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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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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是一點力量也沒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於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時會化身為魔神,允許我們向做了壞事的民族進行報復。這就是名為耶和華的神,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覺得全身充滿幸福的感覺,並且明瞭到以苦行的方式來接近修道者的心情。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以前我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神。我終於見到神了!

而且,耶和華還教了我。波妮·貝尼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就是b·p和b·p。原來如此,難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們的命運原本就應該在一起。我懂了,原來就是這樣。

這個世界錯誤叢生,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對信仰充滿疑慮,終於讓神不高興了。

像波妮那樣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種。她是世界上最差勁的狡猾賣淫者,只要給她一點小錢,誰都可以和她上床,卻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性變態,經常騎著腳踏車,去偷看村子裡的女孩洗澡。還謾罵、嘲笑我,說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個色情狂。並且說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實她是為了掩飾自己淫蕩的罪行,為自己辯護,才拿我當擋箭牌。我對於在酒店賣淫者的肉體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體放在豬肉上。既然她那麼想讓人看到她的身體,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人看個夠了。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開來,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教堂門口前的花叢中。因為先知耶穌要給她的懲罰,所以腳要放在教堂前面。接著再把她的兩隻手臂,放在天文望遠鏡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從信仰耶爾的古早時代起,開創有價值之路的存在者,總是孤獨的。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宗教教祖,是在歡樂氣氛之下誕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獨的事情。因為走在已經開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追隨者。不論是迦南之地,還是亞歷山大、麥加、耶路撒冷,還是印度或中國,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應該是孤獨的。求道者在沙漠裡、在藤蔓糾結,有著無數蛇蠍的叢林裡、在沒有人煙的洞穴裡,過著沒有幫助的生活。他們必須忍受孤獨,必須自己找到能與神見面的方法。他們必須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麼事,才會讓神高興。

記錄他們艱苦的過程,最後終於得以見到神的書,就成了聖書。我現在的過程就是這樣。或許我也該把我的這個發現寫下來,遍留給後世。那些說「這是神已經死亡的時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這麼認真尋找神蹟的人。他們沒有人像我這樣,受到了徹底凌虐。

真正想追求神蹟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獨的人;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兄弟、親戚,是絕對孤獨的人。這個世界上已經見不到這樣的人了。

今天我殺死了菲伊·艾馬森。我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把手臂從肩膀拉下來,然後把連著頭部的軀體,放在消防車的上面,腳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擺在飛機裡。菲伊·艾馬森和消防車很相配。f·e對f·e,是神分類過的同質物品,所以命中註定要放在一起。

然後,我又在那一瞬間看到了神。我的兩肩像被人用力搖撼一樣地抖著,我全身發抖,像痙攣似的停不下來。當我跌坐下來時,我看見迦南之地,而偉大的耶和華,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雖然覺得疼痛,但還是一直看著耶和華的姿態。神與迦南之地,應許之地。

此時我始知何謂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撫慰過的人,才會有的感受。我雖然覺得痛苦,卻又感動到無法形容。我一面痙攣,一面任由淚水不斷地流下來。然後,我的耳朵旁邊響起神的聲音。神很高興地和我合體,直接表明祂的喜悅。

我欣喜若狂,覺得無上光榮,是神告訴我,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快感。我也要感謝把我生下來的母親。現在我已經和耶和華合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華,任何事情我都辦得到!神也感到喜悅。藉著和我合為一體的方式,他表現出祂的喜悅了。

菲伊也是個可惡的人。她喜歡說話,最愛散播謠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別人的不名譽事件。她不會宣傳好的事情,對於不夠好的事,她卻會地說成油添醋地說成見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歡這麼做的原因,是想把人當做動物一樣來瞧不起。其實,她自己就是一隻因為低階的慾望而蠢動的動物。

她和波妮一樣,經常說我的壞話。那些壞話都是她們虛構的,所以受到今天這樣的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裡的女人的身體一一撕裂,這是耶和華的旨意,我是這個旨意的執行者。我就是這樣向耶和華祈求的。我只要完成殺死女人的復仇行為,耶和華就一定會現身和我見面。

這本筆記簿上記錄著這些事情,所以將來也會成為聖書。老實說我不喜歡血腥,可是隻要活物獻祭的血能讓神感到喜悅,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時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取神的喜悅。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也引用這個做法,當時人們撲殺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聖職者的地位,能保護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殺死了柯妮·達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這麼做了。這個女人罪惡深重。如果她是個歡場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個老師,而且利用她做老師所擁有的特權,一點慈悲也沒有的傷害天真兒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絕對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齋戒月的日子裡殺人,實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應該無所謂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諒了世人,我也要殺死這些言行汙穢的女人的身體,再原諒她們的靈魂。遺憾的是,她們被殺死以後,就不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被撕裂的身體,當然也不可能還原成原狀,讓我無法再殺她們一次。

她們真的是很可惡的女人。因為我很老實,不會反擊,就把我當成小貓那樣地任意擺佈。柯妮尤其可惡,她是一個老師,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時期裡,她有責任好好照顧她所教導的孩子,但是她卻多年來不停的在眾人面前嘲弄我,說善良年幼的我像只愚蠢而動作緩慢的大型哺乳動物,讓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無力抵抗,對她來說是個優點,因為她只能藉著取笑我的方式,來讓其他小朋友發出笑聲。她是個沒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諒的人。

所以我也擰下柯妮的頭,把她的頭放在學校玄關的鐘塔,插在圓椎屋頂的頂端,讓去上學的學生們和老師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為了讓大家瞭解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我便把希伯來語的耶和華之名的「y」字,畫在她的額頭上。鐘塔與柯妮·達文生,是c·t與c·t,又是絕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點,就是暴露她死狀的最好場所。

我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水塔的閘門上,兩隻手臂放在煙囪裡,身體放在運送木柴的貨物列車上。這樣的話,她的身體就會隨著列車繞行整個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屍體。

村子裡的人開始感覺到有個以殺害女人,並且毀壞屍體為目的的殺人魔出現了,並且就在村子的外圍徘徊時,一定會緊張得議論紛紛,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個冷血的殺手殺死了,或許也有人會認為她們死於經常在北邊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實神性就是如此。正義與瘋狂,道德與破壞,是比鄰而居的。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殺害、鎮壓、拷問過數十萬無辜的生命嗎?如果沒有那樣的事,如何贏得大眾的臣服呢?

變成埃及人奴隸的以色列人,他們覺得他們信仰的神耶爾的力量不夠大,所以才會尋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華。於是耶和華成為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幫助他們離開埃及。可是,耶和華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卻是埃及人的冷血災難,最可怕的惡魔。祂血染尼羅河,將蝨子與病毒送到埃及的各個角落,讓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餓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殺了全埃及剛剛出世的男嬰。比起希特勒,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都是我從書上閱讀來的。

耶和華對血有抗體,面對屍體被撕裂的埃及人時,祂可以無動於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為感動而全身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祂善嫉又易怒,嚴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違反這項禁忌,祂會毫不猶豫的加以殺害。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為何變得寬大了呢?因為神失去了神性與年輕。猶太的神就是那樣,我不想崇拜那樣的神。那樣的神像個生病的老人。猶太的神必須是年輕而有活力的強者,祂必須比任何神都強悍,並且行事果決,這樣才能拯救一直過著趴在地獄裡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獄裡的生活不是寬大的救濟行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並非完全沒有錯,他們無理地讓以色列人做奴隸,只求以色列人為他們奉獻,卻一點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華決定的。我聽到了神的旨意,我只是執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這裡是蘇格蘭的荒野之地,幾乎沒人想住的遙遠北方,神以前真的來過這裡嗎?神真的會從遙遠的迦南,無視距離遙遠,現身在任何地方嗎?祂真的會同時現身在全世界的數百萬個信仰者面前嗎?

無論如何,現在耶和華確實在這裡。所以,我今天殺死了佩琪·卡達。我把她的手臂從肩膀扯下來,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我也把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放在開啟掛鐘的後蓋,將頭放在鐘擺盒子裡。這就是p·c和p·c。我這樣做之後,神又現身了。我的身體因為信仰的感動,又開始痙攣了。

佩琪也很可惡。她也是一個真正可惡的女人。回想起來,她才是最可惡的女人,因為她和我們母子受到傷害的事情完全無關,卻用那種態度來對待我們。媽媽和卡達先生一點關係也沒有,還經常帶我到卡達先生的店買東西。我們在卡達先生的店裡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達先生一直很感謝我們。母親能夠那樣賺錢,是因為有我這樣安靜的小孩,為了彌補對我的強烈虧欠感,她便經常帶我去卡達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會和村子裡最有錢的卡達先生結婚,是因為卡達先生老了,很快就會死了;她是個很會算計的女人,這是大家公認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賣淫有什麼兩樣?如今她可以成為有錢人,能在村子裡最熱鬧的街道擁有三家店面。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寶鐘錶店、夏洛茲餐廳和維多利亞高階女裝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車站前,好像也有屬於她的大店面。這些都是從她的丈夫那裡繼承來的,不,是偷來的。除了上面說的那些店以外,村子裡的雜貨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築物,都是她的產業。她是老闆,只負責叫人做事和收錢。我小時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裡買的。

且不論這些。她最讓人不能原諒之處,就是她不僅隱藏自己的卑鄙行為,每次在我經過她家門前時,她總是露出冷笑,以叭噠一聲大力關上門的方式來諷刺我,而且在她們女人們聚會的時候,把我當成嘲弄的話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徑吧!

就像我前面所說的那樣,我們母子一點也沒有危害到她,反而還對她家的生意有貢獻。卡達先生曾經拜託我做事,我幫他完成了,他很感謝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時候,總會舉起手來,和我打招呼。

媽媽是卡達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還算有錢的時候,也曾經協助過卡達先生,讓他的生意日漸茁壯。這些事她都不知道。總之,她是個惡劣無禮,不知廉恥的女人。我還知道她曾在瑞典當過妓女,為了不想讓人知道她的過去,所以來到這裡之後,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媽媽的女人中,並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對那些女人的忠誠。

我把佩琪的身體放在船上,讓大象馱著她那被撕裂下來的雙腳,把她的雙手放在巴士裡。佩琪從前是個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夠欺騙有錢的老男人,村子裡有很多男人曾經對她纖細的腳,和白皙的手指,懷抱著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經厭煩破壞了。但是,還有一個該死的女人,我只好又動手了。這個女人是琳達·史汪森。我什麼也沒有做,只是把她殺了,然後把她的屍體放在林伯格廣場的中央。這當然是因為林伯格廣場的縮寫也是l·s的關係。

這些女人本來都不會有事的,但我讓她們成為我與神相遇的紀念品。如果我一直被關在精神醫院裡的話,當然的,就永遠也沒有人會給她們責罰了。

f

現在我什麼都明白了。為什麼我會畫圖?為什麼我會有未來的記憶?濃霧的世界中,人們的視力等於零,我在讓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記憶中,迷迷糊糊地殺死了很多人。我只知道我殺人了,至於我是怎麼殺人的,我已沒有感覺了。我現在只覺得很痛快。

我尋找我的記憶,思緒像在濃霧中、在森林深處徘徊猶豫一樣,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殺人了,但殺人的感覺卻不很明確。不過,即使這樣,我的心情還是豁然開朗了。我全部想起來了,我覺醒了。我是殺人者,我是奉耶和華之名殺人的殺人者。

這本筆記和我所畫的畫一樣,都是來自未來。我終於明白了。以前因為不明白,所以覺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過,現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為我來自未來,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來,我只是抱著那些事情的記憶,來到過去的世界罷了。

這本筆記簿就是證據。毫無疑問的,這是我的筆跡。我記得寫這本筆記簿的時候,也知道寫下來的東西都是事實。殺死那些可惡至極,害死我媽媽的女人時,我所獲得的快感,我也記得很清楚。所以這是未來我要寫的,因為我現在才來這裡。筆記簿追趕著來到過去的我,也來到了這裡。

我暫時恍惚了一會兒,然後把筆記簿放回抽屜裡,再進入溝中,讓金屬板恢復原來關閉起來的樣子,爬進狹窄的隧道中。我不覺得歡喜,也不覺得絕望,我只覺得情緒激動。我讓手電筒的光線照著前方,專心地在隧道里爬行。

來到隧道中比較寬的地段後,我穿上外套,再繼續四肢著地地爬到出口。一到出口,我就移動石頭,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動石頭,再把石頭蓋回去。

我把手電筒收進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已經是黃昏的時間了。天空沒有下雪,但是空氣卻更加寒冷。有一邊的雪被夕陽染成了黃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見一大群的像烏鴉一樣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後面也圍了很多人。看來他們是在等我。大概是我進城堡時被人看到了。

「打擾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氣的說。警察後面還有數輛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車,白色的蒸氣不斷地從排氣管冒出來。

「這裡發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們現在處於非常警戒的狀態。你不是村子裡的人吧?」

我說我不是。警察立刻說:「那麼,能請你到葛利夏警局回答一些問題。」

「不能在這裡問嗎?」我問。

「這裡很冷吧?而且,我們的問題或許會問很久。」

警察接著用下巴指指警車,說:「我帶你上車。」

「我能拒絕嗎?」我問。

「很遺憾,你不能拒絕。」警察說。

「你有權保持緘默,並且聘請律師。還有,今後你的所有發言,都將作為呈堂證供,所以請小心說話。」

然後,他把左手伸出來,瞄了一眼手錶上的時間,對他的同伴說:「現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點四十分。請記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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