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絲瑪麗也看見了他,還未完全認出他便先向他打了個招呼。她不無驚訝地再看了一眼,便丟下同她在一起的一個姑娘,急匆匆地走過來。迪克站直身子,屏住呼吸,轉身朝著她。她穿過門廳,就像是一頭剛服過黑籽油、連四蹄也擦亮的小馬駒。迪克這才驚醒過來,但一切來得太快,他一時手足無措,只好儘可能掩飾起自己的疲憊之態。面對著她那雙明亮的眼睛裡顯露出來的自信,他勉強做了不那麼真誠的手勢,意思是說,「在世界上所有的人當中——你會在這兒露面的。」
她戴著手套的手按在服務檯上他的手上,「迪克——我們在拍《輝煌的羅馬》——至少我們認為是這樣,我們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要離開。」
他瞪大眼睛朝她看,想要使她有點不好意思,這樣便可不怎麼注意他未曾刮過的臉,以及他的皺巴巴軟塌塌的衣領。幸好她風風火火的,顧不上這些。
「我們得早點動身,因為十一點就起霧了——兩點鐘給我打電話。」
到房間裡迪克才鎮定下來。他讓服務員中午打電話叫醒他,便剝掉衣服,一頭撲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起來。
電話打來時他仍在睡,直到兩點鐘才醒來,起床後覺得精神煥發。他開啟行李袋,將上衣和要洗的衣服送了出去。他颳了臉,在熱乎乎的浴缸裡泡了半個小時,隨後用餐。太陽照進國民大街,他讓陽光透過綴有老式鋼環丁噹作響的門簾。在等候熨燙的衣服送來時,他從《晚郵報》上看到一則訊息。「辛克萊-劉易斯1發表了長篇小說《大街》,小說描寫井分析了美國某個小城市的社會生活。」此後,他就試著考慮起蘿絲瑪麗來——
1劉易斯(188——1951),美國第一個獲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家,主要作品有《大街》、《巴位元》等。
起先,他腦子裡一片空白。她年輕而有魅力,但託普西也年輕,也有較力。他猜想她有過情人,在過去的四年中鬧過戀愛。哎,人從來就弄不明白自己在別人的生活中到底佔有多大的空間,然而,在這困惑之中萌發出他的愛戀之情——最佳的感情觸發點恰恰是當一個人遇到了阻礙,而仍要維持一種關係的時候。往事悄悄浮現出來。他要抓住她珍貴的外殼裡的富有深意的獻身精神,直到他能佔為己有,直到他能完全控制。他盡力在自。身上找出可能吸引她的因素——比起四年前要少了許多。透過一片青春的迷霧,十八歲也許可以張望一下三十四歲,而二十二歲則能清晰地看透三十八歲。而且,上次相遇時,迪克尚處在情感的高峰,而打那以後,他的熱忱就衰退了。
當服務員將洗燙過的衣服送來後,他穿上件白襯衫,繫上領圈,打了條綴有一顆珍珠的黑領帶,在這顆珍珠的下邊約一英寸處掛著另一顆同樣大小的珍珠,他系眼鏡用的細繩正好從這顆珍珠中穿過。睡過一覺後,他的臉上又現出往年夏天在裡維埃拉時有的紅潤的棕色,為了使自己更有活力,他手撐在椅子上倒立直到他的鋼筆和硬幣掉下來。三點鐘,他打電話給蘿絲瑪麗,她讓他上樓去。做了那套雜技動作,他一時有些頭暈,便在酒吧間停下來,喝了一杯杜松子酒補劑。
「嗨,戴弗醫生!」
只因為蘿絲瑪麗在這家旅館,迪克才能一下子就認出這是科利斯-克萊。他仍是那張自信的臉,那副自負的神態,那胖乎乎的下巴。
「你知道蘿絲瑪麗住在這兒嗎?」科利斯問。
「我碰到過她。」
「我原在佛羅倫薩,聽說她在這兒,所以我上星期就過來了。你根本看不透這個‘媽媽的小妞’,」他補充道,「我是說,她是被呵護著長大的,而如今她卻成了個老於世故的婦人,要是你明白我的意思。相信我,她的腰帶上可拴著一些羅馬小夥子呢!真是!」
「你在佛羅倫薩讀書?」
「我!當然,我在那兒學建築,我星期天回去——我要在這兒看大賽。」
迪克好不容易才不讓他把酒錢算到自己的賬單上。迪克在酒吧間拿著賬單,倒像是攥著一份股市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