣一種境地:如果請手下人來幫忙,他在眾人眼裡就是一個十足的軟蛋。因此,他不得不獨自來赴會,或者乾脆不來,寧可承受懦弱與膽怯的種種後果。

等到八點零五分,根據這場比賽的不成文的規定,他可以走了。但他沒走,繼續投籃,在場上來回運球,不過始終離他放格勞克手槍的雪佛蘭車罩不遠。到了八點十分,他對自己在這次挑戰中堅持到最後感到心滿意足。

當他走向他的車時,學校邊上出現了汽車的燈光。接著,一輛車緩緩向他駛來,前燈的光束射在了他身上。

基思一面漫不經心地拍著球,一面繼續朝他的雪佛蘭車走去。

現在他看清了來的是輛警車。它在離他約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下來,前燈仍然直照著他。

乘客門開了,一個身影走了出來。基思在耀眼的燈光中看不清這個人,但他看上去要比克利夫-巴克斯特高一些、瘦一些。基思扔下籃球,拿起放在雪佛蘭車罩上的襯衫和蓋在下面的手槍。他用襯衫擦拭汗津津的臉,一隻手握住槍柄,手指扳在扳機上。

那人朝他走了幾步,然後叫道:「基思-蘭德里嗎?」

基思雖然差不多三十年沒聽到過克利夫-巴克斯特的聲音了,但知道這不是他。他回答說:「誰在問我?」

「申利警官,斯潘塞城警察局的。」那人繼續朝基思走來。

「車裡還有誰?」

「我的搭檔。」

「巴克斯特在哪兒?」

「他不能來了。」申利現在離他大約只有十英尺,基思看見他手裡拿著一件東西,但不是手槍。

申利在離他五英尺的地方停住腳,問道:「就你一個人?」

「也許是吧,你們老闆呢?去尋他的xx巴了?」

申利噗嗤一笑,說道:「瞧,他是想來的,但來不了。」

「為什麼來不了?」

申利把右手拿著的東西遞過來,是一張摺疊的報紙。

基思說:「我要這個幹嗎?」

「這裡面有一則新聞你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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