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轉身看著託賓塔上飄揚的黑色的託賓旗,我想他要有什麼物證要藏匿的話,那可能就在他的海濱別墅或是此塔頂端的公寓裡。毫無疑問的是,來一次合法搜查是不可能的,也沒有一個法官願意為我頒發這麼一個搜查令,看來我得為自己發一個午夜搜查令了。
我開著吉普車回到了大路上。我查了一下電話留言,發現有兩個人曾打電話給我。第一個電話是紐約警察局離職控制科的一個未留名的勢利潑婦打給我的,她告訴我體檢提前到下週二舉行,並讓我確認此訊息。當上司無法控制你時,他們就設法讓人事處、薪資處或是醫務處繪你打幾個非回不可的電話。我對此最反感了。
第二則留言來自我的前任搭檔貝恩-彭羅斯,她說:「嗨!約翰,你好!很抱歉我沒有能儘早與你聯絡。這幾天實在是太忙了。儘管我知道現在我們之間並沒有官方的合作義務,但是我仍想同你討論一些事情。我明天下午來找你行嗎?請給我回個電話,或者我過會兒再繪你打電話確認一下見面的時間和地點。好好保重自己。」
就這些。她的口氣倒是很友好,但是比起我們上次面對面的交談可就要遜色一些了。更別提臉頰上那動人一吻了。對一個電話留言過於自作多情恐怕不是一件好事,我是說,當她回到自己的天地中去時,那兩天內發展起來的感情自然也會隨之降溫了。
而現在她又想來同我討論案情,那也只能說明她想探聽我的發現。對於彭羅斯來說,我只是另一個證人而已。或許我這麼說是過於刻薄了。不過,現在我得讓貝思移出我的腦海,而讓愛瑪進去。我從不善於處理此等錯綜複雜的關係,這比起刑事案件來要複雜得多,也危險得多。
不管怎樣,我還是得繪愛瑪買件禮物。這時,我看到路邊有家古玩店,好極了。我把車子停在路邊。在美國的另外一件好事就是街上賣的古玩真是多得不計其數,我真弄不明白怎麼會有那麼多古董的。我在那家散發著黴昧和溼氣小店裡細細地挑選。這時候店主,一個小巧可愛的老太太,走過來問我需要什麼。
「我需要給一位年輕女士挑選一件禮物。」
「妻子還是女兒?」
我心裡想說是一位在我與之發生了性關係之後還不怎麼了解她的人。不過,我嘴上說的卻是:「一位朋友。」
「噢,」她向我展示了幾樣東西,但我對古董向來沒什麼概念,不過我後來想出了一個絕妙的主意。我問她:「你是匹克尼克歷史協會的成員嗎?」
「不是。但我屬於南侯德歷史協會。」
老天,看來當地真有不少諸如此類的機構呢。我又問道:「你認識愛瑪-懷特斯通嗎?」
「當然。她是位挺不錯的年輕女士。」
「一點沒錯。我正是為她挑選禮物。」
「是嘛!為什麼事情啊?」
因為喜歡她和感謝她。我回答說:「她幫我在檔案調查中做了大量工作。」
「噢,她對此可是十分在行的。你要找什麼?」
「嗯,這聽起來似乎很可笑。不過,自我的孩提時代起,我就對海盜故事著迷了。」
她吃吃地笑了。她說:「著名的奇德上校曾來過此地。」
「是嗎?」
「在美國獨立戰爭以前,有許多海盜都來到這裡。他們在加勒比地區大肆掠奪法國人和西班牙人的財富,然後去北方銷贓,或是重新裝備他們的船隊。還有一些人就在此地安頓下來。」她繼而微笑著說:「有了那些金銀財寶,他們很快成為上流社會的首富。其實,這兒的許多原始資本都來源於海盜的掠奪物。」
我喜歡這位老婦人的老式談話方式。我加了一句:「現在許多資產也還是與海盜有關。」
「我對此知之甚少,不過我覺得那些走私毒品的人與海盜很有雷同之處。當我小時候,這兒還有許多私販朗姆酒的人,我們都是些遵紀守法的人,但是沒辦法,誰叫我們處在海上的交通要道上呢。」
「更別提亞特蘭大候鳥飛行路線了。」
「那是屬於鳥類的。」
「不錯。」
在聊了一會兒後,我就自我介紹為約翰,而她也介紹自己為西蒙斯太太。我問:「南侯德歷史協會有關於海盜的記載嗎?」「當然有。但是不多。在檔案館裡有一些原始的檔案和信件。我們的小博物館裡甚至還有一份懸賞海報。」
「你有真海盜圖可以讓我借去影印一下嗎?」她微笑了。
我又問道:「你認識弗雷德里克-託賓嗎?」
「誰不認識這個富比古呂底亞國王克羅伊斯一樣的人物啊!」
「他也是南侯德歷史協會的成員嗎?當然,我說的是託賓,而不是克羅伊斯。」
「雖然他不是,但他是個熱心的捐助者。」
「他來過你們的檔案館嗎?」
「我想他以前肯定來過,不過,在過去一兩年裡都沒來。」
我點點頭。我得不斷的提醒自己,這兒不是曼哈頓,在這個總人口不到兩萬人的社群裡,雖然不能說人人都相互認識,但至少人人都知道誰認識誰。這對一個偵探來說,簡直就像是在自討苦吃。
不管怎樣,我的又一次調查結束了。我問西蒙斯太大:「您能介紹我為懷特斯通女士買點什麼?」
「你想花多少錢?」
「懷特斯通女士對任何價值的東西都當之無愧。這樣吧,就五十美元吧。」
「這恐怕……」
「一百美元。」
她這才微笑著不知從哪兒弄來一個帶大壺柄的陶瓷夜壺,上面灑滿了小玫瑰花作為點綴。她說:「愛瑪收集這些東西。」
「您是說夜壺?」
「她拿它們當花盆用。她可收集了不少。」
「你敢肯定嗎?」
「當然。這個壺可是我特意留著給她的。這是維多利亞後期製造的,正宗的英國貨。」
「好吧,就買它吧。」
「事實上,它的價值可遠遠大於這區區一百美元。」
「那你說它值多少?」
「起碼二百美元。」
「它被人用過嗎?」
「我想是的吧。」
「您有古董證明嗎?」
「當然。」
「請您幫我包裝一下好嗎?」
「我會將它裝人一隻漂亮的禮品袋裡。」
「能不能在壺柄那兒打個蝴蝶結?」
「只要您願意。」
成交以後,我就帶著這個裝在一隻粉色的漂亮禮品袋裡的被捧上了天的夜壺離開了這家禮品店。
之後我就去了建於一八四一年的卡橋格免費公共圖書館。它直到現在還發著與當年一樣的工資。圖書館坐落在一座村中的公共綠地的邊緣,這是一座有尖頂和護牆楔型板的大型建築物,看上去曾經是一座教堂。
我停好車進去。在前排有個神色嚴厲的老太大透過眼鏡用她那鳥般尖銳的眼光上下打量著我。我朝她微笑著,井特地從她身邊飄然而過。
在書庫的人口處寫著這樣一個條幅:「通向寶藏之路——讀書。」好主意。
謝天謝地,這兒的書並沒有用電腦編排目錄。這樣,十分鐘後,我已經坐在閱覽室的一個角落裡看起了一本名叫《寶藏大全》的參考書了。
我讀到一個名叫約翰-謝爾比的英國薩克漢姆人,他在一六七二年從馬上摔下來,跌人一個灌木叢,結果在那裡發現了一隻裝有三千五百多枚金幣的銑箱子。根據英國的法律,埋在地下的無主財寶,一經發現都歸政府所有。但是這個謝爾比卻不願將財寶交給政府,所以他以叛國罪被逮捕並斬首而死。這對美國的內務署來說,不啻為一個現成的好教材。
我又翻閱了一下美國政府以及各州對於發現財寶的有關法律,發現基本上所有的法律都遵循這樣一條原則:「發現者喜,丟失者泣。」
然而,有份《美國文物保護法》中卻規定,凡在聯邦政府的土地上發現的任何東西都視情況麗屬於農業部、安全部或是內政部的秘書處的管轄範圍。更有甚者,在聯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上動士挖掘還要事先申報井請求批准,而挖出的東西卻要歸政府所有,這簡直是欺人太甚。
但是,如果你在自己的土地上發現了金銀財寶或諸如此類的東西,那它們就是屬於你的。不過,你得證明這些財寶的原主人已不在人世,而且合法繼承人又下落不明,還有,這些東西不是偷來的。不過,即使這些東西是偷來的,只要你能證明其原有合法主人已死,或下落不明,或在當時是美國的敵人,在這樣的條件下,你還是可以合法的擁有這批財寶。最好的例子便是海盜的寶藏、贓物、地產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到目前為止,一切都是這麼辦的。
而好上加好的是,美國內政部的貪慾出入意外的減少了:只要你不是職業探寶人,你只需為賣掉的或每年將之換為現金的那部分財寶交稅即可。如此說來,假如你是個生物學家,你有片土地,而有一個很偶然的機會,或者說是由於你對於考古的熱衷,你在那兒發現了價值千萬的財寶,只要你不出售,你就用不著付一分錢的稅。這聽起來倒挺不錯。這幾乎要引誘我將探寶作為我的業餘愛好了,可我轉念一想,我現在不正是這樣的嗎?
此書還說,如果寶藏具有歷史價值,或者與某一事件或某種文化相連,它的價值還要翻倍。你瞧,這本書還舉出了奇德上校的具體例子來了呢!
我繼續看了一會兒,知道了一些關於無主財寶的法律條文,以及歷史上一些趣事的記載。其中有一個尤其讓我側目:那是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某君正在倫敦檔案館翻閱有關海事法庭的檔案時,發現了一封一個名叫查爾斯-威爾遜的著名海盜與一七五0年寫給他兄弟的一封已發黃的信。這封信最初是在一艘被英國海軍擒獲的海盜船上發現的。信中說:「我的兄弟,在弗吉尼亞州的昆科特島上,及整個半島的南端的第二個港灣往北走一百多步有三條小溪,那往北數的第三條小溪的源頭有一個面朝大西洋的懸崖,那兒長著三棵雪松,它們之間各相距一碼半。在這二棵樹之間,我曾埋下了十隻鐵皮包好的箱子,內有金銀、珠寶、鑽石,總價值達二十萬英鎊。你秘密地去一趟將財寶取回。」
很顯然,查爾斯-威爾遜的兄弟從來都沒有讀到過這封信,因為它已經被英國海軍截獲了。那麼,是誰得到了那筆財寶呢?英國海軍,還是那個二百年後來倫敦檔案館讀到這封信的人?看來這本《寶藏大全》的作者還沒有結束他的故事。
而事實上,在倫敦檔案館的海事法庭部分,只要你有時間和耐性,再加上一個放大鏡,以及對古英語的一知半解,當然還要點貪慾、樂觀精神和冒險意識,誰知道你能在那兒發現什麼呢?我現在終於明白了去年夏天戈登夫婦在倫敦的那一週裡都幹了些什麼。
我想戈登夫婦也曾看過我現在正在看的這本書,他們也知道有關發現財寶的法律。此外,他們的生活常識也提醒他們在普拉姆島上發現的財寶是屬於政府的,沒有五五分成之說。還有,在他們租採的土地上發現的財寶是屬於出租人,而不是承租人的。要想清楚這些並不需要法律學士的學位。
如果湯姆和未迪果真在普拉姆島上發現了什麼的話,他們解決財寶歸屬問題的好辦法就是閉口不談。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會覺得從長遠利益考慮,最好的辦法是改變財寶的發現地點,然後再宣佈他們的驚世發現,並任由媒體大炒。這樣,他們只需付每年賣掉的那部分財寶的稅金,而他們就成為歷史上發現奇德寶藏的年輕博士了。這是任何一個聰明人會採取的做法。換了我,我也會這麼幹的。
但是我仍有幾個問題,其一就是他們得把東西從島上偷運出來。其二就是他們得將寶藏重新埋在一個既合情理又經得起科學的考驗的地方,而答案就在他們買下的那塊被侵蝕了的陡崖上。
這一切對我來說都有了意義,當然,對他們來說,也是如此。但是,在事情的進行過程中,他們因為說了或做了什麼而被殺害。
弗雷德里克-託賓曾對我撤了幾個謊,關於一些事情,以及他同戈登夫婦之間的關係。而現在,他們之間的聯絡又有了許多不同的解釋。再者,託賓現在既沒有破產,又沒有流露出衰敗的跡象,這對於一個偵探來說,這是一道紅色的閃電,同時又是一次警鐘。
託賓不僅主動和戈登夫婦交好,他還引誘了作為歷史學家和檔案管理員的愛瑪-懷特斯通,看來這一切都順理成章了。託賓可能就是那個知道普拉姆島上埋有寶藏的人,同時他也可能就是那個資助戈登夫婦去英國一週以調查和確認藏寶地點的人。
弗雷德里克-託賓目前是我的主要嫌疑犯,但我也並不排除對保羅-史蒂文斯以及普拉姆島上其他人的懷疑。據我所知,這個陰謀比我原先設想的要大的多,涉嫌人可能包括史蒂文斯、卓納,或是島上的其他人,還有託賓,或許還可能有愛瑪-懷特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