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而我只不過是個愚蠢的老東方人——」
「誰說你是了?我可從來沒說過。但是爸爸,如果你愛我,就抓緊破案吧。」
「我會盡快的,」他答道,「要不然,我看我今晚是進不了家門了。」
他掛上電話後就到附近一家餐館飽飽地吃了一頓晚餐。
吃飽了飯又來勁頭了,一會兒之後,查理沿著國王大街向阿拉公園走去。夜幕已經降臨在了這塊骯髒的流氓無賴出沒的場所。他們懶散地靠在長凳上,有些人謹慎地閉著嘴巴用帶有敵意的目光看著查理。他經過的時候,有人小聲議論著,偶爾從那些曾與探長打過不愉快交道的人嘴裡傳來一兩句咒罵。但他根本沒在意——他要找一個穿絲絨上衣和一條原來曾是白色的帆布褲子的人。
在公園裡一無所獲。他又穿過一條兩側盡是不起眼的商店和小商販的街道。在他上方一個搖搖欲墜的陽臺上,一個穿著褪色和服的肥胖的菲律賓婦女正吸著一支飯後煙。查理來到了檀香山的不為那些呼吸著海灘新鮮空氣、醉心於海島美景的遊客所知的地帶。小河區毫無美麗可言,只有骯髒和貧困,七個民族的人擁擠在同一個貧民窟中。他聽到爭吵的聲音、孩子的哭聲、啪嗒啪嗒的涼鞋聲。即使是這兒,也有柔美的夏威夷音樂聲,《群島之歌》的歌聲徜徉在惡臭的空氣中。在通往一個陰暗骯髒的樓梯的門廳處,他停了下來。他看著牌子:「東方卡巴萊酒吧」。
他在這幾個字的霓虹燈光中停了一會兒。一個皮膚黝黑、苗條、優雅的姑娘走了過來。他站在一邊讓她過去,看到了她的面孔不禁嘆息,又是一朵迷失在骯髒世界中的熱帶小花。他快步跟在她後面走上了樓梯。
他走進了屋頂有點矮的簡陋的房間,屋裡有許多張鋪著白藍相間格布的桌子,一些濃妝豔抹的姑娘在桌後面吃飯。一個和氣的小老闆走上前,表面冷靜實際有些緊張地搓著手。
「你有什麼事,探長?」
查理把他推到一邊,朝那個他在下面見到的姑娘走去。她已經摘下帽子把它掛在一個釘子上,很顯然她在這兒上班。
「打擾您一下。」陳說。
她看了他一眼,恐懼混合在她那陰鬱的眼神中。「你有什麼事?」
「你認識那個叫史密斯的白人流浪漢嗎?」
「也許吧。」
「他給你畫了一張像——我見過,很漂亮。」
姑娘聳聳肩。「是的,他有時來這兒。我讓他畫了張像,那又怎麼了?」
「你最近見過史密斯先生嗎?」
「很長時間沒見到了。」
「他住在哪兒?」
「我想是在海灘上。」
「但當他有錢的時候,他住哪兒?」
姑娘沒有回答。老闆走上前來,「你告訴他,李奧娜拉,回答探長的問題。」
「好吧,有時他住在日本旅店,在貝里塔尼亞大街。」
陳鞠了一躬,「非常感謝。」他沒再在這難聞而擁擠的屋子裡停留,快步走下了黑暗的樓梯,不一會兒他就到了日本旅店。服務檯後邊的瘦弱的小日本人以陳很明白的虛偽的友好態度同他打了招呼。
「探長,歡迎光臨。」
「我是來找一個叫史密斯的人——他在這兒嗎?」
服務員從桌子下面拿出一個登記簿,「我看一看——」
查理伸手把登記簿從他稍微抵抗了一下的手中奪了過來。「我來看,很明顯你的眼睛不太好。阿爾奇·史密斯,七號房,領我去。」
「我想史密斯先生出去了。」
「我們去看看他出去沒有,請你快點兒。」
日本人不情願地領他穿過長滿亂蓬蓬的無人照料的樹木和花的院子。日本旅店是一排小平房,老式的外屋。他們走上了一個門廊,一個日本女行李工被一個沉重的錫箱子壓得躬著腰,在旁邊搖晃著走了過去。服務員走到一條發著黴味的過道上,用手指著一扇門,號碼七——或者說是它的殘餘部分——掛在門板的釘子上。
「這就是。」日本人說,帶著怨恨的表情離開了。
陳開啟七號房門,進入了這低矮陰暗的房間。一張松木桌上點著一個髒兮兮的燈泡,桌旁坐著流浪漢史密斯,膝上放著一張畫布。他吃驚地抬起頭。
「哦,」他說,「是你!」
陳睡眼惺鬆地看著他問:「你一整天都到哪兒去了?」
史密斯指著畫布說:「證據就在這兒,探長。我一直坐在我美麗的畫室裡畫外面的院子,很高興你來坐坐——畫完之後,我有點兒無聊。」他靠在椅子上審視著他的作品。「過來看看,探長,你知道嗎?我相信我畫進去了點兒東西——一股邪氣,你是否知道有時鮮花看起來也會很邪惡呢?是的,有時它們會的——比如在日本旅店院子裡的花。」
陳瞥了那幅畫一眼,點了點頭。「是的,非常好,但我現在可沒時間賞畫,戴上你的帽子跟我來。」
「我們去哪兒——去吃晚飯嗎?我知道聖熱曼大路上有個地方——」
「我們去警察局。」查理回答說。
「你說去哪兒就去哪兒,」史密斯點頭說著,把畫放到一邊,拿起了他的帽子。
他們穿過阿拉公園來到了國王大街,陳用一種幾乎是同情的目光望著流浪漢。在他們再次分開之前,流浪漢將會告訴他許多事情——或許足夠解決他所有的煩惱。
警探室內只有局長一個人,一看到查理身邊的人,他的眼睛立刻亮了。「啊,你抓到他了,我就知道你能行。」
「是什麼事?」史密斯快活地問,「這麼重視我,讓我受寵若驚,但——」
「坐下,」局長說,「把帽子摘下來。」謝天謝地,終於有了個不必溫文爾雅地對待的人了。「看著我。昨夜有個女人在懷基基她家的一個單獨的小屋中被殺了。她被殺時,你曾在那屋裡做了什麼?」
史密斯長著黃鬍子的臉變白了,他用舌頭舔了一下嘴唇說:「我從沒進過那個屋子,局長。」
「你撒謊!我們在窗臺上發現了你的指紋。你在那屋子裡幹了什麼?」
「我——我——」
「來吧,振作點兒,你的處境可不太妙,說實話,不然你會被判死刑的。你在那兒做什麼——」
「好吧,」史密斯低聲說,「我會說的,給我一個機會,我沒殺人,這是真的。我是進了那個房間——從某種角度說——」
「從某種角度說?」
「是的,我開啟了窗戶爬上了窗臺。你明白——」
「請從頭開始講,」陳打斷他說,「我們知道你到了小屋窗下,聽到裡面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說話,這些我們先不談,你聽到那個男人離開了屋子,然後——」
「然後——我在後面跟著他,我想看看他——但是他上了車開到路上去了。我沒追上他,所以我又慢慢走回來坐在海灘上。不久我聽到有人叫了一聲———個女人的叫聲——從那小屋傳出來。我不知怎麼辦好,我等了一會兒,然後我走過去從窗戶往裡看,窗簾是放下來的,但它不斷地被風吹動著,一點兒聲音也沒有——我想屋子裡沒有人,這時——唉,真的——這事讓我難以啟齒,我以前從來沒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我窮困潦倒——一無所有——如果你也面臨同樣的處境,你會明白我的感覺,似乎世界欠你什麼東西——」
「說正事,」偵探叫道。
「好吧,隔著窗子我瞥見了一個鑽石飾針,我以為裡面沒人,所以我就把窗子推了上去,爬到了窗臺上。我俯下身去拿起了飾針——這時我看見了她——那個女人——躺在桌邊——被人用刀刺死了。當然,我立刻意識到我不應該呆在那兒,我放下了窗子,把飾針藏在海灘上我的一個秘密的小保險箱裡,然後儘量裝作漫不經心地走到馬路上。一個小時後,當那個警察把我帶走時我還在走著。」
「飾針還在海灘上嗎?」陳問道。
「不,我今天早上把它取回來了。」史密斯從褲兜裡把它拿了出來。「拿去吧——我不想留著它——別讓我再看見它。我肯定是瘋了,但就像我說的——當你落魄潦倒時——」
查理端詳著那枚飾針,它非常精緻,一排鑽石鑲在白金上。他把它翻過來,飾針在中間折掉了,針尖部分不見了。
局長嚴厲地看著流浪漢說:「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我們必須把你關起來——」
「請等一下,」查理插嘴說,「找到漂亮的飾針雖然是件好事,但這並不是關鍵,關鍵的是這個人在小屋的窗外聽到希拉·芬和羅伯特·菲佛先生都談了什麼。那是很重要的話——為了掩蓋它,菲佛先生甘願認下不曾犯過的罪行——為了保守這個秘密,他付給史密斯先生不少錢。但現在史密斯先生改變主意了——他不會再隱瞞了。」
「哦,我不會說的,」史密斯喊道,「我的意思是——這沒什麼——沒什麼——」
「我們按盜竊罪把你關起來,」查理打斷他說,「你願意坐牢嗎?我想不,當局也不願養活你。在某種情況下,我們會永遠忘記你的偷竊行為。我說的對吧,局長?」
局長有點兒拿不定主意,「你認為這有那麼重要嗎,查理?」
「非常重要。」查理回答說。
「好吧,」他轉身對流浪漢說,「告訴我們實話,昨夜你都聽到了什麼,然後你就可以走了,我不會起訴的,但是,這次必須是實話。」
史密斯猶豫了。他對大陸、體面的服裝和受人尊敬的生活的玫瑰色夢想異常執著,但一想到瓦胡監獄,他不禁打起了寒顫。
「好吧,」他最後說,「我告訴你吧,我不願這麼做;但——哦,想到克利夫蘭,還有我的父親——他非常容易生氣——年歲大了,你明白,即使不為我自己,為了他我也得離開這鬼地方。當我走到那個窗前,探長——」
陳舉起手,「請等一下,我非常希望你當著羅伯特·菲佛的面講這件事。」他看看錶說,「我想我能在旅館找到他,請稍等。」他打電話找到了菲佛,然後他走過來坐到流浪漢旁邊的一把椅子裡。「現在我們先舒服地休息一下,史密斯先生,你先捋捋思路,請回憶一下——這次是事實。」
流浪漢點點頭,「放心吧,探長,這次是真話。」他低頭看著他的破鞋說,「我就知道這麼好的事輪不到我頭上。有香菸嗎?沒有?我也沒有,唉,生活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