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情報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裡克此刻正大發雷霆,公司儲存在世界各地的弗蘭克細胞株培養菌一夜之間都被感染了。
「我的公司可能完蛋了!那是我們的安全網,那些細胞。我們為此付了一大筆錢給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你說它們都沒有了?」裡克氣憤地皺起眉頭。「這是對我公司的一次有組織、有配合的進攻。他們在倫敦和新加坡都有人,他們事先把一切都安排好了的。」
「對。我們認為是這樣。」
「目的是要毀掉我公司。」
「可能。」
「我得把那些細胞株弄回來。就現在。」
「誰都沒有它們。當然,弗蘭克除外。」
「那咱們就找到弗蘭克。」
「很遺憾,弗蘭克先生彷彿也已失蹤了。我們看來找不到他。」
「好極了,」裡克說,「真是好極了。」他轉身對助手大喊道:「把那些該死的律師找來,把洛杉磯分校的人找來,晚上8點鐘把每個人都找來!快去!」
在自己的職業生涯中,亞歷克斯正經歷著一個最為棘手的審判,那是一樁強xx案,及發生在馬利布裡對一個兩歲男孩的性侵犯。助手用蜂鳴器傳呼她,說她父親要和她通話。亞歷克斯拿起電話。「我現在很忙,爸爸。」
「就一會兒。我要離開幾個星期。」
「你要去哪兒,爸爸?」
「還不清楚,」父親說,「不過我需要獨自呆一些時間。手機可能不起作用。我到了那裡後會給你寄一封信,還有一盒東西,以備你用得著。」
「行,爸爸,玩得開心。」
6位律師坐在長桌旁,隨意地翻動著檔案,聲音聽起來像風暴一般。裡克耐心等待著,咬緊嘴唇。最後,他的首席律師艾伯特抬起頭來。
「情況是這樣,」艾伯特說,「你有充分理由——不管怎樣都是足夠的理由——認為弗蘭克與人密謀破壞你所擁有的細胞株,以便將它們再次出售給另外某家公司。」
「對,」裡克說,「對極啦。」
「三家法庭已判決弗蘭克的細胞是你的財產。因此你有權利獲得它們。」
「你的意思是,再次獲取它們?」
「正確。」
「除非那傢伙隱藏起來。」
「那是很麻煩的。但這不會改變此種情況的重要事實。你是弗蘭克細胞株的所有者,」艾伯特說,「不管那些細胞出現在哪裡。他的孩子們身上,他的孫輩們身上。他們可能也有著同樣的細胞。」
「你是指,我可以從他的孩子們身上獲取細胞?」
「那些細胞是你的財產。」艾伯特說。
「如果他們不同意讓我獲取呢?」
「他們很有可能不同意。但由於那些細胞是你的財產,孩子們在這件事上並沒有任何發言權。」
「我們這兒談論的是肝和脾的活組織穿刺檢查,」裡克說,「它們可不完全是小處理呀。」
「也不完全是大處理,」艾伯特說,「我相信它們只是對門診病人的一般處理方法。當然,你有責任確保讓一位得力的醫生對細胞進行提取。我想你會的。」
裡克皺著眉頭。「讓我看看是否弄懂了。你是在告訴我,我可以從街上把他的孩子們抓走,拉到一個醫生那裡提取他們的細胞,不管他們是否願意?」
「對,不錯。」
「瞧,」裡克說,「那樣合法嗎?」
「由於他們帶著你合法擁有的細胞四處走動,所以他們便帶著盜竊來的財物。那可是會被判處兩年監禁的重罪。根據法律,假如你看見有人正犯下重罪,你便有資格實施‘公民對現行犯的逮捕’,將罪犯拘留起來。因此如果你看見弗蘭克的孩子在街上行走,你便可以合法地將他們逮捕。」
「我,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