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那裡的沙子怎麼會這樣白,這麼細得像麵粉似的?」
「親愛的,你的皮膚還是挺紅、挺紅的嗎?」
「怎麼?」
「我在想你呢。」
「在冷水裡一泡紅該會褪的。」
「我泡在水裡還是紅紅的呢。你見了準會喜歡的。」
「是很喜歡。」
「你管你看報吧,」她說。「你是在看報吧?」
「對。」
「西班牙的情況還好嗎?」
「不好。」
「那可太糟了。情況非常嚴重?」
「不,那還不至於。真的還不至於。」
「羅傑?」
「噯。」
「你愛我嗎?」
「愛,小妞兒。」
「那你就快看你的報吧。我還想泡在水裡把這事兒琢磨琢磨。」
羅傑又躺了下去,聽了聽下面大街上傳來的喧囂,照舊看他的報、喝他的酒。此時已快到一天中的黃金時間了。他以前住在巴黎的時候,每到這個時分總要獨自一人上咖啡館去,在那兒看晚報,喝一杯開胃酒。這個城市哪兒比得上巴黎喲,連奧爾良1都比不上。其實奧爾良也不算什麼了不得的城市。只是讓人看著覺得挺喜歡的。住著恐怕也要比這兒愜意些。不過這個城市的郊區如何他並不清楚,他自知這方面的感覺比較遲鈍——
1法國中部的一個城市,在巴黎以南約一百公里處——
他儘管對新奧爾良所知不多,卻一向喜歡這個城市,不過誰要是期望過高的話,這兒可是要叫人失望的。再說,在這種季節到這兒來,也實在來得不是時候。
他有兩次來得最是時候,一次是帶著安迪在冬天過此,一次是帶著戴維遍遊了全城。跟安迪一塊兒來的那一回,北上時並沒有在新奧爾良城裡過。為了節省時間,他們就在城北繞了過去,取道龐徹特蘭湖北岸,經哈蒙德直駛巴吞魯日,走的是當時還在修建中的一條新公路,所以一路頗多迂迴,然後再從巴吞魯日穿越密西西比州北上,當時北方有一股暴風雪正在南下,密西西比州正處在暴風雪的南緣之內。他們是在南返的途中到達新奧爾良的。可那時天仍然很冷,他們吃了個痛快也喝了個痛快,這個城市給他的印象是既不潮也不溼,冷得厲害卻令人愉快,安迪還逛遍了全城的古玩鋪子,用聖誕節攢下的錢買了一把劍。坐車的時候他把劍藏在座椅背後的行李箱內,到晚上就帶到床上,貼身而睡。
他帶戴維來那是冬天的事,他們把根據地設在一家飯店裡,到底是哪家飯店這就有待查訪了,反正不是做遊客生意的。他記得飯店是在一個地下室裡,桌椅都是柚木的,又好像沒有椅子,只有長凳。也可能不是這樣,反正印象模模糊糊,記不得飯店叫什麼牌號,也記不得這店開在哪裡,只似乎覺得那跟安託萬酒家1正好方向相反,不是坐落在南北向的街上,而是在一條東西向的街上,他跟戴維在那裡整整待了兩天。可也說不定是他把這家飯店跟別的飯店搞混了。比如里昂有家飯店,蒙梭公園2附近也有一家飯店,在他的夢中這兩家飯店就老是會混而為一。年輕的時候喝醉了酒,就往往有這樣的事。總記得像是到過個什麼地方,事後卻怎麼找也找不到,找不到就越發覺得其好,別想再有第二個地方比得上。不過他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地方他決沒有帶安迪去過——
1新奧爾良的一家豪華酒店,以「洛克菲勒牡蠣」著名。
2在巴黎——
「我洗好啦,」她說。
「你摸摸,身上涼絲絲的,」她躺到床上來說。「你摸摸,從頭到腳都是涼絲絲的。哎,別走呀。我喜歡你呢。」
「不,我去洗個淋浴。」
「你要洗就去洗吧。可我倒希望你別洗。你在雞尾酒里加一片醋洋蔥,總不見得把醋洋蔥也洗一洗吧?喝味美思酒總不見得把酒也洗一洗吧?」
「酒杯和冰塊總是要洗一洗的咯。」
「那可是兩碼事。你不是酒杯也不是冰塊。羅傑,請再那樣跟我親熱親熱吧。這‘再’字你不覺得挺好聽的嗎?」
「那就永遠‘再’下去吧,」他說。
他輕輕摩挲,從腰下順著那柔美的曲線一直撫到肋下,撫到那誘人的隆起的xx子上。
「曲線美不美?」
他吻了吻她的xx子,她說:「這會兒正涼絲絲的呢,你嘴下可要多留情哪。請多多留情,疼疼我嘛。你知道嗎,xx子是很容易碰痛的。」
「知道,」他說。「我知道很容易碰痛。」
過了會兒她說:「那一隻妒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