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馬。多少錢?」
「嗯……我算算……大約兩小時,所用汽油,再加回程……五十元不算多吧?」
「聽起來還可以。」基思開啟乘客門上車,司機也上了車,車子開動。開出機場後,小夥子伸出手說:「我叫查克。」
基思同他握了握手。「約翰。」
「認識你很高興。」
「這車不錯。」
「是嗎?是我自己改裝的。」查克向基思詳細介紹了改裝這輛新型道奇車的情況,查克目前失業,他在機場靠削減固定的計程車價格拉生意,以此掙錢來維持昂貴的給車身鍍鉻的習慣。查克結束他的自我介紹後,車已到75號州際公路上,向南行駛。
基思剛想催查克開快些,因為他已經遲了,但查克已將貨車加速到每小時七十五英里。查克見他看著計速器笑了,說道:「75號公路,我開七十五英里。幸虧我們不在106號公路上。」他又說,「喂,如果你感到太快,告訴我一聲。」
「正好。」
「是嗎?好。我有最好的反警裝置——就在這裡。」他拍拍儀表板上的雷達探測器。「讓他們見鬼去吧。」
「對。」
他又加速到八十英里,問道:「你從哪兒來?」
「紐約。」
「是嗎?你喜歡紐約?」
「那地方還不錯。」
「我從來沒去過。」
基思感到一陣頭痛,他的胃也翻騰起來。他不知道這是因為乘車,還是捱打的緣故。也許是因為查克。
查克瞥了他一眼說:「我不想打聽你個人的私事,可看起來有人把你打得夠嗆。」
基思沒有照過鏡子,反正照不照都一樣,但他還是拉下了汽車擋風玻璃上方的遮陽板,上面有面化妝用的小鏡子,周圍有粉紅色的小燈,他照了照自己。他的左太陽穴又青又紫,稍稍有點腫;右眼下有一個傷口,塗上了碘酒,但沒有縫線。他看上去臉色蒼白,眼睛周圍有黑圈。
「你遭到行兇搶劫了吧?」
「不,發生了車禍。」
「天哪!嗨,你到這裡出差?」
「不錯。」
「沒帶行李?」
「沒帶。今晚就回去。」
「我說呢。你要我等你嗎?等候費每小時五塊錢。」
「說不定。」
「想聽收音機?還是音帶?」
「收音機。」
查克開啟收音機,是個劇烈搖滾樂電臺。
基思按了掃描鈕,一連串電臺隨之而來,每個臺停留大約十秒鐘。後來基思鎖定托萊多的一個新聞臺,聽國際新聞;這節目使他和查克差不多同樣感興趣。最後,電臺報告當地新聞。
新聞播音員說:「州警察局今晨宣佈,他們打算審訊基思-蘭德里,斯潘塞城綁架案的嫌疑犯。蘭德里,斯潘塞城人,目前在盧卡斯縣醫院內,因在機場公路一家汽車旅館內遭一名或數名不明身份者的攻擊而頭部受傷,在斯潘塞城警方指控蘭德里綁架安妮-巴克斯特——斯潘塞城警長之妻以後,他成了星期日晚上和星期一清晨全州的搜捕物件。在汽車旅館內並未發現巴克斯特太太,而斯潘塞城警方已通知州警察局說巴克斯特太太安然無恙,現已與她的家人團聚。根據官方訊息,調查將繼續進行,當局希望查明攻擊者身份,再決定對蘭德里指控何種罪名。」
基思又按一下按鈕,換了一家「西部鄉村音樂」臺。
查克說:「有點意思,是吧?」
「什麼?」
「綁架案,他們發現那傢伙就在機場附近。」查克開始議論起這件案子來了。「他們好像把所有的材料都弄到電臺、電視上播放。我在想,媽的,如果那是我的女朋友什麼的,警察們準保不會那麼雞飛狗跳,可你要曉得,這次是為了一名警察。那女人好像是個良家婦女,還有兩個孩子,丈夫是個警長,所以,不管怎樣,他們得找到她……又說他們從來沒找到她,真是怪事。但州警察到了這家旅館,好像是個按鐘點收費的那種地方,就找到了綁架她的那個傢伙,他被打得半死,可沒人知道那女人哪裡去了——當警察到那旅館時,住宿的人都早跑光了,因為他們本來就不是那兒的人,唯一的見證人是個旅館經理什麼的,警察又不說他談了些什麼情況。我看這是兩個男人之間的事,蘭德里和另一個傢伙,他們爭吵著誰先和她睡覺,其中一個狠揍了另一個,然後帶著他老婆出走了,而且他們都是白人。你能相信這些鬼話嗎?」
「鬼話連篇。」
「你說得對。現在他們又說這個妻子與家人團聚了。州警察說,這個丈夫,警長,現在……在什麼之中……?」
「震驚?」
「嗯,是,不過……隱居。對,隱居之中。避風頭,你知道嗎?」
「噢。」
「你覺得怎麼樣?兩個男人,對吧?那就說明問題了。警察說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真是不可思議。見鬼,他們一定逮住了去旅館開房間的傢伙,他們也逮住了狠揍他的那個傢伙。他們知道是怎麼回事,但不肯洩漏秘密。他們有時會那樣做的。不過,這裡有點怪。那女人是怎樣脫身的?你知道我的想法嗎?丈夫付了贖金,警察們不想說有個警察付了贖金。對吧?」
「有可能。」
「我真該當警察,喂,你想喝咖啡嗎?前面有個停車點。」
哦,他想喝咖啡,他想吃東西,還想刮掉三天來長出的鬍子茬,刷刷牙,洗個澡,但他卻說:「不,我有急事。」
「好吧。」
他們出發後大約半小時,基思看到了15號國道的出口,方向往西,他說道:「我們從這裡轉彎出去吧。」
「這裡?」
「我必須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去取些檔案。」
「好……在哪裡?」
「說不準。我會給你指路。如果時間長,我會多忖你幾塊錢。」
「沒問題。」
他們在15號國道上往西行駛。基思指引查克東拐西彎開過許多條道路。基思估計,萬一以後小夥子被人查問,他也回憶不起這些路來。
查克說:「你把這些路都背出來了,是嗎?」
「那當然。」
「是哪個城鎮?」
「是個農場。律師住在農場。」
「好的。」
他們開上22號縣級公路。當他們臨近他的農場時,基思發覺有點不對頭。建築物的空中輪廓不對頭——沒有房屋了。
基思站在燒焦了的廢墟前面——這地方曾經是他的家、他父親的家、他祖父的家。
查克說:「天哪……你認為人都逃出來了嗎?」
基思沒有回答,他看看建築物,然後望望無邊無際的玉米地、深藍色的天空及遠處的林木線。
查克問:「現在你想幹什麼?」
他想幹的是坐在地上,看著這房屋,一直到太陽下山。然而,他必須乾的卻是別的事。
從他走出醫院到現在才過了一個小時多一點。醫護人員不會馬上發現他走了,而當他們發現後,先是院內尋找,一陣忙亂,最後才會通知托萊多地區警方。基思估計,在通知州警察之前會有一段時間差;在有人想到要通知斯潘塞城警方之前,時間差會更長,而斯潘塞城警方,毫無疑問,並不以快速反應而聞名,他們要找他的第一個地方仍然是這裡。他跳回小貨車上。
查克坐進方向盤後的駕駛座。「上哪兒?」
「斯潘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