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星期二
凌晨3時10分
警察跟他們談完話之後,一支救援隊套著繩索下到懸崖下找回了那隻拖鞋,此時是凌晨三點。他們沒有發現屍體的痕跡,警察們交談了一陣兒之後,一致同意,他的屍體很可能被水流衝到了皮斯莫海灘的岸邊。「我們會找到他的,」一個人說,「一個星期左右。或者至少可以找到鯊魚吃剩的東西。」
現在殘骸已清理完畢,裝上了一輛平板車。埃文斯想離開了,可那位接到埃文斯報告的公路巡邏員不斷地來問一些細節。他年紀很輕,二十出頭,這些表格他以前似乎填的不多。
他第一次回來的時候,問道:「事故發生之後,你說你過了多久才到達現場?」
埃文斯說:「我不知道。法拉利大約我們前面半英里處,也許更遠。我們的時速大概是四十英里,所以……也許是一分鐘以後?」
年輕警察看起來驚詫不已:「你那部車開四十英里?在這種路上?」
「唔,別逼我說出一定是多少。」
後來他又回來說:「你說你最先到達現場。你告訴我你在路邊爬來爬去?」
「沒錯。」
「那就是說,你腳下踩的全是碎玻璃?路上的碎玻璃?」
「是的,擋風玻璃全碎了。我爬的時候,手上也全是碎玻璃。」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地上的碎玻璃全亂了的緣故。」
「是的。」
「你很走運,沒有傷著手。」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