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聽著琳達的發言,無言地點了頭後,才說:「是的。」
「而菲伊的頭部還連在身體上,所以頭和身體同時被找到,並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機場外跑道上飛機裡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腳還沒被發現。」我說。
「較晚被殺的人,被發現的部位比較多。」
「巴尼,菲伊確實是較晚被殺的嗎?」琳達說。
「對了,教授。已經檢察過她們肚子裡的食物了吧?她們的死亡時刻是什麼時候呢?」我問。
教授說:「我不想說出準確的時間數字。說大概的時間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們是外行人。」我說。
「和你們這樣程度的人談論,是很愉快的事。關於死亡的時間,目前可以拿來推理的資料,已經相當充分。根據推測,波妮死亡的時間應該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說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說。「巴格利那傢伙錯了。」
琳達雙手抱胸,問:「教授剛才的意思,是說波妮遇害將近二十小時之後,她的屍體才被人發現吊在那棵樹上?」
「是和狗組合而成的屍體。」我補充說。
「是的。至於那隻狗的死亡時間,大概還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嗎?」琳達問。
「是的。」
「這麼說來,狗的屍體被隱藏了兩天,波妮的屍體也被藏了一天。這樣的話,兇手必須擁有可以掩藏這些屍體的場所。」
「是的。」我說。「要縫合撕裂的屍體,也需要場地。」
「兩位的感覺都很敏銳。」教授也說。「你們的推論非常合理。兇手應該是擁有此種場所的人。如果這是事實,那麼外來的流浪漢,就沒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兇手是住在這個村子裡,並且擁有自己房子的人?」
「兇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達說。
「兇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這是什麼意思?」我問。
「只要這村子裡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間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兇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這個村子裡有無人居住的空屋嗎?」教授問。
「我沒聽說過。琳達,有嗎?」我說。但是琳達搖頭了,並且說:「唔……我想是沒有吧!我也沒聽說過。」
「丹弗斯局長也說沒有。那麼這條線索就很難發展下去了。」
「那麼,要搜尋全村,把每間房子從頭到尾搜查一次嗎?連廁所、浴室、貯藏室、天花板裡、屋頂閣樓等地方都不放過,看看哪裡有血跡,或被撕扯下來的手或腳?」我說。
「尤其是廁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檢查,看看有沒有魯米諾爾反應6。」教授也說。
譯註6:魯米諾爾,鑑定血跡用的化學物質。
「是的。」
「若不涉及隱私權,可以那麼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許。不過,兇手隱藏屍體,進行解剖或組合屍體的地方,未必是民家,也有可能是前方森林裡比較偏僻的小山丘上的洞穴裡……」教授邊想邊說。
「是呀!」
「丹弗斯局長已經展開搜山的行動了。今天下午他已經請尹凡梅斯警察局的支援人員,在附近的森林裡展開大規模的搜查行動。這行動恐怕會持續到明天吧!然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場所,例如可以隱居的房子或洞穴;森林裡也沒有焚燒煮食或取暖的痕跡,也沒有人看到可疑人物進入森林,當然更沒有發現其餘的屍體部位,及肢解屍體的工具,甚至是狗的頭部。」
「太奇怪了。」琳達說出她的感想。
「史汪森女士。」
「啊,教授,請叫我琳達就可以了。」琳達連忙說。
「波妮被殺後,屍體或許很快就被藏進迪蒙西的精肉工廠了,現在我們要搜尋的,是隱藏波妮四肢的地點。」
「是呀!」
「可是,教授,從屍體呈現出來的情況看來,那並不是利用器具去肢解的吧?比較像是被熊那樣的猛獸撕開的吧?」琳達問。教授點點頭後,說:「這就是令人頭痛的問題了。」
「到底誰會做這種事呢?教授,你以前見過的案例中,有類似這個命案的嗎?」
「屍體被肢解的案例有好幾個,但是像這次命案的……就沒有了。」教授說。「總之,這個事件還沒結束,要等所有會發生的事都發生了,才能下定論。現在再來說菲伊·艾馬森的死亡時刻。」
「啊,對哦,差點就忘了還有她。」
「她的死亡時間大約是三十日的黎明。」
「今天早上。是嗎?」
「是的。或者應該說是昨天深夜很晚的時候。」
「然後兇手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把兩隻手臂放在飛機裡。」我說。
「是的。」
「這些事情都是他在今天早上,或昨天深夜完戊的。」教授聽我說,其間數度表示贊同地點了頭,又說:「是的。」
「要把那兩隻手放到蓋著罩子的飛機座位上的時間,就只有今天天還沒有亮的時候,不可能比這時候更早了……是吧?教授。」
「唔,是的。」
「教授,我可以問個有點低階的問題嗎?」
「醉鬼,你別亂說話!」琳達立刻開口阻止我。
「可是我覺得這件事很重要呀!波妮死的時候沒有被侵犯吧?」
「什麼?」
「檢驗她的身體時,可以知道這一點吧?」
「你是指性行為嗎?」
「是的。」
「沒有。」教授很簡短地回答了。
「沒有嗎?……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會……那麼,菲伊呢?」
教授想也不想,就回答說:「沒有。」
「巴尼,你很失望嗎?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麼低階。」琳達說。
「她們兩人看來都還很年輕,不像是已經六十歲的老女人……嘿,我還真佩服這個殺人鬼。」
「有什麼好佩服的!」
「如果他有留下任何身體的分泌物,那就太好了,那可是辦案時最好的線索。可惜沒有那種東西。他當然也不會留下寫有電話號碼的卡片之類的東西。看來這傢伙相當謹慎,他不會留下任何可以推測出他身分的東西,例如指紋、血液、身體的分泌物、隨身攜帶的物品,甚至腳印等等。」
「或許是個做慣這種事的老手。」琳達說。
「或許兇手根本不是人……」我說。
「巴尼,你是因為兇手沒有性侵犯波妮,才這麼說的吧?」
「才不是那樣。只是……不過,也許是吧。想想看,一個裸體的女人就在眼前,卻什麼事也不做,起碼是個怪人吧?」
琳達輕蔑地哼了一聲。
「或者……兇手是女人?」
「哪個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樣?」
「能夠撕下波妮的頭部,又將這個頭和狗的身體縫合在一起的人,不僅有怪力,還要相當細心。」教授說。
「唉!」這案子像迷宮一樣,實在令人厭煩,我決定放棄了。
「真的太難理解了。」琳達也說。
「最重要的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殺人?」
「根據巴格利的說法,就是仇家的尋仇殺人。」我說。
「這是不可能的事。」琳達立刻說:「波妮和菲伊都在這裡生活了六十年,從來不見她們和人結怨,或引起任何糾紛。像她們這樣的人,誰會和她們過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們,要發生事情的話,早就發生了。」
「說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達的說法。
「好吧,我們現在就做個假設。假設我被殺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說法,我一定是和人結怨,所以被人殺死了。可是,你認為我會和誰結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搖頭說:「你沒有和人結怨。」
「我若向人借錢,一定會按照規定還錢,和別人約定的事情,也一定會努力達成。波妮和我一樣。」
客觀的說,客人們都喜歡琳達,就算不喜歡,也不討厭。但是——慢著慢著,讓我想想:因為客人們都喜歡琳達,就算不喜歡,也不討厭,所以琳達沒有被殺死。反之,波妮被殺死了,這代表什麼意思?波妮和客人說話時,有時口氣確實不太好。
不,不對。我立刻否決剛才的想法。琳達和波妮是一樣的。她們兩個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經六十歲的女人,好像才四十歲的樣子,而且琳達說話的口氣,有時也會讓人很不愉快。不過和醉鬼說話時,或許不得不用那樣的口氣說話。酒館裡不會有人喜歡琳達,而討厭波妮的。我每天都來這酒吧,所以很清楚這一點。
「到了這個年紀,早就對男人沒有興趣了。不管是波妮還是菲伊,她們都和我一樣,我們的身邊都沒有男人。聽說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問。
「唔,聽說佩琪正和一個住在外國的男人交往。她是個大美女,和我們不一樣。」
「要不要聽聽我的想法?」聲音從那邊傳來,是亞文,他走進吧檯裡。他好像聽到我們的談話了。
「她們兩人都是單身,而且為了將來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錢,因為人老了以後,錢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們殺死了,就可以偷偷跑進她們的屋子裡,搜尋屋子裡的錢財、貴重的物品。她們住的房子裡沒有丈夫,也沒有孩子,對犯罪者而言,這是個誘惑。不是嗎?」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們住的地方了。很仔細地做了一番檢查之後,瞭解到兩件事。一件是:她們的住處並非被殺害的現場。第二件事是:屋裡的東西一樣也沒少。不管是錢財還是貴重的物品,都沒被動過,她們寄放在銀行裡的錢更是紋風不動。她們兩個人都不年輕了,和年輕的女性相比,她們不僅擁有數量較多的珠寶,也相當有錢。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當有錢。總之,她們都沒有金錢和財物上的損失,也沒被偷走任何東西。關於這點,我們請教過兩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鄰居,也請他們確認過,證明確實沒有少掉任何東西。」教授說。
亞文無奈地攤開手,說:「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要那麼做呢?」
「而且,殺人之後還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這是為什麼呢?」琳達的聲音像在慘叫。
「也有被放在豬肉上的。」我說。
「實在無法理解。兇手到底在想什麼?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可以丟在森林裡,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亞文說。
「偷偷進入消防隊或精肉工廠,都是危險的行為。因為很有可能被發現。」琳達說。
「不錯。這裡不是倫敦,有不少可以拋棄屍體而不被發現的好地方,可是兇手為什麼偏偏丟棄在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呢?」
「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人為的兇殺案,所以才會百思不解。」我說:「如果這是動物做的?」
「動物?」
「對呀,例如說類人猿。就像以前法國發生過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動物的行為沒有什麼意義吧?它們殺害別的動物之後,很可能會把那隻動物撕得破破爛爛,然後到處丟棄。對它們來說,消防車不具任何意義,只是隨手丟棄罷了。就算能問它為什麼要那麼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那麼做,對它而言,做過的事情都是偶然發生的。」
「消防車是無意義的嗎?」
「消防車是無意義的。同樣的,錢包和金錢也是無意義的,因為那些東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離消防隊相當遠,走路要十五分鐘左右,兇手如果再抱著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鐘了。」琳達說。
「是車子嗎?……」我無意識地隨口說。
「巴尼,你不是在說類人猿嗎?類人猿會有駕駛執照嗎?」亞文說。
「沒有車子。消防隊的人說:沒聽到車子的聲音。」教授說。
「動物有動物的怪力,或許那樣的距離不算什麼。」我說。
「巴尼,別忘了還有飛機場的問題,那個距離足足有十哩。你的類人猿該不會還開飛機去丟屍體吧?」亞文說。
「為什麼要把屍體丟到那麼遠的地方呢?要花一個小時的時間呢!」
「對猴子來說,食物最重要,蘋果園絕對比消防車或小飛機有吸引力。」
這些愛說長道短的評論家真讓人厭煩。他們自己沒有什麼主意,但不管我說什麼,都要雞蛋裡挑骨頭。
「去問猴子呀!把它抓來問,它大概會說:我不喜歡蘋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風。」
「還有,巴尼。你知道波妮的屍體並不是被丟棄在精肉工廠後院,而是工廠內部,有很多肉的冷凍庫裡。」琳達也說。「兇手到底有什麼理由非這麼做不可呢?」
「那麼,琳達你說,會是什麼樣的理由呢?」
「不想讓屍體腐敗嗎?……」
「那就不要殺人呀!」
「巴尼,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發現任何兇手遺留下來的物品吧?找不到任何體毛,或發現任何爪痕或足跡,也沒有任何目擊者。如果說這兩個命案是動物衝動性的自然行為,那應該會發出一些聲響,而引起注意吧?兇手意圖隱瞞殺人的行為,所以才沒有被人發現。」亞文又說。
「類人猿會用針和線縫脖子嗎?」教授這句話一齣口,大家都笑了。我的說法完全被否定了。
這個時候,酒吧的門被開啟了,穿著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站在教授旁邊,然後說:「教授,能不能跟我走一趟?」
「又發現什麼了嗎?」教授說。
「不,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是houseovertimejewelers好像遭人闖空門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那是什麼?」
「佩琪的店。」琳達說:「是珠寶店,但也賣鐘錶。」
「噢。」這樣說我就知道了。以前曾經從那間店的前面經過好幾次,不過,一直不記得店名。
「佩琪沒事吧?」亞文說。
「沒事,只是店裡遭竊而已。」
「和這次的案子無關吧?」教授說。
「這個村子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亞文說。
「珠寶店嗎?那好像是佩琪擁有的店裡,最值錢的一間。被偷了什麼?」教授問,但是那位警察卻露出困惑的表情,說:「這個嘛——好像什麼也沒被偷走。」
「什麼?」
「好像只是玻璃被打破,有人潛入而已。」教授聞言,一時無語地呆看著半空中。
9
我們趕到位於凱斯魯路商店街的houseovertimejewelers一看,點綴著黃色燈光的拱廊下,竟來了九位穿著制服的警察,如此龐大的陣仗,讓人嚇了一大跳。如果再加上帶我們來的警察,現場就有十位制服警察了。我覺得我這輩子能見到的警察總數,好像在這個晚上一次見完了。一次見到四位以上警察的機會,對迪蒙西村的人而言,是微乎其微的,因為迪蒙西、葛利夏地區的警察,總共只有三個。警察並不是一般人喜歡看到的人類,一次看到十個,實在是太多了。
從亞文的酒吧走到凱斯魯路,大約要一分鐘,佩琪的店就在商店街的一角。並排的店面前,有鋪設的地板,形成逛街的人專用的步道。這條街每家商店的屋簷都特別訂做,延伸到半空中,鋪設的地板也做得比地面稍高,這是為了積雪的時候,方便來逛街的人而設計的步道。此時有兩個警察就呆立在高起的行人專用步道上,有四、五個警察站在黃色的燈光下,透過玻璃窗,看著店內的情形。
沿著行人專用步道的店家,有餐廳、書店、cd唱片行及一些賣小東西的商店,也有小舞廳,和賣蔬菜水果的店。這裡的整體印象,和好萊塢西部片裡小規模的商店街很像。即使這麼小,也已經是迪蒙西最熱鬧的馬路了。雖然沒有霓虹燈,但對住在山村裡的人而言,這樣的小商店街,已經是可以洗滌他們心靈的大都會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外面的開縫式百葉窗完完整整地下垂著,但是位於店側面小巷的員工出入門,卻被破壞了。安裝在門上半部的玻璃整個破掉,這扇門是開著的。那裡站著三個警察,他們手中的照相機閃個不停,他們一面拍照,一面聽穿著長袍的佩琪的說法。
我和教授一起走過去,佩琪馬上就看到我們了。她以微笑打了招呼後,就說:「我忘了關卷門了。」
這句話她也對警察說過了吧!但是警察似乎對這句話一點反應也沒有,仍然專注地在門把或玻璃上撒鋁粉,以便採取指紋。
「手是從破壞的玻璃窗伸進去的嗎?」我問。
「是的。用這方法可以很快開啟這種門的門鎖。」
教授聽到這樣的回答後,只是無言地點了一下頭,接著就走進店內。我隨後跟進。不知是因為外面太冷,還是想向我們說明店內的情形,佩琪也跟進店內。
以前我曾經從這個店的門口經過好幾次,卻一次也沒進來過,因為窮人對這種地方是沒有興趣的。店內的地板非常有特色,完全由圓形的木樁鋪設而成;牆壁貼著擦得發亮的柚木,還掛著一幅配上金色豪華畫框的畫作。那好像是特納7的作品,畫的上方還有專為此畫安裝的照明燈。至於懸掛在天花板的燈,好像是法國制的骨董燈,看起來也是金光閃閃。不過,可能是骨董風格的器具太多了,整間店因此顯得有點暗。
編注7:josephm.williamturner,十九世紀英國浪漫派風景畫家。
根據有些女人的說法:如此安排店內光線的原因,就是為了襯托佩琪的肌膚。還有些愛嚼舌根的女人說:這家店是佩琪拿來炫耀用的,根本沒在認真做生意。也就是說:這家店其實就是佩琪個人收藏品的展示廳,她的生活經費來自別家店的收益,而且已經相當足夠了。這家店在她和已故丈夫交往時,就已經開始營運了。這個村子裡由她個人直營的店有三家,卻只有這家店沒有僱用店員或助手,店裡事務不論大小,都由她親自處理。不過,這家店也並非每天營業。
展示櫃沿著屋子的四周,排列在一起,所以屋子中間就出現一個正方形的區域。這個正方形區域的中央,有張長沙發,它的寬度大概相當於一個人的身高;沙發旁邊還有一座直立型,有鐘擺的時鐘。這個空間整體擺設,很像美國飯店的大廳。而且,那時鐘旁邊,還有兩盆觀葉植物的盆栽。
從北歐來的教授從左繞行這個正方形的區域,一面觀察展示櫃裡的東西。玻璃展示櫃裡的東西除了珠寶外,還有不少手錶,它們和珠寶一樣閃閃發光,都是奢侈品。只要賣掉玻璃櫃裡任何一件物品,就可以支付我在亞文酒館一年的酒錢吧!這個意思就是:我這人大概只有櫃子裡一隻或兩隻手表的價值。這個無奈的想法,讓我不禁大大地認同起女性的主張:什麼也不偷就離開這家店的小偷,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呀!
佩琪走在教授身後。玻璃櫃和牆壁之間有通道,這是方便店主向顧客介紹櫃內商品而保留的通道吧!對喜歡寶石的人而言,陳列著佩琪所有貴重金屬的這個店,一定是個令人坐立難安的地方。
我突然想到什麼而回頭看佩琪。即使是在這樣的非常時刻,她的臉上仍然維持應有的妝扮。她在發現有人闖入店內後,仍先化好妝,才去報警的吧?還有她身上的長袍。在這件相當精緻的埃及風圖案長袍的襯托下,佩琪的金髮散發出光澤,而幽暗的照明更完全掩飾了她皮膚上的皺紋與不平滑處。她的儀表原本就好,又知道精心打扮,所以看起來就像著名女星洛琳·白考兒那樣漂亮。當她站在她最引以為傲的場所時,自然更添魅力。想到這點,我變得很能理解村裡女人們的感受。所以對村裡的女人來說,或許並不特別討厭這次偷竊事件。
「什麼也沒被偷嗎?」教授問。
「什麼也沒被偷。」佩琪回答。
「沒有弄錯?」教授問,佩琪再想了一下,仍然說:
「這裡有什麼商品,全都在我的腦子裡。確實沒有少掉什麼。」她特別強調地說著,好讓別人認同她的說詞。
「可是,你也太粗心大意了。在這店裡放這麼多貴重商品!」教授說。
「平常這裡的鐵卷門是拉下來的。通常我離開店裡要回家時,除了關門外,還會把鐵卷門拉下來,做雙重的關門動作。今天晚上卻忘了關鐵卷門。」
於是教授便說:「就算平常你有做雙重的關門動作,可是白天時店內只有你一個人吧?那樣的話,如果遇到盜竊之類的事情也很危險呀!」
「如果遇到武裝劫匪,就算有男人在,結果也是一樣。」她說。「如果這裡是倫敦的皮卡迪裡圓環,我當然會僱用保鏢。但是這裡和倫敦那樣的社會完全不同,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偷竊事件,更何況我的商品都有保險。另外,我店裡的警鈴直通葛利夏警局,萬一店裡有事,警車十分鐘就能到達這裡。」
我忍不住哼出聲。或許巴格利臥室裡的警鈴會響,但是就算那隻大而無當的海驢來了,也起不了什麼作用。沒人聽得懂他做的說明。
「嘖,酒鬼也在這裡。」這是我所熟悉,而且令我不快的聲音。海驢出場了。一瞬間我還以為自己心裡的想法被揭穿了,而嚇了一跳。
「喂,酒鬼,你怎麼跑到這裡,沒在喝酒的地方呢?」巴格利龐大的身軀出現在員工出入口,嘴裡不停哇啦哇啦地叫著。湯姆跟在他的身後。
「只靠喝酒過活的蟑螂,最近為什麼老是在案發現場晃來晃去呢?真讓人傷腦筋。怎麼這裡也有那隻蟑螂的味道呢?喂,你們有人看到那隻蟑螂了嗎?那隻蟑螂的肚子裡都是脂肪,而且頭髮是灰色的。」
「什麼灰色的頭髮?反正有頭髮總比沒頭髮強。」我用別人聽不到的聲音,喃喃說著。
「如果找到那隻蟑螂,就立刻噴殺蟲劑,將他抓起來……不過,這種地方大概不能這樣噴殺蟲劑吧!這麼討厭的蟑螂為什麼不乖乖待在酒吧裡就好了?」
「巴格利,你這個人實在很不可愛。」我說:「難道你想一輩子都這麼讓人討厭嗎?心裡有氣的人,應該是我才對吧?希望你彆氣炸了。」
「誰要你多管閒事!」
「不過,你怎麼現在才來呢?我以為你還在床上睡覺。」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我早就來了,只是一直在外面調查而已。」
「哦?調查到什麼了嗎?」
「調查到一隻好大的蟑螂從酒館那邊跑來這裡了。」
「巴格利!」
「什麼事?蟑螂。」
「現在這件事,和之前的命案有關聯嗎?」
「我現在正在調查,不是嗎?如果沒有你在這裡礙手礙腳的話,很快就可以調查清楚了。」
「天知道!」
「你說什麼?」
「這裡好像什麼東西也沒被偷。」我這麼一說,巴格利就轉頭看佩琪,問:「卡達女士,這是真的嗎?」
「是真的。我看過了,什麼東西也沒少。」
「真的是那樣嗎?」教授咚的一聲,坐在地面中央的沙發上說:「卡達女士,這裡有灰塵,但是這裡的中央卻沒有灰塵。」
教授的右手指著右手邊的矮側桌,又說:「這上面原本有東西吧?」
「啊!」佩琪發出驚訝的叫聲,然後說:「對!原本放在那裡的象不見了。」
「象?」教授和巴格利異口同聲地說。
「是的,是一具木雕的大象。是泰國或緬甸來的工藝品,以前一直放在那裡。奇怪,為什麼會不見了呢?我現在才發現。」
「因為它不是昂貴的東西嗎?」教授問。佩琪笑了,然後說:「大概還不到十英鎊吧?那是從一個老朋友那裡得來的,因為並不值錢,所以就沒有注意到。」
「象嗎?是大象吧?木製品,是從泰國或緬甸……」巴格利拿出記事簿,在記事簿上咻咻快速寫著。這種勤奮的樣子,還真讓人感動。不過,這男人唯一的優點,就是會做筆記,缺點卻是從來不看自己寫的紀錄。
「不值錢是你認為的。說不定它是件非常珍貴的寶物。」教授說。
「裡面有放寶石嗎?」
「教授說的是福爾摩斯的故事吧!」我不禁插嘴說。
「是的。<六座拿破崙的半身像>。」教授也很精神地回答我。
「巴尼,你知道現在並不是讀書會的時間吧?如果你擾亂了我們的調查工作,我會把你趕回去喝酒的。」我好像看到巴格利沒剩幾根頭髮的頭頂在冒煙了。
「不,那真的是沒有價值的東西。那東西不是石膏塑造,而是木製的,裡面並沒有放寶石。」佩琪說。「教授,我也很喜歡福爾摩斯的故事,在斯德哥爾摩的時候,就經常看福爾摩斯探案集。」
「嗯。」
「所以說能認識教授您這樣厲害的業餘偵探,實在令人興奮。我太高興了。」她是個淑女,能說一口客氣有禮的英語。客觀地說,從言語、行動上來看,她實在是個有魅力的女人。
「對不起,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業餘偵探教授說。「我覺得我們好像在哪裡見過……」
「今天早上我們在村公所的大廳見過面。」佩琪說。
「那時我們有交談嗎?」
「沒有,現在是我們第一次交談。像教授這麼優秀的人,如果我們以前見過的話,我一定會牢牢記在心裡的。」
「唔,那麼……」教授拍了一下膝蓋,從沙發上站起來,說:「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沒什麼價值的木雕象……」
「真的只是這樣。」佩琪說。
「那就沒什麼必要再待在這兒了。還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沒人死亡。」我說。「但是,教授,我怎麼都無法釋懷。為什麼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經進入這裡,四周都是昂貴的高價品,為什麼偏偏只拿了連十英鎊都不到的木雕象呢?」
「巴尼,你總是計較這些沒有用的事!」巴格利一邊合上記事簿,很費力的把簿子塞進裹著肥胖身體的衣服內袋,一邊說:「之前問:為什麼放過眼前赤裸的女人,什麼事也沒做?現在又問:為什麼潛入珠寶店後,卻什麼寶石也不偷?」
「難道我的懷疑沒有道理嗎?」我說。「兇手或許是同性戀或女性,所以才會面對全裸的女人無動於衷吧!可是,如果真是這樣,試問哪個女人會偷偷進入珠寶店後,卻空手而還?是女人的話,一定會偷鑽石。」
「巴尼,你別忘了,店裡有安全警報裝置。」
「如果兇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話,就可能對裸女與珠寶都不感興趣。」從北歐來的名偵探說:「小孩從外面的玻璃窗,看到裡面的大象,因為想要大象,便破壞門的鑰匙,跑了進來,偷走大象。或許他現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動物園遊戲。」
不知為什麼,巴格利對教授的話卻一點意見也沒有。
「這怎麼可能?」我說:「如果是我的話,我寧願偷跑進玩具店,偷火車模型。」
除了這麼說外,我想不出別的反對意見了。就在這時候,湯姆的手機響了。他一面從懷裡取出手機,一面走到角落去說話,但是說著說著,他的聲音突然變大了。
「你說發現兩隻腳了?在哪裡?」巴格利龐大的身軀好像又凍結住了。
10
我醒來時,發現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經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這是怎麼一回事,但是又覺得幹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著了。我再次醒來時,已是下午了。
強烈的尿意,讓我一分鐘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為動作一快的話,恐怕就會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時,第二天最討厭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脹破的情況下醒來。
下床後,我發現自己身上還穿著長褲和毛衣,連鞋子也沒有脫。雖然身上已經穿得這麼多了,我還是覺得冷。除了冷之外,我還覺得頭痛欲裂。不過,我隨時都在頭痛,而且也知道頭痛的原因是什麼,就是酒暍多了。
雖然我知道自己頭痛的原因,卻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過,當念頭轉到「為什麼這麼冷呀」時,我就什麼也來不及想,解決小便的問題最重要,所以便搖搖晃晃地去廁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關一看,就立刻知道為什麼這麼冷了,因為我沒關門。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經停了,但是天色陰霾,大地一副死氣沉沉的模樣。村裡連續發生女性被殺,並且被分屍的事件,我還漫不經心地敞開大門睡覺。像我這麼粗心大意,醒來時竟然手腳都還在自己身上。
不過,我雖然沒有關門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樣沒有開門的記憶。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乾脆再回到床上,躺下來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麼了?
我記得去過佩琪的houseovertimejewelers。原本在亞文酒館喝酒的我,聽說佩琪的店遭竊,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overtimejewelers觀看究竟。為什麼我會得到這個訊息呢?因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來的教授報告偷竊事件,而那位教授當時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們趕到houseovertimejewelers後,才知道是商店員工出入口的門被破壞了。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竊賊對店裡諸多昂貴的珠寶與手錶好像全無興趣,昂貴的商品一件也沒少,只是不見了一具廉價的木雕象。還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遺失木雕象的事,卻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歐來的教授。
接下來就是湯姆的手機響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腳的電話,於是巴格利準備立即飛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卻破口大罵,喊著說今天晚上死也不讓我去,因為帶貓去也比帶我去有用,還叫我回家睡覺。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這樣,這個時候最好乖乖聽他的。
於是我獨自一人回到亞文的酒吧,因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於我為什麼沒有完全聽巴格利的話,回自己的家呢?並不是我捨不得琳達胸前的雙峰,或是還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關的情報。(正確說來,琳達和酒精當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卻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絕對無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裡,看到了什麼東西。住在這偏僻的村子裡,我住的地方沒有電視,也沒有收音機和報紙;住在倫敦時,我曾經擁有這些東西,但是後來有些給人,有些就拿來換酒錢。現在我住的地方雖然有電話,但是巴格利可不會打電話給我,我只好守著亞文的酒吧,看看會不會有什麼訊息進來。
不過,我醒來的時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也同樣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裡?看到什麼東西?也不很清楚現在是什麼時間。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麼現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漢堡店已經不供應早餐的夾蛋漢堡了吧?我沒有手錶那種無聊的東西,所以不知道時間。我很喜歡這種只要一英鎊的漢堡餐,但是這種夾蛋的漢堡過了早上十一點就不賣了,因此想吃這種漢堡的話,就必須配合這時間。今天我很餓,時間又似乎早已超過早上十一點,看來我只好去亞文的酒吧,吃琳達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搖搖晃晃地朝凱斯魯路走去。因為昨天睡前沒脫衣服鞋襪,所以現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還是像今天這樣就可以了。抬頭看天空,仍是陰鬱的烏雲密佈,只有地平線比較明亮,天色顯得很不穩定,讓我想到看到極光時的情形。到底要發生什麼事呢?陽光被烏雲遮蔽,天氣非常寒冷,一副隨時會下雪的樣子。
一走到凱斯魯路,我嚇了一跳,因為路上一個人也沒有。這個村子本來人就不多,現在更變成鬼城般的地方了。這次的命案,讓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轉了個彎後,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亞文酒館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聞媒體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來看熱鬧的。
我正想還是別去亞文酒館吃飯,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時,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我的肩膀。回頭一看,是琳達。
「嗨,巴尼。」琳達朗聲說道。她笑著說:「終於醒了嗎?」
「你最好別靠近那裡。那裡有很多新聞記者,他們都是大野狼。」說話的人是亞文。他們兩人好像正在逃避媒體採訪。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問。
「御手洗教授房間所在的院子,發現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間所在的院子?」
「兇手丟的嗎?」
「應該是吧!」亞文說。「除了兇手,還有誰會做這種事?」
「兇手是怎樣的人?有目擊者嗎?」
「沒有。沒有人看到。」
「還沒找到兇手嗎?直接把手臂丟在院子裡嗎?」
「不是。是放在運動袋裡。」
「兩隻嗎?」
「是兩隻。不過,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問,亞文卻說:「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飯嗎?」
「是呀,我餓死了。」
「果然。那麼你的頭痛呢?」
「已經好了……咦?你怎麼知道?」
於是他們兩個人便嘻嘻笑了起來。「當然知道了。那樣喝酒還不頭痛,那就不是人類的腦袋了。我們要去那裡的速湯屋(soupexchange)吃晚飯,你要不要去?」亞文說。
「晚飯?」我很驚訝地說。
「是呀,雖然有點早,不過,吃完飯正好開始工作。」
「現在幾點了?」
「現在嗎?」亞文看了看手錶,說:「四點半了。」
「啊!天呀!」我說。難怪我的肚子這麼餓。
速湯屋是自助式,吃到飽的餐廳。我一向不太喜歡這種餐廳,因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麼東西,所以很不划算。對肚子很餓的人——例如現在的我來說,這是可以痛快吃到飽的地方,當然是最好的餐廳了。可是我一向沒有吃得太飽的習慣,因為吃太飽的話,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點綴品,吃得非常少。
我從食物臺的鍋子裡,舀了一碗蜆肉湯,又拿了麵包,放在餐盤上,回到座位坐下,亞文他們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現在不是吃飯的時間,所以餐廳里人很少;院子裡也有設座,不過這種寒冷的天氣當然沒人會坐在那裡。因為沒人坐,許多鴿子就橫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動。我討厭鴿子,覺得它們都有瘋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發現什麼了?」我喝了一口蜆肉湯後,就問亞文他們。
「什麼?」亞文一邊撕麵包,一邊問。
「巴尼,你一點也不記得嗎?」琳達問得很奇怪。我搖搖頭說:「我什麼也不記得。」
於是亞文便笑著說:「我就知道你什麼也記不得。」
我有點擔心了。「我該不會做了什麼可怕的事吧?」
「這倒沒有。」亞文立刻說。
「你沒做什麼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檯跳舞,還模仿丹弗斯局長的動作,抱著琳達,拚命摸她的屁股,結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後你就躺在地上,睡著了。」
我無話可說。做了那樣的糗事,還能說什麼?但是——
「你沒作弄我吧?」我還是這麼問了一下。
「你以為呢?」亞文帶著笑說。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記得。不是那樣而已,還有別的吶!我和亞文還把你扶起來,抱進他的車子裡,把你載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別重。」亞文說。
「可不是。我手都發麻了。」琳達又說。
「然後你們就把我放在床上嗎?」我很不好意思地說,結果亞文搖搖手,說:「問題是你沒有那麼乖。」
我的不安讓我沉默了。
「你說你沒有小便的話,就不能睡覺。」
「夠了吧?亞文!你們兩個聯合起來騙我的吧?」
可是,他們兩個人的表情一點開玩笑的樣子也沒有。
「這麼有趣的事聽起來很像虛構,可是完全是事實。」亞文說。
「我自己去小便嗎?」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嗎?」亞文問。「我們當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著,可是,我們不想你尿床。」
我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了。
「還有,看到脫褲子脫得那麼辛苦,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就幫了你把那個掏出來。」
「這個忙我可沒幫。」琳達連忙說。
「如果再不幫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從後面抱住全身軟趴趴的你,讓你的小便能順利的尿到便鬥裡……」
「你抱著我,讓我小便?」
「是呀,否則你的床就要鬧水災了。」亞文大聲說著。
「我竟然那樣……連小便都沒辦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個嗎?」我無力地點頭。
「你是問你有沒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個小便的東西嗎?」
「是……」
「當時你像丹弗斯一樣,兩隻手如同風車拚命揮動著,所以當然抓不住那個東西。那個東西長在身體的中央吧!」
「天呀!」
「同樣長在身體中央的鼻子,是無法幫你抓到那個的;你也別想我會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傾,頭差點栽進湯裡。
「算了,巴尼,你用不著這麼沮喪。」亞文很體貼地說:「如果你覺得那樣很可恥,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爛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還會覺得難為情。」琳達也說。
「琳達,我的醜態,你都看到了嗎?」我只問了這一句。
「沒有。」聽到琳達乾脆的否認,我不禁鬆了一口氣。
「不過,要把那個塞進褲子裡的時候,我有稍微幫了一點忙。」
我把臉貼在桌面上了。
「因為一個人沒辦法做到,非得兩個人不可。」
「所謂的一個人是指我,那時你已經無法算是一個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開心,但是聽不出來你到底在唱哪一國的民謠。」
我的心情從絕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該做何反應。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從沒喝到神志不清過呀!
「不過,能摸到我這樣老女人的屁股,你該謝天謝地了。」琳達說。
「喝湯吧!巴尼,你不是要說那案子的事嗎?不是想問昨天晚上的事嗎?」
「昨天晚上怎麼樣都無所謂了。」
強烈的無力感向我襲來。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覺得要是不懂怎麼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堅信這個信念。但是,此時我的腦中卻有著「不喝醉的人,或許也是不錯的人」的想法。這想法打擊到我的信心了。
「別這麼說嘛!關於這件事,你問過好幾次。波妮的腳在教會的花叢裡被發現了。她的腳被插進軟泥地裡。」
「什麼?」我大吃一驚。
「波妮的腳像顆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蓋住,並不容易被發現。」
「波妮的腳和花在一起?」
「太過分了!竟然丟棄在教會這樣神聖的地方。」琳達搖著頭說。
「兩隻腳都是嗎?」
「是的。」這兇手的行為可怕到讓人不知如何形容。
「丟在教會里……該死的傢伙!他一定是個無神論者。」
「是吧!那是不怕觸怒神的惡行。」亞文也說。
「那兩隻腳真的是波妮的腳嗎?」我問。
「確實是她的腳沒錯,而且是被像怪獸一樣的蠻力撕扯下來的。剛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這麼說的。那兩隻腳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會在眾多媒體面前,再說一次這些話吧!總之,波妮的身體各部位都到齊了。」
「到齊了?對了,剛才好像誰說過手也被找到了。」
「沒錯。因為手的血型與dna也與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確實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著被撕扯的痕跡……」
「剛才說是在教授住的院子裡發現的?」
「是的,教授也嚇了一大跳。」
「是誰發現的?」
「打掃煙囪的人。那個人工作的時候在屋頂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問飯店經理那是什麼。於是經理立刻去找教授,問教授那是什麼。因為教授也不知道那個東西,才開啟袋子檢視,赫然發現那竟是波妮的兩隻手。那兩隻手臂和天文望遠鏡放在一起。」
「什麼?和什麼放在一起?」我懷疑自己耳朵聽到的東西,便又問了一次。因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東西。
「望遠鏡。天文望遠鏡。」
我一時說不出話了,過了一會兒才說:「為什麼會和那種東西放在一起?」
亞文翻動眼珠,攤開雙手,聳聳肩說:「我怎麼知道!」
11
和琳達他們分手後,我獨自走上凱斯魯路的緩坡,並在書店前方的書報攤上,買了一份《每日公報》。攤開報紙,第一版大肆報導了這個案子,大標題是「迪蒙西村無目標連續殺人事件」。
巴格利說這個案子要匿名處理,才能讓媒體報導的話言猶在耳,但我手上的報紙不僅有消防隊或迪蒙西小旅館的彩色照片,還詳細刊載了被害者的姓名、年齡與經歷。第一版的版面上,密密麻麻地寫著這案子的種種發展情況,簡直把它和曾經轟動英倫的開膛手傑克兇殺案相提並論,視這個案子為開膛手傑克兇殺案以來,英國前所未有的大案子。連福克蘭戰爭時的新聞,都沒有這個案子的新聞大。電視公司方面好像也加入這個案子的報導戰了。
幸好琳達、亞文等關係人的名字並沒有被報匯出來,御手洗教授的名字同樣也沒有出現在報紙上。這樣勉強總算是保護了陪審制下陪審員的中立觀點,及避免讓相關人士受到二次傷害吧!
我把《每日公報》摺得小小的,然後塞進褲子的後口袋裡,再慢慢地走下緩坡,朝村公所走去。見到巴格利後,再問他詳細的情形吧!報紙上用「無目標連續殺人事件」這樣聳動的標題,是我之前沒想過的。目前因為已知有兩人被殺,所以用「連續」來形容,似乎並不過分;還有,兇手殺人的物件好像也沒有特定人選,所以稱之為「無目標」的殺人事件,也沒什麼不可。既然是無特定目標的隨便殺人,那兇手顯然是一個瘋子,以殺人為樂的變態。
來到村公所的大廳後,我發現原本並排在廳內的椅子,都被集中放在大廳內的某個角落,所以大廳中央就完全空出來了。不過,這個空出來的地方,現在擺進兩張大桌子,大桌子旁圍著一大群男人。這些男人各自對著自己面前的個人電腦,好像在寫什麼東西似的埋頭工作著。他們都是報社、雜誌,或電視公司的記者吧!我開門進去時,他們都暫時停下工作,轉頭看我,不過,我沒有理會他們的視線,逕自看著舞臺方向。巴格利並不在那裡。
「你是這案子的關係人嗎?」一個年輕的記者問道。
「你是警察嗎?」接下來就有人七嘴八舌地發問了。他們正在衡量我是不是他們寫報導時必須採訪的物件。看來這個大廳,已經變成記者俱樂部了。
「啊,都不是,我只是巴格利局長的朋友。」我趕快表明。我可不想被人問起祖宗八代的事。
「巴格利局長呢?」
「在那個門後的房間裡。」一個記者用筆指著。
於是我穿過大廳,開啟舞臺旁邊的門,立刻看到一臉正經的巴格利、湯姆和御手洗教授。他們周圍還坐著一大群穿著制服的警察。
「嗨,巴格利還有教授,現在的情況怎麼樣了?」我說。
「嗨,巴尼。」教授和氣地和我打招呼。
「巴尼,天黑了才上班嗎?你真好命呀!我好羨慕你。」巴格利還是老樣子,嘴上不饒人。
「教授,你好像變成記者們追逐的焦點了。」我說。
「嗯,沒辦法呀!誰叫那兩隻手臂出現在我房間的院子裡呢!我要求他們不得刊登我的照片與姓名,才同意接受採訪的。」
「教授,你不想被大家認識嗎?」我問。
「這可是一個很大的案子,我可不想成為英國的頭號巨星。你想嗎?」教授反問我。
「是呀。那樣就會像福爾摩斯一樣了」
「那個有名的偵探嗎?那傢伙一點用處也沒有。」教授說。
「啊!」
「巴尼,不要呆呆的站在那裡,想喝咖啡的話,那裡有。自己去拿吧!啊,對了,聽說你的胃壞了。」巴格利說。
「醫生叫我喝牛奶。」我說。
「不好意思,這裡沒有牛奶。」
我真不敢相信,巴格利竟然會說這種話。真想擰擰臉頰,看自己是不是在作夢。「沒關係。嘿,不過,你今天說話怎麼這麼客氣?我覺得心裡有點發毛。」
「是嗎?我一向都這麼客氣的。如果硬要找出今天為什麼對你比較客氣的理由,那大概就是今天我終於發現世上有比你更討人厭的人類。」巴格利說。
「哦?是誰呢?」
「就是門外那些蟑螂。」巴格利氣咻咻地說。「沒見過像他們那麼厚臉皮的人,一副旁若無人的模樣,還無孔不入地到處鑽。不管是在餐廳還是廁所裡,都吵得讓人無法忍受。還有,他們也是一群騙子,聽不懂英語。和他們比起來,你可愛多了。」難怪他竟會問我要不要喝咖啡了。這世界上到底什麼是幸?什麼是不幸呢?這個問題真難解。
「教授。」我叫著,然後從屁股後面抽出報紙。可是我這個動作好像觸動了巴格利的神經,他突然發起飆來。
「把那噁心的報紙丟掉。如果你再讓我看到那東西,就不要再來這裡。立刻滾出去!」被趕出去的話,就麻煩了。還是乖乖把報紙塞回褲袋裡吧!
「教授,報上說,這是無目標連續殺人事件。」教授聽到我這麼說,正想回話時,巴格利卻大叫道:「別理報上說的!」
「報上說這是無目標連續殺人案事件?」
教授說話的口氣和平常一樣慎重。又說:「我不那麼想。無目標的殺人是沒有規則的。」
「規則?什麼樣的規則?」
「例如:這次的受害者都是女性,沒有男人。」
教授把雙手舉到自己面前,手掌合在一起,看著天空,喃喃自語般地說著。
「噢!」
「而且都是六十歲左右的女性,沒有年輕的女人。」
「嗯,說得也是,這點倒真的很奇怪。變態者的目標通常都是年輕的女性。」
「呸!」巴格利說:「你b級恐怖片看太多了吧?對變態狂而言,年齡有什麼差別?難道你希望下一個受害人是年輕女性?成熟的女性就不會被攻擊嗎?」巴格利怒氣未消地吼叫著。
「教授,你有什麼發現?」
「從這兩個死者身上,還看不出什麼頭緒。」
「還會再發生命案嗎?」我問。
「我認為是有這樣的危險性,所以一定要加強警戒。」
「唔。」我想了一下後,又說:「教授,你住在那棵刺葉桂花樹旁邊的房間裡嗎?」
「是的。」教授苦著一張臉,點了頭。
「波妮的頭最初被發現的時候,就已經住在那裡了?」
教授又是點頭,說:「是的。」
「你沒有發現什麼嗎?例如說看到有人拿著波妮的頭,偷偷爬到樹上。」
「什麼也沒有。我大部分時間都在房間以外的地方。」
「唔。屍體先是被棄置在名偵探房間的附近,接著又在名偵探的院子裡,找到死者的雙手。由此看來,這兇手真是膽大包天的傢伙!」我說。
「由此可以瞭解一件事。」巴格利突然插嘴說道。「那就是:你絕對不是兇手。醉鬼是沒有能耐做那些事的。」
教授同情地看著我,然後說:「因此,我一定要抓到兇手。他讓我不得不在眾多記者面前,說明受害者的雙手出現在我投宿房間院子裡的情形。這是兇手給我的挑戰,這是我第一次受到這種侮辱。」
湯姆的手機響了,大家都抬頭看他。他的手機一響,好像就有事情發生,這種情況已經出現好幾次了。湯姆把手機貼在耳朵上應對著。「發現腳了?」
大家同時站了起來。巴格利顯得特別機警,他像鵝一樣地,上下揮動短短的雙手,並且像說悄悄話一樣地說:「小聲一點,不要讓隔壁那些蒼蠅聽到。」
湯姆瞭解上司的用意,所以彎著上半身,小聲說著。於是大家都靠到他身旁。
「老虎的招牌?」巴格利一聽,臉色大變,樣子非常可怕。這個突然的發展,好像讓他覺得自己被嘲弄了,所以他很生氣。
「什麼老虎?在哪裡?」湯姆問。
「知道了。馬上去。」講完電話,他把手機拿離耳邊。
「在哪裡?什麼老虎?」
「連線賈梅因路和索普路的t字路口,好像有個很大的老虎招牌。」
「賈梅因路?那條路在哪裡?」
「在村子外面。」我說。
「但是,這跟老虎有什麼關係呢?」
「那裡有一張海報上有老虎的照片,兩隻女人的腳就插在那張老虎照片上被破壞的地方。」
大家都吃驚得說不出話。
「那裡為什麼會有老虎的招牌?」有一位警察說。
「那好像是某種中國成藥的廣告。」湯姆回答。
「老虎嗎?這次又來個老虎嗎?」巴格利說話的聲音好像在呻吟。「天文望遠鏡之後,又來個老虎?……」巴格利好像完全沉溺在自言自語之中,忘了局長該做的任務分配。
「好吧,我先去吧。」御手洗教授說:「我從這個窗戶悄悄地出去拍照,希望有攝影師跟我一起去。丹弗斯局長,請你暫時支開那些記者,先繞路把他們帶到別的地方。我不希望在現場時被那些記者團團包住。」
教授說完,便把手放在窗框上,準備從窗戶躍出去。我們的丹弗斯局長仍舊站在原地喃喃自語:「為什麼是老虎?……」
12
在前往現場的途中,巴格利好像發了高燒一樣,嘴裡一直唸唸有詞,更忘了身邊坐著我這樣一個普通老百姓。
「黑色長毛獅子狗、精肉工廠、豬肉、飛機……在精肉工廠、腳在教會,不,是消防車!還有天文望遠鏡和老虎……」
他雙手抱胸,低垂著頭,眼睛一直看著地面。我很想趁他現在完全沒注意到我的情況下,拿出藏在口袋裡的小瓶威士忌,偷偷喝幾口,但最後還是不敢造次。
我回頭看車子後面,那一大班記者的車陣,仍然緊緊地跟著我們。湯姆一如平常地開車,但是車速很慢,大概和腳踏車的速度差不多,而且一再經過相同的路。我們來來回回地從迪蒙西村的這一頭,開到那一頭。可是坐在後座的巴格利局長,根本不知道自己乘坐的車子現在開到哪裡,正在做什麼事。
「到底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含意嗎?簡直就像瘋子的下午茶會。」他語氣堅決地喃喃自語。
「……不,這樣的連續根本沒有什麼意義!兇手只是瘋子!」
「可是御手洗教授說,這兩個命案是有規則性的。」聽到我這麼說,巴格利立刻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後低聲說:「他所謂的規則性,就是兇手只殺六十歲的女人嗎?」
「教授想說的,當然不只這個;只是目前確實能說的,卻只有這一點。」
巴格利又發出低沉的嗚嗚叫聲。那模樣好像在對我們即將看到的老虎發威。
「什麼是現在確實能說的?」他厭煩地說。「現在確實能說的,就是有個殺人魔躲在這村裡的某個地方。」
「教授是很謹慎的,他不會開口說出心裡的揣測。我想他一定是在逐漸累積腦中的想法。」
巴格利張大眼睛,看著我說:「哦?巴尼,你怎麼這麼瞭解御手洗教授呢?真了不起呀!」
我想:為了和平,我還是不要和他鬥嘴吧!可是,巴格利卻一直瞪著我,我只好說:「嗯,是比你瞭解一些。」
巴格利果然聽不得這句話,他挪動龐大的身軀,正面向著我說:「他一定告訴你什麼了吧?說呀!巴尼,到底有什麼規則性?」
我厭煩地說:「他沒有告訴我什麼。」
「別這麼說嘛!我現在很傷腦筋!」巴格利難得這麼老實地表示自己的無助。不過,他的無助是一望即知的。
「到底有什麼規則性?」
巴格利很有誠意地再次問我,讓我覺得自己好像變偉大了。
「我也還不太明白。不過,兩個受害人的屍體都被肢解了,這一點很明確吧。」
「說得也是。這就是規則性嗎?」
「受害人的屍塊還被分散到村裡的各個地方。」
「噢,對了。巴尼,那個混蛋為什麼要把撕扯下來的屍塊,丟棄在村裡的各個地方呢?」
「你想知道為什麼?」
「是的。那個混蛋為什麼要這麼做?」
「想知道原因的話,」我說:「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兇手抓來問。」一說完這句話,我馬上想到:不錯,法律上能夠逮捕那個兇手的人,就是現在坐在我身旁的男人;只要這男人沒有用手銬銬住那個兇手,這個命案就不算結束。一想到這點,我竟感到有點毛骨悚然,然而這就是現實。不過,不管我多努力,都無法在腦子裡刻劃出巴格利逮到兇手的畫面。總之,只要一日不瞭解兇手為什麼要如此處置屍體,我身旁這個男人,大概就無法逮到兇手吧!
「我知道一件事。」
「什麼?」巴格利很老實地問。
「那些屍塊不是隨意丟棄的,應該是兇手有意的安排。」
「哦!」巴格利好像有點佩服地看著我。感覺上,我這句話好像說中了核心。不過,這句話從我的嘴裡說出來時,我自己也嚇了一跳,因為那不是深思熟慮之後說的話。可是,話一說出口,竟覺得事實好像真的是那樣。
「分散地丟棄?」
「嗯。所以說這案子是有規則性的。」我說。然後我一邊想,一邊說:「兇手棄屍的地點,並不是隨便選的。他不要人家隨便就可以找到那些屍塊。很明顯的,屍塊被發現的地方,都具有某種含意,所以這塊在這裡,那塊在那裡。」
「嗯。」巴格利說:「你是說:放在消防車上的屍塊,和放在豬肉上的屍塊,都隱藏著某種意思嗎?」
我點點頭,說:「是的。只能這麼想,不是嗎?」
我很果斷地說。可是,這些話也好像出自他人之口一樣,又回到我的腦袋裡。
「也就是說,兇手那麼做的話,對他自己最有好處。是不是這個意思?巴尼。兇手犯下的是殺人罪,不是遊戲,所以他當然會想辦法保護自己。」
我想了想,點頭同意巴格利的說法,「是的,巴格利,說得沒錯。保護自己確實是犯罪的基本條件。」
「如果是這樣的話,所謂兇手的好處,就是不被逮捕。是嗎?」
我也雙手抱胸。確實如巴格利所說。但是,這案子有很多難解之處。我覺得這案子不同於一般的命案,也不能用處理尋常命案的方法來處理它。
「如何保護自己、讓自己不被逮捕,貫徹自己的目的,是兇手犯罪時要注意的事情……」
「目的?什麼目的?」
巴格利的表情十分可怕。「就像你一直以來的主張呀!被害人與人結怨。兇手因為心懷怨恨,而殺死被害人。」
「也就是說,兇手和波妮與菲伊有仇?」
「我不知道,這是你說的。但是,或許就是這樣吧!總之,兇手可能為了報仇而殺人,也可能為了搶奪財物……」
「和搶奪財物無關。」巴格利很乾脆地打斷我的話。
「那兇手的行兇目的,就是報仇囉。兇手實現了報仇的目的後,還讓自己順利逃脫。」我說。
「就是那樣吧!巴尼,或許你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按照你的說法,兇手把菲伊的屍體放在消防車上的原因,就是為了保護自己。」
我默默聽著。
「波妮赤裸的屍體和一大堆豬肉放在一起,也跟兇手避免自己被逮到有關。是嗎?」
我一直雙手抱胸思考著該怎麼說。
「為什麼讓人發現屍體在消防車裡,可以幫助自己不會被逮捕呢?關於這一點,巴尼,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巴格利不懷好意地說。被他這麼一問,我立刻覺得我的想法好像錯了。
「為什麼不丟在路邊,而要丟在消防車上?這和讓他不會被捕有何關連呢?」
我仍然默默不語。
「事實上,要把沉重的屍體帶到消防隊的院子,就不是件簡單的事,或許還得動用到車子。更辛苦的是,兇手還得把屍體抬到消防車上。兇手堅持這樣做,一定有原因吧?」巴格利說。「難道他是為了分散屍體,才會切砍屍體,不對,是撕裂屍體……」巴格利說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並且抱著頭,陷入沉思之中。「撕裂」這字眼是重點。兇手切割被害人的屍體之後,再進行棄屍的命案,是相當常見的案子,但是,「撕裂」被害人的屍體,恐怕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樁吧!
「總之,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幫助自己不致被逮。這種可能性多少是存在的。可是,那樣做到底可以如何讓他不會被遠呢?如果你知道的話,請你一定要告訴我。」
「我還不知道。」我慢慢的說。「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麼那樣做可以幫助他不致被逮。不過,這裡面一定存在某種規則性。」
「所謂的規則性,就是有什麼固定的規則吧?」巴格利說。我無力地點著頭,愈來愈提不起勁。「啊,是呀……」我只能這麼回答,因為我的腦子裡一點明確的想法也沒有。
「那到底是什麼樣的規則呢?」我仍舊雙手抱胸,抬頭看著天花仮。自言自語似的說:「第一個規則是分屍,然後就是把各個屍塊,分佈在村裡的某些地方。對兇手而言,那些地方應該是有特別意義的。」
「那會不會是一種巫術?」巴格利說。
「或許……或許有更深沉的意思在裡面。」
「有更深沉的意思?有嗎?你是說那些放置屍塊的地方有特別的意思?還是地名有特別的意思?或是那些東西,消防車、飛機……有特別的意思?」
「我不知道。總之,兇手那麼做一定有特別的意思。」
「那些特別的意思可以保護兇手,讓他逃過我們的調查嗎?」
「嗯,大概是吧。」
「你的意思是說,兇手做這些事情,並不是施展什麼巫術,而是具體地在保護自己?」
「嗯……是吧!」
「豬啦、老虎啦、黑色長毛獅子狗、飛機、消防車等等,甚至天文望遠鏡這種東西,都與兇手保護自己有關?」巴格利煩躁地吼著,又說:「沒聽過比這更荒唐的事了。」
「順序上有意思嗎?……」我喃喃的說。
「什麼順序?」
「第一個發現的是黑色長毛獅子狗的身體。但是,應該要從發現頭部的地方開始算順序,還是從發現身體的地方開始算起呢?」
「這是什麼笨想法!你自己去想吧!」
總覺得現在得到的線索還不夠,要解答這個推理之謎的要素,還沒到齊,所以腦中一片混亂,無法完成這幅推理拼圖。
「該不會是兇手和飛機有仇……」
「跟消防車有仇,跟飛機有仇,跟天文望遠鏡有仇嗎?」巴格利吼道。「而且還跟長毛獅子狗有仇,跟豬有仇。」
沒錯,那確實不可能。
「到了。」抬頭看,有個巨大的老虎招牌就橫在車子擋風玻璃的對面。
「胡說八道的話就到此為止。」
車子停下來,我們立刻看到一大堆警方相關人員和御手洗教授。巴格利急呼呼地開啟車門飛奔出去。我也隨後下車。黃昏時的冷風,吹得雜草搖搖擺擺,眼前是一片看來十分荒涼的空地。周圍沒有人煙,更沒有民房,潮溼的土地完全暴露在空氣中。抬頭望天,天空仍然一片陰霾,好像被巨大的平底鍋給蓋住了。
索普路盡頭的草地上,聳立著一個巨大的招牌,招牌上的老虎在草地上賓士,老虎的上面有幾個大大的英文字「tigerbalm」,這幾個字的下面有幾個比較小的字「balsemhalimauengauntong」。
在這些文字下面,奔跑中的老虎背部,有個很大的洞。招牌的前面照例已圍出黃色警戒線。
「女人的兩隻腳就插在那個破洞上。」有個警察走過來向巴格利說明。又說:「兩隻腳插在那裡,看起來很不舒服。」
「腳呢?在哪裡?」巴格利問。
「在那裡。」警察用下巴指著一輛後車門開著的客貨兩用車,那輛車的座位上,好像有什麼東西。約翰正好關上車門。
記者們的車子陸續開到,四周一下子就鬧烘烘地擠滿了記者,攝影師也開始拍照。天色有點暗了,閃光燈閃個不停。幸好在千鈞一髮之際先把女人的腳藏起來了。
「那招牌是紙做的嗎?」巴格利問。
「不是,後面是鐵板,但前面是膠合板做成的屏風,海報就貼在屏風上。合板整個破掉了。」
「那要有很大的力氣吧?」
警官聳聳肩說:「要打破那東西,確實需要一點力量。不過,膠合板經過風吹雨打,已經有點破舊了。」
「那是女人的腳嗎?」
「是女人的腳沒錯,已經死了好一陣子了。從傷口看來,是撕裂傷,所以應該是菲伊·艾馬森的腳沒錯。不過,還是要等檢查的結果出來後才能斷定。」
御手洗教授從遠處走來,一面走一面大聲說:「招牌上沒有染血,可知不是剛死的屍體,因此很難從屍塊上找到染血的指紋。我想那是艾馬森女士的腳沒錯,不過還是要等檢驗結果出來之後才能確定。這個命案實在太奇怪,所以發言不能不謹慎。如果現在發現的確實是艾馬森女士的腳,那麼她屍體的各部位也都到齊了。」
「菲伊和波妮的屍體都已經找到了嗎?」我問。
「如果那確實是菲伊的腳,那麼就是都找到了。」
教授回答我。一時間大家都沉默下來,空氣中只剩風聲。然後,巴格利呻吟般地說:「兇手為什麼選擇把腳放在這種地方……」
「丹弗斯局長,這些以後再說吧!什麼事都等檢查結束之後再說吧。我想去醫院看看。我必須趁記者還沒出現在我面前時,趕快離開這裡。」教授輕鬆地說。
「好呀,教授。請約翰和你一起去吧。約翰!」於是教授便和約翰進入那輛客貨兩用車,快速朝醫院駛去。
13
「那好像是香港製的軟膏。」亞文在亞文酒館的吧檯前說。
「那藥膏是做什麼用的?」
「可以治頭痛、肩膀痠痛和肌肉疼痛。」琳達說。
「好像萬用藥一樣嘛!」
「可以這麼說吧!這種藥在英國還滿受歡迎的,我媽媽很久以前就在用這個藥了。」我點點頭,表示瞭解。
「總之,兩位女性受害人的屍體都已齊全了。我剛才看電視新聞,檢查結果已經出來,那兩隻腳確實是菲伊的。」亞文說。我手扶著額頭,想著去賈梅因路與索普路盡頭的交接處途中與巴格利說的話。當時的巴格利簡直煩惱到了極點。此時我也有點煩惱,不知該不該把這件事告訴琳達和亞文。
「巴尼,你在煩惱什麼?」亞文問我。
「我沒有煩惱。有煩惱的人是巴格利。」我說。
「他煩惱什麼?煩惱兇手是誰嗎?」
「當然啦。」我說。「如果知道兇手是誰,這個案子就好辦了,直接把他抓起來就好了。可是,巴格利抓得到兇手嗎?還是我們去抓兇手吧!不過,那樣的話,巴格利就失業了。如果他失業了,就請他來這裡上班吧!」
「我會考慮看看。」
「但是,如果不是這樣……」
我雙手抱胸想著。雖然此刻我已有些醉意,不過,因為經常處在這種狀況下,所以我的腦子還很清楚。我在想要怎麼說明這件事。
「巴尼,你在說什麼如果不是這樣?」琳達問。
「這是個棄屍命案。兩個人都被棄屍。對吧?」
「對。」亞文說,琳達也點點頭。
「而且,那個兇手是個瘋子。這瘋子不把屍體丟棄在路邊或尼斯湖裡,還一直變換放置屍體的地點。」
「嗯。」他們兩個人又點頭。
「他把屍體放在奇怪的地方。例如豬肉上面、消防車上面、飛機裡面。可是,與其說他把屍體放在這些地方,或許更應該說:他要我們在那些地方發現那些屍體。不是這樣嗎?他把屍體放在那些地方的用意,就是要我們在那些地方發現。」
「嗯。」琳達喃喃應了一聲。
「如果把屍體放進袋子裡,藏在飛機上的某個地方,或許就會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被載到別的地方……」
「是的。」琳達也說:「那兩隻手臂是裸露的吧?而且又是隨意放在椅子上,所以不可能被載到別的地方。」
「沒錯,因為只要有人上飛機,就會立刻看到手臂。那些小型飛機飛上天空後,通常會回到原來的地方停放;而且那兩隻手也不可能在飛行中掉出機外。」
「是的。」
「被放在消防車上的屍體也一樣。那輛消防車已經壞了,一直被放在消防隊的後院,不會開出去。」我說。
「嗯,所以菲伊哪裡也沒去。」
「你的意思是:兇手故意讓我們看那樣的畫面?」亞文突然這麼說。
「畫面?」
因為亞文的說法太奇怪,所以我的腦子稍微咀嚼了一下這個字眼,才點了頭。說:「故意讓我們看那樣的畫面嗎?……是吧!或許是那樣。」
於是亞文繼續說:「就像畫家畫風景,是為了讓人欣賞一樣……但是,巴尼,通常畫家畫出來的風景,並不會與自然的風景完全一致,因為畫家會依自己的好惡,在畫面上做些個人主觀上的修正。例如畫家會在白天時畫黃昏的景色,或在畫面上多畫一棵樹。這是創作。」
「嗯,是那樣沒錯。」我說。
「兇手把沒有手腳的菲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面的目的,就是確定要讓我們和警方看到,不是嗎……」亞文說。
「有點道理。」我點頭說。
「嗯。」琳達說。「你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兇手把屍體放在那些地方的行為,與兇手想要自保無關,是嗎?」我說。
「是的。我是這麼懷疑的。」
「這麼說來,兇手根本不是人。」琳達突然說。
「啊?」
「為什麼?」
「人一定做不出那麼可怕的事。」琳達斷定地說:「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不管是如何惡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感情。可是這個命案的情況太可怕了,那不是瘋狂兩個字可以解釋的事,因為一個人再怎麼瘋狂也有個限度。這個兇手所做的事,是他的本性,而不是因為一時瘋狂而犯下的罪行。就像亞文說的,兇手為了讓我們看到那樣的畫面,而做出那樣的行為,並且以此為樂。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但是,他一定興奮地等待我們發現人頭狗身的那一刻。他的情緒完全不同於正常人,所以我覺得他不是人,他是惡魔,而且是名副其實的惡魔。他和人類完全不一樣,他心裡想的事,就是惡魔所想的事。」
亞文邊聽邊點頭,然後說:「是呀!我也是這麼覺得。他是動物性的,是野獸。動物中的兇猛禽獸,不是會把捉到的小型獵物撕碎,然後插在樹枝上嗎?這個兇手的作為,和這些猛獸非常相似。在我們人類的眼裡,會覺得那些行為太過奇特,可是對動物而言,卻不算什麼,因為它們沒有感情。」
我對這個說法有點不以為然。
「但是,亞文,動物那樣做的原因,並不是為了讓人看的。」
亞文搖搖頭說:「不是那個意思。那是我的說法,並不是動物說。而且說‘那樣做是給我們看的’的人是你呀!巴尼。」
「我也有同感。到了我這個年紀,我實在不想自己還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不論從精神的角度,還是從物理的角度來思考,顯然那都不應該是人類所為。大家都說這案子的兇手是第二個開膛手傑克,可是我認為就算是開膛手傑克,也做不到這麼可怕的地步。」
大家都沉默了。
「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嗎?因為不僅在精神或心智上,人類不會那樣做,物理性上,人類也做不到那樣的事情。那兩個女人的身體都是被撕裂的,她們的手腳,都是被從根部被扯斷的;連頭部也一樣。那絕對不是人類的力量能辦到的事。」
大家又是一陣沉默。
「那麼,是魔神嗎?」
我打破沉默問道。我很瞭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我實在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魔神這種東西。舊約聖經上的奇幻傳說,很難說服我。
「既然不是猛獸,就是惡魔了。巴尼,你不這麼認為嗎?」
「我不認為……不,我不知道。我雖然是個醉鬼,但也有強烈的懷疑精神,所以不太相信奇幻傳說一類的事情。」
我在說這些話的時候,腦中浮現剛才見到的大老虎的姿態。
「你只相信酒瓶嗎?」琳達問。我沒有回答,她便繼續說:「是魔神,魔神剛剛通過這個村子。」琳達很斷定地說。
「像颶風一樣地掃過嗎?」亞文問。
「嗯,是的。」
「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嗎?」
琳達聳聳肩,說:「如果有辦法就好了,因為說不定下一個受害者就是我。」
「難道我們只能束手無策,靜待魔神通過這裡,直到北海嗎?」我問。
「我們是無助軟弱的羔羊。巴尼,除了這麼說,我們還能怎麼說呢?我也不相信魔神之類的說法,但是,今年剛進入二十一世紀,是人心恐慌,最適合惡魔出現的時代。」亞文說。
「我同意。」琳達說。
「今後如果再有人遇害,大家就一定會認為是魔神在作祟。你不覺得嗎?」
「為什麼?」
「現在整個英國都很緊張,不管報紙還是廣播,整天都在報導和這個案子有關的事情。採訪團還遠赴阿拉斯加調查,看看過去是否有類似的案子,結果一無所獲,過去的世界裡,完全找不到這樣的事件。」
「所以呢?」
「英國境內人人自危,更沒有女人敢向兇手挑釁。你不認為會有那樣的女人吧?」
我陷入思考當中,但是琳達很快就同意亞文的說法,並且說:「是的。我現在絕對不敢自己走夜路,也不敢回只有自己一人住的地方。從昨天晚上起,我就睡在迪蒙西小旅館的員工休息室,這個休息室的隔壁房間一定會有人,我還把房門上鎖。另外,我手機不離身,不僅記下警察的電話號碼,也背下湯姆的電話。這些都是保命符。現在這村子裡的每一個人,都會這麼做。」
「巴尼,你知道湯姆的手機號碼吧?」亞文問。
「從沒想過那個東西!」一聽到我的回答,亞文笑了,一副很愉快的樣子。「就知道是這樣。」琳達也笑了。但是,我還是不瞭解他這麼說的理由。
「只有糊塗蟲才像你這樣呀!巴尼,你真勇敢,明知身邊有殺人事件正在進行,還敢敞開大門鼾睡。可是女人可沒有你的勇氣,只要一入夜,誰也不敢離開家門。這個村子現在正處於戒嚴般的狀態,每個人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安全。萬一在這種情況下,村裡又有女人慘遭類似的殺害,那麼兇手一定不是人類。不是嗎?這村子的女人,還不會笨到讓人類中的壞人有機可乘;絕對不會有那樣的情形發生。」
亞文斷言說,琳達則在一旁表示同意地點頭。
「是呀,我也這麼想。」
這時我覺得背後好像有人開門進來,便回頭看。巴格利因為寒冷而全身縮成一團,他像北海的海象一樣,慢吞吞地走進酒吧。他看到我們之後,就直接往我們這邊走來。
「嗨,醉鬼。」他狀似愉快地喊著。「不要把你的胃喝破了。在我的手銬還沒有銬上兇手的手之前,你可千萬不能被關進尹凡梅斯皇家醫院,否則你就看不到手銬吧嗒一聲,把兇手抓起來的畫面了。我很想讓你看到這一幕。」巴格利一面說著,一面跨上我旁邊的凳子。他的心情好像很好,所以我就說:「連兇手的身分都還不知道,就想準備手銬,未免太早了吧?」
巴格利聽了我的話,竟然沒有生氣。
「兇手很快就會落網了。」他說。
「已經鎖定物件了嗎?」
我們三人剛才的結論是:兇手不是人類。但是這位沒什麼條理的巴格利局長,好像不這麼想。
「還沒有。不過,我們已經要開始反擊了。受害人身體的各個部位,從頭到腳都已尋獲,所以說對方的伎倆,我們已經都看到了。從現在起,輪到我們反擊了。」
巴格利充滿自信地說,展現出警察應有的,值得信賴的樣子。
「兇手為什麼把屍體的各部位放在那些奇怪的地方,你們已經知道了嗎?」我問。
「這種問題等抓到兇手再問就可以了。」巴格利回答得很乾脆。既然如此,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這麼說的話,不會有人再被殺害了吧?」琳達問。
於是巴格利抬頭挺胸地說:「也給我一杯加冰塊的酒。不要小看警方的力量呀!我以警察的身分保護這個村子,目前村子的各個道路和發現屍體的現場四周,都己佈下重重警戒,連只螞蟻都難逃我們的法眼,更何況是精神異常的兇手。之前我們是人手不足,才會讓兇手有得手的機會。但是現在被殺,那我們就太沒面子了。」
巴格利說完,便痛快地笑了。這就是人類應有的樣子吧!
「絕對沒有問題嗎?」亞文走過吧檯,很謹慎地問道。
「保證沒有問題。」巴格利肯定地說。可是,這男人以前從來沒有指揮過這麼多警察的經驗呀!
「如果對手是魔神、怪物,你也能保證不再出事嗎?」我姑且一問。巴格利便說:「什麼魔神、怪物?像尼斯湖的怪物尼西嗎?不管是什麼東西,都休想再碰迪蒙西女性的一根手指了。」巴格利顯得自信滿滿。
「很有擔當的嘛!這才是我們的警察該有的樣子。所以,你才會放心地來這裡喝酒嗎?」我問。
「是的。我只要在這裡等人向我報告,說‘已經捉到可疑的人物’就行了。很輕鬆吧?可以想到的方法,都已經付諸行動了。頂多就是還要在這裡注意你的行為,免得你到處對人性騷擾。」
聽到巴格利這麼說,亞文突然哈哈笑了。說:「巴尼,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你要當心自己的行為了。」
我不懂亞文的意思,便看著他的臉。
「巴尼昨天晚上摸女人的屁股。」
琳達也笑了,說:「我被摸了!」
「今天晚上再亂摸別人屁股的話,是會被逮捕的喲。」巴格利說:「警察本來是不用管這個的,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告訴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連巴格利都這麼說,大家都笑成一堆。我只能隨他們說,因為我對摸屁股的事情一點記憶也沒有,根本沒有反擊的能力。我的手根本不記得琳達的屁股摸起來是什麼感覺,所以我只能任人攻擊了。
「巴格利,你之前還煩惱得好像快死掉的樣子,現在卻好像已經捉到兇手了。」我唯一的反擊方式,就是說這些話。然而,我根本沒有反擊的必要,能粉碎巴格利快樂心情的人,絕對不是我,而是兇手。不,這樣說也不對,如果剛才我和亞文、琳達討論出的結果成立的話,用兇手來稱呼就不太合適,應該稱之為魔神。
又有人開門進來,是湯姆。他匆匆忙忙走進酒吧,走到巴格利身後,嘴巴附著在巴格利的耳朵上,小聲地不知說了些什麼。此時巴格利剛拿起酒杯,準備喝下讓自己睡前可以放輕鬆的酒,便志得意滿地說:「沒關係,湯姆,用不著在我耳邊說,讓所有的人都聽到也無所謂。怎麼樣?逮到可疑分子了嗎?」
湯姆先是愣了一下,稍微猶豫了之後,便說:「又發現屍體了。在西奈學校。」
巴格利聽到這句話的表情堪稱一絕。本來喜形於色的他,一瞬間臉色灰敗如土,好像要赴枉死城的冤魂。
「什麼?」他說。「真的嗎?」
湯姆欲言又止,但還是低聲說了:「這次的很可怕。」
巴格利整個人僵住了。之前的情形已經讓人覺得很可怕了,這次的更可怕嗎?從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內心正如此吶喊著。
14
從巴格利坐的車子裡回頭看,後面載滿制服警察的車子亮著前車燈,緊緊跟隨在後。他們的車子都沒有鳴警笛,因為一路上並沒有需要警笛驅趕的其他車輛。
到底是誰幹的呢?包括湯姆在內,誰也不知道。剛才還意氣風發地揚言「輪到我們反擊了」的巴格利,現在雙手抱胸,呼吸急促地頻頻嘆氣。
西奈學校位於可以俯視尼斯湖的高地上,是一所包含小學、初中、高中的完全學校。這個高地是種滿了山毛櫸的山丘,學校位於樹林深處,車子已開到相當裡面了,但仍不見校門或鐵柵欄。
天空一片漆黑,連一顆星星也看不見。最近老是盤旋在天上的烏雲,今晚也一樣佔據著天空。快靠近學校的時候,突然起霧了,車子像行走在灰色的隧道中,周圍的景色盡失,只看到前車燈的白色光芒向前延伸。
尼斯湖的湖面應該是霧茫茫的一片吧!霧氣像個大圓頂似地籠罩整個湖面。迪蒙西村有霧的時候,尼斯湖的水面一定也被霧氣籠罩著。學生時代就曾聽說過:當陸地與水面有溫差的時候,水面就會起霧。我學生時代常常蹺課,所以只知道這樣粗淺的常識。不過,如果沒有風的吹送,就算湖面有霧,村子裡也不會有霧。今天晚上一點風也沒有,是我們自己往霧裡走的。
濃霧之下,視線變差,車速自然就慢了下來,再加上這裡沒有鋪設柏油路面,車子的速度就更慢了。因為路面坑坑疤疤,所以車子有時會陷入坑洞之中,有時會上下跳動;再加上坡度很陡,車子的引擎便吼叫了起來,同時車身還左右晃動。胃腸不好,又只喝了酒的我,漸漸有想吐的感覺。奇怪的是:雖然作嘔了幾次,食物好像要衝出喉嚨了,卻什麼也沒吐出來,也沒有特別不舒服的感覺。大概是我的胃裡只有酒,沒有什麼食物的關係。
正想著「這樣的路況持續下去的話,巴格利大概會吐得滿車都是穢物」時,路面變平坦了,引擎的聲音很快就停止,車子已經到山丘上了。西奈學校大概就在前方吧?濃霧之中什麼也看不清楚。就算有人告訴我前面就是白金漢宮,我也不會有不同的感覺。
巴格利原本要伸手去拉車門把手,但他的身體卻在瞬間變得僵硬,手也縮了回去。我再看,坐在前座開車的警察和湯姆也一樣。他們的身體一震,脖子一縮背一弓,全身就像被凍僵了。大家好像都感覺到一股奇異的力量,把我們團團圍住了。很難說清楚那到底是什麼力量,總之,應該是接近恐懼的情緒所形成的力量吧!
我帶著緊張的心情,把手伸向車門把手,一面猶豫著,一面拉動把手,於是車門便順勢向外滑出。就在這時,我的耳朵聽到了可怕的聲音。不知名的恐懼從天而降,這意外的聲音驚醒了我。我蹲在後座上,全身伏低。
寒氣從開啟的車門快速侵入車內。那是帶著刺骨寒意的溼氣,也是妖氣。這股寒氣十分不尋常,讓人聯想到了死亡,連對大多數事物都已無動於衷的我,也起了雞皮疙瘩。
可怕的聲音支配著外面的黑暗世界,世界因為這轟隆隆的聲音而振動。黑暗像字面上形容的那樣,呼嚕嚕地抖著。圍繞在我們四周的山毛櫸樹叢、在霧中朦朦朧朧的學校鐵柵欄,也好像與這不知名的振動相呼應般,產生我們的眼睛所看不到的共振。
小心地從車門的縫隙往上看,就會明白這轟隆的聲音是從天而降。這點無庸置疑。在天上的聲音像陣雨般的降落地面,讓陰暗且潮溼的世界充滿了轟隆隆的聲音。說這個尾音拉得很長的怪聲,是可怕惡魔的吼叫聲,任誰都會相信吧!是魔神在怒吼。我感覺到全身發冷,從身體的核心冒出寒意。
巴格利勇敢地走到外面。但是,讓他走出車子的,並不是他的勇氣,而是跟隨在我們後面的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們。我也不能一直膽小地躲在車裡,一發現走出車外的人沒有發生什麼意外,我也壯起膽子,想下車了。
我的腳踏上車外地面時,四周異樣的聲音,仍然讓我的腳十分畏縮。山丘的樣子很古怪。我的身體因為連夜灌進的酒精而有點搖晃,精神也變得恍惚起來。轟隆聲充塞山丘上,連黑暗的空氣也為之顫抖。在我不算短暫的人生裡,從來也沒聽到過今晚這樣的聲音;這個來歷不明的聲音持續不斷地侵襲著我的神經,讓我產生強烈的恐懼感。
這時我感覺到的想法,實在很難用文字來表現,也無法用言語說清楚。總之,恐懼感擾亂了人們的神經,深入身體的最底層。一向不信邪的我,這個時候也要相信世界上或許真有魔神這種超自然的東西了。
棲息在尼斯湖的魔神,上半身露出水面,用盡喉嚨的力量吼叫著;祂那拖得長長的奇妙尾音,讓四周所有的生物害怕得哭泣不停。濃霧籠罩著湖面,讓人無法確認湖面上有什麼,但我的腦中卻清楚地浮現水面上的怪異影像。
「這是什麼!」巴格利大吼,白色的氣息由他的口中撥出。警察們也議論粉紛,每個人都抬頭仰望天空。由此可知,我聽到的聲音的確存在,並不是我的幻覺。
一時間大家呆立著,不知如何是好。但是,這種情況畢竟不持久,大家甩開不安的情緒,回到工作的精神上。但是,那古怪的聲音一直沒有停止,所以便在轟隆的聲音下,慢慢朝校門走去,來到有著精緻金屬雕塑的大門前。
聽不到任何腳步聲,聽不到開啟大門的嘎吱聲,也聽不到金屬相互碰撞時發出的高亢聲;這個世界變得完全無聲了。不,不是完全無聲。充塞著夜空的魔神吼聲,把地面上所有的聲音都消除了。
感覺上,那好像是地獄之門,好像只要穿過這個位於山丘上,已經開啟的大門,就快接近悲慘的人世了。門的內側,是兩旁有矮樹叢包夾的狹窄小道。濃霧之下,小路無依地向前延伸。
小路鋪著紅磚,它的盡頭應該是某一建築物的正面玄關。霧很濃,看不清建築物的面貌,只能隱約看見輪廓。在魔神的哭嚎聲下,我們順著紅磚小路,慢慢地接近校舍。
當我們漸漸看清校舍也是由紅磚堆砌起來的時候,走在最前面的警察突然舉起手中的手電筒,讓手電筒的光芒投射到天空。在場包括我的每個人,都不自覺地緊張起來,害怕這光線會照射到發出異聲的主人身上。
然而什麼也沒有。空中什麼也沒有,只有虛無縹緲的霧。這棟校舍並不高,是兩層建築,剛才那位警察高舉手電筒,其實是為了要照亮這棟校舍的屋頂,但因為有點距離,又被冰冷的霧所籠罩,所以未能如願照亮校舍屋頂。
我們沒看到什麼大型建築。首先看到的,是可以稱之為鐘塔的玄關。兩旁是石柱的玄關正上方,有個相當大的圓形時鐘,這是為了讓學生一進校門,就可以知道時間的設計吧!時鐘上方是從正面看來像三角形的圓錐形屋頂,此時屋頂的上面好像有著什麼東西。
我覺得有人在那裡,有人在屋頂上,透過濃霧,正目不轉睛地俯視著我們。我們的情緒再度激烈地波動,慢慢地靠近鐘塔。
「那是什麼?」巴格利的嘴像蒸氣火車頭,不斷地撥出白氣。他的聲音顯示出他非常緊張。其他的警察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繼續前進。
校舍左右延伸,像水壩一樣橫在我們面前,是長方形的建築。不過,從我們這邊看去,有著看起來像三角形的圓錐形屋頂,希臘神殿式的玄關,在這長方形建築的中央,淺淺地凸出,與長方形建築形成直角。因此,若從空中鳥瞰校舍,校舍便是一棟t字形的建築。t字的根部,就是有著白色石柱的玄關,玄關上面的磚牆,掛著一個大時鐘。現在這個時鐘上方的圓錐形屋頂上,好像有人藏在那裡。
不過,那個人影很古怪。「那個屋頂的圓錐部分……」警察先是停下腳步,然後抬頭看著屋頂,來來回回走著。因為角度不好的關係,從地面往上看時,很難看到什麼東西。
「喂,是不是有人在那裡?」巴格利大聲發問,卻沒有人回答。
警察費盡苦心地想把手電筒的光芒,照到那個「裝飾物」上。周圍的人也終於瞭解警察的用意,便紛紛把手中的手電筒光芒,照向圓錐形的屋頂。
屋頂上那個「裝飾物」,在眾人手電筒的光線下,終於浮現出輪廓。但因為光線都來自手持的手電筒,所以光線搖晃不定。
很古怪,真的非常古怪。古怪的原因就是那「裝飾物」仍然一動也不動。
沒有人出聲。我也不想出聲說話,因為就算說了,對方也聽不到吧!那個拖著長長尾音的吼聲,仍然充塞著黑暗的世界。
「裝飾嗎?」巴格利自言自語地說:「是屋頂上的裝飾物嗎?」
但是仍然沒有人回答。屋頂的最上面,有一個看起來像是白色臉孔的東西。屋頂上當然可以有裝飾物,但是,以裝飾物來說,那個東西也自得太過火了。
「人的臉嗎?喂,那是人類的……」巴格利終於說出這樣的話。這是在場眾人不想說出口的話,也沒人問那是不是面具。這次的案子發展至今,大家已經見到太多怪事了。
我聽到好像嘆息聲,一看,發出聲音的人是湯姆。他的臉上一片驚惶。我一直盯著他看,他終於說:「那個……不是柯妮嗎?……」
就在這時,那拉著長長尾音,一直在空中轟隆作響的聲音「咻」地消失了。大地一下子沉靜下來。
我們先是面面相覷,接著便議論紛紛。聲音突然消失,讓大家感到十分驚訝,因為沒有人想到聲音竟然會消失,大家都以為它會一直存在,直到永遠。
可是,一旦安靜下來後也很奇怪,因為連身上衣服互相摩擦的聲音,也聽得清清楚楚了。大家急促的呼吸聲更是藏也藏不住。
「柯妮?」巴格利喃喃自語般的聲音,聽起來卻像吼叫聲般地傳入眾人的耳中。
「柯妮·達文生嗎?」
「什麼……」我說,然後我一直盯著被手電筒照射的地方。最近我老花眼和青光眼的問題愈來愈嚴重,對自己的視力漸漸不太有信心了。可是,那閉著眼睛,像石頭般不動的臉,雖然離我有相當的距離,但看起來確實很像柯妮·達文生。
「她以前是這裡的老師。」湯姆低聲說。
這時我突然想起柯妮的臉和聲音。在發現菲伊·艾馬森的頭部和身軀之前,我們都被召集到村公所的大廳,柯妮曾在那裡談到菲伊腹部有妊娠紋的事。當時她說話的聲調,此時浮現在我腦海裡。柯妮和菲伊都是第一個遇害者波妮的朋友。
因為距離相當遠,我也不敢確定那就是柯妮,只能說很像是柯妮。我和柯妮並不熟,但總見過幾次面,所以我在心裡祈禱,希望那不是柯妮。
她頭部的正下方,就是圓錐形屋頂的頂點,除非頂點的下方有洞,否則根本沒有放置她身體的空間。意思就是柯妮的頭被放在屋頂的頂端,也就是說——
「那只是柯妮的頭嗎?」巴格利吐著白色的煙霧,說出我的問題。「她也被分屍了嗎?喂,馬上來人到屋頂上去看看。」
於是警察們大步跨上只有三階的玄關,靠近門邊,伸手轉動玻璃門上的門把。但轉了半天,只聽到喀喳喀喳的聲音,並未把門開啟。門上鎖了。
「喂,裡面有人嗎?輪值的人在裡面吧!」巴格利怒吼。「馬上給我出來。我們是接到聯絡才趕來的。」
不久,玻璃門內出現微弱的光線,光線慢慢接近門邊。那緩慢的速度,大概足以讓巴格利發瘋。
門內發出喀喳喀喳聲,顯然對方正在開鎖。接著,一陣嘎吱聲後,其中一扇門開啟了。開門的是位滿頭銀髮的老人。
「怎麼上屋頂?」警察發問,但老人不僅沒有回答,還轉身走入室內,就這麼消失了。所幸不久後,刺眼的光線照亮了玄關廳堂。巴格利皺著眉。已經習慣了黑暗之後,突然出現這樣的強光,確實會讓人眼睛不舒服。
「走。」巴格利說,三位員警跟在他的身後,和他一起進去。
我突然覺得很不舒服,不想再站著,便再也站不住似的,當場全身無力地蹲下。此時後方傳來急促的腳步聲,來者不止一人。
「丹弗斯局長。」聽這聲音,好像是從北歐來的那位教授。我因為不舒服,也就不想打招呼。
我靜靜地蹲著,突然覺得臉頰上有冰冷的東西。不止臉頰,肩膀、頭髮上,也有相同的感覺。一看,原來是下雪了。無數的雪在霧中緩緩落下。
接下來在鐘塔前所發生的一連串騷動,大概是我畢生難忘的情景,我只是坐在玄關柱子後面的臺階上,看著草地因下雪而變成白色。因為愈坐著不動,就愈是冷得發抖,而愈冷就愈不想動。事實上也沒有什麼非動不可的理由。
巴格利·丹弗斯局長像指揮官一樣。他佔據另一根柱子,毫無意義地在那三層石階上上下下走著,眼睛始終留意著屋頂,還不時發出怒吼,一刻也停不下來。在另一根柱子後面的我,眼睛看著撥出白色煙霧的他的肥胖雙下巴。
柯妮·達文生的頭被防水布包裹起來,已經從屋頂上拿下來,放在巴格利腳邊了。她果然也被分屍了,因為她的頭部和她的身體不在一起。曾經大聲宣稱輪到我們反擊,並告訴琳達今晚起可以安心睡覺的巴格利,現在一點聲音也沒有了。
我完全不想靠近從屋頂上拿下來的那個東西,只願遠遠地看著。警察們走到巴格利身邊,一個個地看過那個東西,並且相互討論。他們說脖子斷裂處很粗糙,也就是說並非被利器砍下,而是被撕扯下來的。
不用發問,我也能聽到他們的談話。這次的頭部,好像有個與之前發現的頭部不同的特徵,那就是她的額頭上刻著一個y字。大家都俯身觀看。有人說:是刀子劃傷的。
我不想理會他們的議論,只是一味想著: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可怕的事情。這裡不是倫敦的西區,而是平靜到令人覺得沉悶的鄉下小村落。這樣的村子裡,竟會有誰與人結怨,而且這個「誰」還不只一人。我覺得其中有很大的誤解,不知是什麼地方,但其中一定有很大的誤解。
柯妮的頭在雪花飛舞中,被送往葛利夏醫院的解剖室時,又有人來報告說在給水槽裡發現了腳。於是包裹柯妮頭部的防水布被緊急取回,讓兩名警察匆匆忙忙地帶去包裹水塔裡的腳。不久,柯妮的兩隻腳也被拿到地面上了。
御手洗教授在檢驗那兩隻腳時,又有人叫說:發現手臂了,手臂在煙囪裡。於是警察們又吐著白色的氣息,帶著防水布趕去煙囪所在之處。我覺得這些事情根本不像這個世界會發生的事。
過了好一會兒,終於又聽到巴格利的吼聲:「喂,身體呢?」他這麼一喊,大家彷彿大夢初醒,我也才意識到:對呀!身體呢?警官們各個左右搖頭,表示不知。
然而這波混亂並未就此結束。約翰·霍金斯走到巴格利身邊,開啟自己的手機給巴格利看。我可以憋到他說話的聲音。
「我的手機裡有留言。因為之前手機一直是關機狀態,所以沒注意到,是剛剛才發現的。」
「是什麼重要的留言嗎?」
「聽聲音好像是達文生女士。」
「什麼?」因為巴格利的喊聲實在太大了,所以我也站起來,走到他那邊。「給我聽!」
於是約翰操作手機,轉到存取留言的介面,然後把手機交給巴格利。巴格利微低著頭,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聽。他的臉色立即大變,當場呆立無語。
那個留言不長,在場的每個人都依次聽了。因為沒有擴音效果,所以是每人輪流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聽的。我也聽到了。
果然是很短的留言。聽得出那確實是柯妮的聲音,她好像要把手機震壞似的叫道:「我看到可怕的東西!我不敢相信—真的令人無法相信!兇手是……」說到這裡聲音就消失了,電話也掛掉了。是兇手搶走手機嗎?
我也當場呆立無語。柯妮到底看到了什麼?
15
翌日,十二月二日午後,我一起床,就穿上我唯一的古董級帶風帽粗呢大衣。我拉高大衣的衣領,儘量把整個頭縮到衣領內,然後連傘也沒拿,就走到外面。
早就想到天氣會很冷,卻沒有想到外面已是一片雪白。積雪雖然不厚,但世界已全被白色的雪所掩蓋,村裡的景觀自然也不同於昨日了。走在路上時,雪還持續地下著。
我一面小心地走著,免得跌倒,一面朝村公所走去。一路上看到停了好幾輛警車。為了保持溫度,警車的引擎仍然開著,每輛車裡坐著兩名警察。他們都是村裡的警察。
開啟門,大廳和昨天一樣,儼然已成記者俱樂部,裡面聚集了許多記者。他們看到我進去,就和昨天看到我時一樣,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我。如果我不從大廳進去,就得從巴格利他們臨時辦公室的窗戶爬進去,可是萬一碰到巴格利心情不好,被他轟出去的話,那以後就連大門都進不去了。為了保險起見,我決定還是按照正常路徑,從門進去。
我關上大廳的門,拍掉肩膀和頭上的雪,再敲敲講臺旁邊的小桌,卻聽不到裡面有人回應,於是我便擅自開啟通往臨時辦公室的門。門一開,就看見巴格利。那一瞬間,我覺得巴格利一見到我,一定會不分青紅皂白地趕我走。
「嗨,巴尼。」教授在我身後出聲打招呼。於是巴格利便用下巴指指室內叫我進去。我小心地陪著笑臉,走入室內。
暖爐的火燒得正旺。這裡的空間比外面的記者俱樂部小得多,所以相形之下也暖和多了。真是太好了。
「嗨,各位,進行得怎麼樣了?」我儘量讓自己的語調開朗些。
「不太好。」教授說著,搬了張木頭椅子讓我坐下。
「外面在下雪。」我邊坐邊說。
「看就知道了。」坐在沙發上的巴格利立刻喊著說。「不要這樣!用不著每件事都向你報告吧!這種情形下怎麼會好呢?巴尼,你不要老說這些沒意義的話,不能說點有用的話嗎?」顯然他的心情並不好。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嗎?可是雪好像沒有積得很厚。」我問。
「巴尼,你一定是剛剛起床,所以才不知道吧!昨天半夜雪停了,然後就沒有再下,直到剛剛才又開始下雪。氣象預報說今天和明天都不會下雪。」
「氣象報告這種事是靠不住的。」我本來想說警察也和氣象報告一樣靠不住,想想還是別講比較好,所以就沒說出口。
「昨晚發現的,真的是柯妮的頭和雙手雙腳嗎?」我小聲地詢問教授。因為讓巴格利聽到的話,不知道他會說什麼難聽的話。教授點點頭,說:「沒錯。幸好沒有其他的遇害者。」
「後來有找到軀體嗎?」我很在意這一點,但教授卻搖搖頭,說:「還沒發現。」
「唔——那麼,教授,」我提出心中的疑慮:「柯妮到底看到了什麼?」我這一問,在場的每個人立刻沉默下來,等了半天,也沒有人回答我的問題。他們的心裡或許都有某種想法,卻都不想說出來。
這樣下去,這種沉默狀態恐怕會永遠持續下去,因此我考慮再三後,決定把昨天睡前的想法說出來。「接二連三地發生這麼可怕的事,會不會再有別的女性遇害呢?」周圍的警察可能有些人並不瞭解我的意思,便轉頭看我。
「啊,是這樣的……這是昨晚琳達說的。她說現在村裡的女人手機都不離身,連睡覺時都抱著手機,還努力的記下警察的手機號碼。是吧?湯姆。」
湯姆點點頭說:「嗯,很多人來問我的電話號碼。」
「琳達說這個案子結束以前,她絕對不願獨自回到只有一人的家裡,而且也絕對不會自己走夜路。每個女人都這樣,至少這個村裡的女人是這樣的。在這裡住了這麼久的柯妮,到底是怎麼被殺的。」
不管我怎麼問,大家都沉默不語。在場的人誰也無法回答我。
「巴尼,你想說是妖怪,是尼斯湖水怪尼西在搞鬼嗎?」巴格利像被釘子釘到一樣地開口說。
「但是柯妮到底是怎麼……」
「喂,你是來搗蛋的嗎?」巴格利說著。他從沙發上站起來,看樣子好像要站起來趕我走,我連忙舉起雙手,說:
「啊,我不是來搗蛋的,我是想來幫忙的。」
巴格利重新坐下來,讓他的大屁股回到沙發上,然後問:「幫什麼忙?你又知道了什麼?」他的表情顯得很厭煩。
「我是知道一些事情。之前教授不是說過嗎?昨晚發現的屍體各部位,從截斷面看來,是撕裂造成的。不是嗎?」
巴格利露出明顯不耐煩的表情,教授卻點點頭說:「是的。從肌肉的切面看來,那是非常不平整的,甚至骨頭都完整的露出來了,可見那不是刀刃造成的切面。毫無疑問,那是被巨大力量拉扯造成的切面。」
「巨大的力量?像怪物那樣嗎?」
「是的。」教授點頭說道。
「這是第三個受害者吧?」
「沒錯。但那又怎樣?你到底知道了什麼?說呀!」已經陷入絕境的巴格利,露出牙齒大叫。「但是別對我說什麼怪物之類的事。」
「巴格利,已經有三個受害人了,這個兇手絕對不是正常人啊!」我對著巴格利說。
「一加二等於三,這樣的算數誰也會數,這點不用你來告訴我。你到底要說什麼?」巴格利說。
「第三個死者的發現地點是西奈學校。」我一這麼說,在場的人變得有點緊張。「西奈學校在山丘上。」
大家都沉默了,好像在思索我所話中的含意。
「那是西奈山。」我又說了一次。
「西奈山?是什麼意思?」巴格利說。
「是摩西與神相遇的地方。」
「你說的摩西,是十誡裡的摩西嗎?」
「沒錯。就是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摩西。」
「那個地方叫做西奈山嗎?」
「是的。還有,這個村子以前有一座城堡,不過現在已經變成廢墟。你知道那個城堡叫什麼名字嗎?」
大家靜靜的思考,卻沒有人回答。
「坎諾。叫做坎諾城。」
「唔,那又怎樣?」
「坎諾是這個村子的舊名。以前這個村子就叫坎諾村。」
稍微沉默了之後,巴格利又說:「那又怎樣?」
「摩西率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他們的目的地是哪裡?」
「他們渡過一分為二的紅海……」湯姆說。
「是的,然後他們要去哪裡呢?……迦南。迦南之地。」我說。
「迦南?」
「包含現在的以色列在內的中東一帶。這個紛爭不斷的地方,就是應許之地,就是迦南。」
「巴尼,你好像在給中學生上舊約聖經的課。夠了,想說什麼就直接說出來。」巴格利心浮氣躁地問。這個人缺乏耐性的情況異於常人。如果他是一隻狗,一定不能做埋伏的工作,只能被當作實驗動物,早早就往生了吧!
「雖然不知道兇手是誰,但是,如果兇手是人的話……」
「當然是人!」巴格利怒吼地說。「我要說多少次你才會明白?除了人之外,還會有什麼?」
「耶和華。」我說。我本來要循序漸進地慢慢說明,但是巴格利捺不住性子,打亂了我的順序,我只好先說出結論。
巴格利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就瞠目怒吼:「你說耶和華?」
顯然我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胡扯!」
「這個猶太教唯一的真神,是位蠻橫的神,祂要求猶太人不能承認除祂以外的神。」
稍微沉默之後,巴格利說:「你能把這個奇怪的想法說清楚嗎?」
「從前我對宗教學做過一些研究。」
我理直氣壯地說,這絕對不是謊言。雖然時至今日,當年的研究大致上我都忘光了,但資料性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大概說明一下!這和耶和華有什麼關係。」
「這位猶太教的真神,英語稱為耶和華(jehovah)。」
「嗯……」只有巴格利發出聲音。
「希伯來語是亞哈耶(yahweh),拉丁語念成亞威,祂本來就是個怪物一般的神。如果要仔細說明,就要從創世紀講到出埃及記。」
「沒時間讓你慢慢說了,萬一在你慢慢說明的時候又有人死了,那怎麼辦?」
「負責不讓這種事發生的人不是你嗎?巴格利。村裡到處是警察吧?」我說。
「是的。你來這裡的途中都看到了。」巴格利叫道。
「你派人把村子包圍起來了。不是嗎?」
「是。」
「為什麼做到這樣還不能防止殺人事件的發生?」
巴格利的血壓不住上升,臉色變紅。「我怎麼知道!你快挑重點講清楚。」
「這個案子真的是人類乾的嗎?」
「巴尼!這到底跟耶和華有什麼關係?」巴格利的叫聲已經尖銳得像女人的聲音了。於是我開始述說。
「迦南之地以前曾經遭逢大饑荒,很多以色列人在那個時候遷往埃及。埃及有肥沃的土地,他們在那裡努力耕作,獲得很好的收成,族群愈來愈繁盛。但是,他們繁榮與發展的速度太快了,他們的團結與能力,讓埃及人大感威脅,終於起而攻擊,迫使以色列人都成為奴隸。過了很久之後,長期身為奴隸的以色列人終於有了救世主。那就是在西奈山燃燒的草地上,聽到神的聲音的摩西。摩西決定率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發,前往神所指示的土地。可是法老王當然不允許以色列奴隸離開,法老王的阻撓,讓兇暴的猶太神現身,那就是耶和華;祂血染尼羅河,震驚了全埃及人。」
「是耶和華沒錯嗎?」
「沒錯。祂還帶來可怕的瘟疫,讓埃及人生病、死去;還讓埃及發生蝗災,吃掉埃及人的作物;甚至讓白晝變成黑夜。可是,即使如此,法老王還是不允許以色列奴隸離開,於是耶和華就讓出生在埃及人家庭裡的長男全數死去。到了這個地步,法老王只好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了。」
大家默默聽著,沒有一個人說話。世人好像都知道這些聖經故事,其實不然。
「摩西帶領眾人走過紅海,來到神的應許之地。然後他爬上西奈山,和雷雲中的神對話,神在這裡授與他十誡。這是很有名的聖經故事。」
因為我說的是大家不知道的事,所以巴格利也無可奈何地點頭。
「耶和華不許信徒崇拜自己以外的神,也禁止人們崇拜偶像。以色列人雖然在應許之地過著平靜的生活,但是生活裡仍然存在著恐懼,因為猶太人原本信奉的神叫做巴力。如果信奉巴力,那就和耶和華指示的教義——耶和華是唯一的神——相違背。猶太人民原本就是多神教的信徒。
「有一年,迦南發生了嚴重的乾旱。信仰耶和華的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的山頂設下兩個祭壇,並在祭壇上放置了柴薪與做為祭品的動物,然後讓信仰巴力的先知先行祈雨。信仰巴力的先知們努力祈雨了半天,什麼事情也沒發生。接著輪到以利亞向耶和華祈雨了。當時火焰突然從天而降,點燃了放在祭品之下的柴薪;不久迦南之地下起豪雨。由此證明掌管天候的全能真神,是耶和華。後來以利亞便把信仰巴力的數十名先知,帶到山頂,以耶和華之名加以殺害。」
「天底下竟然有這麼可怕的神!太離譜了!」巴格利說。
「簡直就是個殺人魔。」
「唯一的神就這樣誕生了。猶太人原本是多神教的信奉者,他們相信的神是溫和的神。可是他們信奉的神竟然讓他們陷入長期身為埃及人奴隸的命運,所以他們想要力量,便投靠了像耶和華那樣蠻橫的神。
「太蠻橫了!和希特勒沒有兩樣。」
「歷史上有很多類似事件。信仰就是這樣,有它瘋狂的一面。」北歐來的教授像是下結論般地插嘴說道。他對我說:「曼克法朗先生,你的意思是要把發生這一連串事件的村子,當作應許之地嗎?」
我用力地點了頭。
「坎諾的發音和迦南的發音很接近,西奈學校,還有柯尼額頭上的y記號,都是這個想法的有力支柱。這些命案可能是獻祭給耶和華的儀式,也可能是耶和華自己的行為。」
「耶和華自己?」教授說。「祂是什麼樣子?」
「我也不知道。」我說。「不過,想想看柯妮的那通留言要怎麼解釋吧!她說她看到了非常可怕,難以置信的東西。那會是什麼東西呢?」
「那是什麼……」教授雙手抱胸思考著。
「是她沒有辦法預測和想像的東西吧?」我說。
「要這麼說也可以吧!」
「既然是無法預測和想像的東西,當然可以說是怪物吧?」
「所以說兇手是魔神耶和華嗎?」巴格利好像在發洩心底的怨恨般地說。
「這樣說太直接了。」我說。「巴格利,我自己也沒想到話會說成這樣。我不是猶太教徒,並不是那麼有信心。」
「那你就少廢話!」巴格利很乾脆說。「別忘了這裡是蘇格蘭呀!巴尼。如果忘了,就快點想起來吧!而且,我們不是以色列人。難道耶和華是搭ba7來我們這裡出差嗎?」
譯註7:britishairways,英國航空。
「巴格利,即使是我,也對我自己的推論半信半疑。但我請問你,人的身體在什麼情況下,才會被撕裂成那個樣子呢?絕對是種奇怪的力量,才有辦法造成那種撕裂傷口。」
巴格利立刻啞口無言。
「還有昨天晚上西奈山上奇怪的聲音又是什麼呢?」
巴格利仍然無言以對。
「現在村裡到處是警察,這樣的防衛可說是滴水不漏了;婦女們也人人自危,保持最高的警戒心。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命案還是接二連三地發生呢?」
「所以你希望是耶和華大駕光臨了?」巴格利這回輕聲地問。我說:「可以的話,我希望祂別來。倒是你,一直哇啦哇啦地直呼其名,好像恨不得把舊約聖經裡的魔神,立刻叫到這裡來……」
「你這個醉鬼,胡說些什麼!」不知為何,巴格利突然變臉說道,還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你和那些想讓我丟掉工作的人,是一夥的吧?」
他的態度讓我嚇了一跳。我說:「我什麼時候說過那樣的話了?」
巴格利像被討債公司的人追到無路可走的窮光蛋,一臉的氣急敗壞。「你雖然沒有直接說出那種話,但是你傲慢的臉上,就寫著那個意思。」
巴格利雖然人在這間臨時辦公室裡,卻很清楚隔壁的記者們是怎麼說他的。確實,如果案情再不快點有突破性的進展,說不定還會有第四個、第五個女人被殺,那麼負有保護之責的巴格利·丹弗斯,還能坐穩葛利夏警察局長這個位子嗎?恐怕沒有人會這麼想。
「你想說我可以去亞文酒館洗碗,是嗎?」我覺得這是個好主意,很想表示同意。但教授正好在這時加入談話,讓我沒機會說出口。不過,我很訝異巴格利竟然認為我是傲慢的人,我還一直以為自己太過謙卑了。總之,別人對自己的觀感,如果別人不說的話,自己是不會知道的。
「不能無視他的意見。我也覺得這件案子裡,有很多不可思議的巧合之處。」聽到教授這麼說,巴格利便慢慢轉動他龐大的身軀,坐回自己的沙發上。
「什麼不可思議的巧合之處?」我問。教授便點著頭說:「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總之,第一個遇害者名叫做波妮·貝尼吧?」
大家各自點頭。
「她的名字縮寫是b·p。她的頭部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合在一起。黑色長毛獅子狗的縮寫,也是b·p。」
聽到教授這麼說,我的內心不禁「啊!」了一聲。教授說的事,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
「b·p和b·p合體。第二個遇害者名叫菲伊·艾馬森,名字縮寫是f·e,她身體被放在消防車上。消防車的簡寫也是f·e(fireengine)。把f·e放在f·e上面。」
「嗯。」我不禁雙手抱胸,輕聲附和。
「兇手並非隨便丟棄屍體,而是經過一番安排的。再看第三個受害者的情況。第三個受害者的名字是柯妮·達文生,名字縮寫是c·t……」
「西奈學校,或者說是西奈小學……」湯姆喃喃自語地說著。
「不對,湯姆,不是那樣。」教授搖著頭說。於是大家紛紛放棄自己心裡的推測,抬頭看著教授的臉,好像在上教授的課。
「是鐘塔。鐘塔的縮寫是c·t(clocktower),就是把c·t放在c·t上面。」
我環視眾人此時的表情,他們的表情和看到第一個受害者的人頭時一樣,一臉驚愕。我相信我也一樣。
此刻,我感到強烈的恐懼,我覺得背脊發涼。我是個沉溺於酒精的人,原本不知什麼是害怕,也很少有害怕的感覺。若問我為什麼不知害怕,當然是酒精麻痺了我,讓我的感覺變得遲鈍。然而此刻我卻有著嚴重的恐懼感。這次的連續命案裡,出現了將人分屍的變態,這個變態或許還是個會把屍首擺在屋頂上的冷血者;但是我覺得最可怕的,竟是能將這些可怕的事,與人名、物件的縮寫聯想在一起——
我感覺到何謂真正的害怕。面對這樣殘酷的命案,有人卻能超乎常態,以冷靜的觀察力來想像、推理這個命案的線索。這種冷靜的功夫,讓我害怕得發抖。我史無前例地感覺到這個人的思考,絕對不是我這樣的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不能理解昆蟲或蜥蜴的想法一樣。我清清楚楚地體認到,我的面前有個思考模式和我截然不同的人。
我覺得人類不可能做出那樣的思考,同時我也覺得魔神不會如此思考。我無法認同這種縝密的思考方式,因為它讓我覺得自己的渺小。這是很矛盾的感覺。或許正因為他實力堅強,所以才能想到這種細膩之處。
不,我又覺得或許不能只用「細膩」來形容。因為他想到的不是瑣碎的細處,而是巨大儀式的細微條理。目前村裡的受害者,不就是這個人類所不能理解的儀式犧牲者嗎?如果這個命案真的是為了某種儀式,那麼應該還會出現活祭的場面吧?兇手根本不在乎我們的想法,因為兇手不怕殺人,也毫不猶豫地殺人。說不定我就是下一個活祭品。想到這裡,恐怖的感覺又來了。我們的對手太巨大,卻連影子也見不到。這命案到底是誰幹的?我們一點頭緒也沒有。
我又迷惑了。村子裡不是到處都是警察嗎?整個村子的外圍都被警察包圍了,村裡各個重要路口、通道,也都部署了警力。為什麼在如此嚴密的戒備下,還會發生命案呢?
我之前的假設是:這個連續殺人的恐怖命案,大概是中東某個狂熱的宗教信徒所為。兇手大舉潛入村裡,以村中的女性為祭品,陸續殺害了數名女性,才會造成這麼多的犧牲者。可是,現在想來,這應該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村裡到處是警察,人類根本不可能有機會進行這樣的殺人行為。如果不是人類的話——
「受害者都是女性,而且年齡都超過六十歲。」教授說這句話時,不知從哪裡傳來輕微的、蟲鳴般的機器聲;這聲音讓我們每個人都起了雞皮疙瘩。沒錯,正是湯姆的手機聲。每一起新的事件,都是從湯姆的手機鈴聲開始的。這鈴聲帶來緊張與不快,讓我的胃痛了起來。
湯姆似乎對這種情況習慣了。他慢慢的從懷裡拿出手機,走到角落,坐在椅子上,然後在眾目睽睽下,把手機拿到耳邊。
「我是湯姆·格蘭西斯。」他說。眾人生硬地吞了一口口水。「發現身體了?」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人,一聽到這句話,屁股都往上提了起來。果然!
「在哪裡?調車場?貨物列車上?在堆滿木頭的貨物列車上嗎?屍體上有積雪?……這樣嗎?那麼是昨天晚上就放在那裡了吧!葛利夏調車場的d-4專用軌道上!知道了。局長,你有什麼話要問嗎?」
湯姆轉頭看巴格利,但是巴格利卻像頭獅子狗,臉上的五官全皺在一起,頭像撥浪鼓般左右搖個不停。
「屍體身上的雪儘量不要掃掉。」教授說。
「我已經告訴局長了,他會和教授在三十分鐘內到達。請儘量不要掃掉屍體上的雪。」湯姆說著,然後關掉手機。
「身體也被發現了。」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