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方面還是感到這個女人有些可疑之處,於是對她進行了徹底的調查,但怎麼也沒有發現足夠逮捕她的證據。
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這期間,搜查人員也不是沒做工作,大概是因為康子和村田和彥特別警惕,從那以後一次也沒有會面,所以一直沒有發現什麼線索。事實是村田和彥用他的自用轎車把死屍從東條家拉到旱橋那裡去的。搜查總部也推斷是用自用轎車運去的,但不可能確定是用的他那輛自用轎車。
同時,村田和彥和康子的私秘事情從未被任何人察覺。他們兩人若象現在這樣堅持下去,從村田那裡秘密是不會暴露的。
當然,在這段時間裡,搜查總部對被害人公司的同事、業務上的交易物件、他的情人等,進行了細緻的調查,好象也發現了一些細微的問題。人是理智的,但也經常有不理智的一面。象這樣取特定的一天作一個斷面來看,好象也出現了一些不可理解的地方,但並沒有發現具有重大嫌疑的人物。
搜查總部對村田和彥這個人物開始產生懷疑,是在第二次殺人事件發生以後的事。
老話說,死人的靈魂要在自己家裡呆上四十九天,不離開屋子。普通病死的人若是這樣,象這樣被虐殺的人就更不用說了。在這期間,一直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清白妻室的康子,每天夜裡都被惡夢和幻覺苦惱著,精神逐漸變得恍恍惚惚,是可以想象的。
第一次事件過去三十天以後,康子和村田之間的幽會,好象又開始了。這時搜查總部對康子的盯梢還沒有撤銷。
即使一次兩次把盯梢甩掉了,但他們兩個人的關係,是註定遲早要被發現的。
但是,還沒等到警察發現他們之間的事,這兩人之間就發生了危險的自我毀滅的事件。
康子那疲憊不堪的神經,恐怕不能再把秘密繼續保守下去了。根據起訴書上檢察官的推斷,二月二十日夜,村田和彥終於殺害了康子.把死屍又扔到了同一個地方。
不能說他從一開始就有殺死這兩個人的意圖。第一次殺人,他們當然是錯誤的,但那是事情擠到那兒了。假如他們當時就去自首,根據那種情況,說不定會被判處「過失殺人罪」也末可知。
但是,把死屍遺棄到別的地方去,就要被判處殺人罪了。根據我的經驗,犯了罪沒被發現的人,十有九個要犯新的罪行。
村田和彥這時的心境,是一不做二不休。過去的愛情,現在變成了憎惡。他詛咒把自己拖進目前這種境遇的女人,他也許妄想過除掉這個女人自己就可以得救。總之,犯罪的人是容易陷入自以為得計的危險的妄想中去的。
罪行在同一個旱橋地方重複出現,照老輩子因果報應的說法,也許是東條憲司的陰魂附體把犯人拉到這裡來的。
村田和彥的神經,即使不象康子那樣受到嚴重刺激,恐怕也失去了正常。在進行了第二次行兇,罪行將要敗露的時候,精神陷入了半狂亂狀態,應該說是正常的觀象。
康子被殺的當天,和村田在有樂町的茶館見面的事,正巧被她的從堂兄弟津川廣基看見了。這莫非是老天爺的安排嗎?
津川老早就是一個新劇迷,村田和彥的名字他是記得的。他開始可能對康子和村田的關係並未介意,善意地認為,村田大概知道康子過去與新劇界就有關係,兩人偶然在銀座或共他地方相遇,在一起喝杯茶,這也投有什麼。第二天發現康子屍體的時候,就隨便打電話告訴了村田。
可是村田的反應,卻象是發了瘋似的。他這時一定是誤解了對方的善意。
津川廣基大概也感到有些蹊蹺,於是馬上報告了警察局,說這裡邊好象有問題。
第一次事件尚未破案,又發生了第二次事件,對此感到惱火的搜查總部,立即展開了活動。
兩個刑事警察立即趕到村田和彥家裡,但他已經不見了。鄰居的主婦和他家通勤的女僕作證說,那天早晨看見他顫抖著身子鑽進自用轎車裡去了。
對村田家進行搜查的結果,發現了康子最近的照片和有溫泉標誌的旅館2「若葉莊」的火柴。刑事警察馬上帶上村田和康子的照片奔往座落在千[馬太]谷的「若葉莊」,在那裡證實了他們兩人在這家「若葉莊」旅館胡混過好多次。
對東條家進行搜查的結果,發現了好幾封村田和彥給康子的情書,這是東條憲司被殺後進行家宅搜查時末曾發觀的,當時大概是康子巧妙地藏在什麼地方了。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搜查總部斷定村田為嫌疑犯,是理所當然的。
村田的汽車,當天晚上就被發現了。是巡邏崗哨看到蒲田附近的空地上扔著一輛汽車,感到可疑,於是查對車號而發現的。
在這附近,馬上佈置了警戒網,但是他沒有再回來。搜查總部推斷,是他自己已經沒有力氣開車,採取其他辦法逃走了。
在第二天中午時分,村田在熱海的錦浦被捕了。這也是意想不到的好象是命裡註定的結果。
為別的事情到這裡來的一個刑事警察,發現了邁著幽靈般的步子走在懸崖邊上的村田。
他是想自殺——這是警察的直感。當然,大白天從這裡跳下去自殺的人是不會有的,多半都是白天事先檢視一番,等到夜裡再來。等村田走到安全的地方,警察才向他打招呼,這種周密的考慮是出自警察職務上特有的警惕性。
村田和彥一下子臉色變得刷白,拔起腿就跑,想從絕壁上跳下去。
這時警察往前一躥,一下子把他推倒在地。警察的動作再慢一秒鐘,他自殺的企圖就會成為現實,而這次裁判也就不會有了……他馬上被帶到熱海督察署。不到一個小時,就查清了他就是正在追緝的殺人嫌疑犯。警察馬上到他住的旅館,扣留了他的所有東西。
立刻用電話和東京搜查總部取得聯絡,當天就把他押送回東京去了。
但是,村田和彥堅決否認他的罪狀。和康子的肉體關係雖然一口承認下來,但對罪行矢口否認。他承認的唯一罪行,就是用自己的車把東條憲司的死屍運到旱橋,從那兒把屍體扔到鐵路線上的事實。
根據他的申訴,殺死憲司的是康子,而他自己與殺人毫無關係;至於康子的死,他更是一無所知。
但是,警官也好,搜查部的檢察官也好,根本不相信他的申訴。他本人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都不能絲毫影響對他提起公訴……天野檢察官宣讀的起訴書,是以法律術語壓縮得很簡煉的,事情的梗概,大體就是這樣——
1一九四九年七月五日,國營鐵路總裁下山定則上班途中,經東京日本橋三越百貸公司後,去向不明,六日在常盤線北千住站和綾瀨站之間,發現被火車軋死的屍體。當時國營鐵路正在裁減工人,傳說紛紛,至今原因不明。——譯者注2在門口的招牌上畫著溫泉標誌的旅館,這種旅館是供男女情侶住宿的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