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真不少啊,」我順著說。
「聽著,傑克,」他趴在酒吧櫃上。「難道你從沒感到你的年華在流逝,而你卻沒有及時行樂嗎?你沒發覺你已經度過幾乎半輩子了嗎?」
「是的,有時也想過。」
「再過三十五年光景,我們都會死去,你懂嗎?」
「別瞎扯,羅伯特,」我說。「瞎扯什麼。」
「我在說正經的。」
「我才不為這件事自尋煩惱哩,」我說。
「你該想一想。」
「三天兩頭我就有一堆煩惱的事兒。我不想再操心啦。」
「我反正要去南美。」
「聽我說,羅伯特,到別的國家去也是這麼樣。我都試過。從一個地方挪到另一個地方,你做不到自我解脫。毫無用處。」
「可是你從來沒有到過南美啊。」
「南美見鬼去吧!如果你懷著現在這種心情到那裡去,還不是一個樣。巴黎是個好地方。為什麼你就不能在巴黎重整旗鼓呢?」
「我厭惡巴黎,厭惡拉丁區。」
「那麼離開拉丁區。你自個兒到四處走走,看看能遇上什麼新鮮事。」
「什麼也不會遇上的。有一次,我獨自溜達了一整夜,什麼事兒也沒有遇上,只有一個騎腳踏車的警察攔住了我,要看我的證件。」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美嗎?」
「我不喜歡巴黎。」
問題就在這裡。我很可憐他,但是這不是你能幫忙的事,因為你一上手就要碰上他那兩個根深蒂固的想法:一是去南美能解決他的問題,二是他不喜歡巴黎。他的前一種想法是從一本書上得來的,我猜想後一種想法也來自一本書。
「哦,」我說,「我得上樓去發幾份電訊稿。」
「你真的必須上去?」
「是的,我必須把這幾份電訊稿發出去。」
「我上樓去,在寫字間裡隨便坐一會兒行嗎?」
「好,上去吧。」他坐在外間看報,那位編輯和出版者和我緊張地工作了兩個小時。最後我把一張張打字稿的正、副本分開,打上我的名字,把稿紙裝進兩個馬尼拉紙大信封,撳鈴叫聽差來把信封送到聖拉扎車站去。我走出來到了外間,只見羅伯特.科恩在大安樂椅裡睡著了。他把頭枕在兩隻胳臂上睡去。我不願意把他叫醒,但是我要鎖門離開寫字間了。我把手按在他肩膀上。他晃晃腦袋。「這件事我不能幹,」他說著,把頭在臂彎裡埋得更深了。「這件事我不能幹。使什麼招兒也不行。」
「羅伯特,」我說,搖搖他的肩膀。他抬頭看看。他笑起來,眨巴著眼睛。
「方才我說出聲來啦?」
「說了幾句。但是含糊不清。」
「上帝啊,做了個多麼不愉快的夢!」
「是不是打字機的嗒嗒聲催你睡過去了?」
「大概是的。昨晚我一整夜沒睡。」
「怎麼啦?」
「談話了,」他說。
我能夠想象得出當時是怎麼回事。我有個要不得的習慣,就是好想象我的朋友們在臥室裡的情景。我們上街到那波利咖啡館去喝一杯開胃酒,觀看黃昏時林蔭大道上散步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