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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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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蒂娜是瑪克西米利安娜·拉霍契的女兒,歌德二十三歲時愛上了這個女人。如果他們之間幾次聖潔的接吻忽略不計,那麼這只是一場非肉體性的、純屬情感方面的愛情,沒有留下任何結果和影響。原因也很簡單,用為瑪克西米利安娜的母親二話沒說便把女兒嫁給了一個義大利闊商佈列恩塔諾。佈列恩塔諾發現這青年詩人還想與他妻子勾搭,就一腳把他踹出了大門,並且警告他永遠不準再露面。瑪克西米利安娜後來生了十二個孩子,(那個義大利種馬一生養了二十個!)其中之一取名為伊麗莎白,這就是貝蒂娜。

貝蒂娜剛成為一個大姑娘時就對歌德頗有好感。一來是因為全德國上下都認為他正向名人殿邁進;二來,她聽說了他與母親曾有過的那段戀情。她滿懷激動,讓自己沉浸在那相距遙遠的戀情中,惟其遙遠而愈加心馳神往,(上帝啊,它發生於她出生前十三年!)她逐漸產生一種感覺,她應該有某種秘密的權力得到這位偉大的詩人,因為她可以象徵性地(若非詩人,誰又對比喻當真呢?)把自己看作是他的女兒。

不幸的是,男人們有種迴避當父親的義務、拖欠贍養費、對孩子不聞不問的壞毛病,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他們根本不理解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是的,每一次愛情的結晶便是一個孩子,至於它是否真地受孕或產出,都沒有根本性的區別。在愛情的數學中,孩子象徵著兩個生命不可思議的總和。一個男人愛著一個女人,即便不曾觸碰過她,他也一定會考慮這個可觸性,他的愛會結出一個籽實,在兩個戀人最後一次聚會的十三年之後降臨到這個世界上。這些就是貝蒂娜反覆考慮的想法,最後,她鼓足勇氣來魏瑪找到了歌德。這是一八〇七年的春天,她二十二歲(與歌德追求她母親時的年紀相仿),但她仍然覺得自己是一個孩子。這種感覺起著一種神秘的保護作用,童年是她的一副盾牌。

把童年的盾牌擋在胸前,這是她用了一輩子的策略。她從小就慣於倚小裝小,這既是策略,但又是一種自然的表現。她一向有些鍾情於她那個當詩人的兄長克利門斯·佈列恩塔諾,她覺得坐在他的大腿上再舒服不過了。即使在當時(她十四歲),她已知道如何讓自己同時扮演三個角色:小孩、妹妹、可愛的女人,並從這種界線朦朧的三重性中獲得快感。誰能把一個孩子從自己腿上推下去呢?即使是歌德也做不出這種事情。

一八〇七年,他們初次見面,她就坐到了他膝上,當然這是她自己的描述,信不信由你:起初,她坐在沙發上,面朝歌德;他按照常規禮俗,用一種哀傷的語調談起前幾日剛剛去逝的阿密莉亞公爵夫人。貝蒂娜說她對此事一無所知。「這怎麼可能?」歌德驚詫地問,「難道你對魏瑪的生活毫無興趣?」貝蒂娜說:「我只對您感興趣。」歌德微微一笑,對這個年輕女人說了以下幾個決定命運的字眼:「你真是個可愛的孩子。」她一聽見「孩子」二字,羞澀靦腆頓時煙消雲散。她聲稱沙發不舒服,說著便跳起身。歌德說,「那就坐在你覺得舒服的地方吧。」話音未落,貝蒂娜已經坐到他腿上摟住了他。就這麼緊貼著他,她覺得舒服極了。很快便睡著了。

事情果真如此,還是貝蒂娜杜撰出這一切,都很難說。不過,如果是她編造,那就更好:她向我們透露應該如何看她,她描述了她接近男人的方法:倚小裝小,她就可以想啥說啥(聲稱對公爵夫人之死無動於衷,說坐在沙發上不舒服,而無數的來訪者能有幸坐在這裡,早已感激不盡);裝成小孩樣,她就可以跳到他膝上摟著他;更有甚者,裝成小孩樣,她就能睡在他身上!

再沒有比裝成孩子更有效的辦法了。孩子愛幹什麼就可以幹什麼,因為他天真無邪,沒有經驗;他不必循規蹈矩,因為他還沒有進入一個規矩無處不在的世界;他可以隨心所欲地表達自己的感情,無論這些感情恰當與否,那些不願領教貝蒂娜的天真的人往往說她癲狂(有一次跳舞,她樂極生悲,不慎失足摔倒,腦袋磕在桌角上),缺乏教養(在社交聚會上,她有椅子不坐,偏要坐在地上),乖張反常,不可救藥。然而,那些願意把她永遠當作一個孩子的人則被她自發的天然本性弄得神魂顛倒。

歌德深受孩子的感動。她使他回想時自己的青年時代,他贈給貝蒂娜一隻非常漂亮的戒指作為禮物。那天晚上,他在日記裡只簡略地記下:佈列恩塔諾小姐。

6

歌德和貝蒂娜,這兩位名噪一時的戀人,真地相會了多少次呢?她在那年的晚些時候,也就是一八〇六年的秋天,又一次來看他,而且在魏瑪呆了十天。此後過了三年,她才又見到他:她去波希米亞的特普利茨溫泉小住三天,沒想到歌德也正好在這裡療養。一年以後,才是那關鍵性的兩週魏瑪之行,訪問結束時發生了克莉斯蒂安娜打落她眼鏡那一幕。

他倆面對面地單獨在一起又有幾次呢?三次,或四次,不會再多了。他們見面愈少,寫信就愈多,確切他說,是她給他寫信愈多。她寫給他五十二封長信,信中使用了表示親密的du稱呼他,通篇都是談愛情。但平心而論,除了鋪天蓋地的文辭,真的什麼也沒有發生,我們不得不問一句,他們這樁戀情為什麼會變得如此出名?

答案很簡單:因為從一開始這件事所關心的就只有愛情,其他概不涉及。

歌德很快意識到這點。而他最初感到這個預兆,是當貝蒂娜向他透露,早在她第一次訪問魏瑪之前,她已經結識了也住在法蘭克福的他的老母親。她不斷向老太太打聽她兒子的情況,老人受寵若驚,喜不自勝,整日價向她複述了幾十個往日的故事。貝蒂娜認為她與他母親之間的友誼能敲開歌德的大門,還有他的心扉。這估計並不全對。歌德覺得母親的寵愛有點滑稽(他甚至不屑從魏瑪去看看她),他從一個我行我素的姑娘與一個頭腦簡單的母親的結盟中,已經嗅出了一種危險。

我可以想象,當貝蒂娜複述從老太太那裡聽來的故事時,歌德的內心感覺一定是很複雜的。起初,他看見一位年輕女郎對他如此傾心,當然會受寵若驚。她的故事會喚醒他心中許多沉睡的往事,會使他很愉快。但是,他很快會發現有些軼事不可能發生,有些事現在看來那麼荒唐可笑,根本不該發生。而更為難堪的是,這些故事出自貝蒂娜之口,他的青少年時代就帶上一種讓他不太舒服的色調和意義。倒不是說貝蒂娜想用這些童年往事同他作梗,而是因為一個人(任何人,不僅是歌德)聽見別人所闡釋的他的一生與他自己的版本不同時,總有一種說不出的厭惡。歌德覺得自己受到了威脅:這丫頭與浪漫主義運動的一幫青年知識分子有染(歌德對這些人絕無好感),她野心勃勃,令人不安,而且理所當然地認定(一種界於無恥的自信)她將成為一個作家。一天她直言不諱他說,她想根據他母親的回憶寫一本書,一本關於他歌德的書!他意識到在她表示愛情的甜言蜜語背後,隱藏著殺氣騰騰的筆墨,頓時警覺起來。

正因為對她時刻保持警惕,他也就儘量避免造成任何不愉快。他小心翼翼地避免與她鬧翻,此人實在太危險;他寧可採取一種懷柔策略,把她穩住。但他又深知,千萬不可過分,因為一旦某個小動作被她理解為鍾愛的表示(她已到將他每一次打噴嚏都視為愛她的地步),那就會使她更加膽大妄為。

有一次她寫信給他說:「別把我的信燒了,別把它們撕了;那會傷害你的,因為我在信中表示的對你的愛,已經與你血肉相連,不可分離。但別給任何人看,把它們藏好,如同偷偷藏匿一個美人。」起初,看到貝蒂娜自以為是地把自己的信比作美人,他只是淡淡一笑,然而讀到「別給任何人看」,他不由為之一怔。她這是什麼意思?難道他有給別人看信的意思?貝蒂娜這裡所用的祈使句「別給人看」,恰恰暴露了她想「給人看」的慾望。他已經可以料定,他隔三岔五寫給她的那些信件,早晚會有其他的讀者,想到此,他意識到自己已處於被告的位置,法庭正警告他說:從此以後你所說的每一個字都將被用來對付你。

因此,他試圖從慈愛與剋制之間找一條中間道路:對她熱得發燙的來信,他的回信總是既友好又有節制,很長一段時間,儘管她使用表示親呢的稱呼du,他卻始終報以公事公辦的sie。如果他們碰巧在同一城市相遇,他會像慈父一般邀請她上門作客,但會見時他也總是安排有其他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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