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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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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冬天,羅伯特.科恩帶著他寫的那部小說到了美國,稿子被一位相當有地位的出版商接受了。我聽說他這次出門引起了一場激烈的爭吵,弗朗西絲大概從此就失去了他,因為在紐約有好幾個女人對他不錯,等他回到巴黎,他大大地變了。他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熱中於美國,他不再那麼單純,不再那麼厚道了。出版商把他的小說捧得很高,這著實衝昏了他的頭腦。當時有幾個女人費盡心機要同他好,他的眼界完全變了。有四年時間,他的視野絕對只侷限於他妻子身上。有三年或者將近三年時間,他的注意力從未越出弗朗西絲的範圍。我深信,他有生以來還從來沒有真正戀愛過。

他大學裡的那段日子過得太倒霉,在這刺激之下結了婚,等他發現在第一個妻子眼裡他並不是一切,弗朗西絲掌握了他。他至今沒有真正戀愛過,但是意識到自己對女人來說是一個有魅力的人,有個女人喜歡他並願意和他生活在一起,這一點不僅僅是天賜的奇蹟。這使他變了,因此跟他在一起就不那麼令人愉快了。還有,當他和那幫紐約朋友在一起玩大賭注的橋牌戲,下的賭注超出了自己的財力時,他曾拿到了好牌,贏了好幾百元。這使他很為自己的牌技洋洋自得,他幾次談起,一個人迫不得已的話,總是可以靠打橋牌為生的。

再說,還有另一件事。他讀了不少威.亨.赫德森的小說。這似乎是樁無可指責的事情,但是科恩把《紫紅色的國度》讀了一遍又一遍。成年人讀《紫紅色的國度》是非常有害的。這本書描述一位完美無缺的英國紳士在一個富有濃厚浪漫色彩的國度裡的種種虛構的風流韻事,故事編得絢爛多彩,自然風光描寫得非常出色。一個三十四歲的男人把它做為生活指南是很不可靠的,就象一個同齡男人帶了一整套更注重實際的阿爾傑的著作從法國修道院直接來到華爾街一樣。我相信科恩把《紫紅色的國度》裡的每句話都象讀羅.格.鄧恩的報告那樣逐詞領會。不要誤解我的意思,他是有所保留的,不過總的說來,他認為這本書大有道理。單靠這本書就使他活動起來了。我沒有想到它對他的影響大到什麼程度,直到有一天,他到寫字間來找我。

「嗨,羅伯特,」我說。「你來是叫我開心開心的吧?」

「你想不想到南美洲去,傑克?」他問。

「不想去。」

「為什麼?」

「不知道。我從來沒想去。花錢太多。反正你想看南美洲人的話,在巴黎就能看個夠。」

「他們不是地道的南美洲人。」

「我看他們都是挺地道的。」我一星期的通訊稿必須趕本班聯運船車發出,但是我只寫好了一半。

「你聽到什麼醜聞了?」我問。

「沒有。」

「你那幫顯貴的朋友裡沒有一個鬧離婚的?」

「沒有。你聽著,傑克。如果我負擔咱倆的開銷,你肯不肯陪我去南美?」

「為什麼要我去呢?」

「你會講西班牙語,而且咱倆一起去更好玩。」

「不去,」我說,「我喜歡巴黎。夏天我到西班牙去。」

「我這一輩子老向往著能作這麼一次旅行,」科恩說。他坐下來。「不等去成,我就老朽了。」

「別說傻話了,」我說。「你想到哪兒,就能到哪兒。你不是掙了那麼一大筆錢嗎?」

「這我知道。可我老走不成。」

「別傷心,」我說。「每個國家還不都象電影裡那樣。」

可是我為他難過。真夠他受的。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這麼迅速,而我並不是在真正地活著,我就受不了。」

「除了鬥牛士,沒有一個人的生活算得上是豐富多彩的,」

「我對鬥牛士不感興趣。那種生活不正常。我希望到南美的內地去走走。我們的旅行一定會很有意思的。」

「你想沒想過到英屬東非去打獵?」

「沒有,我不喜歡打獵。」

「我願意同你一起到那裡去。」「不去,我不感興趣。」

「這是因為你從來沒有讀過這方面的書。找一本里頭盡是些人們跟皮膚黑得發亮的美貌公主談情說愛的故事的書看看吧。」

「我要到南美去。」

他具有猶太人那種頑固、執拗的氣質。

「下樓喝一杯去。」

「你不工作啦?」

「不幹了,」我說。我們下樓,走進底層的咖啡室。我發現這是打發朋友走的最好辦法。你喝完一杯,只消說一句,「哦,我得趕回去發幾份電訊稿」,這就行了。新聞工作的規矩中極重要的一條就是你必須一天到晚顯得不在工作,因此想出這一類得體的脫身法是很緊要的。於是,我們下樓到酒吧間去要了威士忌蘇打。科恩望著牆邊的一箱箱瓶酒。「這裡真是個好地方,」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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