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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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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思開著藍白相間的警車,沿著筆直平坦,卻窄得只能讓兩輛車勉強交會而過的農場公路向西前進。高大的玉米青紗帳幾乎長到礫石路邊,給人一種在深溝中行駛的感覺。

基思戴著沃德的帽子,穿著他的襯衫,但從波特家出來到現在,路上沒有遇到一輛警車或縣治安官的車。然而,他很留心注意開自備車的副治安官,卻沒看到任何穿制服開車的副治安官,也沒看到民團騎警。他知道,斯潘塞縣是大縣,約有六百平方英里,而波特家與考利農場之間的距離只有十英里左右。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他能夠到達那裡,儘管他不知道到達時會發現什麼。

基思已經逼著沃德警官向局裡打過無線電話,做了一個情況彙報,但布雷克中士卻責備沃德不該離開警車這樣久。沃德呢,他自己的左輪手槍對準他的頭,雙手反銬在背後,小腹還有點作痛,上司又在嚴厲責備他,真是個倒霉蛋。基思猜想,他此刻在汽車尾部的行李箱中顛簸,就更覺倒霉了。可那是沃德警官自己的過錯,對沃德來說不算什麼,對基思來說也不算什麼。

農場公路到8號國道的t形路口就結束了,基思轉彎上了8號國道。

當基思臨近考利農場時,他看到五名騎馬的人帶著步槍和狗從一行樹後出來,到達他面前的路上,這支小隊穿過公路時,基思放慢速度,人人向他揮手,基思也揮手致意,民團騎警中的一人勒住馬頭,向他走來。基思不知道此人是否能一眼認出在職的所有警察,但他心裡明白,他的藍色阿曼尼褲子過不了檢查關,更不用說還有沃德警官的問題——他在行李箱中不時地亂踢亂叫。

當這個騎警靠近時,基思再次揮手,加快車速擦肩而過,好像基思沒弄懂那個人想與他搭話的意思。基思瞧瞧後視鏡,看到那個騎警正望著他。

基思經過考利農場,注意到比利-馬隆的藍色小卡車停在房子附近。他在路上繼續向前開了一英里,然後倒轉頭來往回開。

現在民團騎警走遠了,基思將警車開上農場的車道,轉向讓開小卡車,直駛一間舊牛棚。車撞向雙重門,門被撞破而內陷。他猛地剎車,但車已撞倒一堆牛奶罐,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

沃德在行李箱內叫喊了一聲。

基思熄了火,脫下沃德的帽子和襯衫,繫上沃德的槍帶。他拿起m-16步槍和槍架上的警用獵槍,然後走到車尾,敲敲行李箱。「你沒事吧。」

「沒事。讓我出來。」

「等一下。」基思走出牛棚,迎面遇到比利-馬隆。

馬隆看看牛棚中的警車,再瞅瞅基思,說道:「我的上帝。」

「這兒沒上帝。就你一個人嗎?」

「是的。」

「我們進屋吧。」他把獵槍遞給馬隆,讓他扛著。

比利-馬隆既激動不已,又迷惑不解;這是可以理解的。他跟著基思進入農舍,馬隆說:「喂,他們正找你呢。」

「誰來過這裡?」

「那個狗雜種克魯格,他問我有沒有見過你,我告訴他,我連你是他媽的誰都不曉得。」

「他信了?」

「有點信。他提醒我,你曾經幫助我擺脫因觸犯法律而引起的麻煩——嗨,謝謝你給我錢。上次你走後,我發現了它。我以為你已經離開這兒了。」

「我又回來了。你沒喝醉?」

「沒醉。我破產了,但清醒了。」比利看看基思。「你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喝醉了,從樓梯上摔下來。」

「不哄我?嗨,還有件事。昨天有個人來,記不起姓名了,說他是你的朋友,又說波特夫婦告訴他你也許會來……」

「查理?」

「對……有點衣冠楚楚的樣子,淺色頭髮,挺精明的……」

「查理。」

「沒錯。找你呢,我給他看你留給我的便條,對他說你走了,可他說你或許還會來,到底是怎麼回事?興師動眾的幹什麼?」

「我時間不多,比利。我需要你的幫助。」

「不管你要什麼,只要我有,你就有。」

「好。我要你的小卡車和一雙靴子,你有迷彩服嗎?」

「當然有。」

「雙筒望遠鏡、羅盤有嗎?」

「都有。你準備去打獵?」

「對。馬上出發。」

「上樓吧。」

他們上了這座整潔農舍的樓梯,來到一間小臥室。

比利從衣櫃中拿出一套獵裝,基思脫下他的西裝褲子和鞋子,對馬隆說:「把這些燒掉。」

「燒掉……?」

「把我留下的東西統統都燒掉。」

基思試著穿上虎紋褲,它有點緊,又不太乾淨,但對一個從星期天上午到現在沒有洗過澡的人來說,問題不大。靴子正合腳,迷彩襯衫也挺合身。比利給他一件顯眼的桔黃色背心,基思拿著,卻不想穿。

比利看著他穿好衣服,說道:「我跟你一起去。」

「謝謝,不過我要一個人去打獵。」

「你要打什麼?」

「狐狸。」基思繫好靴子,站起來。他想起巴克斯特的三條狗。在威廉斯街他家裡有個狗房,基思上次沒有看到狗在室內生活的跡象,他推想,如果這些狗在威廉斯街曾是戶外動物,他們將整夜在戶外看守那個住所。他問比利:「你打獵用過大弓或者石弓嗎?」

「沒有。我喜歡用步槍。你呢?」

「一樣。」儘管他受過各種異乎尋常的訓練,但他從未學過弓箭、吹箭筒、彈弓、長矛,或者澳大利亞飛鏢。他學過的唯一無聲的殺人方法是用刀捅和用繩索勒,可這些用在狗身上不行,而他的m-16沒有消音器,比利又沒有石弓。不過,這個以後再操心吧。

比利說:「狐狸用大弓很難射。我看到過有人用石弓幹。」

「對。好吧,謝謝,我明天或後天把卡車還給你。」

「嗨,基思,我也許是個糊塗的酒鬼,但現在我很清醒。」

基思看看比利-馬隆,他們四目相對。基思說:「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基思走到門口,可馬隆拉住他的手臂。

馬隆說:「我記得那天晚上在約翰屋和廣場公園發生的一些事,後來你開車把我送回家。」

「我得走了,比利。」

「他確實睡了我的妻子……我的第二個妻子。我愛過她……她也愛過我,我們過得挺好,但那個畜生插足進來。事情發生後,我們設法重歸於好……你知道嗎?可我咽不下這口氣,就開始喝酒,對她態度很粗暴。她走了,但……她說她還愛我,但她做錯了事,她能理解為什麼我不能寬恕她。」比利突然轉過身去,狠踢櫥門,將膠合板的門踢成碎片。「哦,媽的!」

基思深吸了一口氣,說道:「沒關係。」他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放縱肉慾,道德淪喪,作了多少孽,真是令人吃驚。基思問比利:「她叫什麼名字?」

比利仍然背向基思,回答道:「貝思。」

「貝思現在在哪兒?」

他聳聳肩。「我不清楚……在哥倫布吧,我猜想。」比利轉過身來,看著基思。「我知道你要到哪裡去。我跟你一起去。我一定要跟你去。」

「別去。我不需要幫助。」

「不是為了你。是為我自己。請讓我去。」

「這很危險。」

「嗨,我早已死了。我都覺得死和活沒啥差別。」

基思看了看比利-馬隆,點點頭。

基思走進牛棚,用馬隆給他的斧頭在警車的行李箱蓋上砍了幾個透氣孔,他透過氣孔對沃德說:「幸虧這是輛‘費爾萊思’,不是‘護衛者’。」

「滾你的蛋,蘭德里。」

基思把警車開出牛棚,回到他剛才來的8號國道上。他不想留下任何蛛絲馬跡,讓人想到他與比利-馬隆和馬隆的小卡車有瓜葛。

基思駛離公路,開上路肩,然後越過一條排水渠,開到兩塊玉米地之間的拖拉機路上。他開進玉米地五十碼,從公路上已無法看到,這時他才停下車,熄了火。

他下了車,對沃德說:「我將從代託納打電話告訴他們你在哪裡。還得有一會兒,所以好好歇著。考慮早些退休吧。」

「嗨!等一下!我在哪兒?」

「在行李箱裡。」

基思走回公路,與等在小卡車內的比利-馬隆會合。

比利駕駛著小卡車;這是一輛用了十年的藍色福特車。基思坐在乘客座位上,頭上那頂髒兮兮的闊邊帽拉得低低的。

座位後面的貯藏空間放著獵裝、抵禦密執安寒冷天氣用的帆布雨衣、他的m-16步槍連同瞄準器、斯潘塞城警察用的獵槍、沃德警官的軍用左輪手槍,以及馬隆的打獵步槍,那是一支陸軍剩餘品m-14,帶四倍望遠瞄準器。他也帶了他的公文箱,裡面有他的護照、重要檔案、一些錢,以及其他零星物品。他想起這差不多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全部財產,跟半世人生以前他離開斯潘塞城去參軍時的財產相差無幾。

基思對比利說:「巴克斯特身邊有三條獵犬。」

「媽的。」

「想一下對付辦法。」

「我會的。」比利問,「我們去哪兒?」

「密執安。北部。」

「是嗎?我打獵大多數上那兒,手套小櫃裡有幾張很好的地圖。」

基思找出地圖,查到灰湖在半島的北端。現在快到下午一點了,七點他們該到達亞特蘭大;運氣好的話,能在一小時內找到巴克斯特在灰湖的小別墅。

一路上,基思看到兩輛斯潘塞城的警車、另一隊民團騎警和一輛斯潘塞縣治安官的車。他每次都從座位上滑下身子,但似乎沒有人注意這輛舊的小卡車,比利戴一頂「約翰-迪爾」帽,帽簷快蓋住眼睛了,基思叫他不要與任何警察對視,因為他經常在醉漢拘留所過夜,他們都認識他。

基思問他:「他們認識這輛卡車嗎?」

「不……我從來沒有酒後開過車。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幾乎不開卡車進城。」

「好吧……如果他們要你靠邊停車,那就照辦好了。開這破車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滾他媽的蛋。我不再向這些混蛋屈服了。」

「他們會開槍。我瞭解這幫傢伙。」

「去他媽的。不管用什麼藉口他們都可以開槍,嗨,這些混蛋都開漂亮的費爾萊恩車。我把這輛車開進玉米地,沒有警察會追我們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詳了比利一會兒。顯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時給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現在也在執行一項使命。雖然比利-馬隆和基思-蘭德里自從中學和越戰以後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們是在同一條路上,心中想著同一件事。

比利說:「我現在往北密執安開,中尉——嗨,你在便條上署名‘上校’。你現在是上校了?」

「有時候是。」

馬隆大笑。「是嗎?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條槓。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嗎?」

「你一定是個好兵。」

「我是……我過去是。」

他們又行駛了幾分鐘,基思對馬隆說:「他們也許會在縣界線上設定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條,也許六十條農場道路通到本縣縣城,他們不可能每條路都設路障。」

「對。我們挑一條。」

「我熟悉一條路。18號城鎮路——基本上是條土路,因為排水不暢老是泥濘。許多車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幫傢伙得把他們從巴克斯特車行租來的車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這些狗日的。」

馬隆向西轉彎,開上一條鋪平的農場路。一兩分鐘後,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條有車轍印的礫石路——18號城鎮路,向北行駛。

十分鐘以後,玉米地到了盡頭,他們來到一塊低窪的沼澤草地——古時大黑沼的遺蹟。道路變得泥濘了,卡車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濺著泥漿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駛。

五分鐘後,比利說:「我們已經出了斯潘塞縣。」

基思沒看到路牌,他估計比利熟悉這個地區。他從手套小櫃裡取出一張俄亥俄州地圖,說道:「我們抄小路到莫米河,或許可以走127國道去密執安。」

「對,就這麼走。」

他們繼續向西和向北前進,經過一系列縱橫交叉的鎮級路和縣級路,一路上盡是鄉村富饒的秋景、無邊無際的玉米地和乾草地,以及牧場和草地。既然他就要離去,也許永遠不再回來,他要看清楚一切事物:路牌、糧倉和郵箱上的姓氏、莊稼和牲畜、人們、車輛、房屋以及這塊土地的全部感覺;它的總體要比各個部分的總合大得多……我們一切探索的終局將是到達我們的出發地,並第一次認識這個地方。

他們又行駛了半個小時,談話內容除了關於開車路線和警察兩個話題外,其他的話不多。

基思細看地圖,發覺穿過莫米河的大多數橋樑皆位於河邊的較大城鎮,而他不想經過城鎮。他發現有一座橋在一個叫「彎曲」的小村子附近,就問比利。

比利回答說:「對,橋還在,有重量限制。但如果我加大油門,不等它斷裂我們就過去了。」

基思對於比利的應用物理知識沒有把握,但值得看一下橋。

他們接近了這座小小的支架橋,但基思還沒來得及看清載重限制標誌或者評估一下結構,比利一下子開足馬力,飛越不寬的跨距,不到十秒鐘就到了莫米河對岸。基思說:「我想這橋不準機動車輛通行。」

「是嗎?看上去沒問題。」

基思聳聳肩。

他們駛經「彎曲」村,花的時間比過河還短一點,在一個叫謝伍德的村子處上了127號國道。基思注意到,現在是下午兩點,再開大約三十五英里即達密執安州界,然後再前進二百五十英里或多一點就到灰湖了。

127號國道經過俄亥俄州布賴恩城,但他們繞過這個小城,在城北幾英里處又折回國道。那是俄亥俄州最後一個重要的小城。事實上,過了南密執安的蘭辛城,沿127號國道一直到半島頂端,一路上沒有什麼重要的城鎮了。二十分鐘後,有一塊路牌歡迎他們光臨密執安——「千湖之州」。基思只對其中一個湖感興趣。

基思發現,北俄亥俄和南密執安在地形或地貌上區別不大,但是在交通標誌、瀝青路面和土地測量標誌方面有細微區別。如果你沒有看到密執安路牌標誌的話,你也許注意不到這些區別。更重要的是,基思想,不管俄亥俄州還留給他什麼興趣,很可能都不會超過那塊路牌。這個邊界關口雖然不是前東歐與西歐之間那個令人心驚的邊界關口,然而他的確感到如釋重負,鬆了一口氣。

他們又行駛了半小時,地形開始從平坦的農田變成起伏的綠色丘陵和小山谷。現在出現了大片樹林,大多數是櫟樹、山核桃樹、山毛樺樹和楓樹,秋色比俄亥俄更濃。自從基思和安妮過去開車去安阿伯觀看俄亥俄隊對密執安隊的球賽,或者到伊普西蘭蒂去看博靈格林隊與東密執安隊的球賽以來,他還沒有到過密執安。他回想起,那些週末真是充滿魅力,不僅不上課,而且還擺脫了校園裡的衝突和騷動;那是些時間扭曲的週末,彷彿人人都同意為一個傳統的星期六下午的球賽而打扮、表演和裝出正常的樣子。

他放任自己的思緒縈繞在安妮身上,後來意識到這樣不好,而且也無濟於事。他的目標是灰湖,他的使命是向克利夫-巴克斯特進行清算,這不單單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安妮;老是想著她就不能把精力集中在解決問題上。

比利問:「確切地說,我們要到北密執安什麼地方?」

「說不清楚。」

「那麼我們怎樣到達那裡呢?」

「我們會想出辦法的。嗨,還記得部隊中的那句老話嗎?我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

「對。」比利笑著背誦道,「我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但我們走得的確很快。」他大笑。

基思覺得這句老話似乎使比利感到滿意。但幾分鐘後,比利問:「巴克斯特是一個人嗎?」

基思考慮了一下,回答說:「我想沒有任何別的男人與他在一起。」

比利思忖片刻,然後問:「巴克斯特太太在哪兒?」

「你問這個幹嗎?」

「這個……我是說,我從收音機裡聽到了綁架事件。」比利瞥了基思一眼,又說,「電臺裡說你綁架了她。」

「你是怎樣想的?」

「噢,再清楚不過了,你們兩人是一起逃走的。滿城都知道。」

基思不吱聲。

比利繼續說:「我弄不清楚後來發生了什麼。」

「你認為發生了什麼?」

「這個……我想他追上你們了。那說明了你臉上傷痕的原因,但說明不了為什麼你們兩人中沒死掉一個。」

基思回答說:「我們較量過。」

比利大笑,說道:「我斷定你們較量過。我猜,現在好像是第二個回合。」

「第二,也許第三、第四或第五。誰去數它?」

「我看這也是最後一個回合了。」

「肯定是。」

「你打算殺了他?」

基思沉吟片刻,然後回答說:「我寧可不。」

「為什麼不?」

「那太便宜了他。」

比利點頭不語。

基思說道:「如果我帶你到達目的地,你將聽從我的命令。對嗎?」

比利點點頭。

「沒聽見你說什麼,戰士。」

「是,長官。」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比利說:「她跟他在一起,是嗎?」

「是的。」

「沒錯,這麼說,我們得攻擊他而不能傷害到她。」

「對了。」

「那可不容易。」

「對,不容易。」

「有三條狗?」

「我想是的。」

「他行李中裝了些什麼玩意兒?」

「凡是你叫得出的,他都可能帶了。他既是獵人,又是警察。」

「沒錯,他是。」比利問,「他有夜視裝備嗎?」

「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贈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間小屋什麼的,一個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說得對。」基思看了馬隆一眼。用醫學術語來說,醫生會說比利-馬隆的大腦遭受了長期的酒精損害;用人類的術語來說,任何瞭解他的人都會說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無疑問地認為,今天比利-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內心深處,這將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時刻。基思說:「給我講講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幾分鐘,然後拿出他的皮夾,取出一張髒兮兮的照片,把它遞給基思。

基思看著照片,彩照上是一個三十五歲上下的婦女頭像,短短的金黃色頭髮,大眼睛,笑容可掬,長得的確很漂亮。基思對她的美貌有點驚奇,而對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點也不驚奇。根據基思的觀察,斯潘塞縣的漂亮女人當然有一個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為什麼這個女人會成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邊座位上的這位不爭氣。說得露骨一些,一個軟弱的男人娶了一個特別出眾的妻子難免會失去她——也許是暫時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這樣的人奪走。基思將照片交還給比利,說道:「她非常美麗。」

「是啊。」

「她離開你有多長時間了?」

「兩年。」

「她再婚了嗎?」

「我看沒有。哥倫布的電話簿裡,她的姓名仍寫做貝思-馬隆。」

「或許這件事了結後你會去找她。」

「嗯,也許會。」

過了幾分鐘,比利似乎興致高了些,又說:「嗨,講個戰爭故事吧。」

基思不想講,問道:「你熟悉這條路嗎?」

「是的,我常來。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樹公園打獵才帶勁呢。你去過那裡嗎?」

「沒有,從來沒有往北這麼遠過,你記得這裡有加油站嗎?」

「讓我看看……」他望著窗外。「噢,還有一英里左右。喂,我們要跑多遠?」

「靠近半島頂端。我估計還要兩小時。」基思又說,「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車旅館裡,事情辦完後再回來接你。」

「是嗎?那如果你不回來咋辦?」

「我會回來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漢,鼓起你的勇氣來。嗨,讓我告訴你該怎麼辦——我們逮住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臟六腑,把他像一頭鹿一樣綁在車頂上,開車進入斯潘塞城。你說好不好?」

「別誘惑我。」

比利高興得大聲喊叫,並拍著大腿。「對!對!按著喇叭在大街上來回示眾,巴克斯特的光屁股朝天撅著,而密執安的餓狼正在吃他的內臟。妙!」

基思沒理會這樣殘忍的發洩,不是因為他認為這令人作嘔,而是因為他認為這並不令人作嘔。

他看見前面有個加油站,指了一下,比利把車開進去停下。基思給了比利一點買快餐的錢,比利走進了加油站的小店。基思坐在駕駛座上。

服務員給油箱加滿了油,基思忖錢,比利上廁所去了。基思忽然有一個念頭,想把比利撂在那裡,這並不是因為比利-馬隆是盞耗乾的油燈——基思理解這個比喻的含義,他欣賞馬隆敢於挺身而出對付緊急局面的勇氣。問題在於他們要對付的局面也包括比利自己的復仇計劃,他的到場給問題增加了複雜的一面。

然而,基思一時不夠堅強,已經向比利承認了自己追獵的目標,因而比利知道得太多;不能放任他自由行動,到處亂跑。

比利回到卡車上,坐進乘客座位,他看看基思,他們兩人心裡都明白,比利-馬隆是個習慣於受哄騙、受冷落和被遺棄的人。比利說:「謝謝。」

基思將車開回127號國道。

農場漸漸變少了,丘陵變高,樹林變得更加濃密。櫟樹和楓樹的葉子大部分已落掉,白樺和白楊樹幾乎是光禿禿的。基思注意到,常綠樹也變多了,有白松、紅松和鐵杉,其中有的高大參天。在他們穿越的最後縣界處的路牌上標著人口為六千二百,約為斯潘塞縣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視為鄉村,他想,這裡真的十分偏僻,幾乎杳無人煙,當年向西行進的拓荒者大潮繞過了這個地方。

日光開始暗淡,樹在山頭投下長長的影子。卡車外非常寂靜,除了偶爾有一小群牛在山坡上吃草外,沒有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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