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
「在藍色娛樂場跳舞的是她?」
「是她。」
「那麼,這兩點你怎麼解釋呢:第一,藍色娛樂場開業那晚,她沒在外面過夜;第二,人家刺傷大個子保爾時,她還在雙鴿旅社?」
「我解釋不了。我只作調查。」
「調查什麼?」
「調查人們解釋不了的事情。」
戈熱萊和弗拉芒兩人都沒想到要把昂託尼娜和克拉拉區分開來。
兩點半鐘,德-埃勒蒙侯爵來到司法警察局,被帶進了局長辦公室。當時局長正在與戈熱萊交談。
昨晚從瑞士蒂羅爾回來後,讓-德-埃勒蒙讀了法國報紙,才獲悉在他的樓房裡發生的慘劇,並得知警方逮捕了一位叫克拉拉的小姐,還指控他的房客拉烏爾是同謀。
他補充說:
「我本以為一個叫昂託尼娜-戈蒂耶的姑娘會去火車站接我。她是我近幾個星期來新聘的秘書。我早把火車到站的時刻通知她了。據僕人告訴我的情況,我想是有人把她捲進了那起案件。」
局長答道:
「的確,這位小姐是在司法當局的看管之下。」
「這麼說,她是被捕了?」
「不是。只是由司法機關看管而已。」
「可究竟為了什麼?」
「據負責追捕大個子保爾的戈熱萊探長說,昂託尼娜-戈蒂耶就是金髮克拉拉。」
侯爵大吃一驚。
「-!」他氣憤地叫起來,「昂託尼娜會是金髮克拉拉?真是瘋了!開這種惡毒的玩笑是什麼意圖?你們抓錯人了。我要求你們立即將她釋放,並且賠禮道歉。她的本性那樣單純,這種傷害,可叫她吃大苦頭了。」
局長望望戈熱萊。這傢伙毫不在乎。只有在上司不滿意的示意下,他才站起來,走近侯爵,漫不經意似地問道:
「這麼說,先生,您對慘案本身並不瞭解,是嗎?」
「是的。」
「您不認識大個子保爾?」
讓-德-埃勒蒙認為戈熱萊還沒有查明大個子保爾的身份,就肯定地說:
「不認識。」
「您不認識金髮克拉拉?」
「我認識昂託尼娜,不認識金髮克拉拉。」
「昂託尼娜不是克拉拉?」
侯爵聳聳肩膀,未作回答。
「侯爵先生,再問一句。您帶昂託尼娜-戈蒂耶去沃爾尼城堡旅行時,沒有離開過她吧?」
「沒有。」
「因此,我在沃爾尼城堡碰見昂託尼娜-戈蒂耶那天,您也在那裡?」
德-埃勒蒙中了圈套。他不能否認。
「我在那裡。」
「你們那天干的事可以告訴我嗎?」
侯爵有片刻顯得為難。末了,他說:
「我是作為業主待在那裡的。」
「什麼!」戈熱萊叫了起來,「作為業主?」
「當然。我買下城堡有十五年了。」
戈熱萊沒有轉過彎來。
「您買下了城堡?……可是誰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買它?為什麼秘不外宣?」
戈熱萊請局長到一邊去說話。他推著局長走到窗邊,輕輕說:
「這些傢伙都是同謀,我們得去查一查。那天不僅那個金髮漂亮女子在沃爾尼城堡,拉烏爾也在那裡。」
「拉烏爾!」
「對,我不意撞見他們在一起。因此,局長,您看……?德-埃勒蒙侯爵……金髮姑娘……還有拉烏爾!……都是同謀。不過,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情況。」
「什麼?」
「侯爵是從前沃爾尼城堡發生的一起慘案的目擊者。女歌唱家伊麗莎白-奧爾南被殺死,項鍊被搶走。」
「啊!事情變複雜了。」
戈熱萊更加傾過身去。
「局長,還有更重要的情況。昨天,我找到了大個子保爾最後住的那家旅館。他的箱子還留在客房裡。我在他的檔案中發現了極為重要的東西。我等到查出了結果才向您彙報。首先,侯爵是伊麗莎白-奧爾南的情夫。可是在問他時他什麼也沒說。為什麼?其次,大個子保爾真名叫瓦爾泰克斯。而瓦爾泰克斯是伊麗莎白-奧爾南的侄兒。據我瞭解,瓦爾泰克斯經常上德-埃勒蒙侯爵家。對這些情況,您怎麼看?」
局長似乎對這些情況很感興趣。他對戈熱萊說:
「案情有了變化。我想我們應該改變戰術。我們也許不應該和侯爵正面交鋒。眼下先把昂託尼娜放了。對整個案情,尤其是侯爵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作一番深入調查。您的意見呢,戈熱萊?」
「完全同意您的意見,局長。我們只有先讓出陣地,才可能抓到拉烏爾。再說……」
「再說……?」
「我也許有別的事情要向您報告。」
昂託尼娜立即被釋放了。戈熱萊告訴德-埃勒蒙,他過五六天將登門拜訪,瞭解一些情況,然後他把侯爵領到昂託尼娜的房問。那姑娘一見教父,便撲到他懷裡,又哭又笑。
「蹩腳的演員!」戈熱萊切齒罵道。
這樣,在這天下午,戈熱萊完全恢復了冷靜。隨著他發現一些事實並向局長作出報告,他的頭腦也清醒了,能夠用通常的辦法來思考推理了。
緊接著,已經搭好的房子幾乎立即被一件新的事件摧毀了。戈熱萊風風火火地闖進局長辦公室,連門也沒敲,似乎發狂了。他揮著一個綠色小本子,手指顫抖著,努力指著其中幾頁,含糊不清地叫著:
「查到了!真是戲劇性的情節!誰又能料到呢!……這一下真相大白了……」
他的上級試圖讓他安靜下來。他勉強剋制住內心的激動,說:
「我跟您說過,我可能有別的情況要向您報告……喏……我在大個子保爾……確切地說是瓦爾泰克斯……的箱子裡找到了這個本子……記著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一些數字……一些地址……其中這裡那裡,記著一些話,雖然用橡皮擦去了,但是留下了痕跡,因此,這是一些要緊的話……昨天我把它們交給司法檢驗處辨讀……其中有一句……極為重要……喏,這一句,司法檢驗處已經寫在下面了……其實,稍微留點心,就可以看明白的……」
局長接過小本子,念那一句重新寫出來的記錄:
拉烏爾的住址:奧特伊,摩洛哥林蔭大道二十七號。留神一個車庫,它在後面開門。我覺得拉烏爾就是亞森-羅平。有待查證。
戈熱萊大聲說:
「局長,毫無疑問!這才是謎底!……這是偵破案子的關鍵!抓住這一點,其餘一切都會迎刃而解……真相大白。只有亞森-羅平才玩得出這種陰謀。也只有他才能讓我們受挫,才不把我們放在眼裡。拉烏爾就是亞森-羅平。」
「那麼,怎麼辦?」
「局長,我去跑一趟。與這個混蛋打交道,不能耽誤一分鐘。那姑娘已經放了……他應該得到訊息……他會逃走的。我去跑一趟!」
「帶幾個人去。」
「我需要十個。」
「您要願意,帶二十個也行。」局長也興奮起來。「戈熱萊,要快……」
「是的,局長。」戈熱萊邊往外跑,邊嘟嘟噥噥地說,「突然襲擊……增援部隊,嗯?全面戒備!……」
他拉住弗拉芒,帶上一路碰到的四個警察,跳上院子裡停著的一輛汽車。
另一輛汽車載著六個人,跟在這輛汽車後面出發了。第三輛汽車……
確實,這場動員太慌張了。本應該讓所有教堂的鐘樓都敲響警鐘,讓所有的戰鼓都擂起進軍鼓,讓所有的軍號都吹響衝鋒號,讓所有的號角和汽笛都發出進攻的訊號。
在警察總署的每一條走廊,每一間辦公室,人們都在互相傳告:「拉烏爾就是亞森-羅平……亞森-羅平就是拉烏爾。」
這時是四點稍過幾分。
算上堵車耗費的時間,從警察總署到摩洛哥林蔭大道,最快也得十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