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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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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大約8點30分的時候,佩裡·梅森開啟了他的私人辦公室的鎖,發現德拉·斯特里特與保羅·德雷克正在研究早晨的報紙。

「你的照片認定怎麼樣了?」梅森問。

「一點兒進展也沒有,」保羅說:「那傢伙上晚班,上午很晚才起。警方今天一大早就派了一輛車到那兒去了,叫醒了他,帶他到什麼地方去了。」

梅森皺起了眉頭。

「我盡了力了,」德雷克說,「我不想叫醒他,因為我怕那會使我們太暴露了。後來警方來了,把他照管起來了。我把一個人安插在那座房子附近。

一旦那傢伙回來,我就會得到通知,我的人就會給他看那張照片,而且問他一些問題。順便說一下,佩裡,你的名字上了報紙,而且警方發現了一件新的證據。」

「怎麼弄的?」

「我們的朋友特拉格警官做的一點兒偵探工作,在涉及到你的時候,他可是極有成效。」

「講下去,」梅森說著,坐在墊得又松又厚的皮椅的圓扶手上,那椅子是為了使委託人們感到輕鬆設定的。「怎麼回事?」

德雷克說:「他們在洛林·拉蒙特的屍體上搜尋時,在他的一個衣兜裡,發現了一個汽車配電裝置零件。」

梅森只是點點頭。

「昨天,他們發現,那個工廠僱用的一個名叫阿倫·費里斯的速記員,曾打電話給一個修理部,叫人來發動她的汽車。她說她頭天晚上無法發動它。

她認為是水滲進了配電裝置。那個修理工發現,有人從配電器上拿走了一個零件,需要他找一件新的零件來安上。

「警方在洛林·拉蒙特的衣兜裡找到的那個零件與阿倫·費里斯汽車中替換的那個零件一模一樣,於是警方有理由相信,那是從她汽車上的配電器上被人卸走的。」

「講下去,」梅森說,「我的名字怎麼牽涉進去的?」

「以一種相當特別的方式。昨天下午,阿倫·費里斯通知說,她必須離開一下。辦公室經理喬治·艾伯特聲稱,費里斯小姐的態度極為反常,她堅持要離開一下。她離開辦公室大約一個多小時時間。

「自然,在調查進行到這一點的時候,警方對於搞清她去了什麼地方,什麼事這麼急,是很有興趣的。通過與門衛核查,他們發現,她的汽車並沒有動。於是他們的下一步就是開始在街角處的出租公司站點進行檢視。昨晚6點,他們發現了有利可圖的東西。他們發現,阿倫·費里斯曾要一輛計程車的司機儘快地把她送到這個地址去,她和一個律師有個約會。她下車以後,那個司機注意到,她落下了一張疊起來的紙。他把它撿起來開啟了,想看看是否很重要,需要交到失物招領處去。它不過是一張拉蒙特公司的信紙,上面有你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他把它塞到外衣兜裡。警方訊問他時它還在那兒呢。他交給了他們。

「於是警方就搞到了一張搜查阿倫·費里斯寓所的許可證。」

「我知道了。」梅森沉思著說。

「警方找不到阿倫,但他們搜查了她的寓所,找到了一條邊上有一種特別的裂口的裙子。那裙子很柔軟,是針織面料的。警方發現,布料上有一個小三角型被撕掉了。在午夜過後不久,關於那條裙子他們產生了一種基於直覺的看法。他們開始在通向那一謀殺發生點的宅院的道路兩旁,在裝著刺鐵絲網的圍欄上仔細檢視,他們很快就發現那條裙子上少的那一塊插在刺鐵絲網上,還有一些痕跡,那明明白白地表明瞭,一個更關心速度、而不是端莊舉止的女子,背部抵著鐵絲網,雙腳疊攏,爬過鐵絲網,滑下了那個邊坡。

「搜查費里斯的寓所發現了有泥汙的短內裙,於是警方得出了那個看法,即費里斯小姐就是那個悄悄越過圍欄的人。」

「那是一項罪行嗎?」梅森問。

「謀殺是一項罪行。」德雷克不加渲染地說。

「警方正在做出某些推斷吧?」

「毫無疑問。但是出於對賈維斯·拉蒙特——一個很有權勢的工業大亨尊重,警方並沒有把那些看法訴諸文字,來加以宣傳。他們只是聲稱,他們在進行一項調查,他們很想和阿倫·費里斯談一談,他們很想知道,阿倫·費里斯為什麼在下午的中間去了佩裡·梅森的辦公室,而且此後就從她的寓所中失蹤了。

「警方還發現了一個證人,他說看見一個年輕女子把洛林·拉蒙特的汽車停放在一個消防龍頭的前面。對那個女子的描述與對阿倫·費里斯的描述相吻合。」

「那個證人是誰?」梅森問。

「一個名叫傑羅姆·亨利的男人。他和洛林·拉蒙特住在同一座公寓樓裡,而且開著一個音樂商店——賣音響,唱片,那類的東西。」

「時間呢?」梅森問。

「亨利對於時間不清楚。他的手錶送到珠寶店修理去了。他認為是10點或10點半,但他吃完正餐後就睡了,他承認,他就是不知道是幾點。他一直在寓所裡聽一些新唱片,慢慢睡著了,睡得很沉,後來醒了過來,去一個午餐櫃檯要了一杯咖啡,然後回到寓所,上了床。」

「亨利開鋪子的地址是哪兒?」

「布羅德塞德大街1311號,據報紙上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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